工程建筑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诸暨市岭北镇工程建筑设计服务采购工程招标文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3. 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以下情形 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 3. 2. 1在货物采购工程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 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 2在工程采购工程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 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工程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 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工程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 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 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 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 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3. 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开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 求提供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中标、成交的,依法承当法律责任。3. 3. 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 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 3. 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 企业支付款项。3. 3. 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 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 4支持创新开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 . 4. 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 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 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 值为总分值。4.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 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 .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工程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 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那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 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计算。4. 2. 2. 4针对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方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以下内容:5. 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2. 3. 2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2. 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 2) o4. 2. 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 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 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质疑供应商投诉4.3.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 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 3.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5 .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工程采购-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工程采购-询问质疑投诉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 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及附件:5. 1.1招标公告;5. 1.2投标人须知;5. 1.3采购需求;105. 1.4评标方法;5.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 2与本工程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6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假设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 (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该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6.3 3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 文件或公告为准。三、投标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 二局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11. 1.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11. 1.3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11. 2.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 2. 3联合协议(如需):11. 2. 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11.2. 5符合性审查资料;11. 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 2. 7商务技术偏离表;1111.2. 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1.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 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局部。各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局部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 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 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 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 行查阅。12.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局部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平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 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 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 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 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5.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 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 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215 .备份投标文件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向浙江鼎力工程工程管理邮箱(714990010qq. com)递交备份投标文 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3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 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 的,投标无效。15.5 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 购代理机构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局部第4. 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 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8.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9.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 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 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缺乏3家的,不得开标。19.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 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 间内完成在线解密。20.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 后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那么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 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 .资格审查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 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0.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 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13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 因。20. 5合格投标人缺乏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 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 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20.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那么: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21.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 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五、评标2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 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局部评标方法。六、定标23.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 . 2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局部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 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 同公告。1425. 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 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6. 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 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 签订合同。对于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7.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 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8. 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29. 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 公告。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工程】一【已备案合 同】以保函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 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 子交易活动:27.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平安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9.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平安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 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 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那么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 需求另行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工程,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15 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当相应的法律 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当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9.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 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 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 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 服务、平安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 标准的验收情况及工程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 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 4验收合格的工程,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 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 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 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 本级财政部门。16第三局部采购需求1、工程概况本次招标为工程建筑专业设计,采购标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折扣率招标。招标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标的 序号采购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 折扣率(%)标的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建 筑设计等相关工作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 订本),按中标折扣率和施工中标价(设 计费取费基数)结算服务费。65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X专业调整系数义工程复杂程度调整 系数义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专业调整系数为1,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工程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具体单个工程决定)本工程最终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X中标折扣率,无保底费用。2、基本要求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报批审查 配合、按审查和招标人意见对整个设计过程的修改、深化整合和优化设计;按 文件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设计补图和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联系单;施 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供现场服务等。3、工程技术标准(包含但不限于):诸暨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版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规范(GB50189-201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2015版17目录第一局部招标公告第二局部投标人须知第三局部采购需求第四局部评标方法第五局部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局部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016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009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及其他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4、服务内容(1)中标人应按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规 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采购单位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 负责。(2)中标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成果,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 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中标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中标人除 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局部的设计费。(3)中标人服务质量差,设计内容出错导致承包人损失的,中标人需承当 相应损失,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 人承当。(4)中标人在没有得到采购单位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局部或全部服务内 容分包给他人。(5)中标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 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 责。(6)中标人的日常管理,由诸暨市岭北镇人民政府相关办公室共同负责。(7)中标人在承接设计任务期间应在0. 5小时内对工程业主相关要求作出 响应,3小时内到达工程服务地点,假设累计3次以上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响应的, 取消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5、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8(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20% 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 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服务期满由中标方出具费用结算清单, 采购单位审核无异议后支付余款。村级工程由中标方自行跟村签订协议,村自 行支付。如采购单位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中标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 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6、最高限价本工程按折扣率招标,具体数量按实结算,任何超过65%折扣率的报价将被 认定为无效报价,报价包含了与本工程设计服务相关的一切费用。19第四局部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前附表1、采用 综合评分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 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工程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存小数2位。3、评分方法(1)总分值为100分。总得分二技术得分+商务得分;(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3)商务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二通 过技术评审入围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4)技术分评分细那么(80分)序号评分工程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资信1、投标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体系认证,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 (投标时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CA签章, 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的得4分,AA级的 得1分。(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 不提供那么不得分)0-10 分2工程经验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建 筑设计同类工程经验,每提供一项得1分,此项总分值得2分。 (提供工程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CA签章)等证明材料, 否那么不得分。)0-2分3人员配备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配备人员,根据投标 人工程组成员配备情况在以下方面进行打分:(1)建筑专业工程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同时具有 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2)工程团队(不包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类(包 括结构、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高级工程师的,每人 得3分,本条最高得12分。0T7分20一人拥有多个专业、多本证书不能重复得分。投标时需提供人员清单、相关人员证书和近三个月社保 证明材料(如成员组中含退休人员的,需提供该人员的退休 证明和聘用合同且该人员不得超过65周岁。具有事业双重性 质的单位人员社保情况需出具主管部门的意见,视同投标人 缴纳),不提供或提供不全那么相关局部不得分。(注:所有配备人员接受采购单位考查,如出现连续3次以上 考查时人员都不在常驻地,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4设计方案根据投标人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质量控制措施及内部校 审制度是否明确可靠酌情打分,0-7分0-7分根据投标人设计进度、工作方案是否合理完整酌情打分, 0-7分0-7分根据投标人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关键部位的技术措施等 情况,前期对接、设计过程及工程实施中,与各方沟通协调 措施及能力等情况酌情打分,0-7分0-7分根据投标人对采购单位政府性投资工程对工程设计阶段 控制造价措施方案等情况酌情打分,0-7分0-7分5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对本工程应急预案合理性、应急保障能力、 应急响应时间、人员应急安排等情况酌情打分,0-8分0-8分6廉洁服务措 施根据从业人员廉洁方面的控制及米取的措施酌情打分,0-7 分0-7分7本地化服务对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制定具体本地服务工作计划,确保 技术人员到位、响应时间到位。评委根据本地工作计划的可 操作性、本地工作人员安排计划可实施性、承诺响应时间情 况酌情打分,0-8分。0-8分(5)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全部入围进行报价评审。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局部)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 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L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21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无效。3.1 比拟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拟与评价。3. 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 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 4报价评审。3. 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以下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 4.1.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 4.1.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3. 4.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 4. 1.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 4. 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 4. 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 4.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 效。3. 4.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 4. 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工程中的非预留局部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 物或服务工程,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22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工程只推荐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工程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 产品采购工程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 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那么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 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 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 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 2投标无效。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 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 2.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 2. 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2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 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 2.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 2. 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 2.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 2.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 2. 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那么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 2.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人有恶意串通、阻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 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 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 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 3.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缺乏3家的;4. 3.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 3.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 3.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4. 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 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24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以下规定处理:4. 5. 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4. 5. 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4. 5. 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当 赔偿责任。4. 5. 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 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 1-7. 4规定处理。25第五局部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供参考)合同编号:通用合同书工程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 月 日26(甲方) (工程名称)经浙江鼎力工 程工程管理以招标文件(编号:浙江鼎力20-号)进行公开招 标。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 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