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docx
一、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 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未实缴出资,包括如 下两种情形:(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到达,股东尚不需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应当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可能承担以下责 任:1 .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如前所述,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 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公司有权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2 .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第十八条、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以下简称“公司债务 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可能承担 继续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前述责任不因股权转让而豁免。法律依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 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 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 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 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二、认缴出资实际未出资,股权原值如何确定工商显示实际未出资是否就视为股权原值为零?现实中,大多数股东多少都有出资,都 不出资公司怎么开业经营?只是未进行验资,也未进行实缴出资的登记,导致垫付了很多钱, 甚至超过了应缴出资额,工商显示还是实缴出资为零。这种不规范注册登记的情况是有很多 隐患的。如果出现破产清算、债务纠纷或注销时,很可能会因为工商登记显示股东未实际出 资,股东被要求在出资限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股东真的没出钱,那股权原值肯定是零;如果股东垫付了很多钱只是没有进行 工商登记变更,则应该根据所垫付的钱确定股权原值。但有个问题,工商税务能否认可股东 所垫付的钱为股权原值,如果不认可垫付的钱,原值只能为零,但转让收入却不一定为零, 就要缴税。三、未实缴出资可以零元价格转让股权吗(1)如果公司经营得还不错,其他股东都出资了,有一个股东实际未出资也未垫付, 那他的股权原值就是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当 然也可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这个实际未出资的股东就不能分取公司红利,那对应的 股权转让收入就应该为零。这时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根据“净资产份额”进行调整有待商榷。(2)如果该未实际出资股东参与了公司经营,为公司利润做了贡献,让他零转让股权 也不一定能同意,虽然工资奖金也可以表现为对他工作的认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 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 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就是说已出资股东可以经催告后解除未出资股东资格。前提是出资期限已经到了,如果 出资期限未到,就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3)实际情况一般是所有股东都有出资,但都没有变更登记实缴出资,这种情况下股 权转让,如果公司经营还不错,但因为不规范,很多现金流是从个人账户走的,财务报表并 不能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更不能实际反映公司的净资产,这时如果进行财务审计,则 涉及补缴税收和罚款的事宜,如果不进行审计就是一笔糊涂账,就看转让双方的博弈了。一般情况都是签订阴阳转让合同,在工商局,零元收入,零元成本,应纳税所得额也为 零。实际私下再签订一个股权转让合同,转让价格一般高于转让股东垫付的出资,如果公司 经营很糟糕,也可能低于股东垫资。阴阳合同如果被税务局查到,少不了罚款。股权转让收 入为零很可能不被税务认可而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