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界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2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工作原则1.4 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 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2.3 专家组组织指挥机构2.4 现场指挥机构3应急准备3. 1预案体系风险控制3.3 3应急队伍物资准备3.4 科技支撑联动机制4监测预警3.5 科技支撑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环保先进技术、装备 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市环保局应建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 的决策咨询作用。1.1.1 6联动机制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邻地区环境应 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 发环境事件。4监测预警1 监测市环保局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 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 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收集;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 设、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卫生计生、安全监管、气象、消防 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市环保 局。承担环境安全主题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 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1.1.2 1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 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1.2.2 预警信息发布市环保局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市人民 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市人民 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 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乡、镇、街道。1.2.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况采取以下 措施: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 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 散、转移可能受到伤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 境监管。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 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1.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预警信息的地方政府或部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 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和危险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5信息报告1信息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 立即向市环保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 单位和人员。市环保局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对初步认定为一般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阜阳市环保局 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向市人 民政府、阜阳市环保局报告。初步认定为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 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阜阳市环保局报告;较 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市人民政府须在2小时内向阜 阳市政府应急办和省政府应急办报告。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 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1)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 的;(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重金属污染的;(4)有可能产生跨市影响的;(5)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 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依 据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执行。5.2信息通报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 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应当及 时通报市环保局。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 时向市环保局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市政府或 环保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环保局。6应急响应1 响应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应 急响应设定为I级、n级和ni级三个等级。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 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1)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保局提 出响应建议,市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 处置工作,并上报阜阳市环保局。随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在阜阳市 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进行。(2)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保局提出响应建 议,市指挥部启动II级响应,由市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必 要时,请求阜阳市指挥部进行指导和支持。(3)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市环保局提出响应建 议,市指挥部视情况启动HI级响应,由事发地乡、镇、街道负责 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视情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做好事件处置 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 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 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6. 2 响应程序1先期处置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 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 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 会影响,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环保局报告。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 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防止污染蔓 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 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 市环保局会同公安、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 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6.1.1 指挥协调(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 展趋势;(2)成立并派出现场指挥部,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 现场处置工作;(3)根据需要,配合阜阳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 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 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4)研究决定事发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 事项;(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6)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和损害评估工作;(7)向受事件影响或可能受事件影响的省内外有关市、县 通报情况;(8)视情向兄弟县市或阜阳市指挥部请求支援;(9)及时向阜阳市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6.1.2 应急处置在阜阳市指挥部工作组的指导下,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政 府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 际,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1)污染处置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 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倒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 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 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 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 污染负荷。(2)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 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 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 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 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医疗条件。(3)医疗救治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 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员转移到有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 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 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 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乡、镇、街道医疗事发救援工作。做好受 影响人员的心里疏导援助。(4)应急监测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 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布 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 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5)专家会商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 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 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6)市场监管和调控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 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 等部门密切监管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 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 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 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 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 况等。(8)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 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 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 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维 护社会稳定。6. 3 响应终止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 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7后期工作1损害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 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 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 工作按照环保部相关规定执行。6.2 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市环保局牵头,根 据实际情况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 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6.3 善后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 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 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7. 4 总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市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较大以上突 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应上报阜阳市政府,同时抄报省政 府。8附则8. 1 预案管理预案实施后,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 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8.1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环保局负责解释。8.2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环保局: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预警体系和应 急准备能力建设;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提出污染控制、 消除处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和调查 处理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新闻报 道、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负责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防与 处置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突发环境事件 善后恢复重建工作。4. 1监测4.2预警5信息报告与通报信息报告1.1 信息通报6应急响应6. 1响应分级2响应程序7. 3 响应终止7后期工作8. 1损害评估事件调查9. 善后处置4总结报告8附则1预案管理10. 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应急状态下,按程序动用市级医药 储备,并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调度、综合协调工作。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抢险救援, 落实应急处置的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负责 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 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对重金属污染和危险化学物品爆炸、泄漏事 件等现场火灾灭火与泄漏控制;负责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 侦查,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放射源收贮工作。市民政局:会同事发地乡、镇、街道组织做好受突发环境事 件影响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做好转移安置人员的临时性 生活救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和环境应急处置经费保障 及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通报工 作,参与因矿产资源开发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 查处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执法局):参与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负责监督和指导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安 全保障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安置物资的运输保障;负 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 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 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的资格认定。市农委(林业局):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会 同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渔业损失进行调查与评 估。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有关林业资源损害的调查、处 置和评估工作,参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破坏的应 急处置。市水务局:负责发布水文资源信息,参与河流湖库水体污染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做好重要河流湖库水利工程应急调度; 参与制订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 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重要生活必需 品的市场供应。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并及时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医学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负责组织评估突发环境事件所导致健康危害的性质及其影响人 数和范围;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 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市文广新局:负责参与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的宣传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相关 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对药品、 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协助市 政府领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有关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必要时在事 发区域及周边地区进行可移动应急气象监测,提供现场气象服务 信息,在必要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中国电信界首分公司、中国移动界首分公司、中国联通界首 分公司: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界首市人武部、界首武警中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抢险救援 工作,协助做好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应急期 间社会治安维护。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一、综合协调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政府应急 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汇总上报事件信息,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市人民政府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承办 指挥部文电、会务及简报编辑、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二、污染处置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人武部、界首武警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污染处置; 明确现场处置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 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疏散受威胁人员。三、应急监测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 农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做好大气、 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四、医疗救治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环保局、市食品 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救援;提出 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对污染处置提供应急医护保障;禁止 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 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五、应急保障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等单 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 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六、转移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临时安 置及组织调集重要生活必需品,做好物资发放及监管。七、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 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注;收 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八、社会维稳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 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新闻办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受影响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管理、矛盾纠 纷化解、商品的市场监管等工作。九、调查评估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 全监管局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及污染损害评估工作。1总则. 1 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 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 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 例、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阜阳市突发公共 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境内或发生在市外对我市有较大 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 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 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 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 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 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 件。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相 关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1.4 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1.5 事件分级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 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W级)四 级。1.6 . 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 重伤的;(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 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中断的。1.6.2 重大环境事件(I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 的;(6)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6.3 较大环境事件(H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 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 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 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街道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取水中 断的;(6)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6.4 一般环境事件(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 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市政府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统一领导、组织、指挥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重 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阜阳指挥部要 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市指挥部组成如下: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市政府相关副主任市环保局局长成 员:市环保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 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执法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农委(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 委、市文广新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中国电信界首分公司、 中国移动界首分公司、中国联通界首分公司、界首市人武部、武 警界首中队、市公安消防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成员单位职责见 附件1。市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 整。市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市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 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市指挥部根据需要,设 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 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 职责见附件2。1.7 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 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 市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各项环境应急准备工作;汇 总、研判、上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 项等。1.8 专家组市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市环保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突发环境 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2. 4组织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设 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 开展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阜阳市指挥 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2.5 现场指挥机构市政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指定现场 指挥长,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 强化应急准备工作。3. 1预案体系市人民政府及环保局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按照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备案。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突发环境 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阜阳市环保局环保备案;定 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 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3.2 风险控制市环保局按照要求开展我市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 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 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 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3 应急队伍市人民政府及环保局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探 索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模式,定期开展培 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 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 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3.4 物资装备市环保局应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 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 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有条件的乡、镇、 街道应设立实物储备库。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 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