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7篇.docx
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7篇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7篇参考民事委托协议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 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个人民 事委托协议合同,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 动人事政策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劳务保障事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二、合作基本条件1、甲方是由当地省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就业服务和 人才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型企业。2、甲乙双方必按本协议约定诚信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签于:签于: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5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仓库租金计算1 .为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了乙提供仓库 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 元,合计月租金为 元整(二)货物进库手续2 .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 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3 .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地点点清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 方及时账记。4 .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 录。货运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5 .凡是货物出库一律按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6 .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 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 .需要发生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 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 方垫付时,然后再向甲方结算。(三)关于劳务费的结算8 .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 元,出库费每吨收 元。(如火车发货仍按 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加收费。9 .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每吨各收 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 责。10 .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 元(入库前视同第四条办理)n.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 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 一份送甲方核对)(四)其它事项12 .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13 .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 工日 元计算。14 .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等,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及时查清,以免 影响正常收发、储备。15 .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五)共同责任16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 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 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快出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 争取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17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18.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 0乙方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开户行与账号:开户行与账号: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6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理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和本地土地价格评估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土地估 价事项,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土地的价格进行评估:,其估价基准 日为。二、乙方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对上列土地予以客观、公正的估价,最后出具 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报告书一式三份,于资料齐全且支付定金之R起五日内 (公休假除外)交付甲方。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所列估价资料清单上的资料提供给乙方,或配 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土地估价所必要的资料。估价人员在 估价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或不完整时可向甲方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四、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拍照,甲方须陪同到现场指界确认并应提供方 便和配合。五、乙方对甲方委评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任,非经甲方同意 不得擅自公开泄露给他人。六、乙方必须对估价结果保密,估价结果只能提供给甲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 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但按土地估价机构和成果管理规定提供给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及 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等的除外。七、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根据湖南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执业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收 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价服(2003) 179号)文件标准,分宗地按评估总价计 算评估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人民币元作为履约定金, 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交付时一次付清。本估价服务费不包括乙方估价人员的食宿和 差旅费用,涉及估价人员的食宿、差旅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八、甲方对其提供的与本次估价业务相关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如有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的客观 性、公正性负责,但因甲方提供不实资料的除外。九、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 甲方如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前述文件、权证、图纸等资料和补充资料及 交纳定金,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已预付的估价服务费(定金)乙方不予退还, 如乙方工作已过半,甲方则应付乙方全部估价费。十一、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 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但已使用评估报告的除外),乙方应在接受 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10日内(公休假除外)完成委估土地的复估或重估报 告书,交付甲方。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或出具同意估价结果意见,估价报告书生效。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 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7甲方:地址:乙方:地址:电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 方进行维修服务事宜,达成合意,订立本合同。一、维修物名称、型号价格、数量、金额、维修标准等维修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单位:数量金额:维修标准:备注:二、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日止,如需续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签订续约合同。三、维修期限免费保修期 年,自乙方维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付款时间与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 个月10日与乙方结算上个月发生的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月实际发生维修款的发票,具体结算数额以送货单为准。甲乙双方根据 结算数额安排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付款。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发现问题以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派人赶到维 修现场,如果维修物不需要提走的,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修复完毕,如果维修物需要 提走的,自提走当日起48小时日内维修完毕并返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含在 本协议的价款中;2、乙方应当每2个月对维修完毕的维修物,免费检修一次,对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 排除;3、乙方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指派维修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如需要提 走的,需填写提收单;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义务;5、甲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将维修设备交给第三方进行维修;6、乙方维修甲方的维修物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没有约定按国家标准,确 保维修质量和安全。六、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修缮设备或者在质保期间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或有安全 隐患的,乙方应该按照每次结算额的%作为对甲方的违约金,因为维修物不能正常使用 或者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在维修期间发生维修器材丢失的.,应当照价赔偿;3、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七、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合同签 订地(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3、甲方保证委托代理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负责向乙方 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有效相关的证件资料,乙方保证按照。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事 务的办事规定认真及时办理甲方委托各项事务。4、甲方所需委托代理费按工程劳务费总额的%收取资质委托代理服务费。三、本协议期限为年月至 年 月 日。协议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结清劳务服务费后本协议自行废止。四、委托服务事项1、乙方用甲方的资质招聘劳务务工人员,为劳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工伤保险和 日常的管理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办理。2、乙方将购买保险单复印件交甲方备案。3、乙方将招聘劳务人员按进度计划给甲方提供劳务登记卡和人员花名册以便随时掌 握劳务人员的信息状态,确保劳务人员工资发放。五、劳务费用的支付1、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按乙方应得劳务费和施工进度支付劳务费,按 协议约定支付给劳务人员。2、支付的方法,按乙方提供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人员工资表、联名举荐书、不拖 欠员工工资承诺书,意外伤害险,工伤保险单由甲方负责发放到务工人员手中。3、非在册人员和没有办理劳务登记卡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由 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协议约定扣除委托代理费后支付劳务承包人应得费用。六、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必须按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 况大小补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2、甲方按进度收不到资质挂靠委托代理费,没有按时支付劳务费造成的工资延迟发 放,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H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2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 。占地 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委托管理事项: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 梯间,走廊通道门厅。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 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 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3、装修垃圾清运费。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四、服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 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五、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 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 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 决。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 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 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 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 料。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 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 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 付其费用。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 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 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 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九、附则: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 及时协商处理。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 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6、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3合同编号:委托人:受托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 月 日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 事务。第二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第六条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七条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O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O第十条违约责任:O第十一条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行关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O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民事委托协议合同篇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一、双方共识:(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整体招商代理商。(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二、合同标的:本项目名称:项目。本项目规划商业面积(简称MLS)为平方米。三、委托事项:甲方兹将其投资于本项目中MLS全权委托乙方招商。四、委托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商全部完毕。五、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规划的MLS制定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六、工作流程: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就本项目的招商成立项目组展开作业。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定期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招商方案,并在提交方案时对方案内 容予以解释。以上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提 出调整要求。3、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制定及招商执行:在本项目工程开工后,即进入此阶段。乙方 负责对该项目作细分计划,为甲方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协助甲方制定租金价格,派驻 专业招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具体品牌招商工作。七、费用划分1、甲方承担项目推广费用,包括推广费、招商道具、现场运行费、宣传资料印制费 以及双方书面认可的其他费用;2、甲方负责的招商现场部分运行费包括现场服务、电费、水费;甲方将设备完好状 态交与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耗材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承担现场(不包括甲方人员)及场外招商人员工资福利、业绩提成;4、乙方承担现场部分运行费用(包括电话费,办公用品及耗材);5、日常客户活动及招商资料邮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八、招商佣金:(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的费用按本项目可售部分销售均价乘实际招商面 积计提招商佣金:A、租赁期1年以上的,按1.3%计提;B、租赁期1年以下的,按实际租赁月数计提(1.3%为年租金总数);C、如本项目中MLS进入第二轮招商后,按1个月租金计提;(2)、招商的费用按以下四个时间节点分别结算:A、签约后一周内支付该项目预计招商佣金的20%的费用作为前期相关费用;B、根据招商计划与进度,在意向商户达到50%时支付应付招商佣金的40%C、招商率达到80%时支付应付招商佣金的20%D、如其开业,支付剩余款项(全部应付佣金减去上述三项佣金的余款)九、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A、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及招租方案;B、在招商及招租过程中所涉及的招商定金和客户租金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全 部进入甲方指定帐户,由乙方代为开具甲方收据。C、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D、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2)、甲方义务:A、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B、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B、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内容。C、根据乙方的招商需求,对物业进行适当改造。2)、乙方义务: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招租;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 确认后予以实施;C、负责该项目招商及招租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D、承担本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和办公费用;E、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G、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 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H、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 相关经济指标。十、税金:甲、乙双方因该项目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十一、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