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确保 省2022年各项人事考试平安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 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 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 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一、考生分类管理(一)正常参加考试:xx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 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 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0 ,且不 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二)不得参加考试:1 .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确实诊病例、无病症感染者,隔离期未 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 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 .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 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 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 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xx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3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237.3。0,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二、考前准备事项(一)通过xx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注册xx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病症。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病症, 须及时在xx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病症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 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14 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和考 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 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 bmfw. gov. cc/yqfxdjcx/isk. html )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 gov. cc/zhuunti/2021yc|fkgdzc/index. htm#/).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2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3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xx康码、 考前48小时内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考试期间义务(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1 .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 验时须摘除口罩。2 .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 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3 .如有相应病症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 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 处置。(二)关注身体状况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237.3C)、咳嗽、乏力等不 适病症,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 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四、有关要求(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后)。(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 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 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一、本人已认真阅读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 得参加考试的情形。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 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 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当相应后果及法律 责任。承诺人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