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2022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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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2022年〕.docx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开展工作方案的通云政办发(2022) 4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开展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 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31日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开展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 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推动中小微企业 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开展,制定本方案。一、确保政策落地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大力开展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 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聚焦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围绕“政策明”、“能落地”、“快兑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组织实施“十大专项行动”。(-)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第1页共11页 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在本方案正式印发7个工作日内出 台细化实施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十大专项行动” 取得实效,促进全省中小微企业健康开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省直有关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行“三办一销号”制度。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发现问题、主 动研究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 办和销号制度,对企业提出的困难有政策支撑的,要能用尽用、能享尽 享、限期解决;对没有政策支撑的,要在法治轨道上以改革创新的举措 研究政策、集成政策、创新政策,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省直有关部 门,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健全统计监测和效果评估制度。规范中小微企业开展统 计监测指标,按月统计监测中小微企业开展情况,加强数据分析,强化 监测预警,定期通报中小微企业行业类别、地区分布、开展现状等情况。 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和中小微企业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 评议,评估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政策落实不 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约谈问责,对帮扶中小 微企业纾困开展成效显著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省政府督查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联按照职责分工 负责)(四)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中小)企业制度。省、州市、 县三级四班子领导成员要加强对企业的调研指导频次,畅通政企沟通联第10页共11页系渠道,指导企业提升内生开展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纳入省级扩围直达资金管理,实现财政惠企资 金直达快享。在2022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开展专项资金 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优 扶强,促进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开展。引导各州、市安排资金支持当地特 色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困难中小微企业房租、水电气费给予补助。安排 旅游高质量开展专项资金约20亿元,落实旅游高质量开展、文旅行业 纾困帮扶、旅游业恢复开展等奖补政策,助力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 纾困开展。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给 予50%贴息;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等农业重点环节,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投资奖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商贸 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提高纾困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财 政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 游厅,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减税降费专项行动。编制云南省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 指引,开通服务中小微企业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绿色通道”,落实好 退税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 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纳税人、缴费人,有针对性地推送优惠 政策,引导中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省财政统筹有关财力50亿元进一步加大对州、市、县、区的转移支付 力度,支持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和基层“三保”保障。持续清理涉企收费, 深入推进转供电、供水供气等环节价格监管工作。(省财政厅、省税务第2页共11页局牵头;省开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融资便利专项行动。省财政加大融资担保补贴力度,弓I导省 信用融资担保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从2022年6月1日起对小微 企业、支农贷款担保实行“零费率”;对其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 支小支农贷款担保降费给予50%的财政补贴。深入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 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首贷、 续贷、信用贷投放。依托金融科技提高获客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降低 抵押担保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融资对接和咨询辅导服务,健全重 点企业名单制管理,提高融资便捷度、可及性、精准性。加快推进云南 省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涉企信息向金融机 构、征信机构等开放共享,丰富征信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融资担保等 配套政策,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加大投入。广泛宣传金融助企纾困惠民政 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力度, 多措并举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持续实现增量、扩面、降价,对企业能贷 尽贷、能缓尽缓、能降尽降,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 均增速。(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牵头;省 开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 门配合)(四)稳岗就业专项行动。落实社会保险“降”(延续失业保险降 费)、“缓”(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费)、“返”(失业保第3页共11页 险费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到90%)、 “扩”(招用应届毕业生给予 扩岗补贴)、“补”(对受疫情影响的给予留工培训补助)系列稳岗纾 困政策。深入推进云南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 进”活动,做好“一对一”精准服务。按照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给予社保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抓实企业员工 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助力稳岗位保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配合)(五)保通保畅专项行动。配备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力量,严防通 行管控层层加码、“一刀切”问题回潮,实行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 + “人员封闭管理”模式,用足用好全国统一互认通行证制度,建好备 好物流中转场地。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税费减免政策、 金融供给政策。对符合“绿通”政策不超过4.2米的集装箱车、冷藏车 等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确保交通设施应开尽开,交通网络有序畅通, 努力实现民生托底、货运畅通、产业循环。(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物 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六)清欠活企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整治力度, 集中化解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全面排查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 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困难的2022年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 划,拖欠金额200万元以下的必须在2022年底前全部清偿,确保按照 国家要求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健全完善通报、督查、约谈制度,强化追 责问责,加大对违规拖欠单位、法人的处分力度,力争清偿率不低于全第4页共11页国平均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减负办各成员单位、省外办 等部门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七)创新创业专项行动。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加 强创新创业平台间沟通协作、经验交流,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加强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孵化载体建设,建立双创孵化载体考 核奖励和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孵化中小微科技型企 业。开展创新创业之星、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选树 创新创业典型,推广创新创业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持续统筹全省 创新创业资源,采用联合办赛、联合办会模式,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 源集聚,形成推动创新创业强大合力。(省开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 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等部门配合)(八)企业培优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 清单,聚焦财税支持、融资支持、协同创新、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 精准帮扶等,有效配置各类培育要素,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群体。2022年,培育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1000户、省级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300户,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达60 户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九)复工复产专项行动。针对不同区域情况完善差异化疫情防控 策略,落实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方法,制定不同区域 疫情防控和经济活动措施。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各地要向重第5页共11页 点中小微企业派驻联络员,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用工、资金缺乏、 原辅料供应、产品运输等问题,给予优先尽快解决,加快重点企业早复 工、早复产,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现场防控到位、物资保障 到位、平安生产到位的能复尽复,到2022年底前,排除其他因素,确 保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率到达95%以上,争取中小微企业 亏损面控制在12%以内。加快重点工程行政审批审查进度,协调解决项 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促进重点工程早 建成、早见效。(省开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部门配合)(+)融通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在技术研发、 标准制定、专利布局、绿色开展等方面打造大中小微企业创新链。推动 大企业帮助配套中小微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 等水平,巩固大中小微企业产业链。弓1导平台企业完善供应链上下游企 业利益共享机制,典型示范一批“小快轻准”低本钱的产业链供应链协 同解决方案和场景,引导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 企业的组合式联动投资。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征应收账 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拓宽抵质押物范围,探索供应链金融新模式,便 利小微企业融资。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科技 型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领军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促进 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和校企、院企科第6页共11页 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科技型企业 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昆明中 心支行牵头;省开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 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工商联、云南银保监局等 部门配合)二、加力政策举措(-)加力房租减免。2022年对省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资金,对承租 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 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减免房租。(省国资委牵头; 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各州、市人 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授权省级出台的各类税 收优惠政策,梳理公布涉企财税优惠政策清单。加大存量和增量全额留 抵退税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增值税留抵 退税政策。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人自愿申请基础上,确保在2022 年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省财政厅、省税务 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力融资服务。加大财政金融协同力度,制定出台财税金融 协同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强省假设干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政银企保”衔 接机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对重点纾困企业及其融资需 求实施清单制管理,指导金融机构精准加大支持。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 持工具使用,按照政策规定,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 量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激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对受疫 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照市场化原那么协 商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 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 罚息。(省开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 行、云南银保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 业力度,货物服务采购工程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 高至10%20%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 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0政府采购工程 要根据工程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大型 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降低中小 企业参与门槛,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那么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 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 以上。(省开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力困难行业帮扶。2022年将餐饮企业、零售企业员工纳入第8页共11页免费核酸检测人群,按照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省 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各州、市按照标准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发生费用给予补助。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 础上,对受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社保缓交政策,养老保险 费缓交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零售企业, 可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 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开展保险代替 保证金试点。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 标准,降低有关餐饮企业经营本钱。(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 管局,各州、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融通、政 企贯通的中小微企业纾困开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 困。充分发挥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 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政策落实机制,每月至 少调度3次,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催促指导“十大专项行动”开展。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具体 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十大专项行动”牵头部第9页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