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承揽合同.docx
电梯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本工程是指:电梯安装工程。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托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3、工程地点:o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平安、 包文明施工、包协作费、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等进行大包施 Xo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 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 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担 当全部发生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电梯安装验收法律规 的违约责任。3、假如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广州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 机关核验为准。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担当 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担当。第十一条结算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 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 及挨次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 表、分局部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 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6)备案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需完整、精 确,假设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那么甲方 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 个工作天内,由甲方依据上述竣工结算工 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依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 和用料、施工法律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消失偷工减料的 状况,那么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工程不予结算,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第十二条工程保修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2、在保修期内,凡消失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 和修理。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 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 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修理工作并担当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 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修理,甲方需担当零部件费用。3、在保修期内,假设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 量问题的整改或修理工作的,那么甲方有权托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 行整改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加%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 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假设缺乏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承诺对工程供应终身的修理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 订有偿修理保养服务合同)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培训 名电梯修理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 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供应技术及 修理等服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 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 包干总价的%o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商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 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施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假设乙方逾期竣工超 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 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的违约金。3、乙方必需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 工法律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 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惩罚,金额为元/次。乙方必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 三方集中、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患病的一切损失。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假如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 “腐败行为”是指供应、赐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 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 “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 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 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推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 、 nn. o6、在甲方依据本合同的商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 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 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 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 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1)假设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局部工作成果的,那么双方按该部 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 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 项退回甲方。(2)假设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那么乙方应在甲方 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3)假设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 方支付相当于该局部款项的%的违约金。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 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假设缺乏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向甲方付清。8、未经甲方书面 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那么,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 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还应担当赔偿责任。第十四条不行抗力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斗或其它不 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开的不行抗力事故,致使直 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商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行抗力 事故的一方,应马上将事故状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天内供应事故的具体状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局部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 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 关出具。依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打算是否解除 合同,或者局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商定 如有不全都,解释挨次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合同停止施工外, 乙方都应连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状况下,均须保护 已完工程。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 提下,双方可实行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局部。托付方:(章)承包方:(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范(GB10060-93)k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 装平安法律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2、乙方必需严格依据本合同商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 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第四条工期按以下方式确定工期:1、甲方供应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 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 天内完本钱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 门验收时间)。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需按甲方的要求协作甲方建设 工程的施工。3、在履约过程中,假如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 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第五条合同总款1、本工程的总价(不含税)为:人民币:元整 (¥元)序号: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产品厂商及产地:层/站/门:单价(人民币:元)数量(台)2、合同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施工协作费等乙方为完本钱合 同商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无须 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供应电源 (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掌握箱(掌握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 内电梯掌握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 在合同价款内。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第六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乙方银行帐号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假设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 元),于 支付。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一天内向 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 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一天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 (¥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 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一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 (¥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一 日内负责向乙方供应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 附件三为准。4、乙方必需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 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 条款的商定向乙方付款。假设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 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 后再行付款。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全都的 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七条甲方责任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 藏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准时下发进度 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 整改工程的权利。3、按合同商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工 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6、负责供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 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准时清理井道的杂物, 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商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局部 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平安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 的要求供应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平 安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第八条乙方责任1、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要求组织施工。在状况紧急且 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状况下,可实行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平 安的紧急措施,并在实行措施后 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商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 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3、乙方应协作总包土建进度供应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 电梯设施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协作要求;有 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施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 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 资料。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头前,须依据工程法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 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全部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 认。5、乙方应在安装开头前将具体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方案报 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纪录。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 井道、机房以及总包协作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8、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供应施工所需看护、围 栏等平安文明施工措施。9、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平安责任 由乙方负责,并担当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10、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施均由乙方负责。11、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撤除。井道照明的 安装。清理安装杂物。12、负责供应三方通话设施,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 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帮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 调试。13、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 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全部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 自费予以修复。1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 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15、按本合同商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 量。按合同商定工期竣工。指定平安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平安管理,将施工物 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 人身平安负全部的责任,并应催促他们遵守施工场地施工平安和所在 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平安 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准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16、负责将甲方供应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 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 为止。乙方应担当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 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缘由不能通过验收除外。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 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需在 天内撤 离施工场地。18、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 务,在施工期间应听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 支付施工协作费或总承包服务费。19、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 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20、应乐观协作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第九条材料设施供应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施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供应。乙 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法律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 规定如下:(1)乙方所选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对乙方所选购的与设计和法律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 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选购符合设计 和法律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担当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假设乙方供应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那么, 应赔偿甲方因此患病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担当相 应的责任。第十条工程验收1、隐藏工程验收:工程到达施工过程中的隐藏工程验收阶段时, 乙方应在隐藏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 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 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担当由此 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假设因此而造本钱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担当 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假设乙方自行隐藏,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 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掩盖或修复,乙方应担当有 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 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 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 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假设本工程竣工验收到达标准后,叁方签字盖 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 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假设本工程因乙方缘由未能通过验收的,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担当由此而产生的 全部费用,假设因此而造本钱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担当逾期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