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水用电管理措施.docx
临时用水用电管理措施1)地盘管理单位在地盘范围内提供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并负责管理 临时水、电设施。由土建工区提供地面临水临电接驳,地盘管理单位提交用量需 求。在公共施工区域,临电设施由地盘管理单位统一配置,站后工程各标段提供 各自用电负荷和使用周期,由地盘管理单位制定临电设施方案,要求车站每层(站 台、站厅、设备层)两端及扶梯、屏蔽门安装现场均至少需要配置4个以上380V (160A)、220V (40A)的二级电源箱且间距不大于80m,供相关施工单位使用, 移动三级电源箱和焊机专用电源箱由各标段单位自行配置。车站每层设置至少一条临时用水管道,主管道二十米一个点,管径。100,兼 顾消防。分支接口管径不小于。50。地盘管理单位结算水、电费时,根据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收费单上的所有费 用总合(包括基本水、电费、损耗、表度电费等),按照所有用户表度数进行分 摊。各分表用量之和与供水、供电部门计量的差额、基本电费、无功损耗等,按 分表用户的用量比例分摊。2)其他专业各承包商在向地盘管理承包商申请施工用水、用电的,必须向 地盘管理承包商交纳用水、用电押金。3)其他专业各承包商要确保施工用电平安,严禁私自乱搭、乱接电源、电 线,地盘管理承包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平安用电进行检查、巡视,发现违章 用电时立即停止承包商的供电,直至整改完毕且检查合格后才继续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