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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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docx
XX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刻汲取连云港市“4 -21 ”火灾事故和镇江丹阳市“515” 爆燃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违法违规 “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106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 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发2020 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生产重要论述和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 为的重要性、紧迫性,严格按照“化工企业总量只减不增、 小化工企业只关不整”要求,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 意志,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 厉打击、坚决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对违 法违规“小化工”彻底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强力整治不留后患,确保全县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 效,确保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整治任务(一)突出排查重点。此次排查的重点是:未按规定纳入 2017年“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属于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 非化工企业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的;停产企业和闲置厂房 非法储存化工物料的;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 小企业、小作坊和黑窝点。(二)彻底摸清底数。以经开区、各乡镇为责任单位,由 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由供电 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税务部门提供化工原料采购 和产品销售清单,组织开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 实效”的“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查清 “五个有没有”:一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属于“四个一批” 专项行动中漏查漏报的化工企业;二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擅 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 三是查清辖区内有没有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 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四是查清辖区内有没 有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以及居民住房等,违法违 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五是查清辖区 内有没有利用偏僻地区、废弃养殖场、砖瓦厂等,涉及化工 生产的、隐蔽性流动性强的小作坊、黑窝点。经开区、各乡镇要聚焦“五个有没有”,将排查任务、排 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到村居(社区),充分发挥村居 (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 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集中组织 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同时对停产企业和闲置厂房“翻墙三 查”,即查有无生产设备、有无堆放化工原料、有无私拉乱 接电线或水管等,逐村(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 筛子”,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三)明确处置措施。经开区、各乡镇要建立清单台账, 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 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一是对排查中发 现应列但未列入2017年全省“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名单的 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二是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 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要责令其立即停产,立即撤除非法化 工生产装置。三是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的“小化 工”、小作坊、黑窝点,以及停产企业、闲置厂房非法储存 化工物料的,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 电、彻底撤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 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三、进度安排(一)发动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县政府组织召开县有关部门、经开区、各乡镇场(街道) 发动部署会议,统一思想,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县委宣传 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气氛。经开区、 各乡镇场(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张贴横 幅标语,公布举报 ,发动群众参与。(二)排查摸底阶段(5月25日至6月20日):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化工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供电 部门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税务部门提供化工原料采购 和产品销售清单,统一报联席办汇总梳理。联席办设计排查 表,并将市监、供电、税务部门提供的清单梳理情况反应给 经开区、各乡镇。经开区、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小化工”进 行全面排查,做到清单内企业全覆盖,清单外疑似企业重点 核查,填报排查表,建立清单台账,上报联席办备案。(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经开区、各乡镇按照“立查立治”的原那么,对排查出的小 化工立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对疑似“小化工”,自身 无法确定的,报联席办甄别确认。一经确认,要立即按要求 整治到位。对不能立查立治的,经开区、各乡镇要制定整治 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治时限,做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确 保7月中旬前彻底整治到位。(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联席办组织对经开区、各乡镇的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对群众举报和检查组检查出来的而属地政府、经开区未排查 到的情况移交督导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经开区、 各乡镇对整治到位的企业,填写申请验收表上报县联席办申 请验收,县联席办组织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通过验收的 实行销号管理。四、职责分工县政府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负主体责任,落实在经开区、 各乡镇和村居(社区)。经开区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对本次排查和整治结果负 责,要亲自审核把关,签字确认,层层上报,最终由县政府 加盖公章报市政府备案。乡镇场(街道)、村居(社区)无法界定为“小化工”的 疑似企业由联席办牵头,会工信、公安、应急、生态环境、 市监等部门组织甄别确认。县政府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统筹各部门开展排 查、整治、关停以及善后处置工作。县安委办要发挥好牵头 协调作用,定期召集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催促推动各有 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使用危化品的企业和单位 进行排查摸底,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 题,及时汇总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掌握工 作进度,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有关部门充分发 挥群众举报和舆论监督作用,警示曝光非法违法行为,结合 “平安生产月”活动为“小化工”整治专项行动营造强大声势和气氛。势和气氛。工信部门要充分发挥“化治办”的职能,把“小化工”整治专项行动与化工产业平安环保整治提升行动紧密 结合起来,把工作向基层部署推进,特别要加强已关闭退出 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工信部门和应急 部门要加快推进危化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和应用,加快实 现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剧毒化学 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积极参与违法违 规“小化工”排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 部门负责提供化工相关市场主体名单,供经开区、各乡镇排 查摸底,并依据法定职责查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消防、电力等部门和单位也要 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融入专项行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 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纪委监委机关要针对“小化工” 问题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同时注重加强专项整治行动 本身的作风建设工作,以过硬作风取得过硬成果。政法委要 协调政法机关协同联动,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注意查处违法 违规“小化工”背后的黑势力、保护伞,注意做好相关信访、 维稳工作,特别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基础网格作用,发动 基层网格员力量协同配合开展好拉网式排查等工作。县平安生产督导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督导推动,县各有 关部门要加强对经开区、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 工信、市监、应急、生态环境、公安、供电等部门抽调专人 集中办公。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 会议制度,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总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县纪 委监委机关、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 急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 队、县供电公司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各乡镇 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同时担任双组长,成立以纪委、政法、 派出所、工贸中心、国土所、农技中心、安监所、市监分局、 供电所、城管环卫中心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 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以村居保乡镇、以乡镇保县”的 方式,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 合力。(二)严肃追责问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问责。 在整治过程中,对非化工企业超经营范围从事化工生产的企 业法人代表,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涉及化工生产的小企业、 小作坊和黑窝点负责人,要依法从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 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出租厂房、民房 等场地给“小化工”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 律责任。对市级验收抽查、省级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 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造成底数不清、整治不力、取缔不坚 决的,将依据宿迁市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 方法(试行)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责任。(三)严防次生事故。经开区、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关闭、 停产“小化工”企业后续处置过程中的平安问题,催促指导 企业制定科学处置方案,开展风险辨识,落实平安措施,确 保平安处置,坚决杜绝因设备撤除、物料处置引发的次生事 故。(四)加强检查督导。派驻平安生产督导组近期要把违法 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作为督导重点,深入镇村检查督导, 及时了解整治进展,检查突出问题,压实整治责任,推动专 项整治取得实效。(五)强化社会监督。联席办要第一时间在新闻媒体公布 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广泛宣传发动, 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 行为的法律后果,在全县范围掀起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小化 工”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 的良好气氛。(六)探索长效机制。要以此次排查整治为契机,加强部 门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 “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促进全县平安生产形势 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