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管理规定.docx
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管理规定一、基本要求(一)遵纪、守法、诚信、明礼,注意德智体美全面开展,端正 实习态度,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高质量地完 成实习任务。(二)树立献身医学科学事业的崇高专业思想,本着实事求是、 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养成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严谨工作作风。 尊重师长,服从领导,搞好团结。(三)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着装整洁、举止端庄、仪态大方; 工作认真负责;对病人热情和蔼,关心体贴,耐心周到。(四)保守秘密,对医院规定的属于保密的内容,不得向外泄露。(五)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加强体能锻炼,注意清洁卫生,保证 身心健康。二、实习要求(一)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令、学校和医院的各项 规章制度,接受学校和医院的双重管理,尊重医院和科室的领导,尊 敬老师,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工作。(二)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每天应 提前半小时到达工作岗位,主动做好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 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或诊室,因故离开,应经带教老师同意。(三)实习生必须严格按实习轮转计划实习,不得私自调换实习 点或自行换组实习,发生此情况,以旷课论处。特殊情况需调换实习 点或换组实习者,由本人向学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四)实习生在病房实习时,应提早半小时进入病房,对分管病 人进行巡视检查。跟随带教医生参加病房医护人员交接班,与上级医 生共同处理例行检查和治疗工作,并随上级医生早查房。主任和主治 医师查房时负责报告病历,扼要报告病人情况,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查房后及时正确记录并执行上级医生查房意见。(五)实习生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去病房检查病人病 情,第一次病程记录和医嘱应由实习医生(或在上级医生带着下)在 病人入院后2小时内完成,在次日查房前(最迟不超过24小时)写 好完整病历。对一般病人隔日记录病情一次,对重病人应每天记录, 危重病人的病情应随时记录。对长期住院病人,每月作一次病程小结。 病历应记录上级医生对病情的分析诊断、处理意见及会诊意见;交接 班时应写交接班小结。假设实习医生担任手术者,应写手术记录和术后 病程记录。病人死亡由主管或值班抢救的实习医生写死亡记录。病人 出院或转院,应及时完成出院(转科)总结及其他医疗文件。实习生 在每科实习期间应书写不少于2份大病历。(六)实习生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经上级医生同意后填写化验 单、X线、心电图检查通知单及其他必要的检查申请单,并注意保持 病历资料的清晰完整,及时按规定贴好各种检查报告单。(七)实习生在病房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关心病人的思想、生活情况。遇有病情变化或接病房护士通知时,应立即察视病人并给 予适当处理。遇病情严重或发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请示上级医 生。(A)实习生对所管病人的治疗操作应在医嘱开出后及时完成, 凡第一次操作或对一些特殊检查尚不熟练的操作,应在上级医生和护 士的指导下完成。男实习生检查女病人(特别是进行妇科检查)时, 必须有本科室医生或护士在场。(九)实习医生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习医生必须随同带教医 生参加病房夜间值班、节假日值班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不值班时, 实习医生也必须于节假日到病房查房,完成所管病人当日的医疗工作 (如医嘱、换药等)。(+ )值班实习医生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私自换班、替班,假设有 特殊情况需换、替班者,需经当日上级值班医生批准。实习医生必须 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交接班。一)实习医生所管病人需请他科医生会诊时,应填写会诊申 请单并经上级医生签名。会诊时实习医生陪同会诊医生诊查并记录会 诊意见。病情严重和行动不便的病人,在会诊或进行各项检查治疗时, 实习医生应随同前往。(十二)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协同护士做好 护理工作。与全科人员一道共同做门诊或病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实习 医生和值班实习医生要负责所管危重病人或手术病人的护理工作,要 仔细观察并记录病情变化,包括血压、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十三)实习医生必须严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病人的病 情,一些特殊病人或自己不太清楚的问题,未经上级医生允许,不得 擅自告诉病人或家属。不得对病人、病人家属、病人单位发表有关病 情的意见。(十四)实习医生在不影响完成病房或门诊工作的前提下,应积 极参加教研室(科室)的病例分析、临床病理讨论、学术报告、尸体 解剖、死亡病例讨论等有关学术活动以及一些必要的会议,并做好记 录。(十五)实习医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医院的医疗规章制度和有 关技术操作规定。在诊疗工作上有疑问,应及时请示上级医生,不得 自作主张、擅自行事,防止发生医疗过失和事故。贵重仪器未经上级 医生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医生无权单独开处方、病假证明、诊 断书。实习医生所开处方、检验单、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处方等,均 需上级医生审核同意,并签名后方能生效。(十六)实习医生要重视和认真总结实习中的体会和收获,不断 改进学习方法;要重视临床实践,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要防止偏科倾 向及重理论、轻实践的思想。提倡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利用业余时间 撰写临床病例分析、文献综述、疑难病例分析、普查报告等方面的学 术论文。(十七)实习医生要保护所在医院的医疗器械及一切国家财产, 如有损坏或遗失,应按实习医院有关规定赔偿。要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病历纸、检验单等医疗公用纸张和文具,不得浪费或移作他用。三、劳动纪律(一)实习期间,学生不放寒、暑假,原那么上不准请假离开医院 所在地,节假日不得私自外出。病假需有医院诊断证明。一般不准请 事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半天以内由带教老师批准,半天以上三天 以内需经科室领导和教务处(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同意,三天以上 七天以内需经各学院审批同意,七天以上需经教务处审批同意。社区实习期间原那么上无假期,确有特殊情况请假,一天以内需经 社区批准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需经学院审批同意,三天以上需经 学校教务处审批同意。(二)实习生报考硕士研究生,复习功课不得占用上班时间,不 得影响正常实习,绝不允许擅自离岗。如有违反,按学籍管理有关规 定处理。(三)实习期间参加就业供需见面会请假者,凭试工请假单在实 习医院办理请假手续,原那么上不同意试工请假。确有需要请假试工或 转实习点者,一般安排在实习后期1-2个月之内,由学生向学院提出 申请,报教务处审批。(四)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到达以下学时者(擅自离开医院者, 旷课一天按6个学时计算),给予以下处分:1 .达1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2 .达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 .达35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4 .达40学时者,给予留校观察处分;5 .达50学时者,作退学处理。(五)实习生在医院违反纪律者,作以下处理:1 .不经请假而私自离开医院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2 .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医院所在地或回家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 过处分;3 .私自留他人在医院过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4 .违反操作规程,致使仪器、设备损坏而致其不能正常工作者, 给予警告以上处分;5 .不听带队老师指挥,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表现不好,受到实习 单位点名批评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