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docx
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文化娱乐场所)申请人:(自然人)姓 名: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制定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肇庆卫生健康局关于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工 作(试点)的通知,本行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为: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 生许可证”制度。第八条: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 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 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 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 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公布。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相应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主要如下:1 .文化娱乐场所应选在交通方便的中心区或居住区,并远离工 业污染源。2 .舞厅平均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1.5m2 (舞池内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0.8 m?),卡拉OK平均每人占有面积不小于1.25 n?。3 .照度:音乐厅、录像室的前厅为401x。剧场前厅为601x。4 .观众厅吊顶不得使用含有玻璃纤维的建筑材料。娱乐场所应设有消音装置。5 .座位在800个以上的音乐厅均应有机械通风。其他场所应有机 械通风装置。影剧院的新风量须三20m3 /(h-人),游艺室、舞厅 (包括卡拉OK歌厅)的新风量须230m3 /(h 人)。6 .文化娱乐场所在同一平面应设有男女厕所,大便池男150人一 个,女50人一个(男女蹲位比1: 3) o小便池每40人设一个,每 200人设一洗手池。厕所应有单独排风设备(排风设施不得与集中空 调管道相通),门净宽不少于1.4m,采用双向门。7 .文化娱乐场所向顾客提供饮具的,须设有杯具消毒间,面积须 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杯具消毒间地面与墙面应使用防水、防霉、可洗 刷的材料,墙裙高度不得低于1.5米,地面坡度不小于2%,并设有 机械通风装置;间内应有上下水,设有3个标记明显的洗涤池(清洗 池、消毒池、过水池),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柜或消毒药物、杯具回 收设施、干净杯具保洁容器及清洁工具(手套、杯刷、抹布),并有 明显标记。影剧院若向顾客提供3D眼镜,须设置有3D眼镜消毒间, 间内应有上下水,设置有清洗池、紫外线消毒柜,并配备眼镜回收设 施及眼睛保洁设施。8 .文化娱乐场所向顾客提供果盘的,须设有专用的果盘制作间, 由预进间与操作间两部分组成,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整个果盘 制作间的四周墙壁要贴瓷片至天花,天花用防火、不渗水、不发霉的 材料吊装。预进间及操作间的入口的两个门应加装闭门器。预进间应 设有两只洗手消毒池和更衣的卫生设施。操作间应四周密封,预留水 果出口窗口(要装有搪门),内设有水果洗涤池、操作台和足够的用 具保洁柜,并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杀菌装置及空调。紫外线空气杀菌装 置应悬空、裸管安装于距离地面L8-2.0米,开关应安装于制作间外。9 .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等场所内禁止吸 烟,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张贴足够数量的禁烟标志,须设室外吸烟区。 文化娱乐场所室内外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10 .观众厅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的座位套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11 .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必须加强室内机械通风换气和空气消 毒。12 .剧场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内严禁使用有害观众健康的烟雾 剂。13 .舞厅在营业时间内严禁使用杀菌波长的紫外线灯和滑石粉。14 .观众厅内及其他场所厅(室)内使用的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 有潜在危害。15 .放映录像电视的最近视距为显示屏幕对角线长度的4倍。采 用投影的视距为屏幕宽的1.5倍。(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 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等进行卫 生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三)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 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 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四)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三、应当提交的材料根据审批依据和法定条件,本行政审批事项获得批准,申请人应 当提交下列材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二)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三)安装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提供一年内具有资质的检 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和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第6部分(GB/T18204) 要求的卫生检测检验报告或卫生学评价报告(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 生检验检测报告或卫生学评价报告);上述材料第(一)至(二)项需在签署告知承诺书时提交,其他 材料可以在行政审批机关进行回访检查之前提交。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上述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第一项、第项、第项、第项、第项、第一项、第 项。1 .下列材料,申请人应当在 年月日前提交在行政审批机关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时提交:第 项、第 项、第 项。(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2个月内达到承诺的条件。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诺书 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 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监督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未 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 批决定。本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根据 需求开展指导服务,在承诺期届满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 核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 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七、诚信管理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将 在行政审批机关的诚信档案系统留下记录,对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 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申请人的承诺申请人就申请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现作出下列承诺:(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三)能达到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要求;(四)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承诺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五)经营过程中自觉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经 营场所的卫生安全;(六)上述陈述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七)若违反承诺或者作出不实承诺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行政审批机关:(签字盖章)(盖章)年 月日年 月日(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