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渔业、联营、契约等).docx
承包合同书(渔业1)订立合同双方: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 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 3 )、(8 4) 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 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 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 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世,其家庭 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2 .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3 .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4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线不低于_ 米.5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6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 .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 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2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3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4 .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5 .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 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6 .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 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7 .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 额部分全归乙方.8 .乙方抓住偷鱼者,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 元计算,罚款归乙方.9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六,甲方的违约责任1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2 .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 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 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 .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七,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 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 .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 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3 .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 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 元的违约金.A, 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九,其它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 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 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 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鉴订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给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公社管委会(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甲方:县 乡 村(公章)代表人:乙方:村(盖章)年 月 日订法人型联营协议书合资经营 协议书订立协议单位: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 所有制。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 所有制。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 公司,特订立本协议。1 .联营宗旨、联营项目与经营范围 02 .联营企业名称:市(县)公司(企业)地址: 隶属: 经济性质:(所有制) 联营。核算方式:独立核算。3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投资 元,占投资总额%。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乙方投资:(略)投资缴付日期:4 .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5 .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公司所得利润一依法纳税一(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红利(按股份分配)。甲方:%;乙方%。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出资额为限。6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宜,有权确定董事报酬,有权撤换董事。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更,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公司设经理一各、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7 .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时,每逾期 (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2)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 除应按出资额%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 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3 )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4 )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8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注册登记, 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9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份,送、各存一份。甲方: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银行帐户:地址:乙方: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银行帐户:地址:鉴证或公证机关: (盖章)年 月 日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公斤(或 元),其中:年 上 交 公 斤(元),年 上 交 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 占%, 鱼占%O上交时间均为每年 月 日 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产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 收鱼(款)凭证。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合并公司设立契约书本契约由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为从事共同事业,兹订定契约设立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设备,及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立有关药品制 造、贩卖的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根据本契约从事营运。第二条新公司概况如本契约书末尾所附的X X药品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 载。设立时,甲方占百分之五十一股份、乙方占百分之四十九股份。前项的股份保有比例,为甲、乙双方之间持续合作的依据。第三条甲方以后记的工场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折价为 元整,作为现场出资;乙方以其既有技术(后记所述之专利及有关的一切技术情报一 以下称技术),折合为 元整,作为现物出资。第四条 前条技术的处理须以甲、乙双方与新公司间另订的技术援助契约(本契约所附带的技术援助契约方案)为依据。第五条 新公司的干部由甲方派任董事 名、监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名、监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选派一人为董事长;乙方从中选派一人为副董事长。第六条 新公司的设立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三名事务人员,计六名,以甲方本店 事务所为创立事务所,进行筹组工作。第七条 新公司设立所需经费,甲方负担百分之五十一、乙方负担百分之一四十 九。附:药品工业有限公司组织章程。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甲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紧密型联营合同订立合同单位: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所有制。乙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所有制。(注:如有两个以上单位联营,依次称丙、丁方。)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 公司,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联营宗旨: 0联营生产(经营)项目: 0生产(经营)范围:。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 市(县)公司(企业)。地址:(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独立核算。第三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投资额 元,占投资总额%。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原材料:元;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乙方投资额:(略)投资缴付日期:。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作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第四条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略)乙方:(略)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在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乙方:%。(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 门缴纳所得税。)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 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第六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1 .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2 .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 .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吸收、解雇;4 .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5 .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6 .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7 .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8 .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它职务。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 (略)第八条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 (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 约金。2 .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 应按出资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 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3 .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4 .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 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第十条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 注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它筹建事宜。第H 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 份,送、各存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银行帐户:地址: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银行帐户:地址:年 月 日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年月日2 .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 乙方。3 .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 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4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 米。5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6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 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2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联营合同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所有制:乙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所有制:(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 公司,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联营宗旨:联营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范围:第二条联营企业名称 公司地址:核算方式:独立核算。第三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投资额 元,占投资总额%。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原材料:元;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乙方投资额:(略)投资缴付日期:(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第四条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O (略)乙方:。(略)第五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 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甲方:%;乙方:%。(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缴纳所得税。)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 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第六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1 .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2 .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3 .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4 .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5 .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6 .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7 .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8 .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乙方委派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略)。第八条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一(时 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2 .由于联营成员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 按出资额的%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中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 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 的损失。3 .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4 .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第十条本协议生效之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注 册登记,开设银行帐户和其他筹建事宜。第H 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一份送、各存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银行帐户: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银行帐户:年 一月日联营合同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乙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 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联营宗旨第二条 联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第三条 联营企业名称 市(县)公司。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第四条联营范围与经营方式第五条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3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4 .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5 .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 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6 .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 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7 .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 额部分全归乙方。8 .乙方抓住偷鱼者送交甲方处理,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 元计算,罚款归乙方。9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投资额 元,占投资总额%;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元;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土地征用补偿费:元;专利权:元:商标权:元:技术成果:元。乙方投资额:(略)投资缴付日期:第六条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 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第七条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 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第八条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第九条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乙方:第十条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公司所得,依法纳税后,由联营各方在其所 在地税务部门交纳所得税。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 例分配:联营各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 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第十一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 行董事会集体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紧急情况,可以不定期召开董 事会。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的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公司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 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 名,由 方推荐;副经理一人,由一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一年。公司的主管会计由 方推荐,方推荐一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天, 违约方应交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 的经济损失。2 .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3 .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仲裁。4 .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 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5 .联营成员在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 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罚。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 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第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 各方履约情况。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送、各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银行帐户:地址: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银行帐户:地址:年月H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联营合同(3)甲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 (所有制)乙方(单位名称):经济性质: (所有制)(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 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产品,经充分 协商,决定联合组成 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联营宗旨第二条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的意见:1.2.3.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联合总公司的地址:隶属:;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 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 .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 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2 .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 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合同, 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3 .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 工。4 .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5 .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营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 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6 .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签订的各项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 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7 .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 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 联营成员。8 .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1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 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2 .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 其金额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 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 .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 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2 .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 格折价)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3 .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 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元的违约金。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第七条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 作任务的,应在(时间)内报告总公司。2 .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 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联营成员各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各一份。联营成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银行帐户:地址:(其余同上。略)年 月 日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年月日松散型联营合同订立合同单位: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所有制)。(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自所有制性质、财 政物资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相互协作生产(或开发)产 品,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 联合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伙组织),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联营宗旨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下列一致意见:第三条经营范围与方式第四条联营常设机构联合总公司的地址:址:;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第五条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 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 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第六条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1 .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 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2 .联营成员间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 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 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3 .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4 .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5 .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 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和处分。6 .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 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7 .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 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 为联营成员。8 .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9 .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它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第七条违约责任1 .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合同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 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时间) 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时 间)内报告总公司。2 .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它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 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第九条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 各一份。联营成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银行帐户:地址:(其余同上。略)年 月 日公证或鉴证机关:(公章)年月日退伙契约书同立退伙契约人 简称甲方、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经订立合伙契约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 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行)(设 处所)(商业登记证 字批 号营业登记证 字第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 年 月 日甲方为退伙,而脱离合伙关系是实。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 年 月 日起关于行应归乙方共同所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并其经营有 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与债务,并行之诸设备概归乙方享受及负担支 理。第四条 合伙截至 年 月 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 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 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 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 任何请求。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 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本契约一式三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退伙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码:退伙人(乙方)第八条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 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第九条其它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 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 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乡、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章)甲方: 县 乡 村 组(公代表人:住址:身份证统码:年 月 日乙方:乡 村民(盖章)年 月 日订承包合同书(渔业2)订立合同双方:县 乡 村,以下简称甲方;县 乡 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 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 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 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 鱼塘(河道,水库,湖面)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 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逝,其家庭 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斤(或 元),其中:年上交 斤(元),年上交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鱼占%,鱼占%,鱼占%, 上交时间均为每年 月 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 出具收鱼(款)凭证.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 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