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技术需求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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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勘察技术需求书.docx
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技术需求书目录一、工程建设总体说明11.1 工程概况11.2 工程构成1L 3工程进度要求13)边坡支护结构外观应美观并与场内构筑物风格相协调;4)场区地基处理施工方案;5)场地平整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通过工程测量形成的场地符合设计规定的平面和高 程;通过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对挖方、填方和土石方运输量三者综合权衡,制定出合理 的调配方案,并绘制土石方调配图,推荐施工机械选择,科学制定可行的石方爆破作业 方案;制定土石方的填筑作业夯实方案。6. 2设计要求1)基坑支护、边坡支护结构应尽量采用本地常规做法,并尽量降低施工难度,以保证施工工 期;2)基坑支护结构应与场平工程结合考虑,以降低工程造价;3)基坑支护、边坡支护设计应通过业主组织的专项评审。4)乙方须确保设计成果和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和验收需要。以上计算的设计费包括但不限 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定竣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施 工现场设计服务、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费、参与配合试运转调试和竣工验收及办公、食宿、水电 通讯、图纸和文件打印装订等所有费用,甲方不另外支付乙方任何费用。最终结算以甲方书面审 核结算为准。6. 3设计工作进度边坡支护设计、场地平整设计、场地地基处理设计施工图应在合同生效30个日历天内提交, 基坑支护设计图应在主厂房图纸稳定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7. 4设计成果的提交投标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将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或数据交付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设计文件包括图纸20份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包含dwg和pdf文件,一图一文档)。对于招标 方要求增加设计文件份数的(超过合同约定的份数局部算为增加),由招标方另行支付印刷设计文 件的工本费用,投标方出具有效发票报销,按市场价结算。七、双方权利及义务7.1招标方的权利1 .招标方具有向投标方提出各项功能需求和相关的建设标准的权利。2 .招标方具有参与各项技术、设计审核的权利。3 .投标方在进度、质量、指派人员、提供服务、协作等方面义务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 招标方有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等权利。4 .招标方有权聘请咨询(监理)单位为本工程进行咨询(监理),投标方应接受咨询(监理) 单位按照相关法规和招标方赋予的权利所进行的咨询(监理),咨询(监理)单位不得滥用此权利, 不得恶意阻挠投标方正常勘察工作。5 .其它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属于招标方的权利。6 .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方可以在合同期内,以书面形式指示投标方就合同所述的服务或合同 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但必须是合理、合法、合规的),投标方必须依照 指示作出修改。7 .招标方可以拒绝接受任何没有遵守本合同规定而提供的服务(或其中任何局部),拒绝接纳 服务不损及招标方的任何法定权利。8 .招标方有权指定下属公司进行勘察管理。9 .招标人不负责提供办公、生活临建场地、水电,办公、生活临建场地、水电由投标人自行 解决。7. 2招标方的义务1 .招标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向投标方提交勘察所需文件与数据, 并对其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负责,招标方不得要求投标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察。3 .招标方在向投标方下达开工通知之前,应配合投标方提供现场勘察作业所需的施工条件。4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招标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 费。5 .招标方对投标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和有关单据复核无误后进行支付,并按合同指定银行将合 同价款汇至投标方的账户。6 .招标方驻场代表在招标方授权范围内向投标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招标方发出 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方驻场代表的指令、通知应由其本人签字并经招标方单位确认后,以 书面形式交给投标方勘察负责人或投标方驻场代表,投标方勘察负责人或投标方驻场代表应立即 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指令、通知同时生效。7 .招标方驻场代表是招标方的履约代表,投标方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文件经招标方驻场代 表签收后即视为已送达招标方。8 .招标方及咨询(监理)单位在收到投标方有关勘察问题及确认问题的函件后,应在5个工 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9 如因相关政府的行政决策或审批流程滞后导致本合同工程取消、停滞或缓建,招标方应根 据投标方实际工作量支付勘察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8. 3投标方的权利L对勘察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管理。2 .按合同规定向招标方请款。3 .非因投标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投标方实际完工日期应当合理顺延,无需向招标方支付 赔偿金或违约金。7. 4投标方的义务1 .签订合同时,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勘察任务书进行勘察工作。2 .投标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投标方的权利让给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但因某种原因,投 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需经招标方和投标方商定后才能办理。3 .投标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4 .投标方提供给招标方的勘察成果资料不合格或不满足初步设计要求时,应负责无偿给予补 充完善使其到达质量合格;假设投标方无力补充完善,招标方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投标方应承当 另委的全部勘察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方须按3000元/天标准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 或因投标方勘察质量造成招标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 局部的勘察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实际损失赔偿。5 .投标方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招标方的人员一起验收招标 方提供的材料。6 投标方在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 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招标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7 .投标方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员,应遵守招标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当其 有关资料保密义务。8 .投标方应长期保护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 术和合理化建议等资料,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 向第三人转让、披露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工程;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方应负法律责任,招标方有 权索赔。9 .由于投标方未履约而导致招标方利益受损时,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赔偿因此而给招标方 造成的损失。10 .在明确投标方责任的基础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标方承诺派招标方认可的、满足现场 需求的技术人员驻工地现场服务,具体要求见相关条款。11 .投标方承诺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需求或应招标方的要求派勘察负责人到现场解决工 程建设中涉及到的勘察问题。12 .投标方对于招标方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13 .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对已批准的勘察文件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一般性 修改,必须书面告知招标方,并取得招标方同意后方能执行修改。14 .在勘察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投标方应充分尊重和理解招标方、代表招标方的咨询公司对 勘察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认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 分和没有描述的局部,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权利、义务、时间及费用。15 .投标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本工程的勘察进度、质量、施工服务等工作的完整性、连贯性和 可靠性负责。16 .投标方对勘察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投标方勘察错误造成工程质量 事故损失、设计期限延长或本钱费用增加的,投标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局部 的勘察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招标方支付赔偿金并承当相关法律责任,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 累计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勘察服务费。17 .投标方应对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本工程勘察中的任何缺陷负责,招标方未对勘察文件提 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解除投标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18 .投标方根据合同获招标方发给的物品,投标方须负责妥善归还。投标方保管招标方的物品 期间,招标方代表有权随时点算这些物品或物料,投标方须协助完成点算工作。19 .投标方自带办公设备、车辆、生活和办公家具等,且负责己方所有人员的水、电、网络、 通讯、食宿、卫生等日常费用及维护费用,招标方在施工现场仅提供投标方管理人员临时办公场 所及网络、电讯、水、电接口。20 .投标人应确认是在充分理解和了解所有招标资料以及同本工程工程有关的所有的地质、地 理、气候等自然状况和周围环境状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做出的投标报价,中标后,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以上任何因素及其它原因(本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而提出对价款或工 期的索赔。21 .其它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投标方履行的义务。22 .在桩基、土建工程施工阶段,投标方必须委派技术工代驻场办公,参与桩基施工过程的验 收、签字并及时协调解决地质勘察方面的问题,假设因投标方现场验收不及时而影响到施工进度的, 罚3000元/根桩,其它现场配合工作不到位的罚5000元/次。23 .在桩基、土建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地质实况与投标方提供的详勘报告有差异的,经核实, 发现报告内容缺乏真实性,深度达不到要求的,罚5000元/处。八、本工程应遵循的规范、规程及标准1执行标准原那么本工程招标范围涉及的所有标准、规程和规范,必须完全满足以下要求:1)所有使用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应根据最新颁发的有效版本。2)必须满足招标技术规定要求。3)同时满足中国的国家标准、政策和法规。4)同时满足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标准、政策和法规。5)有关安全、劳动卫生与健康方面的设计和供货,只能依据中国标准、规程、规范、政策和 法规。8. 2主要标准、规范及规程1 .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版);2 .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2007版)(GB/T50123-1999);3 .行业标准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2011);4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GB50011-2010);5 .电力标准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 5074-2006);6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 99: 98);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8 .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规范(CJJ7-2007);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0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2-2018);1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15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16 .国家、行业、广东省及广州市其它与工程详勘有关的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九、说明9. 1本勘察工程量为暂定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9.2建筑总平面图及地勘探点平面布置图,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布点方案为准。十、附件附件: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初步勘察探点布置图、详细勘察探点布置 图。初步勘察探点布置图、详细勘察探点布置图为暂定布置图,具体须按本工程实际需要优化布 点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钻探。2. 1技术要求23. 2勘探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34. 3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35. 4勘察应进行以下工程地质工作36. 5严格执行勘察规范的要求3三、本次工程勘察范围4四、工程交付要求5五、勘察服务要求 7六、岩土工程设计 76. 1设计原那么71. 2设计要求86. 3设计工作进度86. 4设计成果的提交8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87. 1招标方的权利87. 2招标方的义务97. 3投标方的权利97. 4投标方的义务10八、本工程应遵循的规范、规程及标准 118.1 执行标准原那么118.2 主要标准、规范及规程12九、说明12一、工程建设总体说明1.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工程勘察服务;工程主管部门:工程业主:工程厂址工程性质:本工程为市政环境保护工程(新建);工程规模:日均燃烧生活垃圾能力3000t/d;燃烧炉垃圾日处理能力:4X800t/d;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2X50MW;1. L 1总体说明本期工程日均燃烧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年均处理垃圾IO,吨/年),配置4台800吨/天的炉 排燃烧炉,4台高参数的(6.4MPa、485)蒸发量为96吨/小时的余热锅炉、2台单机容量50MW的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全厂主要包括并不限于垃圾进料及储存系统、垃圾燃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 汽轮发电机组及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自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电气进出线系统、道路工程 (场内道路、垃圾进场通道、消防通道)、防洪工程、中央自控中心、园区水源配置工程、检修及 候班楼、园区数字化系统、围墙、屋面光伏发电(预留)、工程管线(生活给水、生产给水、雨水、 污水、热力等)、电力及照明监控配套工程、园区景观绿化工程、灰/渣处理系统等系统、洗车设施、 洗车检漏、应急停车及充电设施、边坡工程和一二期工程相连接系统等环保工程。本次工程勘察工作,包含地质勘察(含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勘察范围含主厂房、辅助工程 区域和边坡等本工程全部区域的地质勘察)及岩土工程设计(含垃圾坑及渣坑等所有基坑支护设 计、场区边坡支护设计及场地平整设计、场区地基处理设计)。1.1.2工程选址本工程位于2工程构成1.2. 1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1. 3工程进度要求详见“四、工程交付要求”章节内容。二、工程勘察技术要求技术要求1 .1.1对地基岩土层的工程特性和场地及地基的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各岩土层的地基 承载力特征值;论证采用天然地基基础形式的可行性、对持力层选择、基础埋深等提出合理性建 议。不宜用作天然地基时,提供地基处理或桩基选型的明确建议,并提供相应的设计参数。对地 基处理的设计,施工,监测方案提出详细意见,并对地基处理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2 .1.2详细查明建筑场地各岩土层的成因、时代、地层结构和均匀性及特殊性岩土的性质, 尤其应查明基础下软弱和坚硬地层分布,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3 .1.3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及排泄条件、初见及稳定水位;提供水位季节变化 幅度和各主要地层的渗透系数;提供基坑开挖工程应采取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分析评价降水对周 围环境的影响。并提供场地抗浮设计水位。4 .1.4查明场地不良地质条件的成因、分布、规模、开展趋势并对不良地质现象对工程的影 响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提供整治方案的详细意见。有特殊性岩石时应进行相应的分析和评价, 并提出工程措施建议。5 .L 5.查明场地或其临近埋藏的岩溶、古洞、古墓群、人防地道、塌陷、滑坡、崩塌、泥石 流、采空、地面沉降、活动砂丘等不良地质现象。6 .L 6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作出详细评价。明确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 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特征周期并给定场地类别。划分对抗震有利、不利、一般或危险 的地段.对场地和地基的抗震措施提出建议。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提供液化 指数,确定液化等级,并提出防治措施或处理方法。7 .1.7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的工程,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土层、剖面、覆盖层厚度和剪切波速 等有关参数。8 .1. 8场地或场地附近还有滑坡、滑移、崩塌、泥石流、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时,应进行专 门勘察.分析评价在地震作用时的稳定性。9 . 1.9提供桩基(或复合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 长度和施工方法的建议.评价成桩可能性,提出桩的施工条件及对环境的影响。10 1.10当采用基岩作为桩的持力层时,应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 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和基本质量等级,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持力 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凹凸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提供地基变形计算的技术参数。11 1.11对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详细分析评价,对基坑施工中存在的风险及注 意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必要时,还可提出对监测工作的建议。根据工程建 设需要,投标方还应负责完成招标方指令或委托的其它设计工程(包括深基坑设计等)。2. 1. 12.本工程有边坡,要求增加边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边坡类别和可 能的破坏形式;提供验算边坡的稳定性、变形和设计所需要的计算参数值。当需进行基坑开挖、支护及降水设计时,应提供相关技术参数。2. 1. 14判定水和土建筑材料的腐蚀性。2.1.15提供岩面等高线图。2. 2勘探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勘探点宜按建筑周边及角点布置,对无特殊要求的其它建筑也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范 围布置;并严格按规相关规范进行勘探点布置,其钻孔的类别、数量、孔距符合要求。同一建筑范围内的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加密勘探点,查明其 变化。2. 2. 3勘探孔的深度应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版)第4. 1. 18条及第 4. 1. 19条的规定执行。2.2. 4勘察单位应审核招标方提供的勘探点布置图,不满足要求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假设 局部土层差异大须增加勘探点的应及时与招标方联系。2. 3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符合以下要求2. 3.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应结合地貌类型、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 取样及标贯位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采取土试样的数量和孔内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确定; 取样方法、数量、位置满足规范要求;并满足统计要求提供准确的参数。2. 4勘察应进行以下工程地质工作2.1.1 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及排泄条件、初见及稳定水位;提供水位季节变化 幅度和各主要地层的渗透系数、历年最高水位及承压水头;提供基坑开挖工程应采取的地下水控 制措施,分析评价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必要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监测水位变化;提出防治 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的建议。2.1.2 当需绘制地下水等水位线图时' 应根据地下水的埋藏变化条件和层位,统一量测地下 水位。2.1.3 对地下水以上土层取土样做土壤易溶盐测试,并采取水试样进行腐蚀性评价。2. 5严格执行勘察规范的要求本次勘察需严格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修订版)、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并按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 98)进行报告的编写,其格式、深度、完整性能满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规范要求,并能为详细设计提供可行性依据。三、本次工程勘察范围3.1 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现场勘察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招标公告、勘察合同、其它招标文件及现场实物工作量为准): 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并不限于岩土工程勘探、取样与原位测试); 水文地质勘察(包括并不限于必要的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钻探、现场测试与取样等); 室内试验(包括并不限于土工试验、水质分析、岩石试验及必要的现场室内试验); 工程测量(包括并不限于必要的勘探点定点测量等)。 场地清表、青苗补偿、维稳、大型机械进出场、临时道路、临建措施、安全 文明措施和其他措施、风险、管理等 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各项服务等 岩土工程设计(含垃圾坑基坑支护设计、场区边坡支护设计、场区地基处理等) 场地平整工程专业设计 勘察工程量,如下表。序 号工作工程钻探孔数(个)单孔平均进尺 深度(米)钻探总进尺深 度(米)备注初步勘察60301800综合单价固 定含税包干-详细勘察316 (技术孔158,鉴 别孔158)309480综合单价固 定含税包干岩土工程专业 设计含本工程全部基坑工程及其支护、地基处理设计、挡土 墙设计、场区边坡工程及其支护等设计1项含税包干固 定总价四场地平整工程 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填方、挖方、余土外弃等场址相关工 程1项含税包干固 定总价1、工程用地区域地形平坦,西南侧存一废弃采石场,工程地质条件详见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 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设计任务书,工作要求详见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 及配套设施工程勘察技术需求书;2、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水电管线敷设,场地排水(含场地积水、池塘、淤泥、泥浆等), 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全站仪测放钻孔孔位、坐标、孔口高程,勘探钻孔施工,现 场原位测试(标准贯入试验等),取土、水、石试样和地下水样,土工试验,安全围护,机械设 备进出场,跟管钻进,泥浆护壁等及招标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等所有工作;3、岩土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 查周边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编制岩土工程(含基坑支护设计、场区边坡支护设计等)设计 文件,绘制施工图,提出试验、检测和监测方案,配合施工,解决施工总的设计问题等4、场地平整工程设计包括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要求,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 建筑物及地下管线情况,编制场地平整工程(含本工程全部基坑工程及其支护、挡土墙设计、 场区边坡工程及其支护等)设计文件,绘制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施工图预算,提出试验、检 测和监测方案,配合施工,解决施工总的设计问题。5、投标人须以固定含税包干综合单价。该综合单价已包括招标文件勘察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诸 如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野外钻探费用、试验费用、文件资料费用、人工费、食 宿费用、水电费、清表费用、青苗补偿费、维稳费、管理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临时道路、 临建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和其他措施费、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各项服务费以及税金等全 部费用;6、此表格内如有漏项请自行补充,勘测工程量不低于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投标人 己综合考虑本工程地质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提供的钻探 总进尺深度(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固定含税包干)和投标总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最 高限价。7、投标人在结算时须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工作量清单,且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后,按实结算。3.2 建筑总平面图及地勘探点平面布置图(详堪)(按附件要求)(见:8. 2条)3.3 整个拟建详细详勘工作需与最终建筑总平面图为准,如与现总平面图不符时需要做适当调整。四、工程交付要求4.1 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成果文件提交要求投标方对拟建现场勘察成果文件的提交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度及深度,并确保勘察成 果和试验报告的完整和真实性;4.2 勘察文件的交付4. 2.1初步勘察完成工程内容要求不超过40日历天,工期起计时间为招标方下达开工通知当天。其中,现场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合同生效后40日历天内完成并退场,勘察成果和试验报告应于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提交;中间报告电子版及盖章版于工作完成三分之一和三分之二后分 别提供。详细勘察应在场区土方平整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工期起计时间为招标方下达开工通知当天。其中,现场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场区土方平整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退场,勘察成果和试验报告应于场区土方平整后50日历天内提交甲方。投标方负责向招标方提交本工程工程勘察(初堪、详堪)成果报告25份和电子文件2 套,电子文件须包含格式为WORD或EXCEL,图形文件格式为CAD(*.DWG)格式电子版文件。如招标 方对成果文件提出合理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无条件另行提供相同份数的完善或修正后的成果资料, 招标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3初堪、详堪勘察成果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任务、目的和要求;2)拟建工程概况;3)现场勘察方法及完成工作量说明;4)场地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环境工程地质条件描述;5)场地各层岩土的分布、性质,岩土的产状、结构和风化情况;6)场地地下水情况;7)岩土参数的统计、分析和选用;8)岩土试验成果及选用建议(含平面图、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压缩曲线、剪切强度包线); 9)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10)结论及对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建议;11)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的预测和监控及预防措施的建议;12)岩(土)芯数码照片(每孔应至少有一张反映芯样全貌);13)勘察报告应附以下图表: 拟建工程位置示意图;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位置图; 工程地质剖面图;原位测试成果图; 室内试验成果图。 物理力学试验指标统计表;14)勘察报告根据情况附下以下图表: 区域地质图;综合工程地质图; 工程地质分区图;地下水等水位线图; 基岩面(或其他层面)等值线图;设定标高基岩性分布切面图; 综合柱状图;钻孔(探井)柱状图; 探井(探槽)展示图;勘探点主要数据一览表; 岩土利用、整治、改造方案的有关图表;岩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图表; 其他需要的图表;五、勘察服务要求投标方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1 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 文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问题。1.2 严格依照有关技术规范、规程等实施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按国家、省级及行业规定,提 供规范、详实的勘察报告。5. 3保证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的可靠性及准确性,确保通过勘察报告的审查。6. 4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完成勘察任务和提交勘察中间资料,。5.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勘探孔位置,对场地内明显塌陷的区域调整勘探孔,并将勘探孔 揭露地层情况及时反应给招标方。5. 6配合招标方进行施工验槽、验收等工作。5.7各施工阶段开始前,按勘察设计分工,参与技术交底、重大技术问题专家论证会、答复 有关问题。在技术复杂的分项工程施工前,投标方要进行专项技术交底,提出质量控制要求。5. 8参加工程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工作。5.9 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5.10 投标方技术负责人应常驻现场,且应分阶段、有计划的派相关勘察人员在现场配合与解 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有关地质勘察方面的问题;本工程桩基施工、基坑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 收、竣工验收,以及现场涉及地基问题的处理等,须派专业岩土工程师按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到场。 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工程工程竣工前的各项验收配合工作。5. 11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积极参加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研讨、设计联络会、现场施工等 涉及到地质勘察方面的会议,会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解决地质勘察方面的问题。六、岩土工程设计本工程的岩土工程设计包括场区内边坡支护工程设计、场地平整设计、场区地基处理设计以 及垃圾坑及渣坑等所有基坑支护设计。6.1 设计原那么岩土工程设计应重点遵循以下原那么:1)安全、经济、施工便捷性;2)合理利用土地,在满足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节约边坡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