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掉违章建筑行为的法律适用.docx
强制拆掉违章建筑行为的法律适用拆掉违章建筑行为,我们还需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正如探 讨法律属性离不开对其根底行为法律属性的探讨,在解决强 制拆违行为的法律适用后,还必须考虑根底行为法律适用的 准确性。如根底行为法律适用发生错误,那么强制拆违行为 也会丧失其合法性和正当性。只有一并准确解决根底行为与 执行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才能真正推动强制拆违行为步入 合法化运行轨道。拆掉违章建筑的执行程序如遇法律冲突, 应以行政强制法规定为准。行政强制执行分为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和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两类。在行政强制法公布之前,有关强制拆 违的程序规定散见于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 诉讼法及解释中。首先,从适用对象来看,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 法的立法目的各有不同,由此决定了适用范围及对象的不 同。土地管理法施行的目的是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土地管理法的适用范围围绕土地的利用和保护而展 开,针对的对象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包括将农 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建设行为、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行 为。而城乡规划法施行的目的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 调城乡空间布局,因此其适用范围是城乡规划管理,根据该 法作出的限期拆违决定针对的是违反建筑规划的违法建造 行为。其次,从限期拆违决定的作出主体来看,法定职权机关 的不同也决定了作出限期拆违决定的主体各不一样。土地 管理法赋予土地管理职权的是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因此根据该法作出限期拆掉违法建筑决定的行政机关 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而按照城乡规划 法,拥有城乡规划管理职权的是各级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有权作出限期拆违决定的行政机关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其中乡、村庄 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 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开展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作出限 期拆违决定,其余区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拆违决定。因此,责令限期拆掉违章建筑决定的作出,必须根据不 同的违法情形由不同的行政机关根据不同的法律作出,如适 用法律错误或限期拆违决定作出主体依法没有相应职权的, 限期拆违决定将因不符法律规定而无法被强制执行。以上就是我对“强制拆掉违章建筑行为的法律适用”内 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