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方案.docx
工程竣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方案1.1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监理主要控制要点1.1.1 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阶段,是指各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后,施工单位报请监理、建 设单位进行验收的阶段。在竣工验收阶段,通过施工单位的自检、监理组 的抽检,来判断已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几何尺寸与设计文件的符 合程度;各项技术指标是否达到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竣工验收应 具备的条件:(一)分项工程分项工程验收证明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 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 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 量证书的基础。(二)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 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 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 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1、对符合设计、验收规范所提出的质量要求的各分项工程,监 理组将对所有已完工序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已完分项工程的质(2)现场检查的内容及情况;(3)评估小组对承包商质量保修期全部工作的评议;(4)小组的结论;(5)附件:承包商工程保修期责任证书申请评估活动计划,工 程缺陷一览表及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等。(六)签发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办收到评估小组的报告,并确认工程按合同规定已 达到质量保修期工作验收标准,向承包商鉴发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 书,签发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证书中应包括以下 主要内容: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2、审查质量保修期工程的单位;3、工程竣工日期及合同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日期;4、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总监、业主、总监理工 程师、承包商各方的代表)。1. 2本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在保修期头一个月内,总监或其它相应监理人 员留守现场跟踪检查在搬迁及前期使用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督 促相关单位处理。在交工后的三个月后,由公司组织总监协助对工程 进行质量回访。1、对应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应关注其观测成果和观测方法、10 技术要求以及是否已沉降稳定,如发现异常情况,应通知设计和质监 部门进行分析研究处理。2、监理人员要志业主方密切联系,关注工程使用状况是否正常, 随时听取用户意见。同时,与有关承包商保持电话联系,并且要求承 包商指定一名联系人。3、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督促承包商向业主方提交质量保 修书,其内容为具体保修项目,期限以及有关承诺。4、组织承包商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质量回访,一般每半年进行 一次为宜。并在气候突然变化(台风、冬季低温)如台风暴雨过后组 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按单位工程进行登记5、在工程保修期1年即将到期的前1-2个月,由监理人员组织 业主方以及承包商共同对工程进行全面目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需要维 修的内容按单位工程列表登记。6、监理人员对用户反馈的意见和以上质量回访与检查中发现的 质量问题与缺陷发现的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并确定质量缺陷的事 实和责任。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由监理人员组织业主、设计人员和承 包商共同研究确定原因。关键是要确定该工程质量缺陷是否在正常使用 条件下产生的。7、承包商若不能按监理人员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监理人员应书 面通知业主,可由业主委托其他承包商完成。(同时,监理人员要与 原承包商沟通)。其维修处理发生的费用依据施工合同规定在质量保 修保证金中扣除。118、当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监理业务过期后,承包商应按 施工合同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仍需对工程继续履 行质量保修义务。1. 3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我方将安排拟投入监理人 员一览表中的监理人员驻场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承担并完成该施工 监理服务。我方保证在监理服务期内,按照工程施工阶段所配置的专业 监理人员按时确保到位,长期驻工地现场。承诺项目总监为投标时承诺的总监,项目总监无其它在监工程, 总监保证每周不少于6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驻现场。 按照本监理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补充条款中对总 监到位率的要求,我方承诺:总监到位率达到100%。总监若外出开 会等其它事宜,必须提前一天向委托人代表书面请假,并取得委托人代 表同意。如总监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在施工现场的, 则按“1000元/天”支付委托人违约金,累计达到10天,业主有权 终止合同。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均执行全日制工作制度,严格按照 本监理招标文件中监理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件补充条款中对其他监 理人员到位率的要求,我方承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到位率达 到100%,每天按照承包单位作业时间上下班。如违约则按“500元/ 天”支付委托人违约金。12所有监理人员均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进、 退场需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承包单位施工期间(含加班)监理人员必 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旁站、检查、平行检验、验收等工作。我公司承诺:总部项目主管和公司技术负责人每月去项目检查至 少2次,对项目上的重要会议或者业主需要公司总部项目主管和公司 技术负责参加的会议,我方保证每次均参加。公司总部机构项目主管和 公司技术负责人到位率保证达到100%。13量等级,并签署验收意见。验收频率为100%;2、以分项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项 目监理部将对已完的分部工程进行抽样检测,抽样频率不小于25%。对重 要的分部工程,如桩基工程、预应力施工工程等,监理组将进行100%的 检查验收;3、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 项目监理部将对单位工程进行全面的工程质量检测,并提出监理评介 意见;4、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基础,进行建设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和验收。1. 1.2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1、合同内工程的交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已基本完成,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书面提出 交工申请报告并保证在质量保修期内完成全部剩余工作后,对工程进 行检查,认为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经检验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 应及时向承包商签发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否则,监理工程师应书面 指示承包商完成尚需完成的工作。2、部分工程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按1条的原则,经检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就下 列情况可以向承包商签发部分工程的交工证书:。、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已建成,能够独立交付使用;、合同中规定的不同交工时间的任何部分工程;8、已由业主占据或使用的任何工程。3、签发交工证书的必要条件:。、承包商书面申请: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0、工程确实完成: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申请交工的全部工程或部分工程进行全 面检查,确认其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或剩余工程很少,在质量保修 期内完成这些工程时,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及安全。8、工程检验合格: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证明该工程确实符合规 范要求,且各项资料齐全。2)监理工程师在各种场合以不同形式向承包商指出的各类质量 问题,均以得到妥善的解决。4 现场清理完毕:监理工程确认承包商对其申请交工的工程已进行了全面的现场的清 理,包括临时用地和材料场、取土场、弃土场。5 交工资料: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根据合同规定完成或基本完成有关交工资 料。4、交工证书的签发程序:(1)成立交工检查小组: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交工申请,并确认工程满足1、2 条后,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交工验收工作,并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 部门参加。监理工程师还应指示承包商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检查小组检查 工程时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的日程安排 提供服务。(2)交工检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3)、审查承包商质量保修期的剩余工程计划;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 检查报告;5)、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3)对交工申请进行审查:1)检查小组应确认承包商交工申请报告,对申请交工的工程范 围、交工工程的外观质量、质量缺陷的处理等描述全面、准确;剩余 工程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并写出书面审查意见。2)对基本符合有关条款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检查小组应予接 受。但必须在审查意见中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3)对与合同有关规定存在较大差距的申请报告,检查小组不予 接受,应写明审查意见予以退回。(4)现场检查与评价:I 、检查小组接受承包商的交工申请报告,必须对交工工程 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申请交工工程外观质量,外型尺寸,各类构 造物及工程范围内所有现场的清理情况。并应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工程 缺陷做详细描述及记录。2 、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对检查中及时 以前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这些缺陷可否被立即修复,或已 被修复,或可作为剩余工程留待质量保修期内完成,并与承包商所报 的质量保修期的剩余工程计划相对应。(5)、检查报告:无论检查小组是否同意签发交工证书,均应提交一份交工检查报告。(6)、签发交工证书: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工 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1)、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2)、 工程获得交工证书的日期(交工日期);3)、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4)、 交工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各方代表)。1. 1. 3质量保修期的监工作内容(一)质量保修期:1、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 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 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D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0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0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6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 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 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 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亲界定使用期。(二)质量保修期监理任务:1、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定期检查承包商剩余工程计划的实施,并视工程具体情况,建议承包 商剩余工程计划进行调整。2、检查已完成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已完成工程,对工程交付时存在的缺陷及 签发交接证书之后发生的工程缺陷,情况进行记录,并指示承包商进 行修复。3、确定工程保修期责任及修复费用:对工程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由 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对修复工作做出费用估 价向业主签发为承包商追加费用的证明。4、督促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竣工资料。LL4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一)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 人员所接收。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目测的 判断不能使承包商施工人员所接收,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 关单位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 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 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二)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质量缺陷的处理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 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论证, 经驻地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批后方可进行。(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1、将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 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2、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 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登记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 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3、监理人员将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 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核实修复工程 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5、重大质量缺陷的修补,须召开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论 证,经驻地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批后方可进行。1.1. 5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一)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商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 全部剩余工作。2、监理工程师对全部剩余工作的质量予以认可。3、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含有如下内容的申请:(1)剩余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2)质量保修期内发现监理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 完成情况;(3)竣工资料的完成情况。(二)成立质量保修期工作评估小组:1、总监理工程师办确认具备签发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必要 条件后,提请总监办成立由省质监站牵头,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的质量 保修期工作评估小组,承包商列席,并为评估小组工作及日程安排提 供服务。2、评估小组的任务主要为:(1)审查承包商的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2)对工程进行最终的整体检验,并侧重质量保修期工作内容 的检查;(3)审查竣工资料;(4)对质量保修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鉴发工程保 修期责任终止证书。(三)评估小组审查工程保修期责任终止证书申请报告:评估小组对申请报告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定,并确认是 否满足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四)最终检查和评估:1最终检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1)剩余工作及缺陷工程的完成情况;(2)整个工程的使用情况。2、评估主要围绕现场检查结果进行,除合理磨损外,工程均应 达到合同规定的检验标准。(五)评估报告:1、评估小组必须就评估工作写出评估报告,报送业主,同时抄 给承包商。2、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概述:评估小组的授权及其名单、工作简况、收受承包商申请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