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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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项目申报指南.docx
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项目申报指南沈阳市商务局2021年7月22日四、申报条件.在沈阳地区依法注册且纳税,从事电商直播业务的企业。1 .申报项目投入使用(运营)。2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3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电子商务类项目资金申请表。1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申报单位简介(企业概况、主营业务等)。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5 .电商直播基地场地证明材料: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产权 (或不动产)证明;租用场地的提供一年期及以上租赁合同(须 附场地产权证明);委托运营的提供一年期及以上委托运营合 同);场地无偿使用的,应出具区县(市)政府部门证明或由场 地产权方出具无偿使用的证明。6 .补贴期的装修费用、购置设施设备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发票、合同等,仅限申请对应补助的)。7 .年网络专线使用费用证明材料(仅限申请对应补助的)。六、有关事项说明.奖励政策支持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对于获得更高一级认定称号的,奖励予以追补。1 .针对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的企业,子公司企业 使用集团公司自有房产的,视同自有房产。七、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八、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直播人才培训和电商直播活动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一条第3款 “支持直播人才培训和电商直播活动”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 南。一、支持方向注册在我市的网红培训机构开展直播人才培训;电子商务行 业组织机构或企业开展电商直播活动。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 业网红直播人才培育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电 商直播活动(线下)发生费用予以补助。三、支持标准网红培训机构年培训不少于20名主播(10万粉丝以上), 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主播或机构代主播签订)一年及以上直播带 货业务合同,且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及以上的,给予培训机 构(不含关联机构)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机 构或企业,举办单场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电商直播活动,按项 目实际支出的场地及设备租赁费、直播流量推广等费用的30%予 以补助,单场活动上限20万元,单个承办机构每年获得补助的 场次最多不超过2场。四、申报条件1 .在沈阳地区依法注册且纳税的企业、培训机构或在我市民 政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机构。2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3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电子商务类项目资金申请表。1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申报单位简介(企业概况、主营业务等)。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5 .申报支持直播人才培训应提供证明材料:由相关政府部门 出具的办学许可证或培训资质、许可证明文件;培训10万粉丝 以上的主播证明材料,包括主播培训协议、劳动备案合同(自主 创业的可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主播社保缴纳证明(公司 和个人缴纳的均可)、主播平台账号截图等。6 .申报举办电商直播活动补助应提供证明材料:由区县(市) 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举办电商直播活动的现场核实证明;按照 会展活动举办的管理要求,办理前置手续的证明;场地及设备租赁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活动现场照 片,参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主要直播平台(快手、抖音、 淘宝直播、京东、苏宁易购、拼多多)购买直播流量推广证明(包 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发票)。六、有关事项说明1 .直播电商活动不包括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论坛、交流 会、对接会、展览展会、直播带货活动等。2 .奖励政策支持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七、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八、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一条第四款 “支持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我市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开展电 商直播营销业务。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 业产生的年度平台使用费用、交易佣金、直播技术服务费用。三、支持标准我市地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网络经销商授权企业,在知名 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电商直播营销业务的,对其 产生的年度平台使用费用、交易佣金、直播技术服务费用,按照 5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店铺(同一企业在一个平台开设多个店 铺视为一个店铺)不超过3万元;对多平台经营的,单个企业不 超过5万元。对我市由国家、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华、辽宁、沈 阳老字号企业,对年度平台使用费用、交易佣金、直播技术服务 费用,按照70%给予补助,单个平台店铺(同一企业在一个平台 开设多个店铺视为一个店铺)不超过5万元;对多平台经营的, 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四、申报条件.在沈阳地区依法注册且纳税的企业。1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2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电子商务类项目资金申请表。1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申报单位简介(企业概况、主营业务等)。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5 .品牌商标证明(我市企业注册持有的)或沈阳市生产企业 产地证明;网络经销商授权证明(仅针对非自有品牌)。6 .知名电商平台(仅包括天猫、京东、苏宁易购)旗舰店或 专卖店开设证明;在快手、抖音、淘宝直播、京东、苏宁易购等 平台开展直播的证明。7 .知名电商平台年度使用费用证明(发票或其他年度使用费 用支出的证明)、交易佣金费用证明,主要直播平台直播技术服 务费用证明(发票或其他直播业务技术服务费用支出的证明)。六、有关事项说明1 .年度使用费用、交易佣金费用仅对知名电商平台(仅包括 天猫、京东、苏宁易购)进行补贴;直播业务技术服务费用仅对 主要直播平台(快手、抖音、淘宝直播、京东、苏宁易购)进行 补贴。2 .平台使用费:卖家依据与平台签署的入驻合同(协议)内 容,使用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常见缴纳方 式分为按年缴纳或按月缴纳。3 .交易佣金:又称“佣金”,是以商家通过入驻平台与买家 达成交易意向并实际完成的交易额为基数,由平台通过技术系统 向第三方支付公司发出扣款指令,按协议双方约定的交易佣金费 率进行实时划扣而产生的费用。4 .奖励政策支持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七、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八、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电商骨干龙头企业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二条第5款 “培育电商骨干龙头企业”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对我市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网络化生活服务等行业内产生 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综合考量年区域经济贡献,给予奖励。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应税销售额达到 100亿元及以上、20亿元及以上、10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速 不低于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电子商务零售企业给予 奖励。三、支持标准符合补贴范围标准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亿元及以 上的奖励10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达到2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 万元;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10万元。四、申报条件.在沈阳地区依法注册且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1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2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电子商务类项目资金申请表。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 .申报单位简介(企业概况、主营业务等)。3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4 .纳税证明材料(符合补贴范围自然年度的,主要为企业增 值税纳税证明材料,须包含年应税销售额相关内容)。六、有关事项说明奖励政策支持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七、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八、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二条第6款 “鼓励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发展”政策措施,制定 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鼓励创建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和国 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建设提升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市级电子商务产业 园区建设、改造、提升发生的装修费用、购置设施设备费用;获 得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称号的,给予一 次性奖励;对获国家商务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一次 性奖励。三、支持标准获得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数字商务企业称号的, 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市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建设、改造、提升,按照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购置设施设备费 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国家商务部认定 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四、申报条件.在沈阳地区依法注册且纳税的企业。1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2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电子商务类项目资金申请表。1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申报单位简介(企业概况、主营业务等)。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5 .符合补贴范围的装修、购置设施设备费用的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等)。六、有关事项说明1 .奖励政策支持实行就高原则,不重复支持,对于获得更高 一级认定称号的,奖励予以追补。2 .以前年度获得过该类项目扶持的,不重复扶持。七、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八、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电话:。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三条第7款 “支持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被国家、省、市 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为改造提升示范的商业街,给予申报主体一次 性奖励。对已获省、市级改造提升示范称号,并获得奖励的商业 街,再被上级部门确定为改造提升示范称号的,奖励金额按上级 奖励金额一次性补足。三、支持标准对被国家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为改造提升示范的商业街,给予 申报主体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被省商务主管部门确定为省级 改造提升示范的商业街,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被 确定为市级改造提升示范的商业街,给予申报主体一次性30万 元奖励。对已获省、市级改造提升示范称号,并获得奖励的商业 街,再被上级部门确定为改造提升示范称号的,奖励金额按上级 奖励金额一次性补足。四、申报条件1 .在沈阳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 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2 .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 .申报项目目前正常经营。4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5 .奖励对象须为取得“示范”商业街称号的申报主体。6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项目资金申请表。1 .申报主体组织商业街改造提升工作简要情况。2 .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 .申报一次性奖励的商业街,须提供对应的国家、省、市确 定其称号的文件。5 .对已获省、市级改造提升示范称号,并获得奖励的商业街, 再被上级部门确定为改造提升示范称号的,须提供国家、省确定 其称号的文件。6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7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六、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七、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联系电话:。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项目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街区 信息街区名称详细地址认定类型当前经营状态申报 主体 信息申报主体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工商注册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电话信用情况银行开户行全称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申请补 助情况示范商业街级别申请补贴资金 (万元)审核 情况审核意见: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日审核意见:区、县(市)财政部门(盖章)年 月日夜间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三条第8款 “鼓励夜间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建设”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 指南。一、支持方向鼓励“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建设。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经营一年以上,且 通过复审的“沈阳市夜经济示范街区”和“沈阳市夜经济特色街 区”。三、支持标准给予每个“市级夜经济示范(特色)街区”申报主体一次性 奖励20万元。四、申报条件1 .在沈阳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 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2 .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 .申报项目经营一年以上,且通过复审。4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5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夜经济街区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1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2 .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 .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市级夜经济街区证明材料:市商务局夜经济街区认定文件 复印件。5 .通过复审证明材料:市商务局相关通过复审文件。6 .夜经济街区情况介绍(文字,图片或视频)。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六、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七、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联系电话:。夜经济街区建设项目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夜经济 街区 信息夜经济街区名称详细地址认定类型当前经营状态申报 主体 信息申报主体名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工商注册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电话信用情况银行开户行全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申报金额大写小写(万元)审核情况审核意见: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年 月日审核意见:区、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日填写说明:1.夜经济街区名称:与申报市级夜经济街区材料保持一致。2.认定类型:沈阳市 夜经济示范街区或者沈阳市夜经济特色街区。3.当前经营状态:正常经营或者其他经营状态。4. 申报主体名称:与申报市级夜经济街区材料保持一致。5.信用情况:登录“信用沈阳”查询,填 写有/无不良信用记录。如申报主体为政府部门,此栏填写“政府部门”。6.审核意见:必须填写 “同意”“合格”等明确意见,填写日期并盖章。1 .电商直播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1).电商直播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5)2 .直播人才培训和电商直播活动项目申报指南(8).企业开展电商直播业务项目申报指南 (11)3 .电商骨干龙头企业项目申报指南(14).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发展项目申报指南(16)4 .打造高品质特色商业街项目申报指南(19).夜间经济示范(特色)街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3)5 .线下经营实体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26).新建(提升)现代化商品市场项目申报指南(30)6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34).引进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申报指南(38)7 .“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项目申报指南(42).便利店连锁化品牌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47)8 .惠民零售末端建设项目申报指南(52).新建改造县域农产品市场项目申报指南(56)9 .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项目申报指南 (60).城乡商贸物流互通互联项目申报指南 (63)10 .鼓励扩大汽车消费项目申报指南(66).支持家电销售进农村项目申报指南(70)线下经营实体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四条第9款 “支持线下经营实体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支持线下经营实体转型升级。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线下经营实体转型 升级项目。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 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对建 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传统百货店、商品市场(二环内)及 闲置商业设施等改造为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项目,其在 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公共设备购置等方面,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支持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公共设备购置等方面,实际投资额在 1000万元以上,综合考量区域经济贡献,按支持环节实际投资额 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申报条件1 .项目主体位于沈阳市域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传 统百货店(是指面向宽泛消费群体的经营品种“大而全”的百货 业态,以经销和代销模式为主,联营模式为辅的大型百货公司)、 商品市场(二环内)及闲置1年以上的商业设施。通过改造引进 具有购物、餐饮、文创、教育、体育等3个以上的多功能、综合 性新型消费项目。企业信用良好。2 .项目已建成营业。3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4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线下经营实体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表。1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项目建设(改造)有关核准或备案的文件。3 .项目验收材料及改造前后的照片。4 .项目建设支持环节投资有关材料(项目支出明细、合同和 发票、银行支付、记账凭证等)。5 .网点购置的需出具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 同(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和网点所有权证明材料。6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证明材料。7 .纳税证明材料。8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9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n.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六、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七、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电话:。线下经营实体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新建现代化商品市场项目申报指南申报 单位 基本 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 (万元)单位地址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行全称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申请 补助 情况申报项目 基本情况支持环节投资额 (万元)申报补贴资金 (万元)审核 情况审核意见: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审核意见:区、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日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四条第10 款“支持新建现代化商品市场”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支持新建或提升改造现代化商品市场。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代化商品市场提 升改造项目。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的商品市场,实施电子商务应用、物流配送、电子结算、质量检 验检测、废弃物处理等公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项目,给予一次性 奖励。三、支持标准对支持环节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综合考量区域经济贡 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四、申报条件.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企业,信用良好。1 .项目已建成营业。2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3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新建现代化商品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1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 .项目建设应具备的相关文件(立项或备案文件、土地证、 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等)。3 .项目验收材料及改造前后的照片。4 .项目建设支持环节投资有关材料(项目支出明细、合同和 发票、银行支付、记账凭证等)。5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且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证明材 料。6 .纳税证明材料。7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8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9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六、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七、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市场建设处,电话:。新建现代化商品市场项目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申报 单位 基本 信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 (万元)单位地址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行全 称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申请 补助 情况申报项目 基本情况支持环节投资 额(万元)申报补贴资金 (万元)审核 情况审核意见: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日审核意见:区、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日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四条第11 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 南。一、支持方向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在我市三环以外新建自动化、机械化分拣 中心或运用自动化、机械化技术对老旧分拣中心升级改造。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再生资源绿 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要求,建设或升级改造再生资源分拣 中心项目,给予奖励。三、支持标准对分拣中心分拣设备购置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综合 考量经济贡献,按照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申报条件1 .在沈阳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沈阳税务部门 登记纳税,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 济组织等单位。2 .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 .申报项目按计划实施且投入使用(运营)。4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5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6 .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等规划要求。7 .项目符合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 SB/T10720-2021 要求。五、申报要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表。1 .本项目预算报告、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2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对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算、项目 完工验收期限、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信用自评、遵守法律法规 和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3 .营业执照副本、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5 .纳税证明材料。6 .银行贷款合同、进帐单、付息凭证、项目分类支出明细表、 付款凭证和发票复印件、项目所购置大型设备合同。7 .土地有效证件、项目选址的红线图(区位)和原址照片。8 .项目建设审批材料(含项目核准备案登记证明、可研报告、 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材料等)。1 .区域经济综合贡献度测算表(75).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模板)(76)2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77).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78)六、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七、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电话:。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转型升级项目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 单位 基本 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项目联系人姓 名/电话银行开户行全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申请 项目 基本 情况申报项目情况支持环节投资额 (万元)申请资金(万 元)审核情况审核意见: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审核意见:区、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引进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商务发2021) 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五条第13 款“引进发展商业品牌首店”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引进发展商业品牌首店。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际(不含港澳 台)和本土(含港澳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知名品牌企 业,在沈开设法人企业的首店或旗舰店,含亚洲、中国(内地)、 东北、辽宁、沈阳首店或旗舰店,且持续经营一年以上。三、支持标准对每个亚洲、中国(内地)、东北、辽宁、沈阳首店或旗舰 店,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5万元、12万元、10 万元奖励。四、申报条件.在沈阳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 .申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2 .申报企业须为在沈阳开设的亚洲|、中国(内地)、东北、 辽宁、沈阳首店或旗舰店。3 .申报企业或上一级法人企业须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 4大行业品牌连锁企业。4 .申报企业须纳入国家统计网直报单位库且在本行业内具 有一定知名度。5 .申报企业须持续经营一年以上。6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近3年经营活动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7 .项目已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五、申报要件.引进发展商业品牌首店项目资金申请表。1 .品牌介绍:品牌名称、品牌发源、品牌知名度、品牌影响 力、获得荣誉、在国内或在沈发展情况等等。2 .申报企业承诺书。3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 .申报企业有上一级企业的,需提供上一级企业法人证明文 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等)。5 .首店证明材料:由申报企业上一级法人企业出具证明。如 无上一级法人企业,则由申报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连锁企业证明材料:提供申报类型地区以外2个直营门店 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亚洲首店提供2个亚洲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直 营门店证明材料,沈阳首店提供2个沈阳地区以外直营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7 .国家统计网联网直报平台截图。8 .企业知名度、影响力证明材料:第三方机构评比、知名网 站或平台排名、行业内排名等等,或其他证明材料。9 .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证明材料:申报企业12个月的完税证 明或销售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六、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 业根据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2 .项目审核。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 门会同本辖区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 目汇总后以各区、县(市)政府名义出具推荐意见报市商务局进 行复审。七、其它事项项目申报日期,以市商务局申报通知为准。政策内容及申报 事项咨询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电话:。申报单位:(盖章)申报 企业 信息申报企业名称工商注册所在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姓名/电话银行开户行全称开户银行行号银行账号申报 企业 上级 信息上级企业名称工商注册所在地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直营门店个数申报 资金 信息申报首店类型开业日期品牌情况是否纳入统计平台信用情况申报金额(大写)申报金额(小写)审核 情况审核意见: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审核意见:区、县(市)财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填写说明:1.上级企业名称:填写申报企业上一级法人企业名称。2.申报首店类型:从亚洲首店、 中国内地首店、东北首店、辽宁首店、沈阳首店中选择首店类型。3.品牌情况:填写品牌名称、 发源地。4.是否纳入统计平台:填是或否。5.信用情况:登录“信用沈阳”查询,填写有/无不良 信用记录。6.审核意见:必须填写“同意”“合格”等明确意见,填写日期并盖章。“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沈阳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沈政办发20219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第5条第14 款"支持'老字号'企业振兴发展”政策措施,制定本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1 .支持“老字号”企业建设历史文化品牌展示厅。2 .支持“老字号”企业开设直营门店。二、补贴范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老字号”企业新 建历史文化品牌展示厅项目和开设直营门店项目。三、支持标准对“老字号”企业新建历史文化品牌展示厅(建筑面积不低 于80平方米)的,给予企业总部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老字 号”企业在我市每新开设1家直营门店(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 方米),按每平方米600元给予企业总部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 元;对在我市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每新开设1家直营门店(建筑面 积不低于80平方米),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企业总部补助,最 高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总部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四、申报条件.企业需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辽宁老字号”或“沈阳老字号”。1 .企业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较高的信誉度,近 3年经营正常,效益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2 .历史文化品牌展示厅(以下简称“展示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