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配套区(皓月、观月小区)绿化养护服务招标文件.docx
-
资源ID:86516620
资源大小:111.42KB
全文页数:7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生活配套区(皓月、观月小区)绿化养护服务招标文件.docx
生活配套区(皓月、观月小区)绿化养护服务竞争性比选文件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比选公告31 .竞争性比选条件3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3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3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36 .发布公告的媒介3编列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准。3.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 情况为准,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 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 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 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 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 的比选申请人电子投标保函。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 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 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 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 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的电子 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比选申请保证金1、比选申请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比选申请人从企业的基本 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 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 期,则比选申请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 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 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1.2万 元整(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保证金金额为应缴 纳金额的邂。比选申请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 询结果为准。10编列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3、比选申请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 Ikjcqggzy. com) 对应本项 目 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比选申请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 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 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生活配套区(皓 月、观月小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比选申请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 写成:皓月、观月小区绿化养护。5、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比选申请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sdf Ikjcqggzy. 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 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 员会根据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 明文件核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 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 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比选申请人,退还比 选申请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 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及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比选申请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 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o 是否允许递交不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口允许1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 7.3签名盖章要求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位置按竞争性 比选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 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 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比 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3. 7.4比选申请文件 份数1 .比选申请函部分:一式二份,一正一副2 .商务部分:一式二份,一正一副3 .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二份,一正一副4 .技术部分:一式二份,一正一副5 .电子光盘: 式二份(不分正副)。电子光盘采用覆盖整个光 盘的白色光盘贴,写明项目名称及比选申请人名称,并加盖比选申请 人单位公章(此项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为便于存档请遵照执行), 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比选申请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审查 部分的全部内容。3. 7. 5装订要求1、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各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 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比选申请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 1. 1比选中请文件的密封L比选申请文件袋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 术部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比选中请函部分(含电子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 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12条款号3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比 选申请人单位公章。4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封口处加盖比 选申请人单位公章。5 .“资格审查资料”、“比选申请函部分”、“技术部分”、“商 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 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 1. 2项 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该 拒收。注:“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 “商务部分”袋只为方便比选申请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 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比选申请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4. 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申请人的地址: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 2.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4. 2.3是否退还比选 申请文件否5. 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 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4 .比选申请人若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应提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以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应提交本 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 便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 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 .展示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缴款情况表上没有显 示比选申请人缴款信息的而其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保证 金缴款情况缴款信息不全或有误的,则记录在案交由评标委员会评 审;6 .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比选申请文件封装情 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完好。7 .宣读最高限价;8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以及 “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 部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报价及其他内 容,并记录在案;10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11 .开标结束。6. 1. 1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 1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选人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7. 3. 1履约担保1 .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 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 .履约担保金额:中选金额的10%。3,支付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合同签订前)提交。注:未按约定时间到账的,经比选人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取消资格 并没收比选申请保证金。4 .履约担保金退还方式: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合同条款规定的 违约扣除部分不予退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 1重新招标L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 (1)执行;2.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 (2)执行;8.2重新招标和不 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 依法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 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1付款方式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每季度支付合同 金额的25%,涉及违约金额从当期支付的费用中扣除。中选人根据考 核结果,核对服务费用无误后,提供正规发票申请付款,比选人在收 到相关票据后每季度下一个月前完成支付(遇节假日顺延)。10.2交易服务费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8】54号文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比 选人及中选人综合交易服务费均由中选人缴纳,交易服务费由比选申 请人综合考虑在比选申请总报价中。本须知前附表与比选申请人须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15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比 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服务进行比选。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服务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1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比选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1 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 4. 2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L 4. 1项和比选申请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 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 4. 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6(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竞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竞标。 1. 5费用承担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竞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比选竞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 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竞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比选人组织,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1.9.1 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2 比选申请人必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申 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比选申请文 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1.9.3 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的工程现场,但比选 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应对由此次踏 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 担责任。1*10竞标预备会不组织1. 11 分包比选申请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比选申请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71 . 12偏离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申请文件偏离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比选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比选文件2.1 比选文件的组成本比选文件包括:(1)竞争性比选公告;(2)比选申请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7)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L 10款、第2. 2款和第2. 3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 分。2.2 比选文件的澄清2. 2.1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3.比选申请文件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函部分、商务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组成。3.2 比选申请报价2.1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填报。3. 2.2比选申请人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比选申请函中的比选申请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 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比选申请有效期3 . 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 比选申请文件。4 ,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 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竞标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 其比选申请保证金。3. 4比选申请保证金183.1.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 形式和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 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1.2 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 4.1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投 标处理。3. 4.3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3.5 资格审查资料详比选申请人须知。3.6 备选竞标方案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竞标方案。3.7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 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申请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 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比选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要求、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 7.3比选申请文件须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名、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比选 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 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签名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 表。4. 7. 4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5. 7.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6. 竞标6.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 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97.联系方式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5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62 .比选文件183 .比选申请文件184 .竞标195 .开标206 .评标207 .合同授予21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1. 评标方法282. 评审标准283. 评标程序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6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52一、比选申请函部分54二、商务部分60三、资格审查部分64四、技术部分77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 理。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 2. 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 2. 2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1 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 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本章第2.2. 2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 3. 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 7. 3项的要求签名或 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 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6. 1开标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本章第2. 2.2项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 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7. 2开标程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 .评标7 . 1评标委员会7.1.1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比选申请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竞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0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 1定标方式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外,比选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 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 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除不可抗力外,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的,取消其一至二年比选资格并没收比选申请保证金;因 比选人重新招标或另行选择中选人导致中选价的增加,其增加部分由中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2 中选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 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7.3 履约担保7. 3.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比选文件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担保。7. 3.2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7. 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比选申请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 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 4.2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 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 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1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选候选人;(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的比选申请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 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选候选人;无有效比选申请人的,可以不再进行 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 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9 .纪律和监督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竞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竞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竞标:(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申请报价;(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标提供方便;(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竞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竞标:(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申请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比选申请人放弃竞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标;(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竞标:(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申请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22(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竞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竞标。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 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评审内容必须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对应内容一致,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未作要求的内容,不得列入评标办法前附表作为评定依据。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 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总报价低的优先; 比选申请总报价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部分 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原则排序O2. 1. 1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L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 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L 4. 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L 4. 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 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 1项规定2. 1.2形式评审标 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 明材料。比选申请函签名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加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 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 名(或盖章)齐全。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2. 1.3响应性评审 标准比选申请总报价比选申请总报价不得高于比选申请人公布的比选 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24比选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 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项规定比选申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 3. 1项规定比选申请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 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 文件不应附有比选申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比选申请报价算术错 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 1. 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不得有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 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2. 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部分44分;2、商务部分6分3、比选申请总报价50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A)养护方案(20分)根据实际踏勘情况,在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 的养护方案基础上,制订新的养护方案,具体包含但 不限于增值服务、增加人员配置、夏季抗旱、冬季防 寒保暖、病虫害防治、植物日常性修剪和季节性专业 修剪、浇水施肥扶正支柱、绿化保洁、绿化设施维护、 巡查反馈等长效方案等。评标委员会对养护方案的完 整性、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0-20 分。对项目重难点的理解 和解决措施(17分)要求比选申请人人通过对查勘先后现场环境和地 形、交通情况后,结合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重难点的 解决思路和举措。0T7分应急预案(4分)针对暴风雨、病虫害、旱、涝、雪以及其它等自 然灾害制定处理预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内容的详 细程度、实用性、科学性进行评审。0-4分25质量保证措施(3分)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制 定质量考核管理制度,完全满足相应项目需求,科学 合理,内容详细有条理,表述清晰、完整,与项目情 况符合的。0-3分(2)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B)企业业绩(4分)在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基础上,2019年1月1日 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具有单项 合同金额在45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养护项目业绩的,每 增加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人员配备(2分)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日常养护工作人员有三级及以上 绿化工资质证书的,有1人可得0.5分,此项最多得2 分。(提供日常养护工作人员的绿化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比选申请总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 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 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 的最高价后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总报价 的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 三位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 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2. 2.4比选申请总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偏差率=100%义(比选申请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263评标程序1 .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会 认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 .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 2. 2 (1)目及第3.2.1 (1)目的规定对技 术部分进行评审。3 .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 2 (2)目及第3.2.1 (2)目的规定对商 务部分进行评审。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比选申请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 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选候 选人。5 .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2. 2. 3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 按本附表第3.2.1 (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评分。6 .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比选申请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 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选候选人。3. 2. 1(1)技术部分得分(A)养护方案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 分值评分,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技 术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 位四舍五入。对项目重难点的理解 和解决措施应急预案质量保证措施3.2. 1(2)商务部分 得分(B)评标标准详见2.2.2 (2)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 2. 2(2)目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进行评分且保证分值统O3.2. 1(3)比选申请 总报价得 分(C)比选申请总报价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总报价得 本附表第2. 2. 1项规定分值的满分地分。在此基础上, 比选申请总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久2 分,每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比选申 请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