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分镇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脩州市分镇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 群众生活的影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部署 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 复的指导意见和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 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必须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依规、科学防治、精准施策、高 效处置”的原则,坚持分镇分级防控、属地防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 控制疫情,严防疫情扩大和蔓延,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确保 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二、目标任务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实现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朝持续向好的状态 转变,扎实有序推动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我市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因疫情而打 折扣。三、以镇为单位实施分镇分级差异化防控按照当前我市新冠肺炎发生的实际情况和可能的发展态势,全市以镇为单位分为:无疫情区, 即除那大镇、白马井镇和光村镇以外的乡镇;疫情区,即那大镇、白马井镇和光村镇(无疫 情区若出现新增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则参照疫情区标准执行。)(-)无疫情区管控:实施“严防输入、严阵以待”管控策略。1 .发热人员管理各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发热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 早治疗”。按照重点人群落实管控措施,全面加强发热病人健康服务管理工作,督促发热病 人居家隔离,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出门,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并做好健康管理登记。发热病人 居家观察满7天后,无发热等症状的自动解除医学观察;仍发热的,由镇政府通知镇卫生院 派医生复诊。隔离期间如有异常情况,由镇卫生院及时上报市卫健委。2 .做好省外返(来)储人员管控工作 所有省外返(来)储人员在抵信当日要向所在单位及小区物业、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登 记,严格实行14天(抵傅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制度,由所在单位或小区物业、所在地村 (居)委会安排专人值守,严禁处于居家隔离期间的人员外出。在居家隔离期间,每日早晚 两次测量体温,做好个人健康记录,并报告小区物业、所在地村(居)委会。如出现发热、 乏力、干咳等症状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或小区物业、所在地村(居)委会报告,第一时间到市 定点医院留观治疗。负责监督居家隔离的所在单位或小区物业、所在地村(居)委会管理人 员应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3 .加强对涉疫重点人员管控对于第一、二类疑似密切接触者,一律参照密切接触者要求开展集中隔离观察,第一时间进 行核酸检测排查,公安机关要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主动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落地核 查和流调工作。对第三、四、五类数据名单上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各镇及市疾控中 心开展落地核查工作,要确保查找、通知到位,对已核查人员视情以社区管理、居家隔离为 主,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要及时收治并及时提高管控级别,对于无法核查到位的要逐一 进行说明。4 .村(居)委会防控管理 做好出租房屋管理,村(居)委会要对辖区内所有出租房屋进行拉网式摸排,掌握出租房屋 和承租人信息,建立台账。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 向社区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信息。5 .经济社会发展方面(1)省、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涉及重点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以及能源供 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等重要国计民生领域。在建的省、市重大重点项目,特别是涉及脱 贫攻坚、自贸港建设的重点项目,要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前 提下,优先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向行业主管单位备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产能 或转产,采取积极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对企业返岗上班人员和返乡务工人员要把好“进入关、管控关、诊治关”,做好体温监 测、佩戴口罩等健康管理措施,对居家隔离连续14天以上无症状者可以返岗上班,曾到过 疫情严重地区又未过隔离观察期的,一律不准返岗上班。加强对返岗人员的健康监测,进出 口设置体温检测卡点,鼓励复工复产企业等单位用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参照关于严格 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执行)(3)农业生产。积极组织乡镇开展春耕备耕等工作,引导农民和各类经营主体有序下田, 分时下地,分散干活,避免人员集聚。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互助合作、 错峰采收,做好岗位防护措施,在通风良好工作场所或室外空旷场所工作时,可不戴口罩。 宣传引导农民做好手卫生,做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4)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餐饮、理发等生活服务性行业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 同时,可有序开业经营,开业前要每日进行集中消毒灭菌和保持良好通风。开业经营的酒店、 宾馆、餐饮在疫情结束前全面实施分餐制或零接触配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5)取消举办宴席、调声等活动,影剧院、KTV、网吧等聚集性娱乐活动场所暂不开业营 业。继续延长景区、旅游度假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关闭期限。6 .全面保障道路交通畅通(1)积极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以及企业组织车辆到复工人员集中地接回等返程方式, 因地制宜开展面向返岗员工的政府指定道路运输和定制化运输服务,保障企业员工返岗包车 免费优先便捷通行。(2)全市各镇卡口实行“两查一测”(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后可有序开放通行。应 急物资运输车辆和农民工返岗包车车辆凭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通行证和农民工返岗 包车通行证通行。外市县人员进馆需出示相关事由证明(加盖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的 公章)。7 .公共卫生和健康教育(1)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全国疫情未解除前,进入辖区内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2)村(居)委会开展以公共卫生宣传教育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 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嶂、 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 密度。(3)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业、商业等要加强环境、公用物品的日常清洁消毒,对工作人 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巡查登记,落实责任人和签到、登记制度,严控集体到食堂聚餐,实 行分餐制。(4)提高个人卫生意识,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二)疫情区管控: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强救治”最严格管控策略,坚决切断病 例输入输出,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措施,加强病例监测报告与传染源管理,暂停人 群聚集活动,遏制子代病例增加,实行全社会总动员,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切 实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在无疫情区管控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1.疫点区域全封闭管理。对小区(居民点)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医护人员、抗疫工作人员 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等基本民生保障从业人员之外(需提供必要证 明材料),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进出小区(居民点)。2,非疫点区域半封闭管理。对所有小区(居民点)实行半封闭管理。进出小区(居民点)实 施严格管理,在出入口设置疫情排查点,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人员出入登记、体温 检测措施,详细登记出入人员、体温、车辆信息,进出小区(居民点)实施严格管理。无物 业、无保安、开放式小区由属地各镇负责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有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要 与属地镇共同负责)。3 .强化疫情监测排查。对一般发热和轻微症状患者做好登记上报和跟踪监测,对有明显医学 症状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到规定的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开展医学观察。所有居民必须无条 件服从所在地村(居)委会统一领导和调度,就地就近参与疫情防控工作。4 .经济社会发展方面(1)有序开放部分生活必需、符合防控要求的超市、便利店、加油站、药店、理发等公共 服务场所。酒店、宾馆、商场、餐饮适度开放,控制人员流量,严格个人防护措施。对所有 的农贸市场,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每日进行集中消毒灭菌和保持良好通风,严格控制人流量, 严格个人防护措施。开业经营的酒店、宾馆、餐饮在疫情结束前全面实施分餐制或零接触配 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疫点区域内所有小区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物资,由各镇及村(居) 委会组织调配和配送,急需物品实行代购服务。(2)对防控措施到位和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的省、市重点项目参照无疫情区标准,施行单独 管控,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其他中小企业继续停工停产。(3)采取坚决措施,严禁所有群众性聚集活动,关停影院、歌舞厅、游戏厅、网吧、图书 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4)实施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防控交叉感染。全面停止区域内 公交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动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应急物资运 输车辆和农民工返岗包车车辆凭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通行证和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 证通行。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