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摞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 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 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指示精神,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 改工作,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有效遏制耕地摞荒,现结合我 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乡镇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 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进的思路,将台账内摞荒地复 耕任务分解到村、户,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全区现有1.06 万亩的摞荒地块于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复耕到位。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分类指导。各乡镇要针对地块摞荒原因和土 地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 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推进摞荒地统筹利用,确保能种一 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立地条件好的摞荒地,要做到 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 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搭荒;丘陵地区的摞荒 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林则林,支 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 品供给;山区的山城田,要加强指导,因地制宜抓好复耕利 用;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摞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 求,优先用作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 存储等设施用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问题;暂不耕种 的冬闲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确 保在今年10月底之前全区摞荒地全部复耕到位。(责任单 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二)改善耕种条件。台账内的摞荒地,尚未建设高标 准农田的,要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通过高标准 农田建设完成耕地“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灌水、田间道 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增强生产的便利性;加大摞荒地 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通过加强摞荒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 等措施,逐步恢复博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摞 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加大财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 设的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农田水利建设,加强池塘、水沟清 淤、扩容、疏通,既发挥蓄水、排防功能,又确保农作物日 常灌溉的迫切需要;要落实野猪危害防控机制,完善防护设 施,及时发布野猪危害信息,果断有效对野猪危害进行处置, 确保能种能收。(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自然 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三)强化装备支撑。针对丘陵山区特点,大力推广中 小型适用农机具,对适宜丘陵山区及特色农业生产的农机具 购置给予不超过35%的中央补贴。加快“智慧农机”服务模 式,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农机服务主体首次在台账内 的搭荒耕地进行机耕作业面积100亩以上,经区农机和农技 部门联合验收后,给予农机服务主体机耕作业补贴60元/亩。(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四)落实法律法规。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 耕地,由发包方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 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等原因造成弃耕抛荒连续两年 以上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 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经发包方多次劝导,承包方继续弃 耕抛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 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 发包的耕地。对退出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 效盘活摞荒地。对摞荒的耕地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 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五)促进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区、乡镇两级土地流转 服务平台,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 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减少耕地摞荒。引导农户 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摞荒地流转给企业、家庭农 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未流转给农业经营主体的 搭荒地,承包农户要委托他人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耕代种。 鼓励对统筹利用摞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或村级集 体经济组织,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加强农村土地 流转合同管理,将防止摞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博荒 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 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六)提升社会服务。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龙头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主体,面向外出务工和 无力耕种的农户开展全程式、菜单式托管服务。针对存量摞 荒地,有针对性开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 服务,推行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服务模式, 减少摞荒地存量,遏制增量;对搭荒地集中的区域,区农业 农村局、科技局和各乡镇要下派农业技术人员和科技特派员 到田间地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 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 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把“藏粮于地、 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科 技局,各乡镇)三、工作安排(一)全面摸排,更新台账(2022年13月)。各乡 镇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措 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格对照摞荒地信息台账进行全 面摸排,以村为单位,将台账内摞荒地逐块落图落实到具体 地块,并拍摄原貌图片,明确各地块复耕的乡镇、村责任人、 计划复耕主体和复耕期限,实行领导挂钩和挂图作战,逐个 消除摞荒地块。地块确定后要和自然资源部门比对土地利用 现状图斑,分地块注明土地性质,土地性质属于耕地的,优 先整治。对于台账外的摞荒地,各乡镇一并全面摸排并报送, 将根据复耕情况,结合实际,予以奖补。各乡镇将台账内外 最新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摞荒地信息台账(详见附件2),于 3月28日前分别上报区摞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专项整治,全面复耕(2022年310月)。各乡 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工 作。鼓励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摞荒的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 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重点 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抢抓 农时复垦播种,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做到应种尽种。 各乡镇要建立摞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动态更 新摞荒地信息台账,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台账内摞荒地复耕 复种任务的60%, 9月底前完成90%, 10月底全部完成复耕 复种任务。(三)全面自查,落实补助(2022年1112月)。各 乡镇要严格对照台账和治理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摞荒地治理 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博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分析,并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摞荒耕地得到有效治理。各乡 镇和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印发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 力十六条措施的通知规定,开展摞荒耕地复耕种粮资金 补助有关工作。n月底,各乡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 理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正式文件上报区领导小组办公 室。12月,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 织相关部门复核或聘请第三方对全区摞荒地复耕地块进行 复核。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摞荒地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农业 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分管 领导作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压实乡镇、村两级 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乡镇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 具体抓,包片领导包抓村,村主干包抓地块,确保责任到人, 任务到田。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 组织对摞荒地进行全面复耕。(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摞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监测 和督促检查,建立半月一督查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通报、 年度实绩考核机制,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每月在区政府工作 会议上汇报整治工作进度,年度考核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 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对完成较好的乡镇由区政府给予通报 表扬,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乡 镇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同时对乡村振 兴实绩考核总评降一档。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区委巡察 办、效能办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深入乡镇和村掌握搭荒地整改情况,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 敷衍整改或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 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 农政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珍惜耕地、用好耕地。各乡镇,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遏制耕地摞荒和引导摞荒地复耕的 有效做法,大力宣传耕地摞荒复耕典型案例,于年底前至少 报道1篇典型材料,共同营造统筹利用摞荒地、促进农业生 产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