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
资源ID:86549312
资源大小:13.04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桐庐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适用范围本细则所称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出资, 用于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优化内部管理建设的 以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基础设 施建设,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网络、数据安全保 障等项目,以及相关的管理、运维、服务等内容,包括上述 项目的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等内容。非信息化项目中如含有信息化建设部分内容的,应单独 进行申报。单纯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保密设备的购置及维 护项目,不适用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平台、县级机关部门、企 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县级国有企业、乡镇(街道)、 平台及其下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包含政府投资 信息化项目的预算申报、项目评审、进度跟踪、项目验收和 绩效评估等各阶段的任务和要求。二、管理职责1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是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主管 部门,负责对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综合 协调和监管。2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是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资 金和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采购程序与资 金保障,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共同完成预算单位年度计划编 制。县国资办负责全县国有企业的信息化项目的采购程序。3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协同审查及年 度计划编制。4 .县委改革办负责会同系统领域牵头单位对全县数字化 改革项目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管。5 .其它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 项目申报、审核、实施、管理等工作。三、项目预算申报6 .每年9月份启动下一年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各 单位应经分管(联系)县领导同意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在 线申报。7 .申报下一年度的信息化项目预算时,各单位根据实际 情况在系统中填写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表,并附 上单位电子签章,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四、项目评审为全流程管理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依托政府投资信息 化项目管理系统,建立以项目全生命周期为主线的信息资料 库。(一)项目初审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方案,对其建设 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 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建设方案退回修改。(二)部门联审所有项目需根据项目属性(信息化项目、数字化改革项 目)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委改革办或六大领域牵头部门 召集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审计局等部门进行联审。年初预算项目将在项目申报当年10月份前组织集中联 审,按照轻重缓急,在县财政局核定的全年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额度内形成下一年信息化投资项目清单,经政府常务会 议审核后报人代会批准预算。其中数字化改革项目方案上报 前还需牵头领域单位审核。(三)预算下达和调整1 .年初预算。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后20天内,县财政局下 达年初预算。2 .预算调整。除年初预算下达的信息化投资项目外,追 加预算的项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联审会议,实行 “一事一议二项目建设单位填写桐庐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 目审批表,提交部门联审会议,审核通过后相关单位签署审 核意见洪中20万以上项目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再根据专 家评审结果提交县财审会追加预算。通过“一事一议”的项 目同样应在项目管理系统内进行登记申报。3 .结余资金管理。项目预算资金有结余的,年末统一由县财政收回统筹。(四)专家评审年初预算下达后,经部门联审和县领导同意后,对20万 以上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 .专家评审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评审前县数据资 源管理局通过系统随机抽取5名及以上评审专家,评审专家 数量须为单数。2 .按照专家组的评审结果形成桐庐县政府信息化项目 专家审核意见表;评审不通过的项目,视情况暂缓或不再实 施,因方案不完善未通过的可完善后再提交评审。3 .在经专家评审后,项目建设方案因重大变更等情况需 变动调整的,不得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报分管 (联系)县领导同意后向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申请,县数 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议,审议通过的,再次组 织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后六个月内未进行招标的,需重 新评审。六、项目招投标L项目评审通过后,项目建设单位启动招投标相关程序, 通过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上传招标文件、中标通知 书、合同等招投标相关资料。2 .通报机制。如发现有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未按专家评审 意见进行招投标、信息化项目未向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申报进 行招投标、随意篡改经专家评审过建设方案进行招投标等问 题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县财政局定期进行通报,相关 主管单位应及时跟进整改,并结合内部管控制度对相关主体 采取措施,规范管理。3 .项目监管。县财政局做好对“应按未按"信息化项目申 报的甄别,规范信息化项目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流 程等操作,加强与前后环节部门联动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对 有违规行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制定制约措施。七、项目跟踪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确定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 制度,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的统筹协调,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制度。4 .预算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立监督小 组,监督项目的建设。5 .预算2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立由单位分管数字化工作 的领导、纪检人员、数字专员等组成的监督小组,负责项目 建设全过程监督。八、项目验收项目建设完工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县数据资源管 理局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经同意后,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电 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大纲要求组织验收,验收专 家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通过系统随机抽取产生,一般不少于 3名。验收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在政府投资信息化项 目管理系统提交包括验收报告、整改承诺等终验相关信息, 整理入库。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可在一个月后完成整改再提请验收, 再次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条款约定终止项目建设。九、绩效管理各单位在项目竣工次年开始按季自行组织项目的绩效 评估,对项目建设的成本效益、应用效果、协同共享、安全 保障、创新服务做出综合评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桐 庐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以及省市考核 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 安排信息化项目和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十、附则.本细则由桐庐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