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3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题库及精品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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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市 20232023 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题库及精品答年国家电网招聘之法学类题库及精品答案案单选题(共单选题(共 5050 题)题)1、我国 1954 年颁布了第一部宪法,而后经历了 3 次全面修改,和数次部分修改。关于我国宪法修改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宪法修正案以主席令的方式,由国家主席签署后公布C.至今为止,我国宪法最后一次全面修改是在 2004 年D.修改宪法的过程中,只有 15 以上代表联名,才能提案【答案】A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A.甲因其所居住小区内的超市过于吵闹,影响其休息,遂捏造该超市出售伪劣商品的事实并进行散布,导致该超市营业额严重下降B.乙家具制造企业将产白中国的家具产品的原产地标注为意大利C.丙歌厅见与其相邻的另外一家歌厅价格低、服务好、客源多,遂雇佣打手上门寻衅滋事,进行威胁D.入夏前,丁商场为了筹集资金购进夏装,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甩卖了一批库存的羽绒服【答案】B3、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人权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B.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C.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D.人权被法律化的程度会受到一国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答案】A4、马克思说,资本主义“不自觉地为一个更高级的生产形势创造物质条件”,它的“历史人物和存在理由”是()。A.发明创造新科技成果B.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C.生产先进的机器设备D.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答案】C5、甲、乙、丙于 2013 年 3 月出资设立东方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2018 年 10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2019 年 12 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答案】B6、根据审计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的直接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B.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C.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由本级政府保证D.审计机关根据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答案】D7、甲是一书法爱好者。乙前往韩国首尔出差,甲口头委托乙为自己代买某种高级毛笔 10 支。回来后甲如数支付款。乙出国不久,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乙不知甲已经去世,仍精心挑选了甲需要的高级毛笔 10 支,价值 5000 元。乙回国后,甲的儿子丙以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需要毛笔为由拒绝接受毛笔和支付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因为甲已经死亡,乙的代理行为无效B.乙的代理行为经过丙的追认后有效C.丙有权决绝接受毛笔,并拒绝支付 5000 元价款D.丙应当接受毛笔,并支付 5000 元价款【答案】D8、决定股票价格的基本因素是()A.股息和贷款利息率B.股息和汇率C.股息和存款利息率D.存款利息率和贷款利息率【答案】C9、资本的价值构成是指()A.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比例B.所用资本和所费资本的比例C.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比例D.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比例【答案】D10、幸福大酒店与艺美公司签订订购协议书,双方约定由艺美公司加工完成特定样式的漆器工艺盘并在幸福大酒店的大厅及走廊进行安装。后艺美公司按期完成对漆器工艺盘的加工并将工艺盘运送至幸福大酒店拟进行安装,但幸福大酒店拒绝验收。两天后,幸福大酒店通知艺美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艺美公司有权在幸福大酒店第一次拒绝验收后立即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B.因艺美公司并未违约,故幸福大酒店无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C.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解除,但幸福大酒店应当赔偿艺美酒店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失D.艺美公司有权请求幸福大酒店按约验收工艺盘并履行协助安装的义务【答案】C11、商品的使用价值反映的是()。A.人与人的关系B.人与自然的关系C.生产关系D.交换关系【答案】B12、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 1 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答案】B13、凡是承认世界具有统一性的哲学都属于()A.唯物论B.唯心论C.二元论D.一元论【答案】D14、运动应当从它的反面即静止找它的“量度”,因为静止是()。A.运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B.过去运动的结果和未来运动的出发点C.运动的原因和根据D.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答案】B15、白菜、韭菜、芹菜、菠菜与蔬菜的关系属于()A.部分与整体的关系B.个性与共性的关系C.现象与本质的关系D.形式与内容的关系【答案】B16、下列情形中,法院应受理起诉的有:()A.张某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后经法院调解维持,三个月后,张某以相同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请求解除与周某的收养关系B.钱某就生态补偿费用问题与市环保局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C.罗某就房屋租赁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诉请法院判令孙某支付租金,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已经超过 3 年诉讼时效D.于某与梁某因买卖房屋发生纠纷,梁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存在书面仲裁协议【答案】C17、“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的观点是()。A.形而上学的观点B.相对主义的诡辩论C.辩证法的观点D.不可知论的观点【答案】A18、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离不开联系,这主要表现在()。A.由于事物是运动的,才构成事物的变化和发展B.由于事物是普遍联系的,才构成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C.由于事物的变化,才构成事物的运动和发展D.事物的变化发展总能形成事物间新的联系【答案】B19、对世界存在状态问题的不同回答所区分的哲学派别是()A.可知论和不可知论B.反映论和先验论C.辩证法和形而上学D.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答案】C20、“世界不是既成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这是一种()A.唯物辩证法的观点B.形而上学的观点C.相对主义的观点D.唯心主义的观点【答案】A21、资本主义经济中,农业资本家获得的剩余价值是()A.级差地租B.绝对地租C.平均利润D.利息【答案】C22、“范氏之亡者,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从哲学的角度看,下列选项中与其寓意相符的是()。A.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B.心外无物,天下无一物非吾度内者C.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D.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答案】B23、甲制药厂在组织参观乙制药厂实验室时,甲厂一名技术人员暗中提取了实验室中的一种溶液样品。回到甲厂后,该技术人员与他人一起分析了溶液的成分,得出了乙厂新开发的一种药品的配方,甲厂迅速根据此配方推出了一种新药。乙厂在市场上见到这种新药十分震惊,经调查查清了其中原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赔偿损失,并停止生产这种药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A.甲厂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提取溶液样品的技术人员并不能代表甲厂B.甲厂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只能停止生产这种药品,而不能赔偿损失C.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此案D.乙厂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答案】D24、揭示事物发展动力和源泉的规律是()A.对立统一规律B.质量互变规律C.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规律D.否定之否定规律【答案】A25、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A.同一性和斗争性B.统一性和多样性C.普遍性和牺牲性D.一般性和个别性【答案】A26、下列关于法与国家关系的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A.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法与国家权力构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B.法与国家权力也存在紧张或冲突关系,国家权力的扩张可能使权力出现凌驾于法乃至摆脱法的倾向C.近现代法治的实质和精义在于控权D.法的至上性意味着法相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权力都具有至上地位,同时意味着法在总体上高于或脱离国家权力而存在【答案】D2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方式的是()。A.土地使用权B.房屋使用权C.工业产权D.机器设备【答案】B28、黑格尔、费尔巴哈是()A.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B.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C.英国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D.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代表人物【答案】A29、除了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外,剩余价值率还可以表示为()A.剩余劳动时间与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B.剩余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比率C.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比率D.利润与预付总资本的比率【答案】A30、在必要劳动时间和劳动生产率不变的条件下增加剩余价值生产的方法是()A.绝对剩余价值生产B.相对剩余价值生产C.超额剩余价值生产D.平均剩余价值生产【答案】A31、某市甲公司(位于 A 区)和乙公司(位于 B 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 C 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 D 区。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B.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C.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D.应当依法解除保全【答案】D32、生产方式是()A.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的统一B.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统一C.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D.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答案】D33、二楼住户甲见一楼住户乙家的后面有较大的空间,遂在未经乙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家的纸箱堆放于此。过年时,三楼住户丙在无意中将手中烟头丢下引燃了甲堆放的纸箱,导致乙房屋被焚毁。对乙房屋的损害,甲丙应承担的责任是:()A.甲丙负连带责任B.甲丙负按份责任C.甲承担侵权责任,丙承担补充责任D.丙承担侵权责任,甲承担补充责任【答案】B34、生产力范畴反映的是()A.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B.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C.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D.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关系【答案】C35、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说法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王法官在裁判某民事案件时,发现所有法律规则均无法适用于所判案件,遂适用法律原则进行判决,王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B.张法官在对某案件进行判决时,虽有相关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案正义,张法官舍弃法律规则而直接适用法律原则,张法官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C.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为程序性原则D.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为政策性原则【答案】B3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答案】C37、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既表现为它具有彻底的批判精神,又表现为它具有A.完整的理论体系B.严密的逻辑结构C.鲜明的政治立场D.崇高的社会理想【答案】C38、甲公司收到其老客户乙公司的一份传真,表示乙公司欲向采购出售办公文具,并列有各类拟采购文具型号及采购价格,要求 10 日内到货。甲公司回复传真一份,上面注明 A 型号复印纸无货,其他有货,B 品牌无线鼠标价格每只售价加 5 元,收到乙公司回复后 10 日内到货,不同意就采购事宜做任何变更。乙公司遂回复称同意,另外,本次合作如有任何争议,争议解决方式为乙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未成立,因为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B.合同已成立,因为双方已就除争议解决以外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C.合同未成立,因为争议解决条款虽然属于非实质性内容,但甲公司明确拒绝任何变更D.合同已成立,因为乙公司最后同意了甲公司的要约【答案】A39、2012 年 5 月,被告人曹某等人经密谋后,分别购买作案工具迷彩色三菱吉普车、假军车牌照、假军服、头盔、警棍以及证件等物,伪装成军队纠察人员,以查假军车为名,让多人缴纳“罚款”。有人不缴纳罚款,曹某等人即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对于曹某等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B.骗取他人缴纳罚款的行为,触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C.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D.殴打对方迫使其缴纳罚款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答案】B40、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计划管理()。A.消除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B.能够自觉保持社会再生产的比例关系C.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D.可以对经济周期进行一定的调节与控制【答案】D41、旅客韩玉投宿蓝天饭店,办好住宿手续后,将一只装有 3 万元现金和其他物品的密码箱寄存在饭店的总台,当班服务员清点了物品。第二天下午,韩玉凭取物牌去取密码箱,发现已被他人领走。韩玉要求饭店赔偿全部损失,饭店拒绝,遂起纠纷。对此,正确的处理结果是:()A.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赔偿全部损失B.保管合同成立,饭店应承担主要损失,韩玉个人承担部分损失C.保管合同不成立,饭店酌情给韩玉补偿D.保管合同无效,饭店酌情给韩玉补偿【答案】A42、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答案】D43、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答案】A44、关于“战时”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是战时B.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执行戒严任务是战时C.部队处置暴力事件时是战时D.遭敌突然袭击时是战时【答案】C45、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乙,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 5 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房屋出租后的第二年,乙为了经营酒店,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 6 万元。一天晚上,一失控的汽车撞到该房屋,致使其临街的玻璃墙毁损。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乙便自行花费 1 万元予以维修。现甲乙发生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不一。A.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B.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C.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D.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如果属于出租人过错的,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答案】D46、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C47、以下所列各项活动中,属于实践活动的是()。A.B.C.D.【答案】B48、可以对股票作出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决定的机构是()。A.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B.证监会C.证券交易所D.证券行业协会【答案】C49、下列关于增值税的说法正确的是:()A.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增值税B.增值税的纳税人既可以是生产商,又可以是销售商,C.增值税的纳税人不应当是提供服务的经营者D.增值税的纳税人只能是单位,不包括个人【答案】B50、连带之债的特征之一是()。A.债务人之间约定按照一定的比例负担债务B.债权人之间约定按照份额享有权利C.债权人可以依法或依约请求任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D.各债务人仅负有履行部分债务的义务【答案】C多选题(共多选题(共 2020 题)题)1、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下列选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有()。A.保管合同B.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C.定金合同D.质押合同【答案】ABC2、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答案】ABC3、下列属于“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的农民集体所有财产归属以及重大事项的:()A.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包B.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C.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D.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答案】BCD4、下列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的有()。A.故意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B.提供劳务的债务C.不作为的债务D.作为的债务【答案】ABC5、甲、乙约定,甲将一辆车出卖给乙。价款 20 万元,乙与 5 年内分 10 期支付价款,每期 2 万元,在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5 年 3 月1 日,甲将该车交付给乙。2015 年 5 月 1 日,乙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损害最高限额为 11 万元)。2015 年 7 月 1 日,乙与丙聚会后,乙将该车借给醉酒的丙驾驶,丙驾车撞伤了行人丁(交警认定丙负全责),给丁造成损失 30 万元。对于丁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丁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D.丁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CD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C.具有法律约束力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答案】AC7、未成年人小天因涉嫌盗窃被检察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可以附带的条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完成一个疗程四次的心理辅导B.每周参加一次公益劳动C.每个月向检察官报告日常花销和交友情况D.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答案】ABC8、甲借给乙 100 万元,约定:借期 1 年,借期内年利率为 12。后借期届满后,乙逾期 4 个月未还款。关于逾期利息的支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如果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甲仅有权向乙主张逾期利息 2 万元B.如果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甲有权向乙主张逾期利息 4 万元C.如果约定逾期利率为月息 1,5,并约定违约金 10 万元,甲有权主张违约金 10 万元D.如果约定逾期利率为月息 1,5,并约定违约金 10 万元,乙有权一并主张14,5 万元【答案】ACD9、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上述权利的有()。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D.债务人听说保证人曾表示放弃权利【答案】AC10、甲给自己的汽车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后,又在泰康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人身损害赔偿限额 20 万元)。保险期间,甲驾驶该车将乙撞成重伤,假设依照现行法规定,乙可请求甲赔偿财产损失 20 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5 万元。关于此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就乙遭受的精神损害,平安保险公司具有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且可补偿精神损害赔偿B.泰康保险公司支付第三人责任商业保险之保险金的义务乙 20 万元为限,但不能补偿精神损害赔偿C.假设平安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以 11 万元为限,如果乙请求平安补偿财产损害 11 万元,乙就只能请求泰康补偿财产损害 9 万元D.假设平安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以 11 万元为限,如果乙请求平安补偿精神损害 8 万元,并补偿财产损害 3 万元,乙还可以请求泰康补偿财产损害 17 万元【答案】ABCD11、李某向王某借款 200 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答案】BD12、甲为某市居民,欲投资一套房产,其看重乙房产公司开发的一套预售住宅,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然而此后价格大涨,开发商想将房屋卖给他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由于住宅还未建成,只是进行了预告登记,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卖给他人,对甲承担违约责任B.登记机关在履行登记职责中不能收取费用C.如果因登记错误,给甲或乙公司带来损失,登记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D.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正常交房后也不再需要办理其他登记【答案】ABD13、乙公司为建筑公司,为甲公司的某建筑物建设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同意,乙将该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乙、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B.如果该建筑物工程质量不合格,乙、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如果该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工程款D.丙公司可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是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为当事人【答案】AD14、2016 年 2 月,王某与某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该培训中心提供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内容为:我们的辅导确保让你的孩子顺利进入名校!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金额 3 万元。王某在交纳 3 万元培训费后,某培训中心出具收据。王某的孩子(王某某)即在该培训中心参加培训。2017 年 7 月,王某某参加常青藤实验中学的小升初自主招生考试,因分数未达录取分数线未被该校录取。王某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培训中心应当退还所有的培训费,该培训中心认为,“包过班”仅是一个培训班的称谓,其已经提供了培训服务,故不同意退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培训中心退还全部培训费。下列相关说法不正确的是:()A.该“包过”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B.该包过条款因违反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而无效C.双方签订的名校包过班入学协议中“不通过,全额退款”的约定系一项附条件的约定,现条件成就,某培训中心即应按照协议约定“全额退款”D.若培训中心已经向王某提示了该“如有不通过,全额退款”内容的,王某则有权要求培训中心承担责任【答案】ABD15、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之问存在紧密的联系,但同时它们之间也有重要的区别,关于国际法中的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的区别,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外交代表机构全面代表其国家与接受国中央政府进行交往和交涉B.领事机构的职务限于其辖区,而非接受国全境C.外交代表机构只在其首都的范围内行使职务D.外交代表机构与领事机构均属于国家对外关系的范畴。因此两者的特权和豁免基本相同【答案】AB16、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若甲已在某土地上享有了地役权,当乙取得对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时,甲的地役权自动灭失B.若某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欲将该市某块土地用于建设商业住宅,则该土地必须以招标的方式出让C.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互换、出资、赠与和抵押D.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样,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出让合同成立时设立【答案】ABCD17、甲的女儿考入某市的一所大学,甲托朋友乙抽空代为照顾,乙非常尽心,甲感动之余决定将珍藏的两瓶葡萄酒赠与乙,乙欣然应允。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甲不交付葡萄酒,乙无权要求其交付B.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法律行为,故甲可以在葡萄酒尚未交付前撤销赠与C.如果后来乙并没有尽心照顾甲的女儿,无论葡萄酒是否交付,甲均可以撤销赠与D.如果甲已交付一瓶葡萄酒,则甲撤销赠与时有权请求乙返还该瓶葡萄酒【答案】AB18、依法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A.人民检察院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C.被害人的近亲属D.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答案】ABC19、甲公司要新建一栋办公楼,经招投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先行垫资 500 万元施工。后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约定的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未约定利息的,乙公司最多按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请求支付利息B.合同未约定利息的,乙公司的垫资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C.合同约定利息的,乙公司得请求支付利息,利息不受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限制D.合同约定利息的,乙公司的垫资相当于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借款【答案】BD20、下列各项中,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有()。A.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B.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C.宣告破产的裁定D.破产财产分配的裁定E.许可和解的裁定【答案】AB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北京时间 2011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 点 46 分,日本近海发生 9 级地震,地震引发海啸,并引发核电站爆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加上之前的智利、海地及中国汶川大地震,地震的频繁发生让民众产生恐慌情绪。有人谣传食用碘盐可预防核辐射,海水被放射性物质污染而没法再提炼盐,广东、浙江、安徽、江西等多地市民抢购碘盐,导致食盐脱销。有关专家指出:“地球一直处于震动状态,震动,是地球的常态。”从现有研究水平来看,根据已有的历史地震资料,进行中长期的地震预报是完全可能的。在大地震发生过后不久,联合国指派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韩国四国的救援队开赴日本灾区。2010 年 4月 14 日,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北纬 33.1 度,东经 96.7 度)发生里氏 7.1 级地震。从地质构造上看,玉树地震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是其所处青藏高原板块地质活动的结果。这表明()。【答案】二、材料一:我国宪法第 36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材料二:因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构成强奸罪,诈骗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邪教组织“华藏宗门”头目吴泽衡,于 10 月 30 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 715 万元。材料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至 15 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了以“坚守中道,远离极端”为主题的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研讨会。与会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知名阿訇、毛拉等 100 余名伊斯兰教界人士和专家学者共同阐释了伊斯兰教所蕴含的爱国、和谐、团结的中道思想,批驳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歪理邪说,强烈谴责了暴力恐怖活动。并通过了坚守中道,远离极端倡议书,号召广大穆斯林群众坚守中道、正信正行、抵制极端。1,结合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2,人权是现代法治理念永恒的主题。请谈谈你对法与人权的看法。【答案】1,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1)宗教对法的影响:宗教可以推动立法:宗教影响司法程序:宗教信仰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2)法对宗教的影响:在政教合一的国家,法对宗教的影响是双向的:法可以作为国教的工具和卫护者;又可以作为异教的破坏力量。现代法律对宗教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法对本国宗教政策的规定。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相继把宗教法律以及教育等信仰问题规定在法律上,而核心的问题就是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化问题。中国现行的宗教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结合。2,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1)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利也可以作为法律权利存在。(2)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必须被法律化。(3)人权在本源上具有历史性。三、重视和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碰撞激荡的多元文化,为了进一步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大战略任务。结合材料,运用辩证唯物论的有关知识说明建设学习型政党的哲学依据。【答案】(1)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这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建设学习型政党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2)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要求我们遵循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建设学习型政党就是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探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以此作为行动的依据。四、1999 年 10 月 15 日,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1999 年11 月 1 日,A 公司向 B 公司交付 60的原材料,B 公司按约加工制作门窗。2000 年 2 月 28 日,B 公司将制作完成的 6000 件门窗交付 A 公司,A 公司按报酬总额的 60予以结算经查明: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B 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 A 公司的签章。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答案】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题中,A 公司虽未在加工承揽合同上签章,但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且 B 公司已经接受,加工承揽合同成立。五、华佗是我国东汉名医。一次,府吏倪寻和李延俩人均头痛发热。一同去请华佗诊治,华佗经过仔细的望色、诊脉,开出两副不同的处方。给倪寻开的是泻药,给李延开的是解表发散药。二人不解:我俩是同一症状,为何开的药方却不同呢?是不是华佗弄错了?于是,他们向华佗请教。华佗解释道:倪寻的病是由于饮食过多引起的,病在内,应当服泻药,将积滞泄去,病就好了。李延的病是受凉感冒引起的,病在外,应当吃解表药,风寒之邪随汗而去,头痛也就好了。你们症状相似,但病因相弄,所以治之宜殊。二人拜服,回家后各自将药熬好服下,很快都痊愈了。中医是我国宝贵的医学遗产,强调辨证施治。华佗对症下药治头痛发热的故事蕴含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下列选项中所体现的观点在材料中有所体现的有()。【答案】六、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 40的份额,乙享有 35的份额,丙享有 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 5 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请回答下列问题:?1假设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不主张购买,丙、丁均主张购买,且所出条件相同。甲应转让给谁?为什么?2假设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丁不主张购买,乙、丙均主张购买,且所出条件相同。甲应转让给谁?为什么?3假设甲欲抛弃自己的份额,且不损害他人利益,该抛弃份额的归属如何?为什么?4假设甲、乙主张将该房转让于丁,丙既不主张转让,也不购买,甲、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假设在丁承租期间,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戊,该责任应由谁且如何承担?为什么?6假设在丁承租期间,房屋窗台上的花盆掉落砸伤行人己,该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7假设在丁承租期间,因房屋出租而欠相关税收,税负义务应由谁且如何承担?为什么?8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擅自转租该房于庚,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9假设在丁承租期间,丁对该房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出租人甲、乙、丙可享有何种权利?为什么?10假设在丁承租期间,甲、乙、丙因向辛借款而将该房抵押于辛,因甲、乙、丙到期无力还款,在承租期的第三年,辛欲行使抵押权而与丁发生纠纷。辛能否行使抵押权?如能行使,其行使抵押权的后果对丁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11假设在丁承租期间,该房被洪水冲走,该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假设丁伪造了房产证,将房屋卖给了戊,虽然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但是戊已经在房中居住数月,甲乙丙才发现。此时甲乙丙欲起诉戊,要求戊腾房。根据上述信息,回答下列问题:?【答案】1应转让给丙。丙依据共有关系享有优先购买权,丁依据租赁关系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原理。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优于基于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2由甲决定转让给乙或丙。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他们的优先购买权均基于共有关系产生,在此情况下,应体现份额所有人的意志,由甲决定转让给乙或丙。3归乙、丙基于原有的份额相应享有。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共有人之一抛弃其份额的,归其他共有人享有,其他共有人依其原有份额分别享有抛弃份额。4合同有效。在按份共有中,转让共有物应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如果不能取得共有人的一致同意的,按多数份额的共有人的意见处理。5由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在租赁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表明出租人未尽到维修义务。在按份共有中,共有物致人损害形成不可分之债,对此,按份共有人应负连带责任。当然,在内部关系中,按份共有人按份额分担该损失。6由丁承担。房屋窗台上的花盆掉落砸伤行人表明丁未尽到管理的注意义务,故应由其承担赔偿责任。7由甲、乙、丙按份承担。在租赁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税负义务由出租人承担。在按份共有中,共有物的税负义务为可分之债,依民法原理,按份共有人承担按份责任。8合同效力未定。承租人丁并不享有转租权。其擅自转租构成无权处分,故该合同效力未定。9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承租人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义务,对房屋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构成违约。同时,对房屋擅自进行功能性改造,构成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构成侵权。甲、乙、丙对此既可主张恢复原状,也可主张赔偿损失。10辛能行使抵押权,因为辛享有合法的抵押权,符合抵押权的行使要件。但抵押权的行使对租赁合同不发生效力,因为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11由甲、乙、丙承担。在租赁合同对出租物的风险未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民法原理,出租物的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12甲、乙、丙是房屋共有人,本案为必要共同诉讼,三人为共同原告。13本案中丁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丁可以申请加入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