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docx
XX镇人民政府2022年关于“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自进入防火期以来,xx林业站森林防火工作在上级的正 确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效,在原有森 林防火工作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清明节”前后的森林防火 工作,为此我场制定了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一、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我镇高度重视,专门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进行部署,3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落实省森林防 火会议精神,并安排布置我镇“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确 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不发生火情,要求各行政村、 企事业单位克服麻痹思想,加大宣传力度,把森林防火工作当 作一项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开展中心工作,发动所有人员投入 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提高思想认识,实现森林防火工作齐抓 共管。二、明确责任,狠抓责任落实。按照工作要求成立了党委书记和镇长为主的“清明节” 森林防火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 任追究,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了成员分工、分 片检查监督的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运用好“三员”落实 好“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打早、打小、打了”,各行政 村严格按照“林长制”职责划分全面加强巡查管护,严禁一切 野外用火,把森林火灾扼杀在萌芽中。三、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措施。1、狠抓宣传教育,营造警示气氛,强化火源管理。疫情期间为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镇政府准 备联合大旺林场、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粮库等一起组织 宣传活动,宣传森林防火,组织林政员、护林员走街串巷,充 分利用各村屯广播、单位巡回宣传车、拉横幅的方法进行宣传, 并联合驻村干部大力倡导文明祭祀,倡导清明期间上山扫墓、 祭祖时栽植树木和献鲜花、花篮、花圈等文明新风,林区严禁 上坟烧纸钱、烧坟草、放鞭炮、点蜡烛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并在重点林区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2、加大森林防火重要地段如山头、地头和坟头的巡查力 度。各村疫情卡点管护人员,重点检查过往车辆是否携带祭祀 用品、火源等进入山林,组织林政员、护林员、干部群众上山 巡查,在林区内进行闭合式看护、巡护,对公路、入山道口、 墓地等重要地段、重点部位进行设卡、巡查、死看死守,同时 加强对智障人员和老人、小孩及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意外失 火和人为纵火情况的发生,保证了巡护、检查和火源管理全到 位、全覆盖、全落实,杜绝了烧纸等使用明火的现象。四、物资建设、队伍培训及落实扑救措施。1、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备足扑火物资,检修、维护好现有设备,保障森林防火 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森林防火做好充分的准备。2、加强防火专业人员队伍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要求,把安全问题放在 第一位,通过专业培训,提高扑火技能,以备支援火灾,实现 快速、安全、高效的扑救方法,真正发扬森林防火战线的广大 林业职工“既是宣传队,又是扑火队”的奉献精神。3、严格按照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执行。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配置、机具装备、通信 联络和后勤保障,扑火队严格24小时待命制度、配齐、维修 好扑火器具,保证一旦发生火灾,即可启动预案,按程序组织 扑救,坚持打早、打小、打了,高效安全处置火灾火情。五、要从严查处。清明节期间,一经发现进入森林防火区上坟、烧纸等违 规用火的,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各 村考评,与村社干部工资挂钩,对于不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或秸秆禁烧工作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扣分扣款情节严重按照森 林防火条例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党政纪处分, 此类村将不得评为一类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