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变迁(15篇).docx
【导语】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变迁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 15篇优秀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 范文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目录可以快速到达对应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 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变迁,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目录第1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办法第2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激励办法第3篇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要求第4篇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办法第5篇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6篇h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7篇市某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8篇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要求第9篇z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办法第10篇z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第11篇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范本第12篇工商行政管理局生活必需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旬阳县第13篇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要求通知第14篇a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末位调整试行办法第15篇工商行政管理局激励办法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建立有效的惩处机制,促进全员积极进取,依法正确履行 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淘汰是指本局除党组成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被降职、免职、责令辞职、更 换工作岗位和辞退。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市局和区(市)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 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一)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预警L信息监测全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本辖区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对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 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市局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预警市局对于食品市场监管中可能出现的 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要及时预警。区(市)县级工商局和其派出工商所对下 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定范围预警:(1)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呈现,在先采取措施处理后, 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 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2)对市局发布的食品质量信息、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各区(市)县局、 工商所及时在所辖范围同时向社会发布。(3)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 场引起波动,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 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责令退出市场的食品,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 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二)信息分级与核实汇总L市局启动应急预案:(1)全市范围同一时 间段内,有2个以上(含2个)县(市、区)工商局上报的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 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 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全市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 的特别重大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并出现1人以上死亡,或引起中毒的食 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或者外地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我市流 通环节食品安全。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及省工商局批办的涉及本市范围内2个以上县(市、 区)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群体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中央、地方新闻媒体披 露的、且经检测机构认定的、涉及本市范围内2个以上县(市、区)的食品安全问题或具有较大 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5)中央、地方新闻媒体披露的、经权威部门定性发布的严重危及公 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食品安全事件。(6)其他渠道了解、掌握涉及本市2个以上县(市、区)相关 食品安全问题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2.区(市)县局启动应急预案:(1)区(市)、 县范围同一时间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 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 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区域性、单位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 毒超过5例,陆续发生3例以内并无死亡病例),或外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所辖区域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区(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辖区范围内因流通环 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其他认为需启动预案处理的涉及食品安全 问题的事件。3.信息核实汇总(1)由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在第一时间向其派出局流通 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2)受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及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确定是否启动本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市局流通环 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分析情况,1小时内确定是否在全市启动流通环节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并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领导机关。(三) 决定启动预案1.发生市级案情,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时,市工商局专报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后, 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全市启动本预案,对事件进行 处置。2.发生县级案情,在区(市)县级启动本应急预案时,案情发生地的区(市)县工商局专报区 (市)县委、县政府,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后,由区(市)县局流 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在本区(市)县,按应急预案对事件进 行处置。(四)应急处理报告市、县局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情况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应急状态解除后,6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五、处置程序(一)成都市范围内发生1 .食品安全隐患事 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和其派出局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及时上报信息,使事态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处理。2.对有毒有害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 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市局和事件发生地区(市)县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快速反应,及 时介入,并相互协作,促进事件的解决。3.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 理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措施。4.对处置过程 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以正式公文 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 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二)异地发生和各类新 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1.由市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测,宣教处统一对外发布食品质量 信息。2,区(市)县工商局加强市场巡查,重点监控,对涉嫌食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市场流 通安全有序。六、应急保障(一)各级人员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二)各级值 班人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信息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申诉举报咨询和信息的上传下 达。(三)人员、装备迅速进行入应急状态。各级、各职人员手机、微机和传真机全时开通,保持 不间断的通信联络。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四)严格组织纪 律。预案启动后,各级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尽职 尽责,杜绝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 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处理信息,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 报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宣教处统一向社会公布。七、后期 处置(一)应急结束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平稳可控,事件来龙去脉基本查清,危害后果或隐患消除, 职责内任务完成,由发出启动指令的领导小组组长发出停止指令,解除状态后转入正常工作。(二) 善后处置组织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动向,防止反弹 和回潮,切实消除隐患。成工商郸发2005) 62号成都市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 各科、室、所、执法分局: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 问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问题),根据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的通知,结合郸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为目的, 履职到位,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分 级负责一、快速反应、加强协作、处置恰当”的原则,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县局成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流通 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党组书记、局长韩保平 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熊云伟、邱太富同志任副组长。县局各科、室、所、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消保科和市场科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三、部门职 责分工全县依托12315快速反应机制,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 领导和指挥下,高效、有序地各司其责。(一)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传递,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 况上报领导小组;对涉嫌不合格食品,及时确定定性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提出建议。(二)公平 交易执法机构: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报 告,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并妥善保管可疑食品,做好案件查处或案件移交工作,对问题食品及时撤 柜,对问题食品来源和流向追根溯源,并通报有管辖权工商所排查。(三)市场科,主要负责调查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情况及做好其排查工作,为上报情况和新闻发布提供相关数据。 (四)办公室,主要负责发布和收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各类情况的视听和文字资料,为报告情况、 发布新闻等提供基础资料。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 理解决。(五)行财科、人教科、后勤中心等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六)工商所, 应在第一时间内积极采取措施,维护稳定,促进应急处置各项职能工作的有效完成。四、运行机 制对本预案中涉及的突发事件,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 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一)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预警1、信息监测全县各工商 所对本辖区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对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出现的紧 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信息预警县局和各工商所对下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 定范围预警:(1)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呈现,在先采取措施处理后,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 一定范围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2)对市 局发布的食品质量信息、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各工商所及时在所辖范围同时向社会发布。(3) 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 定范围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4)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责令退出市 场的食品,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二)信息分级与核 实汇报1、县局启动应急预案:(1)全县范围同一时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 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食 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事件。(2)区域性、单位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 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陆续发生3例以内并无死亡病例),或外地发生的重大 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所辖区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3)县委、政府领导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辖 区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其他认为需启动预案处 理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2、信息核实汇总由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在第一时 间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2)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及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确定是否启动本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决定启动 预案发生县级案情,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时,县工商局专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后,县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 令,全县启动本预案,按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四)应急处理报告县局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 情况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应急状态解除后,6 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五、处置程序(一) 郸县范围内发生1 .食品安全隐患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基层工商所依托12315快速反 应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使事态发展得到有效控制、处理。2.对有 毒有害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县局各职能部门按职责, 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并相互协作,促进事件的解决。3.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积极做好重 点市场的管理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整治措施。4. 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 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他不属于工商 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二)异地发生 和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L由县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测,统一对外发布食品质 量信息。2.县局、基层所加强市场巡查,重点监控,对涉嫌食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市场流 通安全有序。六、应急保障(一)各级人员坚守岗位,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二)各级值班 人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信息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申诉举报咨询和信息的上传下达。 (三)人员、装备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各职人员手机、微机和传真机全时开通,保持不间断 的通信联络。交通工具、网络维护、后勤供给无间歇支撑和保障。(四)严格组织纪律。预案启 动后,各级各单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杜绝失 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食品安全事件态势 处理信息,由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报送流通环节食品 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七、后期处置(一)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平稳可控,事件来龙去脉基本查清,危害后果或隐患消除,职责内任务完成,由 发出启动指令的领导小组组长发出停止指令,解除状态后转入正常工作。(二)善后处置组织职能 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总结,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动向,防止反弹和回潮,切实消除 隐患。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流通环节突发食品安全问题(以下简称食品安全问 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 23号)和成都市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5) 44号),结合青白江区食品安全监 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意 识、大局意识,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为目的,履职到位,维护广大群众的生命、 健康安全,按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预防为主、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加强协作、 处置恰当”的原则,切实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机构成立流 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 和指挥,决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党组书记、局长史国庆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邱长洲同志、 彭辉同志任副组长,执法分局、消保科、市场科、商广科、各工商所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邹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三、部门职责分工全区依托12315 快速反应机制,在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高效、有 序地各司其责。(一)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传递,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对涉嫌不 合格食品,及时确定定性报告对应急预案的启动提出建议。(二)公平交易执法分局:主要负责调 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经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调查报告,收集相关证据,封存并妥 善保管可疑食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对问题食品及时撤柜,对问题食品的来源和流向追根溯源, 并通报有管辖权的工商所排查。(三)市场科:主要负责调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情 况及做好其排查工作,为上报情况和新闻发布提供相关数据。(四)办公室:主要负责发布和收集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各类情况的视听和文字资料,为报告情况、发布新闻等提供基础资料。同时, 作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促进突发事件及时、合理解决。(五)财会科、政工科、 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六)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在第一时间内积 极采取措施,维护稳定,促进应急处置各项职能工作的有效完成。四、运行机制对本预案中涉及 的突发事件,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 案。主要步骤;(一)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与预警L信息监测各部门对本辖区发生的流通环节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对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要根据情况,依照本预 案规定的报送时限和方式,及时上报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2. 信息预警对于食品市场监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市场波动,要及时预警。 执法分局及相关科所室对下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一定范围预警:(1)辖区内食品安全隐 患呈现,在先采取措施处理后,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 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2)对市局发布的食品质量信息、市场预警 或消费提示,各工商所在所辖范围及时向社会发布。(3)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 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视商品流通范围等情况及时在一定范围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加强 自我防范。(4)市场内出现的有毒有害食品、责令退出市场的食品,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 品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加强自我防范。(二)信息分级与核实汇总1.启动应急预案:(1)同一时间 段内,群体消费者因食用在城乡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副食店等购买的同 种食品引起不良反应,医疗卫生部门已确认为食物中毒或认为疑似由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中毒 事件。(2)区域性、单位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一次食物中毒超过5例,陆续 发生3例以内并无死亡病例),或外地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涉及所辖区域流通环节食品安 全。(3)区党委、政府领导批示及市局批办的涉及辖区范围内因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 者人身健康伤害的事件。(4)其他认为需启动预案处理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事件。3.信息核实 汇总由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在第一时间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报告情况。(2)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将有关 情况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及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确定是否启 动本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 组及时分析情况,1小时内确定是否在全区启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和处置预案°并 在30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机关。(三)决定启动预案发生区级案情,启动 区级应急预案时,区工商局报区委、区政府、市工商局后,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 置领导小组发布启动指令,全区启动本预案,对事件进行处置。(四)应急处理报告启动本预案, 应急处理情况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告制。应急状态 解除后,6日内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五、处置 程序(一)本区范围内发生1.食品安全隐患事件第一发现、受理工商干部,和辖区工商所依托 12315快速反应机制,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及时上报信息,使事态发展得到有效控制、 处理。2.对有毒有害致人伤害或者死亡、区域性销售危害人身健康的假冒伪劣食品,局各职能部 门按职责,快速反应,及时介入,并相互协作,促进事件的解决。3.以保障应急事件处置为重点, 积极做好重点市场的管理工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专项整 治措施。4.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现有法律、法规界定不清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食品安全 问题,要及时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对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其 他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其他相关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建议。 (二)异地发生和各类新闻媒介报道的有关食品安全隐患事件,在市场引起波动。L由局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决定,及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测,消保科统 一对外发布食品质量信息。2.加强市场巡查,重点监控,对涉嫌食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市 场流通安全有序。六、应急保障(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各级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受理申 诉举报咨询和信息的上传下达,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离岗。(二)人员、装备迅速进行入应急状 态。各级、各职人员手机、微机和传真机全时开通,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交通工具、网络维 护、后勤供给提供无间歇支撑和保障。(三)严格组织纪律。预案启动后,各级各单位要服从命令, 听从指挥,快速反应。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杜绝失职渎职现象的发生。对违反纪 律、玩忽职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处理信息,由流通环节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报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消保科统一向社会公布。七、后期处置(一)应急结束食品安全事件态势平稳 可控,事件来龙去脉基本查清,危害后果或隐患消除,职责内任务完成,由发出启动指令的领导小 组组长发出停止指令,解除状态后转入正常工作。(二)善后处置组织职能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总 结,进一步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密切关注动向,防止反弹和回潮,切实消除隐患。关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规范化有关要求的通知各县市局、市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协(学)会:为规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着装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办事形象,现就着装有关要求通 知如下:一、基层工商所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和市、县(区)局机关直接从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 作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上岗时,应着装。二、机关其他人员在下列场合应着装:(一)参加重大集体活动及上级组织*;(二)外出执行公务;(三)上级机关来局检查工作;(四)要求着装的其他场合。三、应着装人员因非公务外出、节假日及女同志怀孕期间,应穿着便装。四、着装时应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领花。男同志大檐帽帽檐前缘与眉同高,女同志大檐 帽稍向上倾;应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冬、夏、春秋制服 不得混穿,不得在制式服装外加罩便服。内衣下摆不得外露;男、女长袖立领衬衣做外衣穿着时, 应佩戴肩章和制式领带,下摆应扎在裤腰内;穿着短袖开领夏衫,应佩戴肩章和领花,下摆不得扎 在裤腰内;男、女长袖立领夏衫与春秋服配套穿着时,应佩戴制式领带。五、着装时,应穿便鞋、皮鞋(含凉鞋,穿凉鞋应前不漏趾后不漏跟),鞋跟高度女同志不得超 过4厘米,男同志不得超过3厘米。风纪要严整,男同志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胡须;女同志不 准戴外露饰物(耳环、手饰、项链),不得浓妆艳抹、染指、染彩发。六、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整洁,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七、不准着装到营业性歌舞厅、餐馆参加娱乐活动或宴请。八、着装人员制服因公损坏(丢失)的,由个人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视情况予以补发;因个人 保管不善损坏(丢失)的不予补发。九、在未经批准或特殊要求情况下,发现应着装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应及时予以纠正,进行批 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各单位应定期检查各自着装情况,市局人教科将不定期进 行检查。以上要求,请各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严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局淘汰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树立科学的用人导向,建立有效的 惩处机制,促进全员积极进取,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淘汰是指 本局除党组成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被降职、免职、责令辞职、更换工作岗位和辞退。第三条淘汰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淘汰坚持定量考核、群众评议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相结 合的原则。第二章淘汰的标准和方式第五条本局科室、队、会连续两个年度在市局条线工作 考核中倒数第一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降职、免职或调离局机关到分局工作,给予相关责任人 免职或调离局机关到分局工作。第六条分局连续两次在县局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处于末位的, 给予分局长降职、免职,给予相关责任人免职或调到管理所工作。第七条 标准化管理各层级评 价责任人未正确履行评价职责,或者恶意操作、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降职、免职。第 八条管理所连续两个季度未能完成行政执收任务且名次倒数后三名的,免去管理所长职务。第 九条 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离局机关到基层分局工作:(一)在一年内因同一 事项被各层级标准化管理评价问责累计15次以上的;(二)一周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三) 一个月内累计脱岗七次以上或者旷工七天以上的;(四)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不参加政治业务学 习或在季度测试中成绩全年累计有两次不及格的;(五)体能测试不达标的(特殊情况除外);(六) 干部身份人员无大专以上学历,并且未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七)违反工作制度,故意拖延、 刁难或态度粗暴,造成当事人到县级以上部门*的;(八)闹无原则纠纷,背后议论他人,说不利于 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造成内部不团结并产生不良影响的;(九)因怠于履行职责、不正确 履行职责等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纪警告以上处分或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十)行风方面出现 严重问题,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十一)不能与党组保持一致,不服从组织安排,在其位不谋 其政,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二)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未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并因此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因业务不熟延误工作,造成相对人到县级以上部门*的;(十四)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 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十五)在本局机关群众评议中,连续两个季度处 于末位的;(十六)其它需要调离局机关到基层分局工作的情形。第十条 分局机关工作人员有第 九条第(-)项至第(十四)项情形之一,或者在本分局群众评议中,连续两个季度处于末位的,调 离分局机关到管理所工作。第十一条管理所工作人员有第十条情形之一的,停岗停薪,集中教育 培训。管理所工作人员在本分局群众评议中,连续三个季度处于末位的,停岗停薪半年。第十二 条 本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矿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 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四)参与卖淫嫖娼,或制贩、吸食毒品,或参与赌博,被公安 部门治安处罚的;(五)贪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乱收乱罚达到一定数 额,造成恶劣影响的;(六)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腐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 上处分的;(七)纵容、包庇经济违法活动或为违法相对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在社会上造成不 良影响的;(八)违反禁酒令或着制服到娱乐场所消费一年内被县级以上通报批评两次以上 的;(九)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三章末位 淘汰的程序第十三条通过群众评议确定名次后进行淘汰的,由局党组安排有关人员组织测评, 并由局党组根据测评结果实施淘汰;根据有关考核结果进行淘汰的,由局党组直接实施淘汰。第 十四条局党组决定对末位人员免职、降职或更换工作岗位的,由人事教育科负责办理。第十五 条局党组决定对有关人员停岗停薪、集中教育培训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办理。第十六条局党 组决定对有关人员辞退的,由监察室填写辞退审批表,报市工商局批准后实施。第四章附则第 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民主生活会时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 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 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 见转告本人。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 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 制度的执行情况。(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 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一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 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垣荡,畅所欲言, 严于律己。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 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一)准备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 报。(二)主持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三)问题的处理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 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 施限期解决;属于违*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 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 记录本一、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意义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发扬我党干部管理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 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党和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谈话,可以广 泛联系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和上下级之间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了解情况,交流感 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强团结,促使干部健康成长;可以帮助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清 工作思路,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二、谈话的时机领导干部谈话要把经常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谈话,以免矛盾积累和扩大, 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话。(一)半年工作检查、年终工作总结时;(二)领导干部调动、职务升降、退(离)休时;(三)召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四)领导干部受到批评、处分时;(五)发现领导干部在遵守党纪、政纪、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等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所反映 时;(六)对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后,向干部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七)领导班子出现问题或工作失误时;(八)调查了解情况时。三、谈话的内容(一)帮助干部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上级 党组织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出台后,针对一些干部理解不透、领会不深、思想赶不上形势发展 的问题,及时找干部谈话,帮助干部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搞好工作。特 别是在重大决策面前犹豫徘徊甚至出现失误时,要迅速通过谈话解决干部思想上存在的摇摆不 定或无所适从的茫然情绪,帮助干部分清形势,使其更好地把握方向,坚定信念。(二)教育干部正确对待名利,自觉服从组织需要。干部在工作中取得成绩,受到表扬、奖励 或提拔时,要及时找干部谈话,未雨绸缪,帮助干部及时克服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的思想苗头;在 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干部岗位交流时,通过谈话,教育干部自觉服从组织需要,遵守组织纪律,不 相互攀比职级待遇,不讲条件,不向组织伸手要职要权;在干部的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发生矛盾 时,要教育干部正确处理个人利益的关系,引导干部自觉服从党的利益。(三)协调下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关系,增强班子团结。发现领导班子成员出现磨擦时,通过 谈话弄清缘由,分清是非,指出危害,提出要求,帮助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维护班子的团 结,使每一个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互谅互让、取长补短、合作共事的良 好风气。(四)交流思想,调查研究。通过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意向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 困难,为有针对性教育、使用干部提供依据;还可以使谈话对象开阔视野,拓宽思路,掌握正确解 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通过这种平等的思想交流,能够使上下级之间增进了解,增强友谊,消除隔阂, 使下级干部在工作中产生自信心。四、谈话的形式(一)主导式谈话。适用于宣布决定、部署工作、批评教育、安慰问候等内容。(二)商讨式谈话。适用于启发引导、提醒指点、解答疑难等内容。(三)征询式谈话。适用于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交流思想等内容。五、谈话的原则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