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表.docx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L组织管理(13 分)1.1管理体系 (3分)L1.1制度建设 (L5 分)县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基 层医疗卫生机 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或转发本 地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方案、服务规范和资金管理制度等文 件。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有 关文件和资料。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能够提供有关 项目实施方案或管理文件及资金管理 文件,有关文件内容要符合:明确服务项目,即原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12项目),得分=各 权重分。明确°乡村医生承担的任务量要2 50%,乡村两级任务分工明确或村医承 担具体任务明确,得分=各权重分。 资金管理明确资金支付范围,得分 =各权重分O明确补助认准和测算依据,得分= 各权重分。明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目管理服 务的职责和任务及绩效评价内容,得 分=各权重分。L 1.2分工协作 (L5 分)县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专 业公共卫生机 构、其他相关 项目指导机构1、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部相关科 (股)室分工协作的情况(包含新划 入项目)。2、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项目 指导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和职责分工,开 展项目日常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 的情况;或通过访谈,验证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是否接受过相关指导。1、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部 相关科(股)室开展分工协作的 文件或内部资料。2、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 他相关项目指导机构提供按照 相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成立专家 团队,开展项目日常技能培训、 技术指导等工作的记录,包括文 件、计划或方案。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部相关科 (股)室有开展分工协作的文件、资 料(包含新划入项目),得分=各权 重分。县级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卫 生监督等机构有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和 技能培训的文件、计划或方案或工作 记录,得分=各权重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2.资金管 理(17 分)2.1预算安 排(8分)2. 1.3资金到位率(2.7 分)县级财政部 门、卫生健康 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向本 县全部基层服务提供机构拨付项目资 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实际到位情况应将 实际拨付情况与县区年终决算情况综 合考虑:主要评价补助资金截至2022 年6月30日、2022年9月30日、2022 年12月31日及2023年1月31日,四 个节点时间的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安 排资金)X 100%o市级评价在2023年1月31日前;县 级评价截至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 具体时间按照评价当日计。1、县级财政部门提供2022年度 项目预算资金下达文件或指标 文件、到账通知等;2、县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 门提供各项服务的补助方式、补 助标准、测算依据的文件资料, 评价结果应用有关文件;3、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县区 级2022年度项目自查评价报告 和对各基层机构的评价结果;4、基层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资金 到账通知(资金收入确认的有关 会计凭证等)。县级:2022年6月30日(含)以前,财 政和卫生健康部门资金下达到位率达 到50%,得分=实际到位率/50%X权 重分,资金到位率力50乐得权重分, 资金到位率25乐 得0分。2022年9月30日(含)以前,财 政和卫生健康部门资金下达到位率达 到75%,得分=实际到位率/75%X权 重分,资金到位率275%得权重分, 资金到位率V50乐得0分。2022年12月31日(含)以前,财 政和卫生健康部门资金下达到位率达 到90%,得分=实际到位率/90%X权 重分,资金到位率290%,得权重分, 资金到位率50乐 评价得0分。2023年1月31日(含)以前,财 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年度辖区自评 结果,资金下达到位率达到100%,得 分=实际到位率/100%X权重分,资金 到位率2100%,得权重分,资金到位 率90%,评价得0分。2. 1.4工作经 费标准安排(0.1 分)县级财政部 门、卫生健康 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督导、培训等工作经费补 助安排情况。县级安排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绩效评价及其他工作经费 的文件和凭据。县级:有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的 文件和凭据,得分=权重分。(加分指 标)2.2预算执 行(4分)2. 2.1资金支出 (1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的年度实际到位项目资 金支出进度。项目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资金总额 /实际到位资金)X100%o1、县级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确 定相关项目的具体支出标准,或 明确项目服务资金基本支出和 项目支出的相关要素等有关政 策文件。2022年项目资金预算 编制通知和资金相关收入支出 决算表等材料。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构的财务报表、会 计账簿和凭证。基层机构:得分=项目资金支出率X权重分; 因未进行专项核算,导致不能核对 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得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2.资金管 理(17 分)2.2预算执 行(4分)2. 2.2村卫生 室补助到位情 况(3分)县级财政部 门,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按照年度项目 工作要求和村卫生室绩效评价结果,落 实相应年度补助资金的情况。县级财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提供的村卫生室承担服务要 求、资金拨付方式等文件;1 .如果由县级直接拨付至村卫 生室,则查看县级拨付资金的有 关会计凭证。2 .电话访谈村医,核实信息。1、基层机构:全乡镇落实的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总 额达到该乡镇项目预算资金总额的 50%以上。得分=(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30%) / (50%-35%) X权重分。村卫生室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2 50%,评价得满分。村卫生室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 35%,指标得0分。2、抽查村卫生室:每乡镇至少随机抽查2个村卫生室, 进行核查。发现1个未按要求足额落 实补助资金的,该项指标得0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乡镇卫生院 按照年度项目工作要求和村卫生室绩 效评价结果,向乡(镇)全部提供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及时、足额落 实相应资金的情况。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乡镇提供服 务的村卫生室2022年度项目到位补助 资金总额/乡镇2022年度项目预算资 金总额。实际落实补助资金比例250%。1、乡镇卫生院提供下辖村卫生 室承担的具体服务内容,村卫生 室项目资金分配方法、各项服务 补助标准;2、乡镇卫生院提供下辖村卫生 室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3、乡镇卫生院提供2022年度项 目资金的到账通知、拨付村卫生 室项目资金的有关会计凭证等; 4、现场抽查村卫生室,访谈村 医,了解资金落实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2.资金管 理(17 分)2.3财务管 理(5分)2. 3.1资金使用 合规率(1.5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 机构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工作要 求,使用项目资金,向目标人群提供免 费服务的情况。合规率=1 -不符合规定资金额/预算 资金总额X 100%。各级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制定的 资金管理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在评 价年度项目支出的有关会计凭 证。遵守政府会计制度、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9) 123号等有关规定。能够提供年度项目支出(专项核算) 的有关会计凭证。违反有关规定超范围支出。得分=合规率X权重分。2. 3. 2财务核算 (1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务提供 机构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对 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 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 务提供机构在评价年度项目的 财务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设置明细科目 进行专项核算,得分=权重分。未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专项核算 的,评价得0分。2. 3.3疫情防控 补助到位情况(1分)县级财政部 门、卫生健康 部门、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 其他相关服务 提供机构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防 疫经费全部落实到城市社区和乡村,统 筹用于基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 落实情况。统筹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相关服 务提供机构在评价年度项目的 财务管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县区级财政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有 关要求,按时全额补助资金,得分= 权重分。基层.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 按照有关要求分类精准做好工作,得 分=权重分。2. 3. 4专业公共 卫生机构项目 经费落实(1.5 分)县区级卫生健 康部门、专业 公共卫生机构县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本地项 目实施方案、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要 求,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算的情况。开展相关项目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 工作的公用经费。县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提供 机构在评价年度项目的财务管 理资料、会计核算资料。县级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拨付 0. 8元/人(疾控0. 5元/人、妇幼0. 2 元/人、卫生监督0.1元/人)的补助 资金,得分=权重分。县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够提供 年度项目支出的有关会计凭证,提供 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服务的材料,得 分=权重分。项目支出符合有关要求,得分=权 重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1健康档案 (2分)3. 1.1健康档 案建档率(1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辖区常住居民中,已经建立了健康档案 的居民比例,反映健康档案建档工作进 展。以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 卫生院中,核实的建档人数为依据,校 正县(市、区)填报的健康档案建档数。 校正的健康档案建档率=校正的县 (市、区)健康档案建档人数/县(市、区)辖区内常住居民数X100版校正的县(市、区)健康档案建档人数 =县(市、区)自查评价的健康档案建 档人数X(抽查核实机构的健康档案建 档人数/抽查的机构报送的健康档案建 档人数),如果校正的健康档案建档人 数2报送人数,则采用报送人数。健康档案建档率290%。居民健康档案建档记录、居民健 康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 收集的信息。1、“健康档案建档率”以信息系 统为依据,来自于评价年度末的 累计建档数据;2、辖区“常住居民数”是依据 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采用的人口 数;3、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自查评价数据(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 度报表数据);核查健康档案建档管理数量; 得分=校正的健康档案建档率/90%X 权重分。校正健康档案建档率290斩评价得 权重分;校正健康档案建档率90%,评价得 0分;上级评价数值290%,但数值与本级 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23%的,得分= 权重分X0.9。3.L2电子健康 档案建档率(0.5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辖区常住居民中,已经建立了电子健康 档案的居民比例。反映电子健康档案建 档工作进展。以抽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和乡镇卫生院中,核实的电子建档人 数为依据,校正县(市、区)填报的电 子健康档案建档数。校正的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校正的 县(市、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 县(市、区)辖区内常住居民数义100初 校正的县(市、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 人数=县(市、区)自查评价电子健康 档案建档人数X(抽查核实机构的电子 健康档案建档人数/抽查的机构报送的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如果校正的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人数,报送人数,则 采用报送人数。电子建档率达到290%。辖区常住居民数,电子健康档案 记录,电子健康档案。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以电 子信息系统为依据,来自于评价 年度末的累计建档数据;2、辖区“常住居民数”是依据 项目资金预算安排采用的人口 数;3、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自查评价数据(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 度报表数据)。核查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管理数量,得 分=校正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与X 权重分。校正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290%,评 价得权重分;校正健康档案建档率90%,评价得 0分;上级评价数值290%,但数值与本级 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23%的得分=权 重分X0.9。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1健康档案 (2分)3.L3居民规范 化电子健康档 案覆盖率(0.5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到统计时间点,历年累计规范化电子健 康档案覆盖人数,反映规范化电子健康 档案建档工作进展。以抽查的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核实的规范 化电子建档人数为依据,校正县(市、 区)填报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 数。校岂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 率=校正的县(市、区)居民规范化电 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 数 X100%;校正的县(市、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 康档案覆盖人数=县(市、区)自评居 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X(抽 查核实机构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 案覆盖人数/抽查的机构报送的居民规 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0% o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 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记录的电 子健康档案数。县(市、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评价数 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统计调查制度报表数据)。核查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数 量,得分=(校正的居民规范化电子 健康档案覆盖率-39%) / (60%-39%) X权重分。校正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 盖率260%,且上级评价数值与本级自 评数值差的绝对值W10%,评价得权重 机校正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 盖率60%,评价得0分。上级评价数值260%,差的绝对值2 10%的,权重分X0.9。4(nw校正的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 档案覆盖率V60乐得分X0.8。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 2健康教育 (2分)3. 2.1健康教育 印刷资料(0.4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数量和 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 容。反映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和质 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发 放、提供的有关印刷资料的记录 和实物。在候诊区、诊室、咨询台放置健康 教育印刷资料,种类212种,得分= 权重分。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内容具有科学 性、时效性,并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 健康教育内容,得分=权重分。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应能满足 发放的需要,及时更新补充,保障服 务对象使用,得分=权重分。3. 2.2健康教育 音像资料(0.4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频次和 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 容。反映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数量和质 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播放 的有关音像资料、场地和设备。应诊时间内在门诊候诊区、观察室、 健教室等场所播放,每年播放资料2 6种,得分=权重分。播放的音像资料应及时更新或补 充,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内 容,得分=权重分。播放的设备能满足开展视频健康教 育活动的需要,得分=权重分。3. 2. 3健康教育 宣传栏设置(0.4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个数、更换频次 和内容。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 容。反映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的数量和 质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设置 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场地、实物和 更换记录等有关资料。乡镇卫生院和CHS中心宣传栏2 2 个(村卫生室和CHS站2 1个),每 个宣传栏面积2 2平米,得分=权重 分。宣传内容具有科学性、时效性,中 医药健康教育内容有一定比例,得分 =权重分。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相关资料 完整,得分=权重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 2健康教育 (2分)3. 2.4健康知识 讲座(0.4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的次数、内容以及参 加入数。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 容。反映健康教育讲座开展的数量和质 量。举办公众健康知识讲座的场地。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讲座教案 或课件等有关资料。乡镇卫生院和CHS中心每月至少举 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CHS 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得分=权 重分。场地、设施、设备能满足健康讲座 的需要,得分=权重分。教案或课件通俗易懂,有一定比例 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得分=权重 分。3. 2. 5公众健康 咨询(0.4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和内容。其中 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反映健康 教育咨询开展的数量和质量。举办公众健康咨询的场地。健康 教育活动记录表、现场照片等有 关资料。乡镇卫生院、CHS中心每年开展公 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得分=权重 分。活动内容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 并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健康教育内 容,得分=权重分。咨询活动的相关资料完整,得分= 权重分。3.3预防接 种(5分)3. 3.1预防接种 证管理(1分)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评价国家预防接种证制度实施情况,反 映基层机构对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管 理情况。包括: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 满3个月的。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 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 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清理。建证率=抽查儿童中的建证儿童数/抽 查辖区居住满3个月的适龄儿童数义 100%;建卡率=抽查儿童中的建卡儿童数/抽 查辖区居住满6个月的适龄儿童数X 100%;建证率= 100机1 .基层机构按提供国家免疫规 划疫苗预防接种卡记录和信息 系统记录。抽查基层机构辖区内 儿童预防接种证,比对信息系统 记录。2 .在评价的基层机构辖区内,随 机入户调查10名辖区内居住满 3个月以上的2-6岁儿童,核查 儿童建证情况。其中,随机调查 核实5名在该接种单位辖区内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儿童,返回 接种单位核查建卡情况。3 .考核基层机构辖区内抽取1 所幼儿园,随机抽取辖区内居住 满3个月以上的2-6岁儿童10 名,记录信息卡,返回接种单位 核查建卡情况。1 .建证率:权重分得分=建证率/100%X得权重分,建证 率= 100%,得权重分。2 .建卡率:权重分得分=建卡率/100%X得权重分建卡率= 100%,得权重分。3 .评价当时故意伪造档案记录,本指 标得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3预防接 种(5分)3. 3.2国家免疫 规划疫苗接种 情况(4分)专业公共卫生 机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1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 求,基层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冷链管 理情况。2 .基层机构设立的接种单位按照国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适龄儿 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国 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反映疫苗接种 情况和免疫规划工作成效。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 苗抽查的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 抽查的年度应接种人数X 100%; 每种疫苗接种率290%。接种率现场评价1 .在评价县区选定的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辖区,随机抽取小学和 幼儿园各1所,小学抽取20名 满7岁2022年新入学儿童,幼 儿园抽取10名26岁2022年 新入托儿童。核查2021年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和接种单 位保存的儿童预防接种记录或 信息系统登记资料。2 .在评价县区随机入户/系统抽 取10名26岁儿童,核查接种 情况。3 .疫苗接种情况:满7岁儿童:流脑AC2、白破疫 苗、脊灰疫苗4;满26岁儿童:百白破4、含 麻疹成分2、甲肝疫苗。4 .小学、幼儿园等单位提供适龄 儿童登记和接种证查验记录。核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1、每县区得分=抽查的小学、幼儿园 和免疫薄弱地区抽样儿童的各疫苗接 种率得分的累计。2、疫苗接种率得分=抽查的流脑AC2 接种率得分+白破疫苗接种率得分+脊 灰疫苗4接种率得分+百白破4接种率 得分+含麻疹成分2+甲肝接种率的得 芬。3、每种疫苗接种率得分:各权重分, 每种疫苗接种率290%得权重分,每 种疫苗接种率90% ,得。分。满7岁儿童:流脑AC2、白破疫苗、 脊灰疫苗4共3种疫苗,每种疫苗接 种率290%,得分=各权重分。满26岁儿童:百白破4、含麻疹 成分2 、甲肝疫苗共3箱疫苗,莓种 疫苗接种率290席,得分=各权重分。4、评价当时故意修改、伪造档案记录, 本指标得0分。3.4 0-6岁儿 童健康管理(3分)3. 4.1新生儿访 视率(1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 生儿人数比例,反映新生儿健康管理服 务的数量。同时,核实新生儿访视服务 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校正的新生儿访视率=校正的县(市、 区)年度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接受1 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数/县(市、区) 年度辖区内活产数X100%;校正的县(市、区)新生儿访视数=县 (市、区)自查评价新生儿访视人数X (抽查核实的新生儿访视档案数/抽查 档案数),如果校正的新生儿访视数2 报送人数,则采用报送人数。新生儿访视数是指按照规范要求接受 1次及以上访视或新生儿满月管理的 儿童数。新生儿访视率285%。评价机构年度辖区内活产数, 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底 册,健康管理档案,其中迁出未 随访的记录应从中予核减。每机构随机抽查2022年20份评 价年度内新生儿的健康管理档 案,不足20份的全部抽取,剩 余部分2021年档案补足。根据 档案记录,核查2022年新生儿 访视记录或信息系统登记资料。核查新生儿访视数量情况,得分=(校正的 新生儿访视率-49%) / (85-49%) X权重分; 校正的新生儿访视率285乐上级评价数 值与本级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210乐评价 得权重分;校正的新生儿访视率50%,评 价得0分。核查新生儿访视服务的真实性,不真实档 案数23份,得0分。上级评价数值285%,差的绝对值10% 的,得分=权重分X0.9。50%2校正新生儿访视率V85%,得分X 0. 8.评价当时故意修改、伪造档案,本指标得 。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4 0-6岁儿 童健康管理(3分)3. 4.2儿童健康 管理率(1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 岁儿童人数比例,反映儿童健康管理的 数量,核查真实性和规范性。校正的儿童健康管理率=校正的县 (市、区)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 随访的06岁儿童数/县(市、区)年 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X100%。校正的县(市、区)06岁儿童健康 管理人数=县(市、区)自查评价0 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X(抽查核实的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数/抽查档 案数),如果校正的年度辖区内接受1 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2报送 人数,则采用报送人数。儿童健康管理数是指接受1次及以上 随访的。6岁儿童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285%。评价机构年度辖区内06岁儿 童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 录、健康管理档案等信息,其中 迁出未随访的记录应从中予核 减。每机构随机抽查20份不失访的 。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核查儿童健康管理的数量情况,得分 =(校正的儿童健康管理率-49%) / (85249%) X权重分。校正的儿童健康管理率285%,上级 评价数值与本级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 10%,评价得权重分;校正的儿童健 康管理率50%,评价得0分。核查儿童健康管理的真实性,不真 实档案数23份,得0分。上级评价数值285%,差的绝对值, 10%的,权重分X0.9。50与校正儿童健康管理率85%, 得分X0.8。评价当时故意修改、伪造档案,本 指标得0分。3. 4.3 0-6 岁儿 童眼保健和视 力检查(1分)承担项目服务 的县级妇幼保 健机构、基层 医疗卫生机 构、其他相关 服务提供机构年度辖区内。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 检查接受人数比例,反映06岁儿童 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开展情况。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统计期限内辖区内06岁儿童眼保 健和视力检查人数/统计期限内辖区内 06岁儿童数X 100%。其中,06岁儿童数=近六年辖区活 产数之和-近六年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 死亡数之和。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290%。评价机构年度辖区内。6岁儿 童数,。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 录、36岁儿童视力健康检查 表、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 档案等信息。每机构随机抽查20份不失访的 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核查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 数量覆盖情况,得分=校正的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X权重分,覆盖率290%,评价得权重分,覆盖 率90%,评价得0分。核查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 查的真实性,不真实档案数23份, 得0分。评价当时发现故意修改、伪造档案, 本指标得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5孕产妇健 康管理服务(3分)3. 5.1早孕建册 率(L5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评价时段辖区内在孕13周前,按照规 范(第三版)要求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的孕妇人数比例,反映早孕管理的数 量。校正的早孕建册率=校正的县(市、区) 辖区内孕13周前建册并进行第一次产 前检查的产妇人数/县(市、区)该时 间段内活产数X100%。校正的县(市、区)孕13周前建册的 人数=县(市、区)自查评价孕13周 前建册的人数X (抽查核实的孕13周 前建册的档案数/抽查档案数),如果 校正的孕13周前建册的人数2县(市、 区)自查评价报送人数,则采用报送人 数。察京建册人数是指辖区内孕13周前建 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的产妇人 数。早孕建册率290%。评价机构年度辖区内孕产妇健 康管理底册或健康档案的管理 数据,其中未建母子健康手 册、无第1次产前检查记录的 应从中予核减。每个机构随机抽查20名管理 的、评价时间段内孕妇档案(不 失访),电话访谈或当面访谈核 查真实性。核查孕13周前,按照规范要求建立 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 检查,核查孕早期健康管理服务的质 量。得分=(校正的早孕建册率-49%) / (90%-49%) X权重分。早孕建册率290%,上级评价数值与 本级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W5%,评价 得权重分;校正早孕建册率50%,评 祢得0分。核查孕早期健康管理服务的真实 性,不真实档案数23份,得0分。上级评价数值290%,差的绝对值, 5%的,权重分X0.9。50%W校正早孕建册率90%,得分 X0. 8。评价当时故意修改、伪造档案,本 指标得0分。3. 5.2产后访视 率(L5 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评价时段辖区内获得符合规范(第三 版)要求的产后访视服务的产妇人数比 例,反映产后访视管理的数量和质量。 同时,核实服务的真实性。校正的产后访视率=校正的县(市、区) 产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 数/县(市、区)该时间段内活产数X 100%o校正的县(市、区)产后访视的产妇人 数=县(市、区)自查评价产后访视的 产妇人数X(抽查核实的产后访视的产 妇档案数/抽查档案数),如果校正的 产后访视数2县(市、区)自查评价报 送人数,则采用报送人数。产后访视人数是指产后28天内接受过 到家进行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产后访视率290%。评价机构年度辖区内孕产妇健 康管理底册或健康档案的管理 数据,其中终止妊娠、迁出、失 访的记录应从中予核减。每个机构随机抽查20名管理 的、评价时间段内分娩产妇档案(不失访),电话访谈或面对面 访谈核查真实性。核查产后访视管理的数量和质量。得 分=(校正的产后访视率-49%) / (90随49%) X权重分。产后访视率290%,上级评价数值与 本级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W5%,评价 得权重分;校正产后访视率504,评 价得0分。核查产后访视服务的真实性、规范 性,不真实档案数23份,得0分。 上级评价数值290机差的绝对值, 5%的,权重分X0.9。50%W校正产后访视率V90%,得分 X0.8。评价当时故意修改、伪造档案,本 指标得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L组织管理(13 分)1.2管理落实(5分)1.2.1信息系 统建设与应用(L5 分)县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1、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以居民 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以一数一 源、一源多用为原则,完善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辖区内 基层机构内部各业务系统的整合共享, 加快实现与区域卫生平台的互联互通。2 .按要求及时报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报表情况。3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或转发 用于规划指导以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 际需求为基础的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 开放的文件或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1、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 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 规划、建设等文件或方案。2、查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的信息系统实际使用情况,项目 进展监测和数据(国家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 报表)报送工作实施情况。3、以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际需 求为基础的电子健康档案向个 人开放工作有关工作资料。居民健康档案对外开放的方 式:(如具体网址、微信公众号、 手机APP等)。登录居民健康档案对外开放 的网址、微信公众号、手机APP 等查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能否 正常使用:提供具有随访记录的 重点人群的个人账号和密码,或 居民登陆端截图(截图内容是居 民个人基本信息、随访记录、检 验检查、用药等内容数据)查看 相关数据。1、县级: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规 范第三版要求,制订或转发以居民健 康档案为基础的综合信息系统升级改 造的文件或方案,得分=权重分。 县、区级能通过信息系统查看各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 统计信息,统计汇总获得本地区项目 进展情况,实现辖区内数据联通(含 计免、妇幼、精卫和医疗机构数据), 得分=权重分。以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实际需求为基 础的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工作 (通过智能客户端、电视、APP、网站 等形式)开展情况,得分=权重分。 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各项目统计分析 汇总功能,得分=权重分。2022年度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 尿病患者电子健康档案报送情况,得 分=权重分。补助资金督查数据报送情况,得分 C重分"o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 调查制度报表报送情况,得分=权 重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评价对象指标说明数据资料来源评分标准3.项目执 行(43 分)3.6老年人健 康管理(5分)3. 6.1 65 以上 老年人城乡社 区规范健康管 理率(5分)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其他相 关服务提供机 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按照规范(第 三版)要求,年度内接受健康管理服务 的人数比例,反映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数 量和质量。校正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 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校正的县(市、 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 健康管理服务人数/县(市、区)年内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X 100%。校正的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 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 县(市、区)自查评价65岁及以上老 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 X(抽查核实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 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数/抽查档案数),如果校正的老年人 健康管理人数2县(市、区)自查评价 报送人数,则采用报送人数。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 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 检表填写完整。无效档案是指年度内没有体检记录的 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 康管理服务率261%。1 .县(市、区)提供2022年度 项目自查评价得到的全县、各基 层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和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2 .县(市、区)统计年鉴或公安 部门人口统计数据:65岁及以 上常住居民数。3 .县(市、区)、基层机构提供 老年人健康管理记录、老年人健 康管理档案。核对各基层机构档 案数量,进行汇总统计。4 .每机构随机抽查20份不失访 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核查真实 性及是否为无效档案。核查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 健康管理的数量,得分=(校正的65 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 服务率-39%) / (61%-39%) X权重分。 65岁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 康管理服务率261除上级评价数值与 本级自查数值差的绝对值W10%,评价 得权重分;校正65岁以上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