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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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部分.pdf
第 6 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工作要求1.工作机制建立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职责和流程。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1)年度辨识评估。每年矿长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2)专项辨识评估。以下情况应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a.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b.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c.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采空区)、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安装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露天煤矿抛掷爆破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 1 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d.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3)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机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3.安全风险管控(1)制定并落实 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列出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明确管控措施以及每条措施落实的人员、技术、时限、资金等内容;(2)划分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并符合有关限员规定;(3)矿长及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本矿相关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区(队)长、班组长熟知本工作区域或岗位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作业时对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4)矿长每年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总结分析;(5)及时公告重大安全风险;(6)按期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如实报告重大安全风险。4.保障措施(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2)每年组织入井(坑)人员,以及参加辨识评估人员参加安全风险知识培训。5.发展提升在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的基础上,鼓励煤矿区(队)长、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掌握相关的其他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二、评分方法1.按表 6-1 评分,总分为 100 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2.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A 100C(1)100-B式中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3.附加项评分符合要求的得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也不扣分。附加项得分计入本部分总得分。表 6-1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化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查现场和资料。未建立矿长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不得分,职责内容不明确 1 项扣 1 分;随机抽考矿领导 3 人,1人不清楚职责扣 1 分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辨识评估范围、方法或工作流程1处不明确扣 1 分,工作流程内容不完善 1 处扣 0.5分,制度不执行 1 项扣1 分得分一、工作机制(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职责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副总工分工程师、科室、区(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职责明确6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10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范围、方法和安全风建设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公告、报告工作流程41.每年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相关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2.风险辨识评估范围应覆盖煤矿井(坑)下所有系统、场所、区域;3.高瓦斯及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层自燃及容易自燃、有冲击年度地压等 4 类重大灾害矿井,应将相应影辨识响区域的安全风险评估为重大风险;评估4.年底前完成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的编制,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方案应包含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相应的管理、技术、工程等管控措施,以及每条措施落实的人员、技术、时限、资金等内容;5.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对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等提出意见12查资料和现场。未开展辨识或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未按照工作制度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工作 1 处扣 1分,参加人员不全缺 1人扣1分,辨识内容(危险因素不存在的除外)缺 1 项扣 2 分,辨识评估范围不全缺 1 处扣 2分,4 类重大灾害矿井未将相应风险评估为重大风险的 1 项扣 2分;未编制评估报告或未制定管控方案扣 10分,管控方案内容不全缺 1 项扣 2 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或操作性不强1项扣 0.2 分;辨识成果未体现应用缺1项扣1分45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得分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 1 次专项辨识评估:1.专项辨识评估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科室进行;2.重点辨识评估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8查现场和资料。未开展辨识不得分,缺 1 次扣4 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科室缺1 个扣 1 分,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辨识评估不符合本矿制度规定 1 处扣 1 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或操作性不强1项扣0.2 分;辨识成果未体现应用缺 1 项扣 1 分专项辨识评估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 1 次专项辨识评估:1.专项辨识评估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科室进行;2.重点辨识评估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8查现场和资料。未开展辨识不得分,缺 1 次扣4 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科室缺1 个扣 1 分,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辨识评估不符合本矿制度规定 1 处扣 1 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或操作性不强1项扣0.2 分;辨识成果未体现应用缺 1 项扣 1 分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反风演习、工作面通过空巷(采空区)、更换大型设备、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综采(放)工作面安装回撤、掘进工作面贯通前,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露天煤矿抛掷爆破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 1 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 1 次专项辨识评估:1.专项辨识评估由分管负责人(复工复产前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有关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2.重点辨识评估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提出指导意见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全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所在省份、所属集团煤矿发生较大事故后,开展 1 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1.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科室进行;2.识别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3.编制专项辨识评估报告,有新增重大风险或需调整措施的补充完善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4.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分值评分方法得分9查现场和资料。未开展辨识不得分,缺 1 次扣4 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缺 1 个扣 1 分,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辨识评估不符合本矿制度规定 1 处扣 1 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或操作性不强1项扣 0.2 分;辨识成果未体现应用缺 1 项扣 1分;措施未按指导意见编制的扣 1 分8查现场和资料。未开展辨识不得分,缺 1 次扣4 分;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扣 2 分,科室缺1 个扣 1 分,辨识内容缺 1 项扣 2 分;风险辨识评估不符合本矿制度规定 1 处扣 1 分;重大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或操作性不强1项扣0.2 分;辨识成果未体现应用缺 1 项扣 1 分三、(安全分风)险管控30管控1.由矿长组织实施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方案管控方案,人员、技术、资金满足要求,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6查现场和资料。组织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人员、技术、资金不满足要求 1 项扣 1 分;管控措施未落实 1 项扣 1分;1 条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失效扣 2 分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查现场和资料。未设定人数上限或设定不符合规定不得分,现场超1 人扣 0.5 分;未按规定悬挂牌板 1 处扣 0.5分得分2.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人数应符合有关限员规定,入口显著位置悬挂限员牌板33.矿长掌握并落实本矿重大安全风险及主要管控措施,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掌握相关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6查现场。抽考不少于 4人,矿长完全不掌握不得分,掌握不全面 1 项扣 1 分;其他 1 人完全不掌握扣 2 分,掌握不全面 1 项扣 1 分;发现措施未落实1项扣2分查现场。抽考区(队)长、班组长各 1 人,1人未掌握本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扣 1 分;未进行确认或确认不符合实际1处扣1 分;发现措施未落实1 项扣 2 分查资料。未总结分析不得分,安全风险分析不全缺 1 项扣 1 分4.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作业的区(队)长、班组长掌握并落实该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及相应的管控措施;区(队)长、班组长组织作业时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确认55.矿长每年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总结分析,指导下一年度安全风险管控工作1.在行人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公告报告2.每年 1 月 31 日前,矿长组织将本矿年度辨识评估得出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其管控措施报送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监机构43查现场。未公示不得分,公示内容和位置不符合要求 1 处扣 1 分,公示内容缺1条扣1分3查现场。未按规定时限报送不得分,报送内容缺 1 项扣 1 分四(、保分障)措施15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信息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管理程的信息化管理4查现场。未实现信息化管理不得分,功能缺 1项扣 1 分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1.年度辨识评估完成后 1 个月内对入井(坑)人员进行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内容包括重大安全风险清单、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且不少于2 学时;专项辨识评估完成后 1 周内对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标准分值评分方法得分6查资料。培训不及时扣2 分;培训内容和学时不符合要求 1 处扣 1分,少 1 人参加扣 0.5分教育培训2.年度风险辨识评估前组织对矿长和分管负责人等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开展 1 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培训,且不少于 4 学时5查现场和资料。未组织培训不得分,1 人未参加培训扣 1 分;现场询问相关学习人员,1 人不掌握本矿辨识评估方法扣 0.5 分查现场和资料。煤矿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且随机抽查 4 人,4 人均掌握相关内容并进行现场确认得 2 分,少 1 人少得 0.5 分附加项(分)2区(队)长、班组长和关键岗位人员掌其他握作业区域和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及管控安全措施;区(队)长、班组长组织作业时风险对其他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管控现场确认2得分合计:第 7 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工作要求1.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按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治理、验收、销号。2.事故隐患排查(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内容、周期;(2)排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缺陷等;(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3.事故隐患治理(1)分级治理。a.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负责;b.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安全措施。a.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b.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4.监督管理(1)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及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解除督办;(2)及时通报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接受监督。5.保障措施(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2)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3)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培训。二、评分方法1.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2.按表 7-1 评分,总分为 100 分。按照所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扣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3.项目内容中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算:A 式中100C(1)100-BA实得分数;B缺项标准分数;C检查得分数。表 7-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评分表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得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职责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工科室、区(队)、班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4一、工作机制(分)查现场和资料。未建立责任体系不得分,职责内容不明确1项扣1分;矿长、分管负责人不清楚职责 1 人扣 1 分,其他人员不清楚职责 1 人扣 0.5 分查资料和现场。未建立制度不得分;内容缺 1项扣 1 分,制度不执行1 项扣 1 分建立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制度及管控效果标准,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建设以及事故隐患(含措施不落实情况)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检查考核工作作出规定并落实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分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管理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2二、事故隐患排查(分)104查现场和资料。未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扣 2分,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明确 1 项扣 1 分查现场和资料。未组织排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隐患的不得分;组织人员、范围、周期不符合要求 1 项扣2 分,未制定工作方案 1次扣 1 分,方案内容缺1 项扣 0.5 分查现场和资料。未组织排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各类隐患的不得分;组织人员、范围、周期不符合要求 1 项扣1 分查现场和资料。未跟踪排查 1 人次扣 1 分,记录内容未反映现场情况1 处扣 0.2 分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区(队)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 1 次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5周期范围2.矿分管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工作的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1 次排查5303.矿领导带班下井过程中跟踪带班区域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4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查现场和资料。未安排不得分,人员、范围、周期不符合要求 1 项扣0.2 分查现场和资料。抽查班组隐患台账,未排查扣1 班次 0.1 分查资料。未建立台账不得分,登记不全缺 1 条扣 0.2 分查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分得分4.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55.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4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逐项登记内部排查和外部检查的事故隐患登记上报2.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1 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2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明确分级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措施、资治理金、时限,并组织实施346查现场和资料。组织者不符合要求或未按方案组织实施不得分,治理方案未及时上报扣 2 分查现场和资料。未按要求组织实施 1 处扣 0.5分查现场和资料。当班未采取措施或未及时治理不得分,未建立台账每班扣 1 分,台账记录不全 1 处扣 0.2 分查现场和资料。隐患治理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1 条扣 0.5 分查现场和资料。无处置方案或现场没有专人指挥不得分,未设置警示标识扣 1 分,没有安检员监督扣 1 分5三、事故隐患治理(分)3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记入班组隐患台账5251.对治理过程中存在危险的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位安全2.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措施(指可能危及治理人员及接近治理区人员安全,如爆炸、人员坠落、坠物、冒顶、电击、机械伤人等),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治理过程中现场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检员现场监督45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标准分值评分方法得分1 事故隐患治理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治理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督办3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单位(部门)及时记录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展,并按规定上报6查资料。督办责任不明确或不落实1次扣2分,未实行提级督办 1 次扣2 分,未及时记录或上报 1 次扣 2 分四、监督管理(分)181 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验收责任单位(部门)或人员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验收销号2 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发现部门或其委托部门(单位)1每月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2 及时在行人井口(露天煤矿交接班室)公示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监督产停工范围;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联系方式,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信息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管理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4查现场和资料。未进行验收不得分,验收单位或人员不符合要求 1 次扣 1 分,验收不合格即销号的不得分4查现场和资料。未按规定报告不得分4查现场和资料。未定期通报或未及时公示扣 1分,通报和公示内容缺1 项扣 0.5 分,未设立举报联系方式扣 1 分,接到举报未核查或核实后未进行奖励扣 2 分查现场和资料。未采取信息化手段不得分,管理内容缺 1 项扣 1 分3五、保障措施(分)17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会议,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改进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事故隐患产生完善的原因,编制月度统计分析报告,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提出预防事故隐患的措施3查资料。未召开会议定期通报或未编制报告不得分,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 1 处扣 0.5 分;对照上月分析报告,随机抽考科室负责人、区(队)长各 1 人,1 人不清楚隐患成因和预防隐患出现的措施扣 1 分查现场和资料。资金无保障不得分资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资金有保障保障3项目项目内容基本要求1.每年至少组织矿长、分管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及安全、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等科室相关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进行 1 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且不少于 4 学时2.每年至少对入井(坑)岗位人员进行1 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技能培训,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方法、治理流程和要求、所在区(队)作业区域常见事故隐患的识别,且不少于 2 学时标准分值评分方法查资料。未按要求开展培训不得分;矿长、分管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缺 1 人扣 1 分,其他人员缺 1 人扣 0.2 分;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扣 1分得分3教育培训2查资料。培训内容和学时不符合要求 1 处扣 1分,缺 1 人扣 0.2 分1.按本矿制度规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工作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管理2.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合计:3查资料。未开展检查 1次扣 1 分,检查结果未纳入考核 1 次扣 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