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维修合同(框架).docx
合同编号:零星维修合同(框架)甲方(定做方):乙方(承揽方):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零星车辆(设备)维修合同(框架)合同编号:甲方(定做方):签订地点:乙方(承揽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工作量、价格1. 标的:甲方年度的车辆(设备)零星维修。2. 工作量:以甲方实际送修的数量为准。3. 价格,采取以下第种方式确定:(1) 以甲方招标确定的价格为准。(2) 以乙方提供的厂家报价(如:零星应急车辆修理合同汽车配件价格参照表) 为准。(3) 以 国家颁发的相关定额(如:车辆及施工机具大修工程定额(Q/ZY0341。12132000)确定的价格为准。(4) 其他:。第 二 条 修 理 标 准 及 期 限 1修理标准:乙方针对甲方出具的设备修理审批表(或设备修保通知单)载明的故障进行修理,修理后应恢复该部位完好时的技术性能指标,且该修复部位不得对其他部位及整车造成损害或者成为损害的潜在因素,修理的过程及结果均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及中原油田的有关标准。2修理工期:自甲方实际送修日起3 天或设备修保通知单上所要求的工期。第三条 乙方对修缮物的负责条件及期限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证期:设备大、中修保质期为半年,单车验收合格之日起该车承修部位保修壹年,保修期内因承修部位发生保修事件所引发的其他故障亦属保修范围.保质期内免费维修.对保质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小时内回 复,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第 6 页 共 6 页2. 甲方预留当月结算金额 5%的保修金。第四条 交接方式、地点及验收1. 待修或已修理完好的车辆(设备)均由甲方自送自提,地点为乙方修理厂.2. 车辆(设备)修理完工后由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1 款的规定组织验收.3. 乙方应当提供设备修理质量确认单、修理记录资料、材料及工时费明细,单车修理费用超过人民币 1000 元的还应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1费用结算:甲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相应结算手续,按(月/季)向乙方结算相应的劳务费用。结算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汇票、转帐的方式付款.乙方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帐号: 2保修期内未发生保修事件或虽发生保修事件但乙方全面履行了保修义务,则保修期满甲方全额支付保修金。 3保修期内乙方应该但没有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根据该保修事项的金额从预留的保修金中予以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视同乙方违约。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设备进厂前须向乙方提供内容全面准确的设备修保通知单。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具有所修设备能力的相关资质与相应的机加工、修理、验收标准。3. 有权对在乙方修理过程中的设备修理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4. 所修设备解体后及时对设备的更换件进行技术鉴定、现场确认并签字,对更换的零 部件有权进行甲供或委托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采购.有权对换下的零配件进行复核。5. 做好送修设备修理结束后的出厂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6. 及时向乙方付款。7. 对乙方没有设备修保通知单或未经甲方同意超出维修范围的修理费用不予结算。8. 对因机加工、修理质量出现问题的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对因其造成的损失 有权要求乙方赔偿。9. 在设备维修过程中确需配合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乙方指挥,按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接到甲方的设备修保通知单后,方可进行修理。对于现场设备故障处理与维修必须经甲方装备部门同意进行.检修前做好设备修理内容的确认,并组织好维修力量,尽快完成 修理任务,以确保设备及时投运.2. 须在设备修保通知单的项目范围内进行修理,不得超项目维修或漏修,但有义务对整台设备进行详细巡检,如有异议或涉及安全性能的须及时向甲方提出,确需增加的维 修项目必须在履行相关修保程序后进行。3. 设备解体后,在经过对设备零配件的检测鉴定后,对能修复的旧件必须进行修复再利用。对不能修复的确定更换材料清单,经甲方复检认可并签字确认(由甲方提供的材料除外),以此材料清单进行备料,并保证更换的新的零部件质量,总成件的合格证等资料必须作为修 理资料在设备验收时提交甲方,同时保管好更换下的旧件,设备出厂时交付甲方。4. 设备修理时必须严格执行修理过程中的两个“三检制”,必须有质量保证体系,对修 理、加工产品有质量控制点、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和各种设备的机加工修理标准,并严格执行。对甲方提出的修理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5. 在修理、加工制造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标准。对个别特种设备的更换件,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更换项目,以保证修理质量。6. 在设备进行修理过程中要及时填写好设备维修技术资料档案和检修过程记录,包括 技术参数、试验数据、检测、选配、修复等技术数据及所更换的零部件记录资料,并有责任人签章.7. 修理结束时需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交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向甲方装备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技术文件及合格证等维修资料以及更换下的零配件。8. 乙方全面负责在接受设备至修理结束交给甲方前时段的设备管理责任,维修过程中安全、质量等问题由乙方独自承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按实赔偿.同时承担设备出厂后由于修理质量问题而出现的事故及相应损失。9. 凡发生因乙方机加工质量或修理质量而造成的返修项目,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1. 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更换必换件,弄虚作假,一经查出,除对该部件费用不予支付外, 乙方另按该配件出厂价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限期整改,否则按违约解决。2. 乙方未按设备修理通知单要求的期限内履行完毕,每延迟一天承担该车修理费用 1%的违约金。3. 乙方擅自进行修理约定以外的作业需承担修理费用3的违约金。4. 因甲方原因,逾期未结算的修理费用按每延期一个月支付2%违约金.5. 对保质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小时内未回复,五小时内未到达现场处理,乙方承担该项修理费用3%的违约金。第 九 条 合 同 的 变 更 和 解 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5)有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能按时选派合格人员履行看护义务的;因油田政策变化,甲方不需要乙方进行单井看护的。(6).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2. 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 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 律规定除外。3. 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后的当日或发出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4.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 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 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 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4. 本合同一式份, 乙方执份,甲方执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单位地址:单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