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docx
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基本信息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 地址省市_村(小区)县(市/区)号乡(镇/街道)房屋所有人名称联系电话使用权取得方式市场主体自有口向房屋所有权人(租赁口借用)口转租赁,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口转借用,并已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房屋用途口工业或商用口住宅口其他申请人承诺申请人郑重承诺:1、已取得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 性负责,承担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一切法律责任。2、对于住所(经营场所)依法应当经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屋管理、 公安、环保、文化、卫生计生、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的,开展经营活动前已依法办理审批。3、自觉接受登记机关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办理住所(经 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4、自觉接受有关审批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因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5、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管 理规约,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方位示意图市场主体名称地址所属行政区划市县(市/区)乡(镇)村(开发区)方位示意图A北晋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本市场主体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的规定;三、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所从事行业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自觉接受有关部 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因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住房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 任;五、不违反晋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的 相关规定。申请人(盖章或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