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实施意见.docx
创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创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工作,根据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立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 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立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 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立标准和“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 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开展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 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 能力水平,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 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高标准整建制创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 全区,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有关部 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和食品安 全监督执法及相关检测工作,加强工作力量,落实编制、人 员和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镇街道、 经开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到达 “五有”、“六落地”的要求,实现省级示范镇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机构全覆盖。整合现有资源,配备区镇两级必要的 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建 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制订区、镇、村三级监管 人员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 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二)全面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 第277号),各镇街道、经开区务必提高属地管理责任意识,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和协调,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 施,工作方案于2022年9月底前报区创立国家农产品质量 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农 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 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生产经营者 主体责任。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和食用农 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 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 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到达 100%o(四)实施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培育战略。坚持绿色生产 理念,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 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申请“三品”认证,推行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市级以上种 养殖生产主体实施标准化生产,公示执行标准。加强名优农 产品品牌培育力度,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对接长三角,利用各 种媒介加大名优农产品推介力度,提高名优农产品的知名度 和市场份额。加快制定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的地方标准, 促进我区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五)依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 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构建放心农 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 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到达70%以上。 落实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制度。严格执行禁限 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加强农业投入品日 常监管和专项整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农药产品监督抽查。 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 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农药监管到达落实农药 经营告知、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高毒农药实名购买、农 药经营店整治标准4个100%。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 严禁在区域内销售、使用违禁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对 养殖环节自配料实施监管,重点水产苗种场纳入许可监管, 对外购苗种建立完善索票、索证制度。(六)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定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 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要定期、不定期地实施农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查,区级监管机构做到全年定性抽检 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批次、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 量不少于1100批次,镇级监管机构定性检测不少于7200批 次。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建立健全检测站(室),各农产品 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要建立检测点,形成区、镇、基地紧 密相连的检测网络;各镇街道、经开区要落实日常巡查、速 测等工作,做到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 经济组织全部落实产品自检制度。(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执法,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公安、农 产品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大 对涉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的侦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做到投入品生产经营 和农产品生产重大案件查处率到达100%,案件移送率到达 100%o(八)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产地环境管 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 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力争农产品生产单位生产记录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100%;屠宰企业落实流向登记制度, 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农产品 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 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病死畜禽及不合格农产品无害 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到达100%。(九)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大数据”、 物联网、二维码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涵盖生产过程监控、 投入品监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和综合管理等内容的全程 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全面落 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食用农产品承诺达 标合格证试行主体全覆盖,电子合格证覆盖率90%以上,合 格证开具率100%o将全区市级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资经 营店(点)、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场)等纳入追溯范围。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成立由区长任组 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 镇街道、经开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 全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创立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创立工作扎实有 序开展。(二)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农 产品质量安全区创立支持力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规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 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农产品监管和检测 工作,尽快落实监管体系所需机构、人员、设备等。各镇街 道、经开区也要加大投入,增加监管手段。区政府将从统筹 资金中列支15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立工作,各 镇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各有关部门按照 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创立工作,确保我区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三)强化督查落实,严格监督问责。严格落实各镇街 道、经开区和区直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年度综 合考核;区政府派出督导组,定期督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确保各项工作尽快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 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四)加强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气氛。充分利用报刊、 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 区创立。要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树立宣传标牌等形 式,在全区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创立的浓厚气氛。(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立合力。按照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的原那么,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 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镇街道、经开区开展创 建工作,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 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立工作。(六)表彰先进典型,强化工作成效。创立国家农产品 质量安全区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一项政治任务, 不但要创成,还要创出经验。及时总结创立中的好经验、好 做法,做好示范带动作用。对创立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 传表彰,给予记功受奖。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现我区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