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docx
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实施方案2022年度,我县遭受多轮特大暴雨,全县发生180余起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县政府已应急贷款3000万元对一批 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并对一批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进行 搬迁避让。为确保我县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 顺利完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避让 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逐步提高地质 灾害的防治水平。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2022年地质灾害隐 患点搬迂避让工作任务,保证搬迁安置补助资金的正确使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 避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搬迁 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县委常委、常 务副县长)、(县长助理)、(县政府办副主任);成员:、 全县25个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及界牌陶瓷工业园管委会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兼任办公室 主任。三、搬迁对象的确定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专家对各 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现场勘察、论证,决定将全县各乡镇地 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57户进行搬迁安置, 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威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搬迁避让户签订搬迁避让协议,对 确定为搬迁对象的农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搬迁安置和老宅拆除1、搬迁安置。本着实事求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维 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此次搬迁安置拟采取结合新农村建 设规划相对集中安置、按照客观实际情况进行“一户一点” 分散就近安置、鼓励有条件的群众到各集镇安置等方式进行。 对搬迁户数较多的隐患点,各乡镇要按照“分级负责、统一 治理、分步实施”的原则,按一户一档一点一册建立档案资 料。2、老宅拆除。对搬迁避让点的群众要按计划有步骤地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搬迁避让,坚持“建一拆一”的原则,对 老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种植经济林木,积极稳妥推进,不留任 何隐患。搬迁和拆除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和相关技术指导。五、安置点的选址、论证各乡镇要把搬迁避让选址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 针对地形地貌特点,因地制宜确定;教育搬迁避让户相信科 技、合理选址,坚决防止安置点出现新的安全隐患。搬迁安 置点建设用地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土地置换方案依法报 批,确需占用耕地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复垦旧宅基地 或开垦其他土地作为补充,新增耕地经验收确认并实现“占 一补一”或“占少补多”。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按规定履行建 设用地报批手续。六、建房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地理优势,会同住建、国土资源等部 门把安置点规划好、建设好。根据分步实施的原则,区分轻 重缓急,对目前受威胁程度较大、房屋结构较差的群众,实 行统一管理,按照规划安排首批建房安置。占用农用地的户 均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20 m2,占用荒山空地的户均用 地不得超过210 nl2。要确保安置点工程建设质量,重视基础 设施配套建设,尤其要重视排水设施的建设;原则上不能切 坡建房,以避免破坏坡体的稳定性,诱发新的灾害。七、资金管理使用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资金除地质灾害搬迁户自筹资 金外,还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整合新农村建设、 农村危房改造、土地综合整治、建设扶贫等资金。地质灾害 搬迁避让补助经费要严格按照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进行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 用。专项用于搬迁避让项目区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应急调查、 新址评估、房屋安全鉴定及搬迁对象房屋搬迁补助等。为保 证资金使用合理、安全、透明,对被确定为搬迁对象的农户 具体补助资金发放的数额均要在安置点上进行张榜公示,接 受群众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O o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各 乡镇核实核定的搬迁避让户数,按4万元/户的标准拨付到 乡镇财税所。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工作要求分两步资金拨付; 搬迁对象已拆除了搬迁的老宅时拨付补助资金2万;搬迁完 成验收合格后将搬迁避让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位。对于虚报 搬迁户数、冒领搬迁补助资金和挪用资金等行为,要依纪依 法严肃查处。八、保障措施和时间进度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责任重大。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加责 任感和紧迫感,把搬迁避让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 紧、抓实、抓好。要建立相应制度,抽调专人组成精干的工 作机构,具体负责搬迁避让工作的实施。二要加强宣传发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深入、广 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把搬迁避让的相关政策向搬 迁避让户讲清楚,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和群众自主搬迁的意 识。对于极个别扰乱正常的搬迁避让秩序,防碍搬迁避让实 施的,要依法予以打击。2022年4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具体 的宣传发动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三要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统筹规 划,对搬迁计划、零星安置户的选址论证、老宅拆除方案等 作出周密安排,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进度,各乡镇要制 定详细的搬迁避让实施方案和规划,包括搬迁避让的组织、 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并 呈报县领导小组审批,确保搬迁避让工作顺利进行,搬迁对 象要在当地政府进行张榜公示。四要按时搬迁拆除。安置点选址、规划、建设工作要在 2018年5月下旬前全面展开。对不能按期完成搬迁和拆除的 搬迁户,县政府将责令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拆迁。五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与县政府签订目标 责任书,进一步确定责任人,采取干部“包干”到户的办法, 切实落实搬迁、拆除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县 政府要予以通报批评。六要开展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各乡镇人民政 府应按要求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县领导小组组织 验收;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 工作,确保项目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并将竣工验收资料报 送省国土资源厅归档备案,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追究相关责任 人的责任。九、资料归档搬迁避让项目验收资料包括项目档案资料和搬迁人员 档案资料,资料收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档案资 料内容包括: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实施 方案、搬迁人员名单、房屋面积、补助资金一览表(须由村 委、当地政府签字盖章确认)、照片资料(搬迁前和搬迁后 的全貌照片)等。搬迁人员档案资料内容包括:搬迁户自愿 搬迁申请书、搬迁人员户口本复印件、搬迁避让协议(由乡 镇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搬迁户领款凭证复印件、照片 资料(原住宅照片、房屋拆除后照片、新建安置房照片)等。县政府将针对此次搬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具 体办法和措施,以保障本次搬迁避让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 镇人民政府要努力把安置点建设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的居民 点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样板工程,彻底消除地质灾害对群众生 命财产的威胁,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