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数字化社会购买服务合同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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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数字化社会购买服务合同修改.docx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数字化社会购买服务合同(修改)甲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 联系人:许月宜电话:3168085乙方:地址:联系人: 电话:甲、乙双方根据“2022年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购买档案整理 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XXXXXXXX)(以下简称项目) 的采购公告、项目采购结果公告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 本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内容、要求、时间、地点(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内容如下:1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2021年度纸质文书档案10000份,约 150000页(包括永久、30年、10年和暂存文件),进行档案整理及 数字化加工(包括永久、30年和10年的资料全部进行数字化加工、 档案分类、保管期限分类、条目录入、打印目录、装盒、单份文件装 订、编写页码、盖档号章、编写件号、扫描、挂接及刻录光盘、上档 案柜等)和对暂存文件档案进行整理。2 .甲方委托乙方整理基建档案4卷,并根据甲方档案分类方 案规定分类整理、起钉、托纸、打页码、订装、录入泰坦系统、打 印目录等;图纸一律折叠成297X210mni规格。3 .乙方整理甲方企业登记档案整理6500卷,每卷约45页,整 理项目包括起钉、托纸、打页码、分类、扫描、录入、排序、挂接(包 括对扫描资料进行检查、设置级别、图像纠偏、去噪等图像处理)、 条形码录入管理、装订、质检、档案盒的编号、入盒、上档案柜等; 在泰坦系统录入条目、打印目录、并将目录装订成册等。4 .乙方整理、审核甲方人事档案20本,加插210本,整理项目 包括审核、装订和装盒等。5 .乙方整理甲方党员档案10本,加插180本,整理项目包括整 理、装订和装盒等。6 .乙方整理甲方其他业务档案2000卷,每卷约40页,整理项 目包括起钉、托纸、打页码、分类、扫描、装订、档案盒的编号、入 盒、录入和打印目录、装订目录和上档案柜等。7 .以上档案整理包含档案用品使用(文书、业务档案纸质档案盒 和光盘除外)。(二)服务要求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广东省档案管理的法定要求、标准以及关 于转发广东省档案局关于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贯彻意 见的通知(江档(2016) 82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 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粤工商(2003)联字17号)以及甲方档案归 档的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第二条合同期限、地点、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纸质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 工必须在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的地点为江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华路办公区或星河路办公区内。(三)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可获得的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即项 目总费用、含税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元)。(四)付款时间、方式。双方签署合同后,甲方按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支付相应的款项给乙 方:1、乙方完成纸质文书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进度达50%以上的, 乙方报请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对应金额发票之 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30%,即人民币 元 整(¥元)。2、乙方完成整理甲方企业登记档案总量达50%以上的,乙方报 请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对应金额发票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 元整 (¥元)。3、乙方完成基建档案、其他业务档案、人事档案、党员档案整 体进度达70%以上的,乙方报请甲方审核确认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开 具的相对应金额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的 30%,即人民币 仟元(¥ 元)。4、项目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次凭收到乙方开具等 额有效的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项目费用给乙方,即人 民币 仟元整(¥元)。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因此前款规定的甲方付款时间为 甲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 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支付申 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乙方对上述操作没有异议。如因 财政资金的下达、拨付问题导致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 不能据此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五)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六)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信用代码:11440700MB2C90725T第三条验收方式(一)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本项目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工作之 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采购公告、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 交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成果性资料给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 乙方提交的上述成果性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但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验收的,由此产生的 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损失难以计算的,则以本合同项下的 费用作为损失计算依据。(二)验收标准:甲方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档案局关于 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江档(2016) 82号)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粤工商 (2003)联字17号)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和供应 商共同签字确认。(三)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弥补 措施并再次提交给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字确认 并作为结算及甲方支付项目费用的依据。(四)若经甲方再次验收未通过的,且甲方已经支付项目费用的, 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收取款项中扣减掉“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 的服务费用”后要求乙方将剩余金额退回给甲方(乙方已经开具发票 所产生的税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也即不能要求甲方予以承担)。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相关协助,向乙方介绍 解释以上服务的概况内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二)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建议或具体要求;(三)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计划,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的实 施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及开展情况。(四)若甲方发现有问题,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的质疑之日2日 内提供相关说明;若甲方认为需要整改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整 改至甲方认为合格为止;若乙方拒绝整改,则视为乙方违约。(五)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六)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以及按约定配合乙方的其他工作。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在约定期限内,按照国家业务部门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上述 服务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对于在市档案部门抽查后认为有地方 需要整改的,属于乙方服务内容的,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整改,直至 通过市档案局检验。(二)负责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安全教育并签订保密 合同,对整理期间出现的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承担责任。(三)项目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有可能致使合同 无法正常履行的,乙方应在知晓该等事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 方并提供相关客观依据,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甲方获得通知,同 意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四)乙方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合同履行失败或 者部分失败的,乙方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全部风险,甲方不予支付合 同款。第六条保密条款(一)乙方必须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的甲方相关信息及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片、数据(含电子数据)、影音影像等)积 极采取全面保密措施。乙方不得将上述保密内容提供给与任何第三 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 有关的人员提供,乙方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否则,乙方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 费、赔偿款、交通费、调查费等)。前述信息资料均属于永久保密期 限范围,均对乙方有约束力,不因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终止。(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第七条不可抗力(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任何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爆炸、 火灾、水灾、战争、暴动、暴乱和流行病以及行政措施和命令)不能 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 减轻可能给各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 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 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 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 偿。(三)一旦不可抗力已经停止,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且应恢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 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双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均无须承担任何 法律责任(清付应缴未缴的款项的责任除外)。第八条人员派驻(一)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驻不少于2名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提供服务,所派驻人员应熟悉项目的相关业务,如被派人员因违法违 纪或无法胜任工作,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三天内更换派驻人员。(二)被派驻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食宿开支安排等均由 乙方自行负责,无须甲方另行承担。(三)在本合同服务期间,乙方应为乙方的雇佣人员进行投保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派驻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并 对雇佣人员的劳资纠纷、伤亡所导致的损失和索赔自行承担责任,甲 方不承担乙方所雇佣人员的任何用工责任。由此引起甲方被追索责任 的,一切赔偿及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 诉讼费、赔偿款等)等均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按照逾期支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因乙方自身原 因造成的除外。(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采购公告、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交项目成果性文件或 逾期完成项目工作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项目总 费用的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乙方提交或者完成之日止; 乙方逾期提交或者完成超过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协助乙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 担,解除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起即生效;甲方有权扣减掉“甲方认 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费用”后要求乙方将已收取款项剩余部 分金额给甲方(乙方已经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 担)。2 .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服务(不包括本条第1点的情形) 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采购公告、本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总费用20%的 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或协助 乙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解除的通知自到达乙方之日 起即生效;甲方有权扣减掉“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费 用”后要求乙方将已收取款项剩余部分金额给甲方(乙方已经开具发 票所产生的税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若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向 甲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已经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损 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 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发生不可抗力。(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三)出现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规定等特定情形导致合同不能继 续履行。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合同双方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处理。第十一条其他(一)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 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为文件有效的 送达地址,文件一经到达或退回即视为送达;一方如有变更,应在变 更前3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四)以下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 2022年度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数字化社会购买服 务项目采购公告;2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项目采购结果公告;3 .其他附件及补充协议等资料。(以下无正文)甲方: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