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A卷含答案.doc
-
资源ID:86663305
资源大小:36.50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江西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A卷含答案.doc
江西省江西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综合检测试卷综合检测试卷 A A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14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投标文件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 月 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 10 日招标人向 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C 企业和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 月 21 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 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 4 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 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二、某引水工程总长 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 1 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 1 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 1 座(倒虹吸),节制闸 1 座,退水闸 1 座,渠道 1981.9m。渠道最大挖深 6m 左右,最大填高 12m 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度汛设计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洪水。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事件】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事件 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事件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事件 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砲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 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事件 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问题】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6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请根据事件 3,补充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査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事件 2 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事件 3 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事件 4 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 5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事件 6 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问题 2: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问题 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三、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水闸工程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事件】1.招标准备及资格预审工作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已报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认可,但尚未正式批复。为争取早日开工,招标人授意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2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事件 2: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是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30。事件 3:资格预审文件公开发售期间,有 A、B、C、D、E、S19 家施工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接收了 19 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 15 家通过了资格审查。招标人为减少施工开标后评标的工作量,自行选取了 A、B、C、D、E、F、G 共 7 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并自行确定这 7 家资格预审申请人进入后续的投标。事件 4: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了该 7 家潜在投标人名单。2.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事件 5:投标人 A 的投标函上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 A 的投标被否决。事件 6:投标人 B 的投标函上有两个大写投标报价,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事件 7:投标人 C 的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为 180 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以 180 万元人民币作为其投标报价。事件 8:投标人 D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 2 分钟,又以书面通知了招标人并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 D 的投标保证金。事件 9:开标后,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投标人 E 认为招标人组织的开标存在问题,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招标人当场否决其投标。【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初步设计批复之前进行施工招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应当履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的,招标前必须确认该项目已经批准。事件 2 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和资格预审申请的提交时间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事件 3 中,招标人自行确定 7 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事件 4 中,招标人在媒体上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问题 2:事件 5 中,招标人当场否决投标人 A的投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事件 6 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 B 确认报价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事件 7 中,招标人对投标人 C 的投标报价按小写金额确认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所以应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为准。事件 8 中,投标人 D 在投标截止期前 2 分钟撤回投标,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 D 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事件 9 中,招标人当场宣布否决投标人 E 的投标不妥。理由: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不属于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认定的可以否决投标的情形。另外,否决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四、2013 年 10 月 2 日,承包人 A 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31573000 元;工期天数为 730 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2)因承包人 A 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3)承包人 A 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 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 15%,直至扣完为止。2014 年 4 月 16 日,经承包人 A 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 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 66315000 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210247 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事件】事件 1:2015 年 10 月 2 日,发包人向承包人 A 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 A 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 20.6 万 m3,实际完成 9.95 万 m3;7 月、8 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 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 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事件 2:2015 年 11 月 3 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 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 10 月,承包人 A 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 1 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事件 3:2015 年 11 月 5 日,发包人基于事件 2 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 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 23210247 元款项金额。【问题】1.承包人 A 对于事件 1 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 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问题 1: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 2:(1)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五、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C8 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 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 月 25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无法施工,C8 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 8 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 2:该工程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 月 3 日 16 时,在对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 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 年 7 月11 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 2017 年 7月 16 日 16 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2.7 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 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 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 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2 的利润 1 万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 21 天工期索赔申请。【问题】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 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答案】问题 1:根据合同条款第2.3 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问题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问题 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 27.7 万元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共28.2 万元。事件 1 造成 C8 号支洞工程工期 8 天延误,事件 2 造成 J10 号支洞工期 13 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六、某供水工程采用 DN2400 球墨铸铁管,长约 33.4km,设计输水流量6.7m3/S,新建加压泵站 1 座。泵站选用 3 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 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事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问题 2:不妥之处:事件 2 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事件 2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七、某供水工程采用 DN2400 球墨铸铁管,长约 33.4km,设计输水流量6.7m3/s,新建加压泵站 1 座。泵站选用 3 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 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事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1)、(2)、(3)、(8)、(9)事件。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问题 2:不妥之处:事件 2 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事件 2 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八、某水利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签订了施工合同。【事件】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在钢筋绑扎自检合格后,未通知项目监理单位即进行覆盖。事件 2:主体工程施工时,由于发生 4.5 级地震,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事件 3: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为了鉴定某个关键部位混凝土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钻芯取样试验,结果满足要求,施工单位要求发包人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问题】1.针对事件 1,写出施工单位的正确做法。2.事件 2 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3.事件 3 中试验检验费用应由谁承担?【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施工单位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应通知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单位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覆盖。监理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另有指示外,施工单位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签字确认。问题 2:发生 4.5 级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损坏,其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问题 3:事件 3 中,若检验构件质量合格,试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九、某水电站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工期进度要求为总工期 24 个月,其中基础工程的工期为 6 个月、上部结构工程的工期为 12 个月、设备安装工程的工期为 6 个月;支付方式为,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 30%,开工后 30 天内支付,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招标文件中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某施工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组织投标文件编制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根据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了投标文件。【事件】编制和投标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编制小组对照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造价进行了估算,得出工程总价 9800 万元,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 1300 万元,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 4700 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估价为 380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根据各部分工程量清单估价的报价编制了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提前 1 天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的投标地址。事件 2:根据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的规定,编制小组在备选投标文件中建议将支付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 3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同时在报价总价为 9800万元的基础上,对各部分的报价作适当的调整。其中:基础工程调整为 1500 万元,上部结构工程调整为 5000 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调整为 3300 万元。投标人代表同样在投标文件截止前 1 天送达规定的地址。事件 3:为防止编制小组个别人员有泄漏投标报价的可能,该投标人决定在投标文件截止前适当降低投标报价。因而,在投标文件截止前 1 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补充文件,声明将投标报价降价 6%。【问题】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明确投标文件一般包括哪些内容?2.该投标人运用了哪几种报价技巧?3.请判断事件 1?事件 3 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报价;(3)施工组织设计;(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问题 2:该投标人运用了三种报价技巧,即不平衡报价法、增加建议方案法和突然降价法。问题 3:事件 1 妥当。理由:该投标文件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文件的支付方式和按工程量清单估算的各部分报价进行编制,而提前 1 天递交正常报价的投标文件,也符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事件 2 妥当。理由: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提前 1 天送达,符合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事件 3 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十、某引水工程总投资 42 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明渠 190km,控制性建筑物 10 座(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2 座、分水口 5 个)、排水工程 11 座(9 座排水渡槽、2 座排水倒虹吸),跨渠道建筑物 10 座(跨渠桥梁)。【事件】事件 1: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部分建设过程如下:2018 年 6 月 10 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8 年 10 月组织施工准备,并组织进行了主体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招标。2018 年 12 月主体工程开工。2019 年 1 月 10 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批准。2019 年 2 月投资方组建了项目法人。2019 年 5 月由于征地原因,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沟通后,取消了 2座排水渡槽。事件 2:项目法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招标时,招标方案如下:将设计直接委托给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A 设计单位;明渠段施工直接委托给承担膨胀土试验段的 B、C 两家施工单位;建筑物工程(10 座控制性建筑物、11 座排水工程、10 座跨渠桥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D 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E、F 两家监理单位,E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B 施工单位,F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C、D 两家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了 G设备供应单位。【问题】1.事件 1 中,请指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请指出项目法人发包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2中,项目法人招标方案中的模式属于何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作为 F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协调工作应包括哪些?【答案】问题 1:(1)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项目法人取消 2 座排水渡槽不妥。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问题 2:将设计直接委托给 A 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 B、C 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问题 3: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C、D 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C 施工单位和 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C、D 施工单位和 G 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B、C、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F 监理单位和 E 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