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
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民政局文件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文广体旅202240号安阳市文广体旅局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民政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体育、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 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中共河3 .培训机构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设施操作、消防安全、应急救 护等方面的培训,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掌握治安、 消防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培训人员人 身意外险等,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 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专(兼)职安保人员。4 .体育培训场所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考前须知和特殊要 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 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配备常规医疗急救 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 仪(AED);实行培训人员健康准入制度,公共用品、器材应选择 合适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效果。5 .培训机构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工程,各工程培训 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首节培训课应包括安全教育内 容。6 .不得招收寄宿学生,也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食宿服务。五、从业人员(一)基本条件从业人员包括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和其他人员。教学人员是 指承当培训授课的人员;教研人员是指培训研究的人员;其他人 员是指助教、带班人员等辅助人员。教学、教研人员应熟悉体育 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开展特点。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从业 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 .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那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 行各项职责,身体健康,热爱体育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 德和职业道德,具备与所开展体育培训运动工程相应专业水平的 培训能力。2 .教学人员、教研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 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3 .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4 .培训机构可聘请持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 体育志愿服务。聘用在境内的外籍执教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外籍人员 应持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证件,严禁聘用在境 外的外籍执教人员开展培训活动。5 .符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的校外培 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二)人员配备.培训机构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的教学教研人员,按照体育工程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教学教研人员配比。专职教学 教研人员原那么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专职教 学人员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o原那么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 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教学教研人员。1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并根据办学规模增大而增 加,100人以下需配备3人,100人(含)以上200人以下的需 配备5-7人,200人(含)以上需配备7-9人。专职教学管理人 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1年以上体育相关工作经 历。2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会 计和出纳不得兼任。(三)人员管理1 .培训机构应与聘用的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 会保险,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2 .对初次招用人员,应当开展岗位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 法规、职业道德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等。3 .培训机构应组织执教人员参加体育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 教练员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机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在 职执教人员内部培训,培训时常年度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4 .培训机构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 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分的人员不得 录用。5 .培训机构应建立学生信息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教职工和 学员基本信息应定期分别报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 .教学、教研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照片等)、教师资格、 从教经历、任教课程等信息应在机构培训场所及平台、网站显著 位置公示,并及时在全国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其他从业人员信息 应在机构内部进行公示。六、培训活动(一)鲜明导向。培训机构应以“健康第一” “以体育人” 为目标,根据青少年身心成长及体育运动科学开展规律,开展与 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的专项运动技能 培训。培训机构应制定与其培训工程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 排教学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动伤害。体育运动工程和体育 活动的教育教学培训内容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开展规 律,不得违背党的教育方针,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二)严格管理。培训机构所开展的培训工程应落实自主管 理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 工程分类鉴别指南要求,自觉按照“非学科类”的相关管理要 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隐形变 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 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方法(试行)要求,选用的培 训材料须为审核通过的培训材料或正式出版物。选用正式出版 物,须在培训机构招生简介、网站平台上予以公示;选用自编培训材料应建立培训材料编写研发、审核、使用选用及人员资质审 核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职责、标准、 流程以及责任追究方法。坚持凡编必审、凡用必审。培训机构负 责培训材料的内部全面审核,须按照审核人员资质要求遴选组建 内部审核队伍。在培训机构内部审核基础上,由各县(市、区)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部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协助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巡查。培训材料应递交县(市、 区)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存档保管、备查,保管期限不 少于相应培训材料使用完毕后3年。(三)亮证办学。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应在场所内明显位置公示培训的教 师、班次、内容、招生对象、收费标准、上课时间等信息等,并及时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备案。按照证照所确定的经营 (业务)范围、经营(培训)场所等事项开展培训活动,举办者、办学场所、培训工程等应与准入备案内容相符。培训机构涉及多 个培训点位的,要做到“一点一证”,在备案核准的培训地点办 学,不得擅自设立培训点。(四)规范招生。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入学条件、招生对象、教学时间、班额应向社会公布,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制定招生简章,自觉接受监督。不得以暴力、威胁、欺诈、诱骗、虚假承诺等手段强迫或引诱学生接受培训。(五)保证质量。培训机构要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 开展、以服务赢信誉,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认真 履行服务承诺,坚决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努力提升培训对象 满意度。培训机构教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 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六)依法运营。培训机构应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 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培训对 象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严禁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 (培训对象)合法权益。培训机构不得擅自向培训对象或者其监 护人收集与培训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其掌握的培训对象及其监 护人的信息。(七)真实宣传。培训机构应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 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 通知等文件精神,不得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 共场所、居民区、校园内及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 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招生章程内容应当合法、 真实,表述应当规范、清晰,发布应当公开、合规;不得利用主 管部门、相关协会、考级机构及其个人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严 禁出现误导学员和家长的模糊宣传、虚假宣传。七、审核登记培训机构审核登记依据行政职能实行属地层级管理,经所 在县(市、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同意后,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或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一)审核登记流程1 .递交登记申请书或办理名称预先保存:非营利性培训机构 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营利 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 请办理名称预先保存。2 .办理审核手续:递交登记申请书或办理名称预先保存后, 按照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同意 意见书”。3 .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同意意见书”后,应当根据培训机 构的属性按规定向民政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二)分支机构审核登记。在同一县(市、区)域设立分支 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按照“一点一证”审核;跨县(市、区) 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 (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登记。(三)年检年报工作。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 发现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培训,或不接受年 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处理,直至撤消“同意意见 书”,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严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伪 造、变造、买卖和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同意意见书”。以非 法手段取得“同意意见书”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八、收费管理(一)收费管理1 .培训机构的收费应符合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 监管暂行规定。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根据市场需求、培训 本钱等因素确定收费工程和标准,严禁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 为。2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工程和标准应在办学场所、 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收费时段与 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 用;按课时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 过3个月。不得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 时长的费用。3 .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不得强制、诱导学员 使用消费贷款,收取培训费用时不得捆绑贷款、保险等金融产品 或者服务。4 .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发 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销 售情况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具付款凭 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二)退费管理1 .学员提出退费要求的,应按双方签订的教育部、市场监管 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第六条“培训退费”条款约定处理。2 .校外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 知学员,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3 .学员与机构发生退费纠纷的,机构不得以资金监管为由, 拒绝学员的合理诉求。4 .学员与机构因收退费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解决:学员与机构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 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 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资金监管1 .采取银行托管方式进行预收费资金监管的,培训机构要与 符合条件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并报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 管理。预收费须全部进入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 收费“应托管、尽托管”。可按照“一课一销”原那么,在每次授 课完成后拨付相应数额的预收费资金,或按照与授课进度同步、 同比例的原那么进行资金拨付。2 .采取风险保证金方式进行预收费监管的,培训机构应与符 合条件的银行签订协议并报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立风 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培训服务 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不得用保证金进行融资担保。保证金额 度和监管要求由各地确定,最低额度不得低于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额。保证金额度实行动 态调整,须报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九、附那么(一)本细那么实施前已设立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须按本 细那么要求重新完成审核登记。(二)开展高危险性体育工程(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 的校外培训机构,除须符合本细那么的各项规定外,必须取得经 营高危险性体育工程许可证,购买专门保险。体育场地应符合 国家规定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三)面向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和现存证照齐全的面向3-6岁 学龄前儿童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参照本细那么执 行。不再新审批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四)本细那么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件:1.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2 .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3 .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 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文件精神,根据国 家体育总局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和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 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 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双减”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体育 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促进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 展,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安阳市体 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执行。安阳市文广体旅局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9月19日或者主要负责人声明.从业人员老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4 .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受理通知书5 .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意见表6 .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办结通知书7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照区分类别附件1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一、名称预审按照属地层级管理原那么,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到所 在县(市、区)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或办理 名称预先保存: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 民政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 (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保存。二、设立申请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留名后,向属地县(市、区)体 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取得“同意意见书举办 者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2)。2 .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劳动关 系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填报安阳市体育 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附件3)、安阳市体育类校 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从业人员包括:法 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教研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等。3 .举办者、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社会信用 证明,全体从业人员老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4 .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的有效证明材料(验资报告)。现 有存量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需提供与银行签订的银行托管协议 或风险保证金协议、预收费资金账户凭证等。5 .培训机构章程和管理十项制度。疫情、安全等应急处置预 案。6 .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自编教材应建立内部管 理制度;填报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附 件7)。7 .场所、设施符合住建、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国 家相关规定标准,提供房屋安全、消防安全合格等相关书面证明 材料。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租赁场所的,除提供产 权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租赁期不少于2年的租赁合同(协 议)。8 .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应当标明总面积、层高,实际 用于教学的区域、面积、场所安全出口,标明必备的设施设备和 器材资料等,采光符合国家标准;提供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接入安 阳市公共文化云视频监控平台材料。9 .联合举办的培训机构,应当提交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明 确合作方式、出资比例、各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10 .开展高危险性体育工程(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提供经营高危险性体育工程许可证和 购买专门保险复印件。三、前置审核1 .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属地体育 行政管理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附件8),并在30 个工作日内反应审核结论。2 .审核。属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现 场审核(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名),填写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 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附件9),填写是否符合设置 条件的审核建议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意见表 (附件10),并进行内部存档。3 .公示。对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和属地体育 行政管理部门官网(或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4 .决定。属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 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核结论。同意设立的, 出具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附件 ll)o四、法人登记前置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举办者持属地体育行政管理 部门审核同意的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 书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 续。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属地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 业法人登记证。五、资金监管及平台录入举办者在完成法人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持安阳市体育 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 法人登记证,到托管银行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办理银行监管账户, 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全额纳入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 户或足额缴纳风险保证金,并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 合平台注册账号,录入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纳入平台监管。六、备案办结举办者在签订委托监管协议、资金纳入银行和平台监管后, 向属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 证和委托监管协议复印件备案,属地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平 台上确认机构核验通过后,向举办者出具办结通知书(附件 12),完成培训机构设立流程。实行县、市、省级逐级备案制度,各县(市、区)体育行政 管理部门每月30日前,将审核登记机构汇总名单及安阳市体 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 业法人登记证等资料报送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备案,安阳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向河南省体育局报备。七、变更和注销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地址、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事项变更,须提交申请,经属地县(市、区)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变更手续。不再从事体育类校外培 训业务的,应主动到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申 请,经属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附件2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机构名称机构性质(营利/非营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机构地址教学用房 所在楼层从业人数(人)教学教研人数(人)场所面积(平方米)教学面积(平方米)年培训规模(人)教室数量(间)培训对象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口高中生办学投入(开办资金)注册资金:万股东(法人、自然人)投入方式出资额(万元)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培训内容联系人姓名 (办公/手机)邮箱承诺:对本表填报内容和相关办学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并保证机构培训与 申报情况相符;如申请材料与实际培训工程、培训情况和培训行为不符,引起的一切后 果,愿承当全部责任,接受处分。法定代表人(签字):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26附件3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明细表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序号姓名性别工作岗位学历、专业、职称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说明:此表填写的是一个培训机构的全部人员。27附件4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培训机构名称:年 月日姓名性别业质 从资照片文化 程度现任 职务系话 联电庭址 家住身份 证号码本人简历何年月至何年月工作地址职务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8附件5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声明申请设立(变更)培训机构名称:, 本人拟担任上述机构的:口法定代表人口主要负责人口投资人 一、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办公 :, 手机号码:, 现住址:O二、根据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规定,特声明如下:本人没有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本人悉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同意意见书的,由原发证机 关撤销。本人对以上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人(签名):年 月 日29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和管理实施细那么(试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 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河南省体育 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为促进全市体育 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 施细那么。一、适用范围本指南所称的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 举办,经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同级市场 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的, 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的校外体育指导、培训和训练 活动的培训机构。二、准入条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培训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 持教育公益属性。(二)举办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三)具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章程和健附件6从业人员老实守信和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本人,身份证号 码j;现就职于 (申办单位名称),职务为 0本人承诺:自觉遵守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和管理实施细那么有关规定,爱国守法,恪守宪法原那么,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义务。本人 无违法犯罪前科记录,未被采取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行 政强制措施,非社会服刑人员。假设有隐瞒,本人愿意承当一切法 律后果。承诺人(签字及手印):年 月 日30附件7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备案表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说明:1.此表填写的是一个教学点的培训材料;序号培训材料名称图书出版号备注2.自编培训材料应在“备注”栏注明。31附件8受理通知书(用户联)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设立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 训机构事项,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事项材料齐全、符 合规定形式,现予以受理。本办件于 年 月 日受理,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应当于 年 月 日反应办理意见。如因故出现延期的,需本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年 月日受理通知书(存档联)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设立安阳市体育类校外 培训机构事项,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事项材料齐全、 符合规定形式,已予以受理。本办件于 年 月 日受理,承诺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应当于 年 月 日反应办理意见。如因故出现延期的,需本 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申请人(单位):经办人签字:经办人 :行政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日32附件9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检查日期: 年 月 日申请人设立(变更) 地点经营范围所在楼层联系人联系 现 场 检 查 记 录1. 该场所位于2. 该场所所在建筑用途为3. (口是否)经营场所地理位置与申请的一致。4. (口是口否)申请人提供的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与实际情况相符。5. (口是口否)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接入安阳 市公共文化云视频监控平台。检 查 意 见检查人(签字):年 月日33附件1 o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意见表申请单位名称:县(市、 区)体育行政主 管部门 审核意见审核 人员 意见受理人、经办人签字:年月日科室负责人签字:年月 日领导 审核 意见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单位盖章)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年月日备注说明:此表用于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存档使用。附件11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机构名称机构性质(营利/非营利)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机构地址教学用房 所在楼层从业人数教学教研 人数场所面积(平方米)教学面积(平方米)注册资金(万元)年培训规模(人)培训对象口学龄前儿童 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口高中生核准培训工程核准机关意见口一般核准机关名称(盖章)年 月日口高危(如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35附件12办结通知书(用户联)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设立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 训机构事项。经审查,你的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我机 关已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出具 审核结论。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将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送达我机关进行备案,该事项办结。本机关联系 :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年 月曰办结通知书(存档联)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设立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 训机构事项。经审查,你的申请事项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我机 关已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出具 审核结论。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将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送达我机关进行备案,该事项办结。本机关联系 :行政管理部门(盖章)年 月日36 附件13GF-2021-2604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制定部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37使用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供受培训者(学员)监护人与校 外培训机构之间签订培训合同时参照使用,双方当事人也可使用本 合同电子版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签约。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 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三、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合同文本的选择性条款 (在方框内打“ ,以示双方确认),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 约定或者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 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校外培训机构承 担的责任。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 意内容。四、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五、本合同文本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 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线 上线下非学历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含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 开展线下非学科类培训的培训机构)。合同签订前,学科类培训机 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非 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当出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38六、本合同适用受培训者(学员)一般为在校的中小学生(含 3至6岁学龄前儿童)。特别提示一、仅持线上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仅持 线下培训许可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上培训I,学科类培训机构未 经许可不得开展非学科类培训。二、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收取费用,预收费须全部 进入培训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并根据属地监管部门要求,通过银 行托管或风险保证金方式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 指导价管理,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四、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接受培训方当地中小学校教学 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线下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 21:00,且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机构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 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五、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前开展培训,严禁占用国家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培训。六、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应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 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开展特点以及39全的管理制度。(四)具有充足稳定的开办培训资金。(五)具有与所开办培训工程相适应的培训目标、培训计划 以及符合要求的培训内容材料等。(六)具有与培训类别、层次、规模相适应的,有资质的从 业人员。(七)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培训场所(含办公用房、教学培 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及设施器材。(A)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书。(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机构设置(一)举办者1 .举办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3)法定代表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 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法定代表人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2 .举办培训机构的自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2)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教育教学规律,价值导向正确。七、培训机构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材料管理工作, 遵照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方法(试行)执行。八、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 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 法。九、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 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培 训机构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 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十、培训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须依法依规,不得随意夸大培训 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主 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 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 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 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40合同编号: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提供培训方):机构名称(与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一致):办学地址:审批机关:登记注册机关:办学审核同意书编号:办学审核同意书有效期:线上机构ICP备案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非登记证/营业执照有效期: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 : 乙方(接受培训方监护人):学员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就读学校:就读年级:41联系 :监护人姓名:与学员关系:联系 :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 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老实、守信的原那么,遵循教 育规律和青少年健康成长规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培训服务本培训工程属于(单项选择)口线下学科类培训口线上学科类培 训口线下非学科类培训口线上非学科类培训(一)培训工程课程名称:班级编号:课程顾问(经办人):总课时数(节):每次培训课时(节):上课时间:开课日期:预计结课日期:(二)培训要求1-培训方式: 一对一(或一对)面授口大班额面授课(标准:人一 人)42口小班额面授课(班级限额W 人)口其他方式:口最低开班人数,低于此人数可不开班;本班开班不受最低 人数限制2 .是否指定授课教学人员:口否口是(指定教学人员姓 名:,指定教学人员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资质口有口没有.实际授课地点(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3 .学员接送方式(线上培训机构无需填写):第二条培训收费(一)收费标准(人民币)培训费用合计: (大写)(小写)元,其中: 课时费:共计 元(元/节)口培训资料费: 元培训资料包括:口其他费用:名称:金额:元,收费依据:名称:金额:元,收费依据:名称:金额:元,收费依据:(二)付费方式(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采取以下方式付款(单项选择): 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培训费用培训周期超过个口月/口课时的,口培训费用金额超过43元的: 年月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计元年月日之前支付培训费用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