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docx
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一、总体要求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开展要安 全”重要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 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持常态 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持续构筑施工现场疫情 防控屏障,有力有序推进我市建设工地正常生产建设。二、适用范围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与常态化疫情防控 适用于本指南,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管、 水务、公园城市等行业部门监管工地复工复产与常态化疫情 防控参照执行。进入全市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工地疫情防控 按照最新要求执行。三、职责分工(一)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 工地复工复产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每月通过线上线下方 式对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工地开展全覆盖监 督检查。经信、规划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管、水务、 公园城市等部门负责指导催促监管行业工地做好复工复产 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各级各部门通报反应的问题及日常督导发现的问题, 及时催促指导物业服务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 通过约谈、通报批评及信用记分等方式催促其整改落实到位。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一)企业责任物业服务机构应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属地镇街、社 区领导下,严格履行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防疫相 关规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方案、应急 预案等机制,落实企业健康官与物业服务工程健康联络员制 度,加强员工管理和宣传培训,做好员工核酸检测及健康管 理,配齐防疫物资,配合社区落实所服务物业工程的疫情防 控工作。(二)成立工作机构1 .各物业服务机构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 为组长,业务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工程负责 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企业疫情防 控工作,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强化与属地政府、相关部门、社区的工作汇报联络,指导督 促物业工程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2 .各物业服务工程成立以物业工程经理为组长的物业 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建立物业服务区域值班值守制 度,明确岗位职责,合理调配物业服务区域现有服务力量, 并按属地社区要求,配合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三)建立工作制度1 .疫情防控例会制度。物业服务机构及物业工程应定期 召开疫情防控例会,传达疫情防控要求,学习疫情防控政策 规定,安排工作、汇总情况,并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2 .健康联络官制度。物业服务机构确定专人担任健康联 络官,负责统计所服务工程每日疫情防控数据,传达最新疫 情防控政策及省内省外重点地区;物业服务工程经理作为物 业服务区域健康联络员,对本工程疫情防控、物业管理工作 负总责,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汇报,做好物业从业人员教育 培训,及时传达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催促工程服务人员(含 外包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3 .健康管理台账制度。各物业服务机构及工程应建立核 酸检查流程,按规定查验从业人员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 明,人员上岗前应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量体温,了解身 体状况,并纳入健康管理台账详细记录。4 .信息发布、报送制度。物业工程按社区要求及时报送 不具备扫报到码能力的外来人员登记情况;及时按规定张贴 发布疫情防控政策及要求,不得擅自将涉及个人隐私、敏感 及非官方信息通过任何方式发布。5 .检查整改制度。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企业疫情防控检 查制度,组织由企业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门力量,通过线上线 下方式开展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管工程全覆盖催促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整改落实。6 .责任追究制度。各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责 任追究制度,对不遵守、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不良影 响、后果的工程经理及从业人员严肃处理。(四)开展宣传培训1 .政策宣传培训。各物业服务机构应及时开展对所服务 工程及其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培训,了解掌握最新 疫情防控要求。2 .知识宣传培训。各物业服务工程应对物业从业人员开 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物业从业人员应掌握疫情防控相关制 度、防护等知识。3 .岗位培训。各物业服务机构定期开展秩序维护、保洁、 客服等岗位疫情防控措施实操培训,确保各岗位从业人员能 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4 .上岗前(新入职)培训。各物业服务机构针对新招聘 入职的物业从业人员,应将疫情防控政策及知识纳入岗前培 训内容,做到上岗即上手;招聘外地人员来蓉工作,应符合 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五)加强人员管理1 .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物业服务机构及工程应及时 联系相关部门明确核酸检测点位,按照应检尽检规定,组织 催促所有从业人员(含外包人员)落实2日1检核酸检测要 求,实现全员核酸检测率100%,并按属地住建部门要求报送 检测情况。2 .催促做好个人防护。物业工程健康联络员应随时对物 业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催促指导不同岗位人员 根据不同作业环境按规定佩戴手套、防护服等装具;严禁从 业人员翻捡垃圾,切实做好物业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工作。加 强员工流动管理。3 .关心关注员工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慰问帮 扶活动,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合理科学安排岗位排班值守, 防止超负荷工作。(六)制定应急预案各物业服务机构应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指 导各物业服务工程根据不同业态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 案,并开展演练;应建立应急队伍,应急力量可从新招聘人 员、其他工程人员及企业总部人员等调配;根据物业服务项 目实际情况做好防疫物资、生活物资储藏;合理确定应急状 态下物业服务基本保障内容,保障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 使用功能正常运行和业主基本生活需求。按属地街道社区要 求及时启动预案,根据需要调配应急力量开展物业小区服务 工作。四、履行物业从业人员责任(一)落实个人核酸检测。物业从业人员(含工程服务 外包人员)按照应检尽检要求,自觉参加每2日1检,并及 时将检测情况向所在工程或企业报告。(二)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物业从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 作业环境,按规定佩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装具,做好自 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嗽、乏力等病症,第一时间向项 目经理报告,停止作业并按规定及时就医。(三)从业人员流动管理。物业从业人员离蓉及来(返) 蓉按照疫情防疫要求落实,前往外地的物业从业人员,应遵 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得前往省外省内的重点地区, 已前往省外省内的重点地区履行报告义务。五、配合社区落实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一)做好出入口配置1 .人员流动较大、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在进出入口设 置双向“一米线”标识,引导人员有序进出,预留人员运转、 物资进出的应急通道,严防人员交叉感染。2 .出入口显著位置需张贴疫情防控动态政策、场所码、 社区报备码、社区联系 、防疫线索举报 ,设置外来 人员报备登记表和人员临时隔离点,并配备口罩、消毒液、 测温器等必要防疫物资。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可采用具备 体温自动播报和不合格预警功能的固定式红外线测温仪,鼓 励采用电子化防疫系统,提高查验的便利度和智能化水平。3 .鼓励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式配送,在物业管理区域 出入口相对空旷区域设置快递外卖取物点;固定快递、外卖 人员出入路线、车辆停放位置,固定派送时间尽量避开居民 进出高峰时段,引导居民分时段错峰取件。(二)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门岗管理1 .所有人员(含车辆司乘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严格 落实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落实访客登记 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落实核酸查验。2 .外来人员管理。按照社区要求落实物业管理区域门岗 市外来(返)蓉人员“两扫三查一登记”(即“扫”场所码、 社区报备码,“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规定时间内的核酸 检测阴性证明,“登记”人员信息)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省外 重点地区和省内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并按照属地 卫健、疾控和社区要求,严格落实分类管控措施。3 .重点行业人员管理。装修、快递、外卖人员进出小区 严格执行“一扫三查一登记”(即“扫”场所码、“查”健康 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岗首日须持24小 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外卖送餐人员配 送物资原那么上按无接触配送要求放置小区门口取物点。4 .异常状况处置。发现“红码”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社 区报告,并按防疫规定就地将其引入临时隔离点,做好防护, 等待转运,及时对现场环境实施消杀;发现“黄码”人员, 提醒其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并劝止其进入 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对不配合扫码验证、核酸证明不符合 要求、健康码异常拒不报备的人员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5 .应急情况处理。对不服从管理规定、拒不遵守防控措 施、冲击门岗且不听从劝导的人员,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 必要时报告属地派出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管理1 .设施设备管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设施设 备的维护管理,对消防、电梯等重要设施设备加大巡检维护, 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储藏必备的常用耗材,确保各项设施设 备正常运行及使用安全。2 .垃圾清运管理。按照属地城管和社区要求,对物业管 理区域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和 消杀人员作业时按规定配戴口罩、手套等装具,作业完毕要 及时摘下手套、更换口罩,认真清洗双手或手消毒,防止用 不清洁的手触碰口、眼、鼻。3 .环境清洁消杀。对物业管理区域垃圾收集点、公共活 动场所、核酸检测场地、生活物资转运场所、滞留人员安置 点、快递外卖投送点、门卫室等重点场所,以及电梯候梯厅、 轿厢、门禁、通道门把手等重点部位,每日进行环境消杀, 每日清洁消杀不少于2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频繁进入相 关区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清洁。4 .重点人员服务。加强与属地社区沟通联动,配合社区 及疾控部门做好人员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流调等工 作,做好重点人员排查和居家隔离人员的管控及生活服务保 障等工作,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 者等特殊人群。5 .政策信息发布。及时履行提醒告知义务,通过业主微 信群、管家一对一通知、小区门口及宣传栏张贴公告等方式, 及时将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市区行业主管部门最新要求 传到达小区人员,提醒业主(使用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 项措施。6 .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小喇叭、宣传栏、电子屏、业主 群、小区刊物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知晓面, 宣传引导业主(使用人)减少聚集性活动,利用小区公共场 所开设的为业主提供免费服务的棋牌室,应设置场所码,进 入需扫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配合属地社区加强对业主的 宣传引导、情绪疏导等工作,进行文明劝导、柔性劝导,关 心关注业主情绪,相关情况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告。商品房销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售 楼部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要求和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9版)规定,结合售楼部 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指南。一、建立防控体系(一)成立售楼部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开发企业要切实 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售楼 部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每个商品房售楼部所属开发企业负 责人任专班总负责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健康联络官,具体负 责售楼部疫情防控工作。(二)制定售楼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开发 企业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9版)规定,结合省、 市和工程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科学精准的售楼部疫情防 控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售楼部工作人员熟悉疫情防控 应急各项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工程属地社区、行业主管部门 沟通,提升售楼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一旦有疫情突发 情况出现,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开展流调协 查和人员精准管控,科学精准高效处置。(三)落实健康联络官制度。售楼部建立有完善的健康 联络官制度,人员相对稳定,熟悉疫情防控工作,实时了解 本地疫情防控动态,落实员工每日健康监测、高中风险地区 来(返)人员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组织员工定期核酸检测,配合做好社区防控。二、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一)做好防疫物资储藏。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售楼部工 作人员数量和售楼部规模储藏足量的防护口罩、酒精、免洗 洗手液、测温仪、医用手套、专用垃圾桶、防护服等防疫物 资,为售楼部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消毒防护用品。使用过的 防疫物品,按要求进行规范处置。(二)做好人员分流。售楼部要合理规划进出通道、设 置“场所码”,在购房群众进入售楼部前,根据设置的一米线 有序排队,做好人员分流,防止因扫“场所码”导致的聚集。 发生本土疫情时,售楼部按照属地要求管理,落实疫情防控 措施。(三)设置临时隔离点。售楼部门口应设置临时隔离点 并配备必要的防疫处置条件,用于异常人员的应急处置。(四)确保监控视频重点区域全覆盖。售楼部监控视频 需覆盖进出口、咨询台、沙盘、登记选房、缴费签约、样板 间等重点区域,并接入局智慧(工地)监测系统,保持正常、一 , 1逐仃。(二)各区(市)县建设工地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建设 工地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监管工地复工复产与常态化疫 情防控监管,每周对监管工地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协调做 好建设工地材料、渣土运输等保障。工地疫情防控纳入属地 政府统一调度管理,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街道、社区 对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整改。(三)建设单位承当建设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 生产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各方责任主体每周开展不低于1次 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当疫情 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每月要开展带班检查, 工程经理为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开 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理单位承当疫情防控和安全 生产现场监理责任,每天对施工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和安 全生产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和安全 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且拒不整改的行为,及时报告属地行业 主管部门。四、分区管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划定的 高、中、低风险区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一)处于高风险区的工地,应暂停施工,实行全封闭 管理,人员不外出,安排人员巡逻值守,按要求开展核酸检 测。就医、买药、生活物资采买人员,外出前需由工程经理(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售楼部应按照新冠肺炎防 控方案(第9版)规定,落实环境、设施设备消毒工作,售 楼部室内常通风(每日2-3次),大堂、电梯、样板房等公共 部位采取消毒等防疫措施。发生本土疫情时,在常态化防控 措施基础上,增加室内通风换气频次,对大堂、电梯、样板 房等公共部位增加清洁消毒频次。三、售楼部工作人员管理(一)严格落实“一测一扫三查”。售楼部工作人员进入 售楼部前,进行体温检测,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 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属地要求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有异常的,应及时按应急处置规定进行处置;无异常的,方 可上岗。(二)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售楼部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 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 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 时。(三)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销售人员应严格落实3日 1检(全员每人每3日至少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要求。 售楼部保安、保洁等其他人员参照本行业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发生本土疫情时,成都市或所属区(市)县有更高核酸检测 频次要求的按更高要求执行。(四)加强疫苗接种工作。售楼部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 省、市工作部署,加强新冠疫苗的接种工作,在坚持知情、 同意、自愿原那么下,鼓励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售楼部 工作人员接种疫苗,确保”应接尽接、应接必接二(五)切实履行个人防控义务。售楼部工作人员应熟悉 并掌握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9版)防控常识,履行个人 防控义务。假设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打喷嚏等病症 时应及时就医,不带病上岗。出现健康码异常或有中高风险 旅居史的,应按应急处置规定进行处置,做好个人防护。四、购房群众管理购房群众进入售楼部前,根据设置的1米线有序排队; 进入售楼部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属 地要求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测体温,登记 身份信息”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行程卡轨迹按照市疫情防控 指挥部和属地社区相关规定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对不配合扫码验证、健康码状态异常、核酸证明不符合要求 的购房群众禁止进入,发现涉疫风险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社 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购房期间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不扎堆,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五、售楼局部类应急处置(一)售楼部发生涉疫情况应急处置售楼部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第 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暂停营业并封闭现场。按照 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 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管控 措施。积极配合属地防疫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 对现场进行全面消杀。根据属地要求,及时、全面、准确向 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二)售楼部工作人员应急处置1 .售楼部工作人员健康码为红码。应立即向单位、居住 地所在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与他 人接触,禁止流动,按社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售楼部 健康联络官做好异常人员管控信息收集,及时登录成都市售 楼部疫情处置平台对异常人员信息进行处置。2 .售楼部工作人员健康码为黄码。应立即第一时间向所 在社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 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接 触或同空间人员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社区要求落实 管控措施。同时售楼部健康联络官做好异常人员管控信息收 集,及时登录成都市售楼部疫情处置平台对异常人员信息进 行处置。3 .售楼部工作人员出现健康码弹窗。弹窗人员按弹窗提示完成核酸检测。弹窗期间建议居家办公,戴好口罩,做好 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 .售楼部工作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相关人 员应立即就近完成1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出具之前建议居 家办公,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5 .售楼部工作人员行程卡带星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 城市旅居史)。相关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单位、社区、 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近7天旅居史情况,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 施。同时售楼部健康联络官做好异常人员信息收集,及时登 录成都市售楼部疫情处置平台对异常人员信息进行处置。(三)购房群众应急处置1 .购房群众健康码为红码。不得进入售楼部,立即引导 其至临时隔离点等候(不具备临时隔离点的,应选择远离人 群、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场所),限制其移动,防止与他人 接触,做好自我防护,并立即通知属地社区,配合社区落实 管控措施。异常人员转运后,对其停留地方进行消毒处理。2 .购房群众健康码为黄码。不得进入售楼部,告知其规 范做好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止前往人流密集区域, 及时向社区报备,按社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3 .购房群众健康码临时弹窗、核酸检测结果过期。应劝 阻其进入售楼部,提醒其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就近进行核酸 检测。4 .购房群众有行程卡带星号(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 所在城市旅居史)。发现购房群众行程卡带星号后,应劝阻其 进入售楼部,提醒其立即向社区报备,配合社区落实管控措 施。房地产经纪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一、总体要求(一)为持续深入做好房地产经纪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落 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科学有序做好 房地产经纪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行业防控小组关于加强全市重点行业常态化疫情 防控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南。(二)本指南适用于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新 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三)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属地党委和 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 那么,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 从业人员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催促机构及人员严格 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到位。二、防控体系建设(一)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机构疫情常 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疫情防控责任 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健康联络官制度,设置疫情防控岗位, 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二)落实人员实名制管理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应肩负起服务管理职责,做好行业人 员信息收集,建立行业人员库,并指导经纪机构做好人员信 息维护。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切实落实行业主体责任,指导、 催促员工及时进行信息填写并及时报送。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要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通过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 诚信服务管理平台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操作,确保下属人员 信息准确。在我市经营的机构总部要建立健康联络机制,加 强对所属门店员工持证情况的巡查。三、行业人员管理(一)核酸检测全体行业人员落实3日1检(全员每人每3日至少一次 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要求。当出现本土疫情,成都市或所属 区(市)县有更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的按更高要求执行。(二)健康管理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密切关注行业人员健康状况,行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打喷嚏等病症时应催促 行业人员及时就医,并做好后续回访销号工作;行业人员出 现健康码异常的,应及时按应急处置规定进行处置。(三)人员进出行业人员进去门店、销售案场、办公场所的,应严 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进行体温检 测,落实“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属 地要求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人员防护行业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行业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完成带看或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后及时做好个人清洁和消杀,企业应做好防疫物 资储藏及日常管理。(五)启用新版行业人员工作证牌制度要求行业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后方能领取工作证牌。新版工作证牌自2022年9月24日启用后,经纪人员进入小 区带看、房地产工程销售现场、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相关政 务大厅时,需主动出示工作证牌。(六)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线上培训等方式,加强对行业人员防 疫政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行业人员的防 范意识和防控能力。(七)疫苗接种行业人员应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加强新冠疫苗 的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接必接”。四、场所清洁消毒与来访人员管理(一)场所清洁消毒经纪机构应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9版)规定, 落实环境、设施设备消毒工作,室内常通风(每日2-3次), 公共部位采取消毒等防疫措施。发生本土疫情时,在常态化 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室内通风换气频次,对公共部位增加 清洁消毒频次。(二)来访人员管理要求来访人员严格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落实“一 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属地要求时限内 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五、应急处置(一)行业人员应急处置1 .行业人员出现健康码红码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红码”人员就地单独隔离,等待转运。有接触或同空间人员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报备社 区,按社区安排执行管控措施。2 .行业人员出现健康码黄码的,催促黄码人员一要立即 主动向属地社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 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 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 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假设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 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有接触或同空间人员带好口 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报备社区,按社区安排执行管控措 施。3 .行业人员出现健康码弹窗的,催促弹窗人员按弹窗提 示完成核酸检测。弹窗期间建议居家办公,戴好口罩,做好 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 .发现行业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催促其 尽快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取得核酸检测结果之前建议居 家办公,不得进行带看等业务,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5 .发现行业人员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催促相关人员及 时向属地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确保来(返)蓉后已按 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二)来访人员应急处置1 .来访人员出现健康码红码的,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 备,提醒“红码”人员就地单独隔离,等待转运。有接触或 同空间人员带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报备社区,按社 区安排执行管控措施。2 .来访人员出现健康码黄码或弹窗的,不接待该客户, 并主动告知客户原因,提醒客户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或 报备。3,成都市或属地要求全体居民需到达一定核酸检测频 次时,主动核验客户是否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无有效核酸 检测结果的不得提供服务。4.来访人员有风险城市旅居史的,要求查看核酸报告, 检查其是否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 不得提供服务,并主动提示其按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或报 备。六、监督管理(一)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受市住建局委托开展具体疫 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监测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升级,负责监督疫情工单办理情况,催促区(市)县住建行 政主管部门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应对 各经纪机构门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和各区(市)县住建 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催促情况进行抽查进行随机抽查。向属地社区报备,同意后严格按照社区要求实行定人定时定 点外出。所有保安等外包服务人员纳入工地闭环管理,统一 集中居住,不得私自外出。(二)处于中风险区的工地,原那么上实行全封闭管理, 人员不外出,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实施每日健康状况零报 告制度,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工程暂停施工。(三)处于低风险区的工地,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 控措施基础上,有序进行建设施工,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错峰就餐,外出时做好个 人防护。五、复工复产要求受疫情影响的停工工地,复工复产需满足疫情防控和安 全生产要求。(一)制定复工工作方案。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 包单位、监理单位成立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按照“一工 地一方案”原那么,编制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二)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复工复产前,工程应根据施 工安排,催促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经理、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三)查验人员健康状态。查验返岗人员24小时核酸阴 性证明和健康码,发现“红码”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和行业 部门报备,就地等待转运;发现“黄码”人员引导到定点医(二)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疫情常态 化防控要求,催促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加强对疫 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 到位的经纪机构,应及时进行约谈,可视其情况分别给予信 用扣分、通报批评、暂停房源发布及网上签约资格等处理, 情节严重或拒不配合的企业(机构)还应抄送属地市场监管 部门。(三)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行业协会 提供的属地行业人员名单进行核实,确保所属区域房地产经 纪机构人员全量纳入行业实名制管理并及时更新维护。(四)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用好疫情防控 监测系统,及时接收疫情处置工单,安排专人按照工单要求 做好处置工作,督导有人员异常情况的经纪机构门店及时报 属地社区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并对门店及所属 经纪机构进行考核。(五)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瞒报、谎报、漏报、迟 报疫情防控信息以及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疫 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所在社区和行业部门报备;发现 人员健康码出现“弹窗”,立即催促相关人员按要求完成核酸 检测。(四)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工地实施封闭管理,出入口 由专人值守,并处于高清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在施工现场、 工地食堂、工地宿舍、办公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 严格落实扫码、亮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施工区、生活区分 离,设置临时隔离点;储藏至少一周用量的防护口罩、消毒 用品、洗手液等防疫物资。(五)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 包单位、监理单位全面开展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 重点排查整治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隐患。 确保相关证照齐全、风险隐患排查彻底、安全设备设施齐全、 重要岗位人员在岗、安全培训到位、安全验收合格。(六)实行复工核查报备。建设工地到达复工复产条件 后,建设单位向所属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复工,经安全监督机 构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复工复产。六、常态化管理措施(一)核酸检测。建设工地现场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每72小时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有最新要求或属地根据 疫情防控需要有加密检测频次要求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建设工地应主动与属地街道、社区对 接,落实核酸检测进工地要求;对施工现场人员较少,上门 服务困难的,属地行业部门应进行统筹协调,确保工地人员 核酸检测全覆盖。(二)物资装卸。为工地运送物资的车辆一律实行非接 触装卸,必须查验配送人员行程卡、健康码,严禁快递等配 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生产物资车辆进场后采取非接触装卸, 完成即走,不得逗留。生活物资放置在工地出入口的货物架, 对货物架定时做好消杀。(三)场所管理。施工工程应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无 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同一办公场所人员数量, 减少人员聚集;严格工地生活区管理,严禁其他人员随意进 入,做好公共区域、厕所食堂等区域消杀工作。鼓励施工现 场管理人员在工程内居住,减少日常通勤频次,切实降低通 勤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四)扫码查验。进入施工现场、工地食堂、工地宿舍、 办公区等应严格执行扫码查验措施,不得以“亮码”代替“扫 码“,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确保“逢进必扫、逢扫 必验、不漏一人“。对不配合扫码验证、赋码状态异常、核酸 证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禁止进入。(五)培训演练。加强工地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教育,开展突发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科学快速应对建设工地 涉疫事件。(六)示范引领。央企、国企建设工程要统筹资源,集 聚力量,带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充分发挥示范引 领作用,为全市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树立标杆。七、应急处置(一)立即报告。发生涉疫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属地街 道、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停工措施并封 闭现场。(二)启动预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应急预 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 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生健康、疾控 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三)配合流调。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做好 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报送所有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信息,并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消杀。八、积极创立无疫工地积极创立“无疫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疫情整体防控水平 和应急管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序、管理严密、 措施精准、成效显著,切实保障广大施工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被评定为“无疫工地”的工程工程,纳入成都 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给予 施工、监理企业分别加信用分0.2分。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为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开展要安全” 重要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 “动态清零”总方针,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 案(第九版)等相关文件管理措施,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 控”的要求,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做好物业行业常态 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物业服务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指 南。本指南适用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非常态化区域管理按照 属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落实市级行业部门责任(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贯彻落实国家、省、 市关于物业行业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物业服务 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定期召开疫情防控会议,研究部署物业 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分工作岗 位分工作流程梳理疫情防控风险点,及时制定完善物业服务 行业疫情防控制度规定、重要岗位工作流程、操作指引和视 频教程,并加强宣传培训。(二)强化催促指导建立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专项督导组,指导各区(市) 县住建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市物业服务工程开展抽查, 形成疫情防控督导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及时将相关 情况反应至属地住建部门,并通过智慧物业督导系统查看整 改落实情况,同时对存在问题的物业服务工程定期开展“回 头看(三)严格落实奖惩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区(市)县住建部门实时 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催促其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过程中 发现物业服务机构存在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并造成恶劣影 响及后果的,通过批评教育、约谈、信用记分等方式催促其 整改落实到位。实时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区(市) 县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物业服务机构、物业从业人员进行 表扬。二、强化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一)建立健全属地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属地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传达贯彻落实国 家、省、市、区关于物业行业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安排部署 辖区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催促属地物业服务机构及工程落实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规定,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服务行 业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完善属地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建立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制度;建立辖区内企业、工程、 从业人员(实名制)台账,并通过智慧物业系统录入行业数 据库;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制度;落实信息日报制度, 安排专人每日统计辖区内督导、物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相 关情况。(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应加强辖区内物业服务行业疫情 防控政策宣传,制定统一宣传册、明白卡,采取多种方式广 泛宣传,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物业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 培训,确保辖区内物业从业人员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具备疫 情防控知识。(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本辖区物业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全覆盖督导机制,每 日对辖区物业服务工程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催促指导,形成疫 情防控督导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催促物业服务机构 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传至智慧物业督导 系统,形成工作闭环。(五)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