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心得.docx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感悟心得篇一,共六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 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 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I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 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 那么必准绳;欲知方圆,那么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 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 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应当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 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 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 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 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 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 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才当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 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 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 核述职内容,以推动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三、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制度的命在于执行,为抓好贯彻落实,要把贯彻执行 规定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 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规定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同干部任用条 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依据本规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 那么,通过进一步细化完善、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 可操作性。三是坚持督帮结合,适时开展调研评估,及时解决规定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严肃 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纪实报备制度。及时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全面了解掌握工作 进展情况。五是营造良好气氛。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于推进 干部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气氛。学习贯彻2022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规定研讨发言材料篇三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不仅是为官从政 的基本要求,也是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近日,中共中央 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 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 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 要而深远的意义。干部干部,干字当头。倘假设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 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这样的干部就是在其 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更有甚者,认为职务只能 上不能下,职级只能晋不能退,工资只能升不能降,这种 认识误区本质上就是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扭曲的权力观。 全面从严管党治吏,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 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少 数领导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严把 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 人用人风气。有人总结说,上来容易下去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 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 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细的干部调整下来。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 动摇、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 责任感不强、作风不严不实、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 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 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 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 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 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 的渠道。”这既给出了 “下”的标准,也明确了 “下”的 方式。比方,要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 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 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 整;再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的,及时 予以提醒、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启动调整程序,等等。评判有标 准,决策有底气,处理有规范,操作有程序,才能让干部 服气,让群众认可。“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庾思。健全和落实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责任制,把不担当、不作为、 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 部选用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就一定能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气氛,激励广大干部在新征程上 奋勇争先、建功立业。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讨 交流材料篇四问:这次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站在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 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 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 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 了很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 国改革开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 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 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 硬的,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 质量开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 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 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 严重贻误事业开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 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 “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开展新天 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 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 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 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 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 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 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 时代,具有重要意义。问:这次修订规定的总体考虑有哪些答:修订过程中,总体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聚焦突 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解决能下问题, 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 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次修订重点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 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方式等。 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在适用范围上,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中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在具体情形上, 严格干部管理标准,表达严的主基调。三是强化责任担当。 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 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制度。四是注重衔接协调。 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门规定,注意把握与问责 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关 系,努力形成制度合力。问:这次修订主要有哪些变化答: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 干部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 分析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 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 前规定的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 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宜担 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 的,留下制度接口,不重复规定。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 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 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 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 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 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 管理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 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情 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2022学习领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感悟篇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 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I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 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 那么必准绳;欲知方圆,那么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 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进 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应当 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 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 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 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 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 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 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 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 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 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不仅 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 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 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 拥护” “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 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 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 “一考了 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 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能下”是 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 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保护落到实 处。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 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线与 拼搏共进的发奋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要加 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当甩手掌柜, 一 “下” 了之。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强化党性教育、心 理关爱和回炉培训,对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 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可以重新选拔使用,真正让干 部“下得来”,更“上得去”,真正激励广大干部新征程 上奋力担当作为,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学习领悟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读后心得篇六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 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 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说明,我们党长期 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 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开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规定明确的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 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 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如“年度考核被确 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及民主 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经认定确属不适 宜担任现职的“,这一新增的情形之一,明确了 “下”的 具体标准,增强了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制度的刚性。事实上,关于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 今天才有的。党中央在7年前出台规定,正是顺应了我们 党的自身建设开展所需,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 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 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能上不 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干部队伍 的管理。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 “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 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对“不 适宜担任现职”认识偏差,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在具体认定和操作中不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因此,必须从制度上 打破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一些干部“只要 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消除一些干部“做碌 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 劳”的想法,从制度上减少干部“不能下”的组织阻力。新修订的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识。比方,“(一)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 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 明显差距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那么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 度暧昧,关键时刻经不住考验的。”为什么把这两种情形 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 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 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推进领导干部能 上能下规定具有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 验。只有从这个高度去认识规定,才会有执行和落实 的自觉。新修订的规定,I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现在的关键就在于制度落实。好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其积极 作用,还需真落实。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把领导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 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 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 效的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 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不仅 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更要把考察方式从“屋 内”改到“院外”,让考察干部的“镜头”聚焦到攻坚克 难一线、乡村振兴一线、急难险重一线,把群众“拥护不 拥护” “满意不满意”作为重要条件,依据工作实绩来论 能庸、识优劣、辨高低,切实做到全方位、立体式掌握干 部政治表现。同时,也要着眼解决“只考不用” “一考了 之”等问题,注重推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与干部使用、教 育管理相结合,与干部“能上能下”相衔接。优化管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能下”是 治标,“能上”才是激励的核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优化管 理体系,把握“宽”与“严”的尺度,把关心保护落到实 处。一方面要为“上”的干部加油鼓劲,为干部“压担 子”“搭台子”"递梯子”,进一步激发“上去”干部底 线与拼搏共进的发奋意识。另一方面,对“下”的干部也 要加强关心关爱,不能“一棍子打死”,更不能当甩手掌 柜,一 “下” 了之。要加强跟踪教育管理,强化党性教育、 心理关爱和回炉培训,对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经组 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可以重新选拔使用,真正让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执行到人到事,才能确实保证能者 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干部“下得来”,更“上得去”,真正激励广大干部新征 程上奋力担当作为,激荡起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 体会篇二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 吏的政治责任,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这是自2015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假设干规定(试行)出台以来, 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规定吸收了全面 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 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 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新修订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 解读。一、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 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 面从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 部署,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 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 大改观。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发 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 实、建好建强,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 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 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等急难 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 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 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 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 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 坚定,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开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 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 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 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 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 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 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 初心、牢记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 时代,具有重要意义。二、规定修订的总体考虑修订过程中,总体上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聚焦突出问题。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是 解决能下问题,主要是怎样把那些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 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这次修订重点围绕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细化完善具体情形、调整程序、 调整方式等。二是加大推进力度。在适用范围上,将国有企事业单 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增列为参照执行范围;在具体情 形上,严格干部管理标准,表达严的主基调。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 事)部门的责任,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纪实报备 制度。四是注重衔接协调。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门规定,注意把握与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 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关系,努力形成制度合力。三、规定的主要变化 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下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分析 研判、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 前规定的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 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宜担 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 的,留下制度接口,不重复规定。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 干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 的突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 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 行等方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 确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 管理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 解,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情 况,准确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持客观公正、实 事求是,优化了调整程序,明确在核实认定环节,可以根 据需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说明;在组织决定前,根据干 部双重管理规定,要求主管方按规定程序征求协管方意见。第四,增加调整安排方式。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等 制度规定,对此前规定的“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 务”的表述作了修改,增加了 “提前退休”调整安排方式, 明确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为破解职数制 约瓶颈,对调整安排时有关超职数报批和消化问题作出专 门规定。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责任重大,要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讲究方法、把握 政策,既积极又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新 修订的规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 出了一系列新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 为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 担当尽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 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 问题性质、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 部一贯表现、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给予准确认定,作 出合理调整安排,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 性。第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当干部出 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时,要及时予以提醒、谈 话、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帮助干部认识 问题、认真改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把年度考 核结果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 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准确认定“谁该下”。第三,实现常态化推进。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提出, 要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干部的上与下是一个有机整体, 要加强工作统筹、职数统筹,强化全周期管理,把推进能 上能下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 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后续跟踪 教育管理,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 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第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 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 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强调要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 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 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以 推动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五、规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 (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 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中央组织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题 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 定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同干部任用条 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 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细化配套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依据本规 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那么,通过进一步细化 完善、探索方法,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把广 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 坚、疫情防控、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等急难 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 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 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发 展。党中央决定修订,就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 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 坚定,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开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 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 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 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 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 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 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 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二、规定的最新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讲究方 法,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 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强调要健全 相关工作责任制,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