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级管理和请示汇报规定.docx
关于规范层级管理和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层级管理秩序,催促各管理层级认真 履职,理顺工作事项的请示和报告程序,特作本规定。第二章 层级管理责任第二条公司分为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工作人员等三个 管理层级(附件:公司组织架构图),按照分级管理原那么,各层 级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职能范围和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 并按下管一级的原那么,明确上下层级间的请示和报告、同层级 之间的沟通协作程序,严格按程序实施分级管理。第三条 分级管理过程中,各层级管理人员必须按各自工 作职责充分履职,认真落实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及时处 理各项请示和报告事项;对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请示和 报告事项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必须按程序向上一 级请示或报告,并依据上级决策、指示或回复意见执行,严禁 超越职权范围擅自决定、答复和处理。第三章请示报告程序第四条 公司各管理层级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那么向上请示和报告工作,上一管理层级可向下越级检查。第五条以下情况,必须事前请示:(-)公司明确规定需要请示的事项;(二)工作中的重要、复杂问题,必须经请示才能办理的 事项;(三)不在职权范围内,但需要办理的事项;(四)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上一层级对请示的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及 时给予明确答复或具体批复。第六条以下情况,应当事后报告:(一)上级明确提出需要报告的事项;(二)上级做出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和批示 的落实情况;(三)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突发事件处理情 况;(四)上级领导需要了解的工作和问题;(五)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 务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全面传达会议精神,移交会议资料。下一层级对报告事项,应在重要工作事项完成后的1个工 作日内报告,重大紧急事项应当立即报告。第七条 公司各层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向部门负 责人请示和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请示和报告的程序, 逐级请示和报告工作,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确需越级请 示和报告的,应受上一级领导委托或征得上一级领导同意,并 详实报告上一级领导的意见;如紧急事项需越级请示和报告的, 事后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领导;如有工作交叉和需要协调解决 的事项,各部门间应主动协调解决,如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可 向公司领导请示和报告。第八条 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列入请示和报告范畴, 可以在一定时间内按照分级分层管理原那么集中进行汇报;公司 各部门一般在周会和月度工作会议上向公司领导报告阶段性工 作情况。第四章具体落实措施第九条 各部门对内部请示和报告事项的处理,凡属职责 范围内的,要及时给予明确回复,超出职责范围的,要及时向 公司领导请示报告,并及时将公司领导意见回复下级;凡因履 职不力、拖延失职、处理落实不当或违规擅自决策、应报告而 未上报造成工作失误或损失等不良后果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并在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确定相应处理意见。第十条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组织架构图2022年1月22日组织架构图附件:资料部技术部采供部保洁员工餐厅前厅接待招聘培训薪酬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