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二16(2).docx
委托合同二16(2)委托合同篇1合同编号:订立合同双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委托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委托方营业执照号:主营业务: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受委托方机构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1.1.1 3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阶段 性规划设计费用;如果延期支付或拒付,则乙方有权暂停甚至终止下 一阶段的规划设计任务。5.1.4 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设计人员收集各种规划设计需要的现 场资料,并委派专人配合工作。5.1.5 乙方交付甲方的规划设计方案,甲方应及时将修改调整意 见反馈给乙方;如果对阶段性方案的反馈时间超过三个月,或者整个 设计周期超过两年时,还需要再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应对规划设 计周期及规划设计费与乙方重新商定。5.2乙方责任1.1.1 2.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 规划设计文件。.1.1.2 2.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经过现场踏勘和分析后, 按照国家、建设部及四川省有关的法规和规范,为甲方作出规划设计 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征得甲方同意。规划设计方案需城市规划行政 主管部门评审的,待评审通过后,依评审纪要修改完善之后出正式规 划设计文件。1.1.3 乙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1.1.4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 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规划设计费。1.1.5 乙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按照分级评审原则,负责参加 有关上级组织的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范围内 的必要修改和补充。1.1.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六条其他6.1 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现场设计或长期配合解决有关问题时, 双方应另外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6.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应另外支付费 用。6.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 解决。6.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5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失 效。6.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合同篇5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 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 议:委托内容与标准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托项1.目用2.选择3.代订国内 国际飞机票代订出境签证代订国内国际保险4. 5. 6.提供导游服 务 提供国内国际酒店住宿 提供租车业务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1、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 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2、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 外保险。三、其他约定四、违约责任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 失。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 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双方可向西XX区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具有同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 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盖章):住所:住所:电话:电 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签订时间乙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电话:电话:经办 人:经办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委托合同篇6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委托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 下:第一条租赁物件第二条租赁费及有关条件1 .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 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 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2 .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3 .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 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 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条租赁物件交接1 .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 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 用由乙方承担。2 .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 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 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 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第四条费用结算办法1 .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 明事项办理。2 .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 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 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 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3 .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 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 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4 .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 不足 元的租赁项目,按 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条。第五条担保单位及责任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 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第六条租金.乙方应依照附表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物的租金;1 .前款租金根据附表规定的概算成本计算。但自甲、乙双方与乙 方选定的租赁物的供货人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若实际成本与概算成 本不一致,租金以实际成本为依据重新计算。该实际成本包括甲方为 购买及向乙方交付租赁物所支付的全部外币及人民币费用及其利息(利 息自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起至租赁物完成交付之日止,以外币%的年利率和人民币%的年利率分别计算);2 .当租赁物的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一致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告知乙方租赁物的实 际成本及。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自租赁物实际成本计 算书及实际租金表送达至乙方时,除计算错误外,乙方即无条 件承认该调整,以实际租金表中规定的日期、金额等向甲方支付 租金;3 .租金币种为,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有关租金的 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合同双方各自承担;.如乙方提前偿还租金,需提前 天同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偿还租金,但须加收 个月利息;4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缴纳迟延利息,延付一个月内按原 固定租赁费率的%计收;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加收欠租金额 的%罚息。第七条保险.租赁物到达 时,乙方应以甲方为保险受益人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租赁物投保甲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 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 担。如因乙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 方保险费用的支付及其他与保险相关的情况不影响其租金的按期支 付。(本款可根据实际交易安排变更。)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 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甲方。甲方所领取的保险金可用作下 列用途:(1)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所须支付费用;(2)扣抵乙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第3款及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 款项;赔偿因发生保险事故给第三人带来的损害。2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因租赁物发生事故而引 起的对甲方赔偿的义务时,如甲方已获租赁物的保险金赔偿,则乙方 可以免除相当于该部分保险金赔偿的赔偿义务;但当租赁物的保险赔偿 不足以弥补租赁物所发生的实际损害时,乙方应赔偿租赁物超出保险 金的损害金额。如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时, 乙方应承担租赁物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第八条保密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 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 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2 .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 造成的损失。第九条通知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 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 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 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2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 采取下列措施的一种或几种,但甲方采取该措施并不等于免除本合同 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1)要求乙方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2)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3)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 .若甲方选择第项措施,合同双方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 乙方所有,且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高于乙方未支付的租金或其他费 用,乙方可要求甲方部分返还超出部分的权利。3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或未 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款所述措施外, 还可以同时要求乙方按 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在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将从乙方每次支付的款项中首先扣除,直至乙方向 甲方偿付完毕全部逾期款项及其利息为止。4 .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及租赁物造成损失或违反其在本 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5 .因甲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乙方要求退还租赁物的,可以退 还租赁物,如有损失,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6 .因乙方和甲方的共同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可以返还租赁物, 并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客观条件变化1 .乙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 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 甲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第十二条的措施。2 .乙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 合同的执行,但乙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3 .租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对租赁物具有所有 权和处分权,如乙方在此期间由于债务纠纷或依法破产,乙方应向法 院、债权人或清算委员会申请对租赁物不具有所有权,亦不得以租赁 物充做诉讼保金或抵偿债务,同时必须及时报告甲方。4 .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若乙方发生破产清算,租赁物不属于乙 方破产清算财产的范围。5 .在乙方破产时,甲方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 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6 .甲方在参加乙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 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7 .甲方决定不参加乙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的保证人, 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适用 法律裁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 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 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 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 委托。1 .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a.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业 务中的预付费卡;b.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记 业务。2 .业务合作方面a.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惠 价格;b.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广 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规 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c.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 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 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 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 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 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 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托合同篇7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甲方为在中国境内增资发行内资股,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中 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本次增资发行内资股的有关问题出具 法律意见及核查验证有关法律文件,以确认甲方上述行为的合法性。 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昭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方就增资发行内资股(以下简称增发)工作所涉法律事 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受甲方的委托,组成 工作小组,并指派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经验的注册律师完成甲方 委托的法律事务。第二条乙方律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事项:1 .协助甲方完成本次增发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事务;2 .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所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 磋商、沟通及协调;.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则审查、修改公司章程;3 .核查验证与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草拟、审阅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并查验招股说明书;4 .草拟、审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知、决议等文件;.审查承销协议等有关协议;5 .出具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各类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协助甲方处理与股票发行、上市相关的法律问题。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 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2 .根据增发工作整体规划,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其工作计划及日程 安排,以适应增发工作的需要;3 .应乙方要求,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完 整、真实、准确;.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4 .按约定支付律师费。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完整、准确、真实 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上述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律师费;2 .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业规则的要求,有权 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3 .尽职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在法律的范围内尽力维护甲 方的权益;4 .服从增发工作的整体安排,保质保量提供法律服务,并应甲方 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5 .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搁办理受托事项等违反律 师执业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6 .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五条律师费用及支付办法:1 .合同双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2 .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支付元;在增发资金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10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乙方开 户银行:;开户名称:;账号:o3 .如果增发工作未能完成,甲方应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已完 成工作量,经双方协商后适当支付律师费。第六条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致使委托事项无法完成,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依约收取的费用。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约 收取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还,并赔偿由此而遭受的损失。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委托合同篇8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 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事项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 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灾吻、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 为;(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第二条:授权权限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 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 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 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 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灾吻、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 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施小灾吻 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 权。第三条:代理方式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 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 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 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 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 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 汇入乙方指定帐号。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 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 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 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 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 监督和指导;(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 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 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 法律责任;(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 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 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b.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误 所造成的损失;C.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所 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 并承担责任;d.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 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e.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一个月内调换 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 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f.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务 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办 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g.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 牌;h.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委托合同篇2委托方(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代销方(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商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应单位:代销数量:包装:每件重量:备注:现货:二、上列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 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 责。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刷攵取手续 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 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 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 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八、附则:九、本协议一式一份,甲方份,乙方份,自签订日起 生效,有效期月。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委托合同篇3合同编号:订立合同双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委托方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委托方营业执照号:主营业务: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法定代表(负责)人:签约人:受委托方机构地址:联系电话:银行开户许可证号:开户行:开户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与河北省邮政局合作协议书的精神,甲乙双方在 该协议各项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本着互惠互 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 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联通电信业务,并保证委托乙方代理 的联通电信业务与联通公司营业范围、资质、职权相吻合,无超范围 委托。、委托乙方代理联通电信业务方面、卡类业务:联通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卡、gsm 业务中的预付费卡;、开户受理类业务:寻呼业务的购机开户、gsm业务的开户登 记业务。、业务合作方面、乙方同意作为集团用户使用联通电信业务,并享受甲方最优 惠价格;、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专递、商业信函、邮递广告、户外 广告、广告明信片、寄递账单等邮政业务,并享受乙方按国家邮政局 规定的优惠集团大客户的最优惠价格;、双方不断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发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最优惠价格的权利;、享有取得电信业务收入的权利,有权追索因乙方人员操作失 误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代理合同规定的甲方业务,乙方因代办甲方业务, 所涉及业务本身引起的话费争议等问题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 责,并承担责任;、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长途电话卡、165上网 卡、130gsm卡、寻呼机等相关的卡、号;、在办理寻呼业务时,乙方可从取bp机之日起-一个月内调换 其它机型,但调换的寻呼机必须备件齐全、没有磨损等其它情况。如 遇价格变动,甲方退还乙方未售出的寻呼机差价款;、甲方负责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及提供各种业务单式,承担业 务的主要宣传(含与乙方合作方面)、咨询及解释工作,免费承担代 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甲方负责为乙方各代理网点统一制作联通经营业务规范标志 牌;、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代理手续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取得代办费的权利,但需提供相应的 取得代办费的发票;、有代理甲方电信业务受理、收费及其它合作项目的优先权;、作为集团用户享有使用联通电信业务优惠条件的权利;、在代理甲方业务时,乙方需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服务水 平,遇有无法解答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甲方客 户服务中心应及时进行答复,在代办和代销过程中乙方仅负责因乙方 服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委托合同篇4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委托方(甲方):规划设计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日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本项目甲方协助乙方收集以下技术资料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文件及时间规划设计成果文件(1)文本、说明书、基础资料(六套)(2)以上要求的全部图纸(六套)(3)全部规划内容电子文件光盘3.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地形图,乙方于签订合同后一周之 内进场开展工作,签订合同并收到首付款后个工作日提交规划大纲评 审资料,大纲通过后个工作日提交正式规划方案评审成果,方案评审 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第四条报酬及支付方式4.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人民币4.2本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乙方进场时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规划设计 费,计人民币;乙方提交正式方案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40%,计人民币;余款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之时,全部一次性结 清。4.3本合同支付方式为:采用支票通过银行转帐支付,并由甲方 在本方银行下帐后,乙方凭甲方支票进帐单开具正式发票。第五条 双方责任5. 1甲方责任5. 1. 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规 划设计需要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由 于甲方原因,造成规划设计所需资料不齐、不准、错误或收集困难 时,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规划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5. 1.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及时书面 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支付前期准备工作阶段的相关 费用;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 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该阶段规划 设计费的全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