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docx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 社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搭建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农村地区 再生资源回收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地区再生资源回收产业链条。 (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委、市供 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废旧物资集散市场建设工程。鼓励循环经济产业园 区、大型综合分拣中心开展废旧物资信息中心建设,搭建废旧物 资集中交易、价值评估、信息发布、金融服务与风险担保的实物 交割平台与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打造服务京津冀的废旧物资综合 集散市场。鼓励有关产业园区、专业分拣中心、骨干企业聚焦废 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 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细分领域,充分利用信息化技 术提升综合运营能力,打造集商品展示、咨询、交易、仓储、加 工、维修和物流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性交易市场。(市商务局、 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 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能力建设工程。持续完善报废机 动车回收网络,强化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效应,支持回 收拆解企业在各区设立回收网点,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与汽车经销 商、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加强合作,多途径回收报废车辆。鼓励企 业引进精细化拆解生产线,完善精细化拆解技术规范,逐步提高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原材料供应能力。鼓励企业研发推广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关键技术,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培育一批动力蓄 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十九)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工程。推行纺织品绿色设计, 推广使用绿色纤维,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提高纺织品易拆解、 易分类、易回收性和再生纤维的替代使用率。合理设置回收设施, 拓宽回收渠道,强化回收管理,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以制 式服装为突破口,开展绿色设计,使用绿色纤维,优化集中循环 利用技术路径和市场化机制,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开展废旧制式服 装循环利用试点,提高统一着装部门、行业制服工装等循环利用 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发展 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再制造业务和市场培育工程。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 区、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为依托,开展汽车零部 件、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机电产品的再制造业务和市场培育。 发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优势,拓展航空、 船舶、数控机床、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 展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再制造业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区域创新示范工程。落实各区主体责任,在全面 加强回收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外围五区和滨海新区的特点,加强管理和模式创新,谋划推动企业循环 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项目建设,发展壮大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制造等产业,系统提升废 旧物资回收利用率,打造各具特色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样板。(市 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园区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产业园区加强能源 资源利用和产废情况统计分析能力建设,加快供热、供电、污水 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能源梯级利用、工业 余压余热和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 源回收利用。鼓励产业园区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二 手商品交易、再制造等产业,培育壮大循环经济产业。(市发展改 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骨干企业培育工程。加强规范管理,营造公平有 序营商环境,及时掌握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 平,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着力培育一批再 生资源回收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再制造骨干企业。(市发展改革 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二十四)加强用地保障。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相关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并将其作为城市 配套的基础设施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大对再生资源加工 利用产业基地、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结合农村实际,因地 制宜规划布局农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市规划资源局、市商 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 分工负责)(二十五)加强路权保障。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推动 再生资源移动回收站建设管理规范制定,明确再生资源移动回收 站规范运营标准,以及车辆、作业、安全、环保、信息管理要求 等标准。各区因地制宜确定移动回收站定时回收点位,商务、市场 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允许符合再生资源移动回收站建设管理规范 的企业在规定时段和点位停靠经营。交通、生态环境、公安、城市 管理等部门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 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财税金融支持。谋划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体系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相关资金支持。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依法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 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规范经 营主体纳税行为。落实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发 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力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废旧物 资循环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 市城市管理委、市金融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规范回收运营管理。加强回收行为监督管理,规 范回收市场秩序。加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回收经营 者将回收物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对室外堆放的回收物规范覆盖, 做到“日收日清”,督促采用定时定点方式收集企业保持场地周边 的环境卫生,做到“人走场净中转站和分拣中心运营企业应因 地制宜配置分选、减容、转运等设备设施,与源头收集经营者和 具备资质的加工利用企业建立联单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持续提升回收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规范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宣传贯彻国家分品类二 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标准,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落地实 施,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推进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 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 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 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宣传实施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 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 恶意恢复。研究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 问题。(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规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管理。实施废钢铁、 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纺织品、废旧手机、 废旧动力电池等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对再 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环境监管,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 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达标排放。依法打击非 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再生 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 违规行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贯彻落实汽车零部 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汽车“五大总成”交售行为、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领域认证活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国家标 志使用、使用再制造产品开展维修服务等行为的监督管理,推广 再制造领域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工艺和装备,鼓励科研院所、行业 协会、新闻媒体等开展再制造技术咨询、培训、交流、宣传等服 务活动,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 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加强统计分析。贯彻落实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 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为行业发展做好服务。商务部门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数据统计 分析,指导回收企业建立台账,搭建再生资源收集、运输、分拣、 再利用全过程数据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动态掌握再生资源加 工利用和再制造设备生产使用等情况。各区要建立完善重点联系 企业制度,及时掌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 再制造等行业产能、产量、运营状况、产业链构建等发展情况和 发展趋势。(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组织实施(三十二)强化部门管理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废旧物 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 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本领域 相关规划设计和推动落实,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 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要素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市 级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加强项目支撑保障。围绕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工程, 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项目谋划建设,加强项目数据日常核 查,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质量,争取更多项目符合纳入国家重大 建设项目库条件。市发展改革委要对重点项目入库严格审核把关, 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将符合条件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 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并按要求定期跟踪调度。(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四)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 任,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资金、用地等 要素保障,持续完善回收体系、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培育骨干企 业、强化项目支撑、促进重点行业规范发展,系统推进废旧物资 循环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 理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 职责分工负责)天津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制定本方案。一、建设基础(一)基本情况。天津位于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经济圈的 交汇地带,是“一带一路”建设中“陆丝路”东端与“海丝路” 北端的交汇点,同时还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起点之一,是邻近内 陆国家的重要出海口。天津深入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 略,充分发挥区位、港口和产业集群优势,着力深化与京冀务实 合作,服务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正在加速打造成为“一带一路” 建设新支点和全球资源配置枢纽。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天津牢 固树立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观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再 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开展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二手商品交易和 维修再制造业务,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本市出台实施了天津 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关于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城市垃圾 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公共机构废旧 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天津市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 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本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较好的制度环境。(三)回收体系初步建立。建设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 覆盖全市8000多家公共机构。推进绿色回收进社区、进商场、进 机关、进学校、进园区,布局建设回收网点347个、废旧物资分 拣中心7个。推出“绿回收”、“拾起卖”、“爱回收”等线上回收 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服务能力近百万人。备案开展回收业 务的市场主体2000余家,服务范围基本覆盖全市所有小区。(四)循环利用能力初具规模。建设我国循环经济领域首个 国家级开发区,已有具备资质的报废汽车拆解企业7家、废弃电 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4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再生资源综合利 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的企业21家。本市围绕“1+3+4”现代 工业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打造12条产业链,建成汽车、航空、装 备制造等多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并利用中国(天津) 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持续推进保税维修再制造业务功能升级,为 发展再制造产业提供条件。二、总体要求(五)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捍卫“两个 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 念,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主线,加强政策保障,强化规范管理,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高再 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着 力打造“回收规范化、循环产业化、服务便民化”的废旧物资循 环利用体系,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六)工作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 优化规划布局,夯实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便民利民的基础功能。 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 规模化企业全链条运营,挖掘废旧物资利用价值,促进低值废旧 物资回收利用,挖掘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统筹城乡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 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和“无废城市”建设, 加强区域协作和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聚焦网点建设、低值 品回收、处置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补强薄弱环节,夯实废旧物 资循环利用工作基础。创新驱动、分类指导。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推 进管理方式创新,发挥街道、园区、企业等作用,完善废旧物资 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根据废旧物资各品类 特点,加强分类回收,探索创新回收模式,提升再生资源精细化 加工利用水平。(七)主要目标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 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建成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200个、专业型和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10个, 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30万个以上,实现与生活垃圾收集、 运输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全覆盖;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 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铁、废铜、 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电池等 10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再生资源加 工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 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等产业园区维修再制 造产业持续发展壮大;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多元,交易规 模明显提升。三、主要任务(八)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鼓励采用在生活垃圾分 类固定桶站合理设置废旧物资收集容器或设备、上门有偿回收废 旧物资、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就近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等方式, 引导居民养成可回收物分类投放的习惯。各区要统筹考虑区域面 积、发展规划、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废旧物资回收站点数 量、位置、功能和规模,实现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相衔接的废 旧物资回收网点全覆盖,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有条件的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 收处理站点。各居住小区(村)原则上应结合垃圾分类设施至少 设置一处可回收物交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居住小区(村),可以 设置可回收物临时交投点或流动式收集车,定时定点回收。(市商 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规划 资源局等单位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人 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九)推进分拣中心规范建设。分类推进综合型分拣中心和 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综合型分拣中心要强化安全检测、分拣、 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为生活源、商业源和生活垃圾分类后可 回收物利用提供保障。专业型分拣中心要强化分选、剪切、破碎、 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各区要推动区域内分拣中心落实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等要求,加快改造提 升为绿色分拣中心。(市商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完善促进生产性 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行“互联网+回收”模 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 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 向监测,拓展供需信息、在线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推动线上 线下协同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相关协会建立集法规政策宣传、行业信息收集发布、会员交流分享等于一体的再生资源行 业信息平台,鼓励相关产业园区、分拣中心、骨干企业建设集产 废利废信息收集分析、价值评估、集中交易、咨询服务等于一体 的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展平台经济,打造废旧物资 集散市场。(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 销合作总社、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废旧物资回收服务水平。鼓励各区采取政府购 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回收 体系建设,实行规模化、规范化运营。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 励回收企业与社会回收人员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共同构建规范有 序的废旧物资源头收集体系;鼓励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 位、利用企业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鼓励钢 铁、有色金属、造纸、纺织、玻璃、家电等生产企业延伸回收、 加工、利用业务,开展全链条运营。引导回收企业依法经营、公 平交易,落实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持续提升 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和回收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供 销合作总社、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促进二手商品循环利用。倡导资源节约理念,丰富 流通渠道,促进闲置二手物品交易、租赁和交换使用,提高废旧 物资利用效率。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支持线下实体二手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 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车 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 鼓励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 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 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支持发展特色 二手商品经济,建设汽车大流通枢纽,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促进二手车流通,扩大交易规模;规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维修 和二手商品销售行为,培育二手电器电子产品交易市场。(市商务 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天津海关、市 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广应用纳入国家推 荐目录的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支持企业加强技术装 备研发,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 再制造、动力蓄电池拆解技术、维修再制造等新型回收技术等领 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鼓励再生资源加工 利用企业,成立技术研究机构,加强与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 加工利用等领域科研院所、协会、市场化组织合作,开展技术升 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市发展改革 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辐射京津冀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基地, 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 共建共享,完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电子产 品、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链,促进再生资源产 业集聚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鼓励 各产业园区结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展再生资源 加工利用产业,提高园区内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水平, 提升再生资源转运效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发展再制造产业。立足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定位, 以完善延伸产业链为抓手,推动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 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结合工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大力 推广工业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 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鼓励隧道掘进、石油开采等领域企业广 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重点工程(十六)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每个街道至少设立1个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瞄准重点领域,进一 步推动绿色回收进社区、进机关、进商场、进学校、进园区,探 索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回收模式,提高回收便民性。发挥供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