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教学基层组织管理办法.docx
大学本科教学基层组织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8-2025)、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 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 的中心地位,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 系,确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管理办法涉及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有以下三种:专业 建设组、课程建设组和实验室建设组。一、专业建设组(一)设置原则每一个本科专业可以组建一个专业建设组,设置一名专 业建设组负责人(简称:专业负责人),负责该专业建设组 的正常运行。专业建设组的专职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名。(二)专业负责人的任职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 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课程教 学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特殊专业除外), 年龄不超过56周岁。3 ,熟悉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 需求状况。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 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5 .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6 .教学评价良好以上,5年内无教学事故。7 .已经被评为各级品牌、特色专业的,其负责人原则上 是该专业建设组的负责人。(三)专业负责人的职责1 .负责组织建设专业教师队伍,培养青年教师。2 .负责组织制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3 .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 内容与方法的改革,优化专业教学环节。4 .积极组织教师设置不同层次的课程模块,打造专业 特色,开设更多的选修课,以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5 .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督导与评价工作,监控专业教学 环节质量。6 .制定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7 .负责组织、落实专业建设组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四)专业负责人的遴选、聘任与考核8 专业负责人的遴选与聘任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组成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学院专业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 要,确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9 .专业负责人的聘期一般为四年,可连续聘任。10 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每学年一次, 具体考核细则由学院制定,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11 对考核合格的专业负责人,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适当的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工作津贴并取消专业 负责人的资格。二、课程建设组(一)设置原则1 .每一课程建设组设一名课程建设组负责人(简称: 课程负责人),负责该课程建设组的日常运行。课程负责人 由所在学院竞聘产生。2 .每一课程建设组原则上由3-5门系列课程组成,通识 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可以单门课程设立课程建设 组。每门课程的专职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二)课程负责人的任职条件1 .责任心强、教学评价良好以上。2 .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洞悉国内外本课程建设组的课程 发展趋势、熟知课程特点、掌握课程在专业建设中的地位和 作用、了解课程的衔接顺序。3 .讲授本课程建设组的课程5年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 职称,近5年内无教学事故。4 .已经被评为各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其负责人原则上是 该课程建设组的负责人。(三)课程负责人的职责1 .组织建设本课程建设组的教师队伍,培养青年教师。2 .组织本课程建设组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 优化课程教学环节,加强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3 .负责落实本课程建设组的课程任课老师。4 .负责制订课程教学大纲,与任课教师协商选用教材。5 .组织课程命题、阅卷等工作,及时分析考试结果, 上报考试成绩。6 .监控课程的教学质量。7 .组织、落实课程建设组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四)课程负责人的遴选、聘任与考核1 .课程负责人的遴选与聘任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组成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学院课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需 要,确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2 .课程负责人聘期一般为四年,可连续聘任。3 .课程负责人的工作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每学年一次, 具体考核细则由学院制定。4 .对考核合格的课程负责人,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适当的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工作津贴并取消课程 负责人的资格。三、实验室建设组(一)设置原则1 .学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实验室建设组, 每一个实验室建设组设置一名实验室建设组负责人(简称: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该实验室建设组的日常运行。实验室 负责人由所在学院竞聘产生。2 .实验室建设组一般由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组成,专 职实验教师与专职任课教师原则上分别不少于3人。(二)实验室负责人的任职条件1 .责任心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 .有丰富的实验教学经验、较强的实验室管理能力。3 .在实验教学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近5年内无教学事 故。(三)实验室负责人的职责1 .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组的教师队伍建设,培养青年 教师。2 .组织实验室建设组的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 特别是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设置多层次的实验选修 课。3 .负责制订实验教学大纲,选用实验教材。4 .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5 .监控实验教学质量。6 .负责实验耗材的购置、管理和使用。7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与保养工作。8 .负责实验室建设组的各项日常教学工作。9 .负责实验室建设组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四)实验室负责人的遴选、聘任与考核1 .实验室负责人的遴选与聘任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组成聘任考核小组,根据学院实验教学现状和发展需要, 确定名单,报教务处备案。2 .实验室负责人聘期一般为四年,可连续聘任。3 .在任职期内,每学年各学院按职责考核评估一次。4 .对考核合格的实验室负责人,学院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适当的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停发工作津贴并取消 实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四、附则1 .学校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的立项工作, 接受各学院专业建设组、课程建设组和实验室建设组的备案 工作。2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