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保障体系及售后服务方案.pdf
供货保障系统及售后服务方案I.供货保障系统及售后服务方案一、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对设施交货、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的许诺:交货期为:合同签署后 45 日历日,工期:合同签署后 80 日历日。从工程完工查收之日的下一个日历月起,我方将为合同内所供给和安装的所有设施供给二十四个月的质保期。我方对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施因安装、调试不妥而惹起的零零件或构造的缺点或破坏、运行不灵、达不到预期的性能指标以及出现事故等状况负所有责任。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我方供给平生维修服务,但发生的花费由业主方担当。终生维修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有的电气、控制、传输系统的检查及需要调整的其余零件等。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后,业主方人员将负责办理简单的故障以及紧迫维修,并依据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时保护与养护。我方有靠谱的售后服务保障,包含在北京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供给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维修服务点:北京市旭日区北辰西路69 号峻峰华亭 D 座 1510 室。维修热线:联系人:xx我方许诺质保期后能连续优惠供给所需备品备件。2)维修服务举措:1/31/3供货保障系统及售后服务方案建立 24 小时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响应时间小于 6 时且在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同时,负责售后免费养护保修 2 年、质保期内按期派工程师到现场保护和巡逻;质保期后,如业主要求,长久负责有偿优惠维修。保证主要零零件产地切适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规定,所有主要零零件一定能供给当时工商部门(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明、出厂查验报告、完税证明。任何时候,业主发现产地不切合要求,无偿改换或负进一步的责任。质保期内非人为原由破坏、无效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零件除无偿改换外,对改换上的零零件还应有连续1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对用户提出的问题仔细分析、研究、总结,对任何因安装工艺、资料和产质量量而造成的设施或零件破坏,进行免费换件维修,并供给备品备件供甲方免费使用;软件问题则进行从头调试。所改换的设施或零件的质保期自改换后正常运行之日起从头计算。备品备件响应时间:12 小时,并使设施达到正常运行。对在此限期内没法进行维修或也不可以再改换零件的设施,应免费供给相同或更好的替代设施。在设施修复并能正常运行时,该设施的保证期应自从头运行之日起算起,仍为 24 个月。质保期内,按期定员对工程运行状况进行巡检,每年供给两次按期保护,并保证音响工程中各种设施的寿命。认识系统运行、使用状况,系统发挥的效劳及效果,尚存的问题,在质保期结束前,由业主会同我方工程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点我方均负责维修,在维修以后,我方会将缺点原由、维修内容、达成维修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业主。报告一式三份。质保期结束后,系统进入终生保护期。如因设施的损害和破坏而须改换设施或零件,适合收取所改换设施或零件的成本费。我企业将对工程进行长久追踪服务,当软件有升级版本时,能够对系统进行三年免费升级服务。二、培训培训目的:2/32/3供货保障系统及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的目的是使音视频系统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设施各零件的构造和功能有相应的认识,能够正确地使用设施,并达成平时的保护和养护。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