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docx
计算机科学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四川 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 量,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类教学事故,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 点、教师教学基本规范和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特修订本“教学事 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O第一章教学事故的认定原则第一条学校教师及教学辅助、教学保障和教学管理等有关人员凡违反教学 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规范,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了 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后果,均属于教学事故。第二条教学事故视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分为三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 一级教学事故。事故认定范围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考试与成绩、教 材管理、教学行政管理、教学保障等各个方面。有关远程教学等的教学事故另行 规定。第二章三级教学事故第三条教学类1 .教师未按规定提供学生选课的相关信息,影响学生正常选课“2 .教师未按时到达教室组织教学,上课无故迟到10分钟及以下或提前下课 5分钟以上,或上课时无故离开教室,或拖延下课时间5分钟以上并对教学秩序 产生影响。3 .教师上课不带教案、教材、教具等必备的教学资料或工具,或课前准备 不足,影响正常教学。4 .教师上课接听、使用通讯工具,干扰正常教学。5 .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应布置作业而在一学期从未布置作业或未按要求批改作业。6 .考试前考试试卷未按时送达,造成考试延误。7 .主考、监考和考场工作人员考试迟到或未组织好考场秩序,影响考试。8 .考试结束后,教师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传成绩。9 .教师不按教学管理部门的规定提供相关教学档案3次以上。第四条教学管理类1 .教学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督促任课教师及时提供学生选课的相关信息,影 响学生正常选课。2 .教学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误或疏漏,出现排课、排考(时间、地点)冲突, 不能妥善处理,对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3 .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前未准备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影响实验教 学按时进行。4 .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将教材、开课任务书、学生花名册等送达任课教师, 影响教师备课及开课的准备工作。5 .教学管理人员因失误造成1个班级停课。第五条教学保障类1 .教室灯具、黑板、桌椅、多媒体设备等教学保障设施损坏,报修后因人 为原因3日内未能及时维修,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效果。2 .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停电、停水,使上课、实验等教学工作无 法正常开展。3 .管理人员课前未作检查维护,教学设施损坏或不完备,影响教学秩序和 效果。4 .教师休息室未按时开门,粉笔等教学用具准备不足,或供水、卫生等服 务、保障条件太差,造成不良影响。5 .考试试卷印刷、校对出现3处以上错误,对考试产生严重影响。第三章二级教学事故第六条教学类1 .教师上课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或提前下课10分钟以上,或上课时无故 离开教室20分钟以上,或拖延下课10分钟以上并对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2 .教师备课不认真,一学期讲课教案缺失1/2以上。3 .教师在课堂上辱骂、体罚学生,或语言粗鲁、举止不文明或擅自离开课 堂,使教学中断,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4 .教师个人事先未经系(院)或教务管理部门批准,请他人临时代课或擅 自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地点,造成教学秩序混乱。5 .教师无特殊原因,实际课程进度与教学进度安排表相差3周以上,或未 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4以上。6 .教师考试命题质量差,同一份试题卷面分值误差5分(百分制)以上, 试题及参考答案有3处以上知识性错误。7 .监考人员考试试卷收发失误(短缺、丢失),影响学生成绩。8 .主考、监考和考场工作人员擅自离岗,影响考试纪律,或包庇、纵容作 弊行为,对学生违纪事实知情不报。9 .阅卷教师不按评分细则阅卷,人为提高或压低学生考试分数;评卷后遗 失学生试卷,影响学生成绩;登载成绩错误,更改成绩达5%人次以上。10 .教师对教材及主要教学参考书误选、错选,致使学生无法使用,影响教 学。第七条教学管理类1 .系(院)未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教学大纲、调整和变更 教学计划。2 .系(院)在教学工作开始前,未按教学计划落实课程安排,或未落实任 课教师,致使教学任务无人承担。3 .系(院)安排学生实习、教学实践活动前未落实实习、实践场所,使实 习、实践任务无法完成。4 .主管部门或有关责任人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教材迟订、漏订、错订,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5 .教学资料缺失严重、管理混乱,影响教学正常运行和各类教学评比检查工作。6 .系(院)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教学设施严重损坏或被 盗,影响正常教学。7 .教学管理人员因失误造成2个班级停课。8 .教学管理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学籍管理混乱,造成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等 严重后果。9 .学校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整,因通知失误造成全校教学秩序 混乱,影响恶劣。第八条教学保障类1 .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秩序。2 .教室未按时开门或教室卫生环境脏乱差,影响上课等教学活动,造成不 良影响。第四章一级教学事故第九条教学类1 .教师擅自停课或无故缺课。2 .教师无所授课程教案及相关教学材料,严重影响教学效果。3 .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观点违反宪法、现行法规和四项基本原则, 在学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4 .教师无故未完成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达1/3以上。5 .考试前,教师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漏考试内容,或在考场协同学生 作弊。6 .教师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理的教学任务。第十条教学管理类1 .教学管理人员因失误造成3个及以上班级停课。2 .未经学校批准,系(院)或其他单位随意通知全校或系(院)学生停课。3 .因准备不当、指导不力,在实验、实习及教学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使学生受到严重伤害。4 .教师及管理人员私自篡改学生成绩。5 .教学管理人员在学籍、证书管理中,有意出具或办理不真实的成绩、学 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第十一条教学保障类1 .管理部门修缮、改造工程,因组织不力、指挥失误,未能按计划完成任 务,造成学生停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2 .因工作人员失误或人为破坏,造成大型、贵重教学设备的损坏和丢失。第五章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为了确保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成立教 学事故认定委员会和教学事故申诉委员会。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 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处、学生处、教学督导团等部门领导和教师代表 组成。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事故申诉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学院纪委书记 担任,成员由监察审计处、院工会等部门领导组成。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 审计处。第十三条一学期内,同一责任人出现2次三级教学事故,按二级教学事故 处理;一学期内,同一责任人出现2次二级教学事故,按一级教学事故处理。对 于一学期内连续出现3次以上教学事故的单位,要同时追究单位有关负责人的领 导责任。第十四条教学事故发生后,由学校教务处根据事故的情节及后果,成立由 事故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认定小组,对责任人的事故情节 进行核实并认定级别,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于难于认定的情况,提交学校教学 事故认定委员会讨论确定。三级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审核,通知相 关部门按规定处理;二级教学事故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一级教学事故报学院院 务会研究处理。第十五条教学事故,均应按岗位职责追究到人。凡不属个人责任的,由事 故单位有关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补救 者,可从轻处理;出现事故,隐瞒不报,使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者,从重处理。第十六条教学事故处理1 .三级教学事故,由系(院)或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任 人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扣发当月出勤和奖励绩效工资的10%。2 .二级教学事故,进行全校通报批评,责任人2年内不能参加各类评优、 评奖,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扣发责任人当月的出勤和奖励绩效 工资。3 . 一级教学事故,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人当年的年度考核定为不 称职,扣发2个月的出勤和奖励绩效工资,2年内不能参加晋级、职称评聘。情 节特别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第十七条教学事故处理程序:教学事故发生单位或教务处填写教学事故 认定及处理登记表一报教务处一教学事故调查一初步确定事故等级一 告知事故责任人一事故责任人申诉(五个工作日内)一审核批准一发文一 相关部门执行。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其它对教学秩序和效果造成不好影响的行为、事件,而本办法中 又未涉及的,由教学事故认定委员会讨论认定,学校均可作为教学事故予以处理。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办。第二十条 本办法于公布之日起施行。计算机科学学院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