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短期租赁协议(2篇).docx
门面短期租赁协议篇1甲方: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展具租赁事宜订立本合 同一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合同标的物租用展具一套。根据乙方提供展位平面图测算,包括:1 .展板张;2 .八棱柱 根;3 .展板张;4 .一米横杆一根;5 .楣板 张;6 .一米横杆根;7 .号码牌一张;8 .米横杆 根;9 .展桌张,展椅 张, 根, 根。第二条展具租金每套人民币 元整,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乙方应于展 具出库前一次性交清。若乙方延期,每天每套展具租金加收人民币 元整。第三条租赁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时交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甲方应于收回展具,结清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 乙方。第四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一天。从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月 日止,有关时间约定如下:1 .展具出库装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2 .展具送达时间: 一年一月一日时;3 .展具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间:年月一日时;4 .展具撤回装车发运时间:年月一日时;5 ,展具入库验收时间:年 月 日 时。第五条展具装车卸车工作及费用L始发地装卸车工作及费用由方负责;6 .目的地卸装车工作及费用由方负责。第六条展具运输工作及费用1 .展具运往乙方目的地,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人民币 元整,由方承担。运输车辆由方负责联系。2 .展具运回甲方仓库,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人民币 元整,由方承担。运输车辆由方负责联系。第七条展位搭设,展具安装拆解工作及费用1 .展具安装工作由一方负责,安装费用人民币 元整,由方承担;2 .展具拆解工作由方负责,拆解费用人民币 元整,由方承担。第八条展具保管责任甲方装车完毕后,根据运输责任划分:1 .发运途中发生展具损坏或遗失由方负责赔偿;2 .返回途中发生展具损坏或遗失由方负责赔偿。3 .展具到达租用地至离开租用地的时间内,乙方应负责展具的安 全和完整,并承担展具损毁造成的损失,详见展具赔偿价格清单。第九条陈述和保证1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 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2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 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o第十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 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 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 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 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L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律管辖。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 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 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 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 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四条生效条件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2 .本合同一式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乙方: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住址:住址:日期:日期:门面短期租赁协议篇2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 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 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 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 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一 月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 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 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 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 有者继续有效。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 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3 .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 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1 .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 屋的,负责赔偿 元。2 .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7C o3 .出租方未按时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4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TEo5 .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 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 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 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合租注意事项以上概述均对合租双方有效;合租双方应共同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不能修复的,应由损坏 者承担赔偿责任;合租双方自行选定签约人进行签约;合租双方中如有一方中途退出,应由另一方承担全房租;合租双方当中如有一方利益受另一方损害时应自行处理,出租方 不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保密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 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 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协议附属文件1 .本协议附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的各种法律文件;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 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第十四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