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供热保障工作方案.docx
2021年供热保障工作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和 “三基”建设年活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 见,紧紧围绕做好2021-2022采暖季供热保障工作,结合我 区实际,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 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总体要求,以优质服务和舒适供热为着 力点,以技术创新为手段,提升供热保障能力,用心、用情、 用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增强广大 市民供热幸福感、获得感,打造清洁供热、优质服务的靓丽 名片。二、工作任务(-)推进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清洁供热保障能力 工作要求:独立热源应具备30%的应急储备能力,有应 急备用热源保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鼓励采用管网互 通、应急备用热源共享的方式降低运行成本。对热源应急储 备能力不足的供热企业,应调减保障区域。完善西柏坡电厂废热入市工程L玉石高营、筑融、瑞帕克等供热企业负责完成相关区域大温差热泵建设,提高废热利用率及管网输送能力。8.实施供热户内有偿服务制度,提高企业服务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确保居民供热问题及时解决。(三)奖优罚劣机制采取日通报、周总结、月约谈、年度综合考核排名方式, 奖优罚劣,提高服务质量。L供热服务担保制度。11月10日前,供热企业在银行 开设供热服务担保金专用账户,企业将年应收热费的5%存入 该帐户,最高1000万元,最低50万元,或开具等值的银行 保函,用于应急处置和居民退费。专用帐户由供热企业、供 热管理部门共同监管,每采暖季综合考核结束,兑现奖惩和 退费后,解除监管。2 .供热事故处罚制度。供热设施出现事故,造成居民停 暖超过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除按规定向居民退费外, 供热主管部门对供热企业依法依规处罚;对造成居民停暖超 过24小时,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或公司供热面积30% 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企业不 得评先;对影响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或公司供热面积50% 的企业,市政府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3 .供热运行日常考核制度。每日对企业供热投诉率、室 温合格率、室温优良率、运行事故率、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 等五项指标考核排名、对各街镇、各企业事故发生和处置情 况、当日投诉率情况通报。对于连续5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 企业,区供热事务中心进行约谈,并在行业内通报;对于连 续10天日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区城管局进行约谈,并在 媒体通报。每月对企业综合考核排名,对排名后三的企业, 区城管局进行公开约谈、媒体曝光;同一采暖季被区城管局 约谈两次的企业,区政府对其约谈。被区政府和区城管局约 谈的企业,取消评优资格。4 .年度评比奖惩制度。供热结束后,依据行业基础指标、 供热设施新改扩建及冬病夏治指标、采暖季运行指标、群众 满意度评价等指标对各企业进行供热服务年度考核,对排名 后三位的供热企业亮黄牌;对连续两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用 户反映强烈,以及连续三年考核进入后三位的企业亮红牌, 由市供热中心报请省住建厅取消供热经营许可、清除出供热 市场。四、保障措施(-)顶层设计,统筹安排1 .区供热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区供热指挥工作,区政府 主要领导任指挥长,主管领导任副指挥长,区重点工作大督 查办公室、各街镇各相关区直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镇成立相应机 构,主要领导挂帅,主抓供热工作。2 .健全供热监管机制。以区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信息化 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供热监管机制,形成街镇、企业等供 热监管与服务人员的智能终端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先进技术 提高监管效率。3 .接受检阅,供热开放。10月23、24日定为2021年为 全市供热开放日,各街镇、各企业以小区热力站为开放点, 印发供热宣传资料,让居民近距离接触自己小区的供热设 施,了解用热常识。企业和居民面对面交流,解决居民反映 的供热隐患问题,接受居民合理化建议,提高供热贴心服务 水平。(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L区级供热管理责任。指导全区供热工作,制定供热政 策、全区供热规划,制定并督导落实年度区级供热保障实施 方案,督导处置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跨区域大型 热源、热网运行监管,监督、考核各街镇、各企业;确定新 建项目供热方式,组织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4 .街镇供热管理责任。组织网格人员对小区换热站、小 区管网等供热设施的检修、维护进行监督,组织协调老旧小 区,串改串,、“串改并”工作;组织协调二级网智能平衡 改造工作;负责辖区供热安全、达标运行监管,协调纠纷; 对居民小区供热运行网格化管理全覆盖。5 .供热企业责任。在特许经营的范围内按照全市统一规 划,建设充足热源、全覆盖的管网;维护、更新既有供热设 施,实施老旧小区“串改并”和“串改串”及二级网智能平 衡改造;负责新建居民小区供热设施验收及运营移交接收; 实施供热“一管到户”,达标、优质、安全、稳定供热;及 时解决居民用热问题。6 .职能部门责任。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 境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各负其责,为热源、热网 建设项目快速办理手续,确保供热项目规范建设;教育局、 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 院等公服单位的供热保障协调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协 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时对企业供热锅炉、压力管道 等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供热安全生产 检查;大气办、区交警大队保障大气预警和雨雪等极端天气 下供热运行必需的生产物资运输通畅。(三)严格考核,失职问责对工作不主动、进展缓慢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责任单位和 主要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宣传供 热用热知识,建立正确的供热用热标准理念,为供热工作营 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媒体沟通平台,及时收集媒体发现 的供热隐患问题。供热管理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定期做客媒 体直播间,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排解群众供热揪心事、烦 心事。2 .启动东输配线至东兆通和原高新热电厂供热管网联 通及大温差供热设施建设,提升区东北二环外区域和良村电 厂区域供热保障能力。3 .统筹区域调峰热源养护维修,统一调配调峰使用。由 西岭、筑融、瑞帕克、国融安能、国家电投、城投天启等供 热企业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天然气锅炉设施检修工作,调峰备 用。(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 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责任主体:桃园镇、高营镇、西兆通镇,相关供热企 业)(-)改革供热模式,优化供热系统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挖掘城市热源潜力,深化供热机 制体制改革,优化管理模式,发挥城市优势,兼顾环保和民 生保障,最大限度节能减排,实现清洁供热。1 .提高污水厂中水、原生污水、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能 力。优先推广使用原生污水源供热;所有热源均应有多能互 补能力,避免单一热源的运行风险;应急热源保障方案未报 主管部门备案的,不能发展新用户。(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主体:各街镇, 相关供热企业)2 .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新技术。 因地制宜适度发展地源、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新型清洁供 热方式。在新建城市综合体、办公楼、医院、学校等项目优 先采用清洁供热方式。结合城区用电规划和电网配置情况, 推进谷期电蓄能供热,助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新技术 供热方式实施供热质量担保制。(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3 .推行智能化分户采暖。新建项目鼓励采用石墨烯、电 热膜、发热电缆、空气源热泵等智能化分户采暖方式,通过 热用户按需供热、行为节能,实现节能减排。(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4 .研究将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作为基础保障的供热模式。 多措并举,降低城市冬季供热整体能耗,推进节能型城区发 展。基于市智慧供热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合理测算供热 基础保障能耗,研究城市集中供热梯级热价方案,推进电、 空气能等辅热模式发展,优化供热系统,推进多能互补,节 能减排,增强城区供热保障能力。(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5 .新建小区入网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热泵。为减少城 区既有管网运行压力,增强运行可靠性和输送能力,按照市 大温差供热技术路线要求,新建小区换热站全部建设大温差 热泵。(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三)扎实做好“冬病夏治”工作,提升供热设施安全 保障能力工作要求:以市冬病夏治工作导则为依据,坚持问 题导向,依靠多方智慧,实事求是解决问题。1.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 供热企业根据设施检修规程及采暖季期间供热设施存在的 运行问题,制定检修和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检修。热电 联产机组停机检修工作10月底前完成。区市场监督、应急 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导、检查,由专 家组进行专业验收。(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 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各街镇;责任主体:各 供热企业)2,深化进社区、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坚持问题导向, 认真收集群众对供热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 地解决共性和个性问题,同时向居民宣传供热相关知识,营 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 .建立重点小区供热问题挂牌督导制,全区筛选不少于 25个,建立四个清单(问题小区清单、小区薄弱用户清单、 整改措施清单、整改结果清单),逐步解决影响居民达标取 暖的疑难问题。(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 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4 .加大老旧供热设施改造力度。华电、国家电投等相关 供热企业制定改造方案,报区供热主管部门批准,在市供热 事务中心备案后实施,完成供热二次管网改造57.01公里。 选定1个试点小区安装二网智能平衡系统,解决小区冷热不 均问题,智能平衡系统数据上传至区供热信息平台,进行监 测评价。(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主体: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5 .开展私接乱改供热设施整顿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治 理整顿政策法规,各企业对私接乱改供热设施的现象进行摸 底排查,各街镇组织力量牵头查处整改,供热企业配合,区 政府督办。6 .开展老旧小区串改串和串改并工作。开展主城区老旧 串联系统小区三年集中改造行动,以户内改造为主,户外管 网改造为辅,通过串改串、串改并改造,解决老旧串联系统 小区供热不达标问题。改造方案应具备远程分户控制、分户 调节的功能。7 .热费清欠工作纳入各街镇“冬病夏治”督导和监管范 畴,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切实解决供热企业收费难的问题, 营造我区正常的供用热秩序。(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主体: 各街镇,相关供热企业)(四)完成供热智慧平台建设,打造供热智能管理中枢 系统。工作要求:建设区级供热智慧平台,对供热运行参数、 户内室温达标情况进行数据传输,实现供热智慧化运行监 管。1.完善网上服务功能。完善区、供热企业供热智能化平 台系统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及指挥调度联动,研发客户端服 务APP,创建居民用热网上服务便捷机制,实现网上申请、 受理、收费、咨询、宣传及投诉等功能,方便群众,提高行 业工作效率。2实现居民小区室温采集装置全覆盖。各街镇、各供热 企业负责,对室温采集装置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全市居民小 区100%全覆盖。对供热投诉多、供热薄弱小区,推行固定式 室温采集装置与政府购买室温监测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方 式,达到有效督导供热质量的目标。3 .实现热源点、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数据自动 上传全覆盖。华电公司、国家电投等供热企业对尚未实现运 行数据自动上传的热源、隔压站、大温差机组、换热站进行 改造;未实现一管到户的换热站,由各街镇负责组织供热企 业和管理单位进行改造。4 .强化平台舆情监测和处置功能。完善舆情监测智能模 块,搜集网络舆情,及时转办责任单位处置,并跟踪核实处 置情况,妥善解决舆情反映问题,消除隐患。(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部门: 区发改局;责任主体:各街镇,各供热企业)三、规范供热管理深化落实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促进供热质量、经 营、服务、安全、信访、监管等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一)多主体协同管理机制L领导分包督查制度。区冬季供暖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区城管局领导分包督查街镇供热保障。通过信息平 台掌握供热运行情况,督促所分包区域责任单位及时解决发 现的各类问题,确保供热平稳运行。2.双网格管理服务制度。各供热企业负责,以每一个热 力站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建立热力站运行记录台 帐和小区、楼、热用户取暖民情台账,做好热力站覆盖范围 内的居民供热用热情况排查、登记,及时解决各类供热问题。 各街镇负责,以每一个小区为一个网格,明确网格负责人, 建立一楼一户供热台账,做好供热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网 格负责人重点盯住供热末梢、老旧小区、串联系统底层住户, 发现供热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整改解决。(二)供热运行问题处置机制1 .值班值守制度。采暖季实行24小时供热带班值班制 度,值班地点设在区信息平台和政府12345投诉平台,带班 人员由区供热中心人员组成,值班人员由街镇抽调人员组 成。带(值)班人员负责分类转办群众投诉问题,全面掌握 运行状况,及时报告突发供热情况,落实领导批示指示要求。2 .供热日报告制度。各街镇每日向区供热中心报告辖区 供热运行情况。区供热事务中心根据各街镇日报告,结合信 息平台监测数据,梳理汇总全区供热工作情况,掌握供热运 行动态,为及时决策提供依据。3 .新增供热项目开发商负责制度。新竣工建筑供热设施 验收纳入行政审批联合验收范围,首个供热季实行整体供 热;两年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维修保养、故障处置由开发商 负责。4 .供热服务人员定额制度。供热企业小区服务抢修人员 人均服务面积不高于3万平方米。5 .快速反应制度。一是限定时限。各企业供热服务电话 保持24小时畅通,接到用户电话反映问题,供热企业维保 服务人员10分钟内与用户取得联系;对供热设施漏水报修, 供热企业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对上级交办事项,各 街镇、各供热企业在2小时内落实;突发重大供热事件,在 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和要求上报,快速启动应急响应。二是及 时解决和反馈。各街镇、各企业承办事项,在24小时内解 决并反馈;不能24小时解决的,制定解决方案书面报告供 热主管部门,并做好群众告知和善后处置工作。6,后评估制度。采暖季期间区供热事务中心、城管大队 联合成立督导小组,通过现场核实、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法, 每日对上一日发现的供热问题,督导检查、逐项评估。对影 响居民供热超过24小时的企业启动督办、执法程序。7 .应急接管制度。冬季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企业 出现重大经营问题、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的,直接影响到居民 正常用热的,供热主管部门协调、督促后仍无效的企业供热 许可区域,报请区政府同意后,由街镇应急接管,符合委托 条件的委托供热企业进行保障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