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竞买+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合同(联合竞买+变相勾地)、勾地协议.docx
工程合作开发合同(联合竞买+合作开发)要点:甲方(开发企业)与乙方(标地块所在地具有土地获取资源者)约定以共同设立项公司的形式,合作拿地或勾地,项公司获取土地之后,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开发,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甲方(合作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合作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鉴于:1、甲方一,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实力及经验,有意拓展.房地产开 发工程;2、乙方二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合作开发位于一土地(下称"目标地块)达成一致,于一签订本合 同,以资信守。第一章工程土地基本情况及合作模式第1条工程土地基本情况L1.工程土地位置L1.1.目标地块位置:目标地块位于,四至:L1.2.目标地块面积:工程地块总占地面积,(下称"目标地块")。;方许可本工程使用"_品牌字样作为工程推广案名,形式为 “J页日;1122.方许可本工程在推广销售阶段的广告、销售资料和工程工地 现场包装等推广物料中使用品牌字样和商标(包括图形); 11.2.3. V品牌字样和图形不作为工程正式的立项报批等任何法定 名称使用,也不作为报地名办核准的工程名称和地址门牌号等任何法 定地址使用;n.3二方对品牌许可使用的支持:二方同意本工程参与:品牌统一宣传,利用各种集中展示机 会对本工程进行推广,如涉及到需要在各参展工程中分摊推广费 用一方同意按照_房地产集团有关费用分摊规定执行;11.32方同意本工程房产买受人加入会员,并利用会员客户平台对 本工程进行联动推广方同意对一会员客户购买本工程房产给予优惠; 二方同意在工程推广中,充分利用其各方面优势资源,为本项 目提供品牌宣传支持。一方应向本工程的客户、意向客户以及其他关 系单位免费提供一方的专业杂志和刊物,并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阶段 性重点,刊发本合作工程的资料、信息,以提高本工程的市场认知度 和美誉度;.为进一步提升工程长期价值,方同意引进物业管理 作为本工程前期物业服务单位。11.4.品牌维护:.鉴于方许可本工程使用品牌,另一方必须尊重一方对于_ 品牌产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保证该工程的建筑标准、景观标准、产 品定位、户型配比、配套设施规模和标准、房屋精装修标准及其他涉 及产品品质的各方面均符合品牌产品要求;11.42_方协助工程公司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设立专门的客户 服务部门,并制定客户服务各项业务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 公司客户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培力II 0 115品牌使用终止:如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那么一方有权终止品牌使用许可并立即生效,且无需做出任何进一步行动或通知;如工程房产品质不能到达 品牌标准的基本质量标准,方可自行决定终止“品牌使用许 可并立即生效,且无需做出任何进一步行动或通知。第六章违约责任第12条违约责任12.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 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122方未按约定向工程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另一方有权从该方 分得工程公司中的利润等额抵扣。12.3. 在政府部门将工程土地公开出让时,乙方的下属或关联公司均 不得参与竞买,否那么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由此而导致工程公司未能取得工程土地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须按照人民 币一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12.4. 假设一方违反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承诺、保证及声明,守约 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12.5.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那么本协议自动终止,任何一方无需承当 违约责任:1251.假设政府在年月日前仍未能将工程土地挂牌的,那么本协议在该 期限届满之日自动终止。12.5.1. 目土地依约定时间出让时,未能具备齐全本协议第3.1条 约定的条件的,甲方有权不予参加竞买,那么本协议在工程土地报名竞 买截止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12.5.3. 假设双方在本协议第3.3条约定的期限内无法确定竞拍的上限 价格,那么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1254.假设公开出让的工程土地为其他公司竞得的,那么本协议在该法律 事实发生之日自动终止。12.5.5. 因法律、政策障碍导致无法成立工程公司的,那么本协议在该法 律事实发生之日自动终止。12.6. 本协议签署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 或就本工程与其他人合作。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所有约定,由于任 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选 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壹仟万元, 假设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尚应赔偿守约 方全部经济损失。工程公司成立后,在守约方解除本协议的情况下, 守约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守约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 权,应当经违约方同意。守约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违约方 征求同意,违约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意转让。违约方不同意转让的,违约方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 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违约方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违 约方有优先购买权。12.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不按照股权比例以股东投入形式投 入本工程开发运营所需的各项资金、费用(股东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甲 乙双方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股东借款、增资、支付注册资金、 支付竞买保证金、工程开发经营所需的其它各项资金和费用),那么该 方构成违约。(本条按实际情况适用)违约方不按时足额履行上述各项应支付款项的义务的,造成守 约方或者工程公司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和工程公司承当赔偿责 任,同时任何一方在约定日期未支付约定款项(包括本金及约定的利 息),要向另一方承当未缴局部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违约金计算 至实际支付相应款项之日止。未履行出资义务逾期超过3个月的,守 约股东有权重新调整确定各方的股权比例、分红比例和表决比例。双 方同意按照以下公式调整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在董事会方面 的表决权数(所占的表决比例、所提名的席位及人数等)及表决权、 提名权、分红权、终止后资产分配权等股东权益):12.7.1.1.甲方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二(甲方实际投入的股东投入)/(甲、乙双方实际投入的股东投入之和)xlOO% ;乙方享有的股东 权益比例二(乙方实际投入的股东投入)/ (甲、乙双方实际投入的 股东投入之和)xl00%o上述调整,自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 (以下称调整日")调整完成,且双方应当在该10日内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办理以使双方持有的股权比例与双方权益比例保 持一致,但是无论双方是否配合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双方股 东权益自调整日发生调整。工程公司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工程 公司不予配合的,届时股东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等各项事项决议时, 股东会所作的各项决议仅经守约方股东同意即可通过。.上述股东权益比例调整后,无论工程公司是否归还股东投入, 股东权益比例不再调整回来。甲乙双方按照新的持股比例对工程公司 的经营共享权益、共担风险,但在利润分配上,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如 下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土地竞拍价在一万/平方米以下,甲方为:新的 持股比例减_%,乙方为:新的持股比例加_% ; 土地竞拍价在一万/平方 米以上,甲方为:新的持股比例减_%,乙方为:新的持股比例加_%。12.72在工程公司需要股东投入时,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说明 文件,说明公司所需资金额度、需支付时间等,董事会应在总经理提 交书面文件的5日内作出决议,甲、乙双方应按照董事会决议提供股 东投入。任何一方委派董事成员不得作出否认的决议,否那么视为违约。12.73在违约方逾期90天(不含)以上时,守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 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届时违约方除应承当本条款的违约责任外, 违约方同时应承当12.6款的相关约定。12.8.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设立工程公司,那么守 约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 金壹仟万元,假设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 尚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第七章其他第13条特别约定13.1二方的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业务操作方式,另一方对此认可并无 异议,且认可将来对相关管理制度修订、补充或业务操作方式优化。本合同涉及得业务管理制度作为合同附件。13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其他股东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不 得将工程公司股权转让或质押给第三方,且不得向其他股东发出要求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邀约。但一方在以下情形时转让股权可不受此限制(且另一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13.3.为解决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资金投入,引入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持股工程公司的(但该方应按照与金融机构的约定及时回购所 转出之股权,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各方权利义务内容不变)。第14条保密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因签订和履行 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规定或有管 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另有要求,或为评估或促本钱交易工程 而向其管理层、员工、律师、财务顾问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任何一 方均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合同外的其他方,否那么须赔偿守约方因此 遭受的所有损失。第15条联系方式15.1.甲方的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为,收件人为联系 为一,邮 政编码为:152乙方指定的通讯地址为:,收件人为:联系 为一邮政编 码为:_o甲乙双方同意,发信方依照上述地址向收信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假设 收信方拒收、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的,责任由该收信方自 行承当,发信方向收信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收信方。第16条附那么16.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之组成局部,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6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程 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肆份,甲方执两 份,乙方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 月日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一:地块四至及红线附件二:业务管理相关制度合作合同(联合竞买+变相勾地)要点:甲方(开发企业)与乙方(目标地块所在地具有土地获取资源者)约定以共同设立项定以共同设立项公司的形式,合作参与政府招拍挂拿地或勾地,项目公司获取土地之后,乙方将股权转让给甲方并退出。甲方(开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标地块所在地具有土地获取资源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位于_工程(下 称工程土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第一章工程土地基本情况及合作模式第1条工程土地基本情况 1.1.工程土地位于一占地面积:_平方米(为可出让的建设用地净面 积,不含周边市政道路、设施等用地,出让面积以最终出让文件为准)。 位置见附图。12工程土地的现状.工程土地已由有权政府部门收储成为国有建设用地,为待出让 国有建设用地。121 .工程土地为净地,地上不存在待拆物。122 .工程土地周边道路符合施工要求。工程土地周边不存在影响项 目开发建设的不利因素。1.3.上述1.1、1.2条关于工程土地权属、现状的描述,为乙方向甲方 所做声明和披露,乙方保证此描述的真实性、完整性。第2条合作模式2.1.甲乙双方拟共同注册成立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双方以 工程公司名义参与工程土地的竞买。22工程公司成功竞得工程土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后10个工作 日内,乙方将其持有工程公司全部的股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转让给 甲方,甲方通过工程公司自主操盘对工程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第二章工程公司的设立及工程土地的出让第3条设立工程公司3.1.在目标地块的土地挂牌出让价格明确并且双方均认可后,在工程 土地所在一市管辖范围内完成新设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本合同中简 称“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名称由甲方确定;工程公司认缴注册资 本金一万元(大写人民币一万元,不实缴),其中甲方占_%、认缴出资一万 元(大写人民币一万元),乙方占_%、认缴出资万元(大写人民币一万 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范 围为准)。工程公司设立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董事、监事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32工程公司成立时,双方同意将所有的证照、印章及其他资料于取 得当日交由甲乙双方共管(在甲方办公地设立保险箱,甲方掌握钥匙, 乙方掌握密码);非因本合同所约定业务及正常年检、办证的需要,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共管证照、印章及其他资料;乙方将持有 的工程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当日,前述证章资料解除共管并移交给甲 方。第4条工程土地的出让4.1.出让时间安排乙方负责促成有权政府部门于本合同签约后一月内(.年_月_日前)将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土地予以公开出让;工程土地逾期出让的,甲方有 权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甲方有权决定工程公司不予参与公开竞 买,甲方的前述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无需向乙方承当任何责任。如 工程公司继续参加竞买,且竞买成功那么本合同继续履行。42出让时的地块条件乙方负责促成_市有权政府部门使工程土地在出让时符合下述条件: 421.已取得工程土地的征地、农地转用批文及其他合法用地手续, 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完毕。出让时为净地,土地权属不存有任何争议。12工程土地的现状.工程土地权属清楚,未涉及任何纠纷及法律诉讼,也未涉及任 何拆迁补偿纠纷,未被司法机关查封。121 .工程土地上现有大量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及林木 等。122 .工程土地可以满足临时施工用水、电、道路需求,永久性水、 电、燃气接驳点较近,周边市政道路通达。1.3.上述1.1、1.2条关于工程土地四至、现状等的描述,为乙方向甲方所做声明和披露,乙方保证此描述的真实性、完整性。第2条合作模式2.1.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协调政府有权部门将工程土地挂牌出让。甲乙双方成立工程公司(甲方持股乙方持股% )摘得目标地块。22甲乙双方以工程公司为主体,共同对目标地块进行合作开发,甲方操盘运营管理。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乙双方按持股比例投 入开发运营所需资金,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利润分配。第二章工程公司的设立第3条设立工程公司3.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双方新设工程公司名称暂定为_ (本合同中 简称工程公司);注册资本金一万元(认缴);经营范围为房地 产开发与销售(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范围为准)。工程公司设 立时法定代表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由一方推荐的人员担任。422.工程土地到达七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 暖气、通天燃气或煤气、平整土地)条件。将能充分满足工程土地开 发需求的水、电、路、燃气、(供暖)、排污、通信、有线电视等市 政管网接至工程土地红线边缘。423.工程土地上及周边无影响工程开发建设的重大不利因素。如工程土地出让时,土地地块条件与上述约定不符,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终止本合同,或甲方有权决定工程公司不予参与公开竞买;甲方 的前述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无需向乙方承当任何责任;如工程公司 继续参加竞买,且竞买成功那么本合同继续履行。4.3. 规划条件.1.乙方确保工程土地出让时需满足如下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一用 地,可开发建设用地规模不小于一平方米,规划容积率_,建筑限高一米, 其它规划指标4.32 如工程土地出让时,规划条件与上述约定不符,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甲方有权决定工程公司不予参与公开竞买;甲 方的前述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无需向乙方承当任何责任;如工程公 司继续参加竞买,且竞买成功那么本合同继续履行。4.4. 出让价格乙方负责协调有权政府部门公开出让工程土地时确保工程公司以 不高于_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获取工程土地;工程公司参与工程土 地竞买时,具体的报价由甲方予以决定,乙方对此无异议。如在 工程土地出让起始价或现场竞价超过一万元/平方米时,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工程公司放弃参与竞买或继续报价竞买,且无需向乙方 承当任何责任。45地价款的支付 4.5.1.甲乙双方同意在工程公司参与工程地块竞买之前,双方将乙方向甲方转让工程公司股权的全部工商手续所需文件签署完毕并交给 甲方保管,甲方认为需要办理公证的,乙方承诺予以无条件配合。4.52工程公司参与工程土地竞买所需保证金(包括预申请保证金) 及竞买成功后需支付的地价款,全部由甲方予以承当。4.6.乙方承诺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于工程土地公开出让时设定可行的 排他条件,另外当有潜在竞争对手参与竞买报名时,乙方负责协助予 以劝退;乙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措施,协助工程公司成功竞得项 目土地;乙方承办前述事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其自行承当。第三章股权转让第5条股权转让5.1. 股权转让工程公司取得工程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后10个工作日内(如 最终未取得工程土地的,在甲方书面通知10个工作日内),乙方将 所持工程公司_%的股权转让给甲方(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甲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股权转让对价依照5.2约定执行。股权转让 完成后,甲方持有工程公司_%的股权。5.12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工程公司取得新的营业执照之日为股权转让完成日(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完成日")O52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甲乙双方同意依照目标公司竞得工程土地的价格情况予以确定,本合 同项下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具体约定如下:5 21.工程公司竞得工程土地最终成交平方米单价低于一万元/平方米 (不包括本数),乙方向甲方转让所持工程公司_%股权,甲方应向 乙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为:股权转让交易对价二(一万元/平方米一 实际竞得平方米单价)x实际竞得土地平方米数,但股权转让对价款 最高不超过一万/平方米x实际竞得土地平方米数;522.工程公司竞得工程土地最终成交平方米单价高于一万元/平方米 (包括本数),乙方向甲方转让所持工程公司_%股权,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款为:_元。523.工程公司未能成功竞得工程土地,乙方以零对价向甲方转让所 持工程公司的全部股权。5.3. 交易价款的支付在前述5.1条所述的股权转让完成日后10个工作日内,目乙方 无违约情形出现,甲方将全部股权转让对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5.4. 因上述股权转让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 担;如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须承当代扣代缴相关税费义 务的,甲方有权依法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将相关税费款项予以扣缴。章违约及其他第6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在此确认并保证: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会再与任何第 三方洽谈及签订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合同及其他文件资料,假设违约乙方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6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转让工程公司股权的那么视为乙方 根本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同时乙方在此承诺:乙 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所持工程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的,乙方 自愿放弃所持股权对应的工程公司的股东权益,工程公司的全部股东 权益为甲方享有。6.3.工程公司设立后,除依据本协议外,乙方不得将持有的工程公司 股权作任何形式的处分,不得对工程公司新设任何债务或者负担,不 得以自己名义或者与第三方联合,或者以乙方实际控制或者关联的主 体参与工程土地的竞买,否那么甲方可解除本协议,要求乙方承当相应 债务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该等违约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 失的,乙方还应承当甲方的损失。第7条其他约定7.1.保密条款本合同各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因签订和履 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对方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规定或有 管辖权的政府机关、司法机构等另有要求,或一方为评估或促本钱交 易工程而向其管理层、员工、律师、财务顾问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其他方,否那么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 的所有损失。72联系方式.甲方的通讯地址为;收件人:二联系 :邮政编码:_。721 .乙方的通讯地址为:收件人:联系 邮政编码:_o 甲乙双方同意,发信方依照上述地址向收信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假设 收信方拒收、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的,责任由该收信方自 行承当,发信方向收信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收信方。7.3.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解决。7.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六份,甲方持 四份,乙方持两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7.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予以约定。(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 月曰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一:工程土地红线图附件二:工程规划条件勾地协议要点: 正式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乙方(拟受让方)提前与甲方(出 让方)沟通工程预选地块,双方签署勾地协议以说明购买意向, 由甲方按照约定组织相应土地出让事宜,乙方通过招拍挂途径合法竞 得土地。甲方(出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拟受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一省、.市有关规定,就乙 方拟在一市竞买工程土地和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第1条工程预选地块基本情况1.L工程地块位于_市_区,东至一、西至_、南至,北至,占地面积约 为平方米,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附件一、用地红线图。12工程土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用地性质为一用地面积,出让年限一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大于_% ,绿化率不小于_% ,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二:规划设计条件,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2条拟投资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工程描述:2.3.拟投资地块暂由乙方作为竞买主体购买,竞买成功后签署成交 确认书,乙方竞得土地后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的开发 企业(简称为"工程公司)作为土地开发主体,甲方应同意乙方以 工程公司为主体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以及以工程公司为主体办 理不动产权证,不属于国有土地的转让行为。第3条预选地块宗地出让细那么3.1.甲方确保地块可整体规划,统一挂牌,宗地划分细那么及挂牌方案 于土地挂牌公示前,由甲方国土及规划部门按照以下约定依法确定。 .各地块的规划技术指标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但经双方确认可根 据宗地划分及工程情况进行局部调整;3.12乙方承诺以不高于一万元/亩,总价不高于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 的工程地块竞买总价竞买;如工程地块单价高于一万元/亩的,乙方可 以放弃工程地块竞买,且不存在违约责任,甲方应退还乙方履约保证 金。土地挂牌时为净地出让,上述单价地价中已包含以下费用:3.121. 乙方为获得工程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之时及之前法定、规 定或约定应由乙方承当及支付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税 费规费、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管 理费、建设用地指标费用、土地出让金、基金、山林植被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林业规费】等,但交易服务费及契税由乙方支付;3.122. 工程地块具备本协议约定的规划条件、市政配套设施条件所 需的费用。3.123. 假设乙方成功竞得土地,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签署土地成交确 认书后三天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乙方开具收据)。3.124. 甲方承诺协调确保上述地块在_年_月前(挂牌/拍卖)出让。出 让公告(或出让须知、规划设计条件)中设置如下竞买条件:。3.125. 土地价款分为两次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支付 土地成交总价款的_% , 土地成交总价款剩余_%在一天内付清,如分期 交地,那么分期支付土地价款。3.126. 宗地划分细那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挂牌价格,甲、乙双方于 土地挂牌出让公示前_日内沟通协商,根据甲方的现实条件和乙方的 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挂牌出让。以上地块面积最终以勘测部门实际测 量数据为准。如宗地挂牌公示的宗地划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挂牌 价格与各方协商的方案有较大差异的,乙方有权视情况不参加摘牌或 不摘牌,此种情况下,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32甲方促成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如因为拆迁等原因造成不能一次性 挂牌的,应在确保工程能够整体规划开发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可以 分期出让,分期出让须确保设定排他条件排除其他方竞争,确保乙方 竞得该宗地全部地块。具体事宜以双方另行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为准。3.3.在工程地块满足本协议规定前提下,乙方应参加工程预选地块的 挂牌竞买。在乙方成功竞买工程地块后,甲方应确保国土部门可与项 目公司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工程公司的要求 分地块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第4条预选地块的用地要那么4.1.工程预选地块用地性质为,土地使用年限一年,自不动产权证 颁发之日起算。42工程建设在涉及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企业 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环保、绿化、消防、交通、 市容、卫生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省、一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要求,工程公司在获取土地后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最终以甲方批准 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第5条交地标准、交地时间与开发建设时间5.1.交地标准及交地时间:工程公司成功竞买土地后_个月内,甲方土 地部门本协议约定标准使工程地块到达净地标准并交付给工程公司; 如乙方竞买成功后,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期交付土地时,甲方负 责协调国土部门对于分期交付的土地以分期办理的方式取得相应的 本工程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甲方应协调根据本工程分期交地、 土地款支付及商住混合的主体情况,并结合工程规划设计,对工程用 地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52开发建设时间:工程公司依法取得工程地块的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证后一个月内开工一个月竣工(冬季期因素除外),如遇不可抗 力、法律政策变化、政府部门原因等非工程公司可预见或控制的原因, 那么开发建设期限据实顺延。第6条竞买诚意金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一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一万元(大写一), 作为竞买诚意金,甲方开具收据。该地块已经挂牌公示,甲方应在乙 方报名参加地块竞拍时,将竞买诚意金挂入土地交易账户作为乙方参 与竞买该地块的局部保证金。乙方交纳此竞买保证金后,甲方承诺仅 与乙方订立本协议的勾地意向。62在挂牌公示的条件满足本协议约定,乙方未参加上述土地的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参与竞买义务的,其缴纳的参 与竞买诚意金甲方不予退还。6.3. 如下情形,甲方应在竞买结束后一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如逾期不退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未退局部履约保证金每 天万分之五计):6.3.1. 在挂牌公示的条件不满足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选择放弃参加 上述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如乙方按照本条约定放弃参加竞 买或者参加竞买但未实际竞得的;方依约参加竞买,但未最终竞得工程地块的;6.3.3. 如工程地块晚于年月日仍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公开 出让的;乙方成功竞得土地,并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的。第7条甲方义务7.1.按时完成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变性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32工程公司成立时,双方同意将所有的证照、印章及其他资料于取 得当日交由甲乙双方共管(在甲方办公地设立保险箱,甲方掌握钥匙, 乙方掌握密码);非因本合同所约定业务及正常年检、办证的需要,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共管证照、印章及其他资料。第三章工程土地的获取第4条工程土地的出让安排及规划条件4.1. 本合同签订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编制完成工程地块新的控制 性详细规划方案并提供给乙方,在获取不动产权证后一个工作日 内促成上述规划方案获得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42乙方负责促成_政府在_年_月.日前依法定程序出让目标地块约一平 方米工程土地。4.3. 乙方负责协调促成有权政府部门使工程土地在出让时符合下述 条件:4.3.1. _;充分满足工程土地开发需求的水、电、路、燃气、(供暖)、 排污、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管网接至工程土地红线边缘;4.3.3. 工程土地可作为独立宗地挂牌,可以单独签订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并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工程土地需满足的规划条件为:工程土地规划用途为.用地;规 划限高不得低于米;目标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容积率为,工程地 块总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平方米。第5条工程土地的出让72甲方应提供近期工程地质勘探资料,如遇重大地质缺陷,双方另 行协商解决方案。7.3. 在工程公司取得该预选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 费用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为工程公司提供七通一平净地, 即给水、排污、强电、弱电(通讯网络)、气通到工程地块内,道路 通道地块周边,地块内平整至标高与周边道路齐平。7.4. 保证开工建设前到达道路通畅,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配置到 位(工程公司负责办理申请手续,并向供水、供电部门交纳相关费用), 负责清除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有影响施工的树木等障碍物后自然 地貌供地。工程开工后工程公司自行办理供热、燃气配套相关手续, 并承当相关费用。7.5. 在工程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交纳相关费用前提下,由甲方相关部 门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积极协助工程公司及引进的经营性企业办理 注册、开发报建等各项相关手续,并协助处理今后发生的相邻纠纷。7.6. 工程地块周边的规划路由甲方负责与本工程同步建设,并在工程 竣工前完工,以不影响工程的开业经营。7.7. 甲方应负责以政府红头文件形式落实本协议约定的工程优惠政策, 并将该文件发送相关部门。第8条乙方义务8.1.为保障甲、乙方的权益,保证工程的品质形象和整体价值,保持 工程开发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乙方将加快推进工程规划方案设计、资 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参加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挂牌活动。如未中标或未竞得该宗地,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 担违约责任。82乙方保证在成功竞买到本工程土地后在土地所在地注册独立法人、 独立核算的经营主体即工程公司,在_市_区税务部门进行登记、纳税。 工程公司针对本协议工程确定的施工企业须在_市_区税务部门登记、 纳税。8.3. 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前完成该工程公司注册登记,及时向相关部门 提供办理土地、规划、开工等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以便办理土地审 批和开工手续,承当办理各项手续的相关税费。8.4. 按照本协议约定交纳各项费用并取得相应审批后方可进场施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工、竣工,保证约定的工程按时投入运营。第9条保密条款甲、乙方对本协议所涉内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各方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第三方。第10条责任的免除对以下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给一方造成的损害,双方互不承当违约责任:1.1 1.1.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某一条款。10.12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某6乙主/pzJ、9人。102遇有上述情况的一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各方,并在政 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十日内提供不能履行或全部履行或需要 延期履行的详细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友好协商,决定是否暂时 中止或解除本协议或某一条款。第11条争议的解决11.1.本协议是甲、乙方推进实施本工程的基础性文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得到全面完整地履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 充协议。n.2.本协议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一致之处,按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执行。n.3.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市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政策等调整,由各方协商处理。n.4.本协议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 方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J中裁委员会按 照其仲裁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第12条其他12.1.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一切协议、备忘录、函电等,如与本协议不 符,均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122乙方可以指定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作为替代履行本协议的主体 以及作为竞买工程地块的主体,但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123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发送的各类文件、 函件、通知,应按按本协议载明地址邮寄。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 须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那么对方按原地址邮寄文件即视为送达。12.4.本协议一式一份,各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盖章、 签字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签订时间:年 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一:用地红线图附件二:规划设计条件书5.1.土地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以不高于一万元/平方米的价格竞买工程土地(前述价格 为完成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后的净地价格,已包含将工程不动产权证 办至工程公司名下所有费用,但不含土地契税)。如土地竞买价格高 于一万元/平方米的,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双方是否继续参与竞买。52地价款的承当目标地块,工程公司依照土地出让文件的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税费, 所需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及时提供股东借款予工程公司进 行支付。第6条股东借款的提供6.1.工程公司成立后且取得目标地块后一方股东借款给工程公司_万元,用于6.2.0第四章项公司的运营管理(本章按实际情况修订)第7条决策、管理架构7.1.股东会工程公司股东会按照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决议经 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后通过,但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72董事会工程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_人组成,其中 甲方选派一人,乙方选派一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一方指派。工程地 块的规划方案、预算本钱控制、施工计划、销售方案及定价、资金使 用方案、融资安排、利润分配事宜由工程公司总经理拟订方案,报董 事会审核,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后方可执行。7.3、 监事工程公司不设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指派监事.人。监事列席董事会会 议,但无表决权。7.4、 其他管理人员工程公司的总经理、财务经理、出纳由甲方委派,其他部门负责人原 那么上由甲方委派;乙方指派一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员副职和 一名营销负责人员副职,对日常经营管理有知情权和财务监督权,但 不参与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流程审批工作;其余人员安排由甲乙双方 另行商定。工程公司经营过程中,如甲方经营团队认为乙方委派人员 不符合岗位要求,可提议解聘乙方委派人员,乙方同意后可重新委派。 除甲、乙方委派到工程公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