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起草说明.docx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起草说明为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强 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推动我市高质量 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进一步加强优秀历史 文化保护传承的法治保障,启动了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条例的修订工作。经深入研究调研和听取意见,充分吸 纳外地相关立法经验,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利用工作的探索实践,针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中 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形成广州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征求意见稿)。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的必要性(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 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州恩宁路永庆坊 时指出:“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不急功 近利,不大拆大建。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人居环境改善, 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 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2021年8月,中共中 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 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是新时期国家层面历史文化保护传 承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特别指出要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 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统筹保护利用传承,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确保各 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为建设社会主 义文化强国提供有力保障。本次修订立法工作,是广州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重要论述的具体体现, 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顶层制度设计为抓手,促进传承和 弘扬广州优秀历史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改善人居环境,高 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二)是构建和完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 重要举措。我市坚持全面保护、系统保护、整体保护,建立了涵盖 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 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不可动文物和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 产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2021年11月,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 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明确要进一步完善广州城乡历史文 化保护传承体系,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 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历史地段、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 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随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内涵不断 丰富,陆续对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新 类型历史文化遗产开展保护工作。本次修订,将新类型历史 文化遗产纳入保护对象,扩充和延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内容, 是我市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关 键举措之一。(三)为历史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提供支持和 保障。广州于1982年被公布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城 保护40年来,一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保护理念、保护范式从“底线保护”1.0时代、“保用结合”2.0 时代,到十三五期间启程迈向“融入城乡发展”3.0时代,从关 注建筑风貌到关注街巷肌理,从历史文化遗产静态保护到以 用促保,再到城市微改造有机更新,愈发重视人的情感和体 验。2018年起,广州以全国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为契机,不断探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 新机制,相继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本次立法,拟 对我市近年来保护利用成功经验予以提升巩固,为历史文化 遗产的合理利用和传承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支持。二、起草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 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遵循上位法基础上,充分吸 纳外地相关立法经验,经深入研究调研和听取意见,对我市 切实有效的经验做法进行固化提升,对保护工作中的问题和 难点进行系统性解决。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民主,广泛 吸纳各方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坚持和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 法和依法立法。本次修订吸纳借鉴北京、上海、杭州、苏州、福州、泉 州等地相关经验做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征求市直有 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意见,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和市场主体调研 座谈,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均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在 此基础上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二、主要制度说明本次修订,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广州的重要指示 批示和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与新 形势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衔接,回应全社会对广州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呼声,回应老城老村居民改善民生的需 求,与近年来探索实践工作相衔接,将行之有效的制度通过 法规形式进一步法定化,以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法规制度 为抓手,促进完善保护体系和管理机制,强化资金和实施保 障,加强社会参与和历史文化系统展示、全面展示,推动广 州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征求意见稿 共有八十七条,包括保护体系、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利用 传承、监督检查等内容。强化全市域、全要素保护,扩充保护对象,构建空间全 覆盖、要素全囊括的保护体系,重点保护和连线、成片整体 保护相结合。分级落实保护体系重点任务,坚持党对历史文 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深化市-区镇街三级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部门协同的立体管理体系。加强统筹谋划和系统 推进,建立涵盖普查认定、规划编制、前置保护、数字化管 理、建设管理、日常巡查、评估检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全 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强化历史风貌保护管控、保护规划实施 监督等。(二)强化多元保护的全民共保共享参与机制历史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宝贵财产,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建立多元多方的社会参与机 制,培育源源不断的保护有生力量。注重权责平衡,优化保 护责任人制度及其配套技术和资金支持制度,促进积极保护、 主动保护。注重多元参与,构建政府主导、专家指导、多方 参与的保护合力。注重从孩子抓起,发挥学校的教育主导功 能,让青少年主动参与到名城保护当中。注重传统工匠培育, 将传统技艺传承纳入培训体系,让更多工匠队伍参与遗产修 缮保护。通过加强政策激励、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业态引导 等举措,加大引资引力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对历 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重要推动作用。(三)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全面融入城乡发展大局让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与城市更新、土地出让、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同实施,统 筹保护利用,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社会教育作用、使用价值 和经济效益。让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当代生产生活,通过 多功能合理利用、强化规划和实施保障、优化审批制度等举 措,推动盘活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激活片区活力。 让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多种 形式的历史文化阐释展示,宣传弘扬广州名城核实价值,让 广大人民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接受历史文化的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