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春季轮训心得体会.docx
XX市检察院春季轮训心得体会新年伊始,万物复苏;蓝图绘就,奋斗当时。在新春的第一 个工作周,我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春季轮训课程,走上讲台授课的有理论功底深厚的党校校长,有千锤百炼的全国优秀公诉 人,有渊博风趣的大咖教授,还有答疑解惑的政策专家和优秀的检察故事讲述人。这一场场的“头脑风暴”,不仅提高了我们青年干警的站位,也扩宽了我们的业务视野,还深化了我们的思想 认识,可谓是听得台上五堂课,胜读台下十年书。作为业务部门 的人,关于于我来说最有感触的一课还是XX大学XXX教授讲授 的民事行政刑事交织案件中的犯罪判断,X教授的讲课深入 浅出,从理论入手,以案例开展,以反思结尾,也让我在课后之 余关于自己今后如何办好案件有了更多的思考。第一,正确认识犯罪是办“关于”案的前提。X教授讲到“无行为则无犯罪”,并且且列举了一些罪名和 案例来深入阐释他的观点,这些案例在办案早期往往都是依照以 前的思路,只要这个案件中的行为在形式上契合刑法条文的规 则,就能够构罪定性,但这些“形式犯罪”也往往因为当事人的 一次次辩解、律师的不断争取以及在办案进程中受到的其他阻 力,而变得十分有争议性,也引起了办案人员的反思和专家学者 的关切,在关于法律条文更深刻地剖析理解后,在关于事实和证 据抽丝剥茧地分析后,这些案子最终得到了更好的处治结果。X教授列举的罪名中,有我办过的罪名,也有我从未涉足的 罪名。关于于一些常见罪名,凭着前辈的指导和在工作中积淀的 一些经验,能够让自己将案子顺利并且且正确地办结。但经验法 则不是金科玉律,在碰到陌生的罪名时,经验也就失效了。如何 提高自己在面关于陌生罪名,面关于民行刑交织案件时的分辩力 和应关于力,经过这堂课我从中感悟到,要学会从刑法条文的文 字内容看到本质,看到刑法条文规则的犯罪行为背后的严重社会 危害性,是这个行为真正造成了实质的法益侵害,我们才将这个 行为当做是打击关于象,而不是超过国民的期待可能性,肆意扩 大刑法保护的法益范围,将违犯行政法规的行为,违犯社会治理 的程序问题当做犯罪来打击。第二,积极转变观念是办“活”案的基础。诚如X教授所言,“观念一新天地宽”,在刑检部门待久后, 接触的都是犯罪嫌疑人,思维也会陷入固定模式,看到案子送过 来之后,往往会先入为主地想到行为人已经构成了什么犯罪,从 一开始就将行为人当成一个犯罪分子看待,造成了办案方面的本 末倒置。我进院的一年,正处于办案观念新旧交替的特殊时期, 由“构罪即捕,有罪必诉”的传统办案思维到“少捕慎诉慎押” 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大转变,也是关于办案人员转变司法观念的大 考验。在社会治理转型和国家法治改革的大背景下,办案人员也 需要不断更新现代的司法观念,响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关于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的新需求。在新的经济发展背景下,会出现更多参与人数多、手段新、 智能化专业化的经济犯罪案件,同时民事刑事交织的问题也会在 这些案子中得以显现,在这种形势下,更应该积极转变办案观念, 在新罪名出现、新的法律关系交织的案件里,打破办理传统案件 的思维,将案子办活。第三,不断更新知识是办“好”案的保险。X教授在讲座中也说到,这几年社会发展迅速,知识更新换 代速度加快,如果不能保持学习的态度,不断更新知识,更换观 念,就会无法适用现在的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同样,作为检察 人员,会不断碰到新的罪名,新的犯罪模式,新的司法解释,这 都需要我们在办案进程中不断地学习,即时更新自己的知识,才 干应关于工作中的不同挑战。就如刑行民交织的问题,也是随着执法司法实践的不断深 入,司法不断公开透明化而出现的新的实践问题。这些新问题的 出现,关于传统的办案理论体系提出了挑战,也导致了很多“情 法”摩擦案件的出现。如果不能在办案中即时学习,不断更新自 己的知识,就会导致自己在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束手无策,在碰 到新型犯罪时无从下手。只有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在办案中学, 善总结勤归纳;在办案外学,扩视野长见识,才干不断适应新的 工作挑战,办好每一件案子。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这些走上讲台的老师们, 用自己丰富的工作经历,扎实的授课台风和干货满满的内容,让我们明白优秀和成功没有捷径,只有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地打磨历 练自己,才干收获属于自己的一份成绩。经过这一轮的“知识充 电”,我的收获和感悟远远不止这么多,不管是黄卫东校长在课 上讲授的党的XX大精神的丰富内容和深蓄意义,徐永芳主任以 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自己如何从一名普通干警走上全国优秀公 诉人的道路,还是陈顺练主任接合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成绩, 详细讲解检察人员的职业体系,刘怡廷记者生动为我们介绍如何 写好检察故事的优秀经验,都值得我在台下细细揣摩,认真学习, 不断以他们为学习的源泉和榜样,为2023年的XX检察事业蓬勃 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