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学习培训制度.docx
学校教师学习培训制度1、学校要制订学习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学习,并将教师学习情况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和教 师年度考核之中。2、教师要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自身实际,制订切实 可行的学习计划,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3、学习内容(1 )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教育法律法规政策;(3 )现代教育理论及教育教学管理知识;(4 )文化知识、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4、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进行,每个教师每周学习时间不少于5小时。学校定期组织集中学习。5、教师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全年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0字(不含教案)。学校要定期检查。6、所有在职教师都必须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级各类职务胜任培训I ,凡无故不参加者, 均记入教师教师个人成长档案,与年度考核以及个人奖励职称评定等挂钩。教师培 训由学校教务处和教科室等相关处室具体负责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7、凡学历不达标的教师,一律要参加进修学习。8、学校要鼓励和支持教师进修学习。教师学习期间的工作待遇等按照国家和上级相关政 策执行。9、所有教师都要参加现代信息技术培训I ,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学会制作课件。积极参 与本学科或其它学科的课题研究,积极撰写论文,参加教师论坛,展示自己的教育 思想,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经验做法,提高自我反思能力。10、骨干教师、高级教师,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同伴互助形式,帮助第一轮新教年级 学科教师、五年内新教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在 走上教师岗位前后,必须接受岗前和相应岗位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予聘任 或缓聘。11、学习培训结束后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培训情况,培训教师有义务将 培训所获取的知识与信息传递给其他教师。在学校或相关组室组织的会议上汇报培 训所获取的知识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