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docx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 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着力提升生态文明建 设水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 江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就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认真落 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环境风 险为底线,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为抓手,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补 齐生态环境短板,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确保生态环境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治理规范施工工地管理。加强工地施工扬尘管理,推动县城 施工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 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 车辆密闭运输)要求规范管理,县城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 混凝土,工地围挡外5米距离内的保洁由工地施工业主负责。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 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采取持 续加压喷淋等措施,加强建(构)筑物拆除作业扬尘管控。 创新监管手段,对县城内规模以上施工工地要安装视频在线 监控设施实施远程监管;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 按规定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按规定列 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公司化运营, 各地要加强对运营公司管理,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 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 驶。各有关部门要依职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规运输、违法 倾倒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推动县区营业面积100平 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试点在 部分大型餐饮场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规范烧烤管理,县城 城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汽车维修行业VOCs专项整治、干洗行业VOCs专项整治。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落实县城城区全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规定,加强日常管控,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 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并严格落实到位,加大对违禁燃放的惩 处力度。大力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形成市民自觉约束 机制。(三)强化农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加强秸秆收储运 体系建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探索秸秆利用重点区域 支持政策。强化对乡村秸秆禁烧的监控和考核,建立秸秆禁 烧奖罚机制,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确保秸 秆焚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全面依法禁止其他露天焚烧行为。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 除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需焚烧处理和除 治性采伐迹地炼山处理行为外,严格管控炼山造林行为;加 强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焚烧监管,全面落实县城城区禁止 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杂草和建筑垃圾要求,2018年底前 全面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四)强化交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 战,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新车准入 标准,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行为,杜绝弄虚作假;督促 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确保报废车辆“应拆尽拆”;加快 推广新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工作,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 能源汽车,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五、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达标建设,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2018年底前完 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勘界、审批等工 作。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的划定工作,并增加对全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进行监测。 建立和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源一档”档案。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2018年底前完成我县饮 用水水源排查整改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排 查整改工作。公开水质状况。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 用水水源、供水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末梢水水质状况,自 2018年起,我县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二)打好消灭V类及劣V类水攻坚战突出治理重点。以全省国控、省控和县界断面为重点, 2020年底,消灭V类及劣V类水断面,确保总体水质只能更 好,不能变坏,带着w类及以上水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制定“一河一策”,全面整治 河流水质;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 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污染物排入水体。促进废水排放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实施工业 污染源达标行动计划,完善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污水 处理收集管网建设;加强工业废水排放监督监测,促进污水 处理厂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对我县现有小(二)型以上水 库143座水质检测,检测结果不达标的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 案,落实整改到位。(三)打好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加强排查整治。全面排县城城区内黑臭水体,核清底数 并加大整治力度,2020年底前县城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 90%以上。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加强统筹协调,完善 长效机制,实现黑臭水体整治长制久清。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 改造,2020年底前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左右。六、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尽快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 状况详查,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列入名录且未完成 治理修复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加强用地保护及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严 禁在重度污染耕地种植食用农产品;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 机制,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 理,严格控制用地准入,强化暂不开发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防控土壤环境污染。加大对废弃矿山治理力度,逐步推 进全县历史遗留尾矿库、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工业废物堆存 场所整治;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土壤污染重点 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的环境监管。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 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有序推进土壤污染 治理与修复。(二)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置加强生活垃圾处置。完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加快焚烧 发电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实行 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各类垃圾处理,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基本实现密闭收运,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填埋 场排查整治。强化固体废物监管。全面禁止进口 “洋垃圾”,严厉打 击走私。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调查评估重 点工业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完善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设危险废物管理信息 系统,构建“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 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 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 等违法犯罪活动。提升医疗废物处置水平。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体系,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加 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医疗废物违法行为。七、落实上级督查问题整改、做好环境信访工作落实中央环保督查问题、长江经济带审计组问题、中央 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督办信访问题、抚州市“共抓大保护” 专项执法检查问题整改工作。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各单位 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详细了解投诉案情。对所有投 诉案件,执法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地点,现场调查案 情,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 报。为了更好地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要 求:一是执法部门迅速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事件,在第 一时间出现在污染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制止环境污染行为, 并要求及时整改。二是对产生污染的单位整改情况追踪到底, 做到群众反映的污染环境事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八、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力度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 有机肥替代化肥,科学施用农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 化学防治,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加强废弃农膜回 收利用,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鼓励 支持使用符合新国标的地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善畜禽养殖“三区”规划, 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禁养区外 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进一步完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设施,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 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 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加强 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保护好水产资源。(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开展农村垃圾整治行动。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 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 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 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使得90%左右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开展农村污水整治行动。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 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 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 理技术,2020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 控。(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村厕所整治行动。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 革命,环境容量较小地方的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 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方按照群众接受、 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 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 普及率达到90%以上。开展提升村容村貌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 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 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 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推 进乡村生态空间建设,打造乡村休闲游憩场所;深入开展城 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基本解决脏乱差问题,实现农村人居 环境明显改善。九、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一)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将生态功能重要区域、 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向社会公布全省 生态保护红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设立统一规范 的标识牌,建立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和管理平 台;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 管执法力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得实、守得住。(二)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造林绿化与退耕还林、 森林质量提升、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保护与修复、生物多 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水土流失综 合防治,保护好山脉、森林、水系、湿地、物种等生态资源, 持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着力构建“一湖五河三屏” 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排查违法违规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 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一)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严格的源头严防制度。建立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的环境保护目标体系、统计体系与核算制度;建立“三线 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管控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强化 污染企业治理、淘汰和退出;推动改革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立严格的过程严管制度。健全完善能够充分体现地方 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绩的领导干部政绩评价考核制度;建立 统一公平、覆盖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许可制度,建立以环境容 量为基础、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严格监 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严格的后果严惩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 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充分运用按日计罚、限 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 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制度改革,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强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加大生态环境 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强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 按规定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向社会公示,加大生态 环境违法行为信用惩戒力度。(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增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大力 开展污染防治、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防范适用技术研发,加 快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和绿色产业发展。加强大数据应用及应急预警能力。开展重点区域、流域、 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建立风险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 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 貌明显改善,建成具有*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 系,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其 中,全县细颗粒物(PM2. 5)年平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 米以下,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8%以上;力争县 环境空气质量省排名前10,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严 格工业、生活污水处理,扎实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确保 我县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95%以上,与2015年相比,二 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2%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1%以上,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4. 3%以上,氨氮排放量减少4.0%以 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28. 06%以上,森林覆盖率在 63. 1%以上。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俣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 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根本 好转。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基本原则坚持对标中央。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 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和对江西工作 重要要求,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保护优先。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经济社会 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和专 业化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 铁军;按照乡、村不同层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配备相应 工作力量,保障履职需要,确保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相匹配。(三)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 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报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 态、成效做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依托媒体曝光突出问 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 信息、环境监测信息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对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强化排污者主 体责任。企业应严格守法,规范自身环境行为,落实资金投 入、物资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主体责任;2018 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规 范健康发展,引导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 诉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 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保护举 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设立有奖举报基金。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勇于担 当,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不懈奋 斗,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篇章!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 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 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针对流域、区域、领域特点,聚焦问题、 分类施策、精准发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让人民群众有更 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 统筹、整合力量,区域合作、条块结合,激励与约束并举, 严格环境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坚持依法监管。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加强环 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 坚持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并究,依法严惩生态环 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全民共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 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 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公众 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二、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一)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成立县生态 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主 要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重大规划计 划、统筹协调处理重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推动、督促中央、 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的落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局。(二)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扛起生态 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 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委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研究部署。政府要强化责任、抓好落 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 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应有责任。 各级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责任。要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分解落实 到位。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 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依法明确和细化县委、县政府有 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 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落实情况每年向县委、县政府报 告,并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有关部门也要明确生 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健全环保督察机制。在充份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的同时,制定我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完善工作程序和 工作机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 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完善督查、交办、巡查、约谈、 专项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 察。加强日常督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落实。(三)强化考核问责出台考核办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制定的污染防治 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 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情 况、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资金 投入使用情况、公众满意度等相关方面开展评价考核。同时 延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委、人大常委 会、政府以及县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 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对在 生态环境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在责任追究期 内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 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 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执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完成严 重滞后、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同时 责成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 决策、违法违规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生态环 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高发、 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没有落实、 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 追责。三、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空间格局。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 和产业布局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 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河流域环境风险项目审批,推进我县工业园 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 产;加快我县的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以水泥、化工等行业为重点, 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 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 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 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 农业、特色林业和旅游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二)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实施节能行动计划。实施节能改造工程,重点推进热电 联产、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 余压利用、化石能源节约替代、绿色照明推广等节能改造项 目;实施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支持能源梯级利用、 高效清洁利用等节能技术产品示范,推进LED照明、高效节 能电机、节能变压器等一批节能产品规模化及其应用。实施节地行动计划。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强化 城市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 控制,努力实现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实施节水行动计划。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机关、小区、 学校、灌区等节水示范载体创建,推出一批在本行业用水效 率处于领先地位的水效领跑者。实施高耗行业节水改造示范 工程,推广先进节水技术,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和回用,推广 农业节水灌溉模式和技术;实施城市节水改造工程,加强公 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管理;实施节水产品更新换代工程,实 行水效标识制度,鼓励居民使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实施节矿行动计划。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布局建设 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开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进尾矿综合利 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2020年控 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扎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统筹深 化低碳试点。(三)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 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 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组织 好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植树节、湿地日、全国节能宣传 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举办具有*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生 态文明普及活动。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积极引 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深入开展反过度包 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 会风尚;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 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实行公共交通优先,鼓励自行车 出行,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 建筑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强化燃煤污染治理深化燃煤锅炉治理。加快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 锅炉。2018年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 综合整治行动,实行拉网式排查,规范管理台账,建立动态 管理机制,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对全县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行业实行工业污染源清 单制管理,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 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2020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 加强水泥行业污染治理,强化有色冶炼行业整治,推进有机 化工、医药、表面涂装、等行业VOCs治理,加强各类无组织 排放管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业堆场扬尘污染,切实减 少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 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 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 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 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 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 减尘抑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