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细则.docx
2023年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 行动计划(20212030年)(国办发(2021) 13号,以下 简称行动计划),有效预防和依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 动,积极救助、妥善安置被拐卖受害人,切实维护和保障公 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 则。第二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 合”工作方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 会协同、公民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工作格局,不断 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反对 拐卖人口工作制度机制,有效预防和惩治拐卖人口犯罪,切 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第三条总体目标。坚持和完善集预防、打击、救助、安 置、康复于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反拐工作协调、 配合、保障机制,推进法治反拐、协同反拐、科技反拐、全 民反拐、跨国反拐,不断提高反拐工作法治化、协同化、科 技化、社会化水平,构建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反拐工作格局。 净化网络生态空间,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拐卖人口(五)前科人员。加强拐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工作,采 取措施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完善对有拐卖人口 犯罪前科人员的跟踪管控机制,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做好对有吸毒、赌博、卖淫等违法行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作, 做好对符合条件的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关爱 帮扶,防止拐卖人口犯罪发生。(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 民政局负责,团市委配合)第四章打击、解救工作第十二条工作目标。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力震慑和惩处拐卖人口犯罪。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侦查新技术应用, 推进侦查手段现代化。不断提高及时发现和侦破各类拐卖人 口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及 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第十三条专项打击。(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打拐工作机制,加强上下联 动、部门联动、警种联动、地区联动。建立健全“线上”和 “线下”打拐工作网络,由公安刑侦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和 警种通力协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定期分析全市拐卖人口 犯罪形势,加强预测预判预警能力,研究完善打、防、控对 策。(市公安局负责)(二)专案侦办。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 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公安 机关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全面负责侦查破案、解救被拐 卖儿童、安抚受害人亲属等工作。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 销。(市公安局负责)(三)积案攻坚。固化“团圆”行动工作模式和经验, 常态化开展积案攻坚行动,强化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和大数 据分析研判,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支持,最大限度让 更多失踪被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早日实现团圆。(市公安局 负责)(四)网络清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人口 犯罪。建立健全网络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体系,对社交聊天、 信息发布和服务介绍等各类网络平台实施严格管理,监督网 络平台切实履行信息生态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儿童个人 信息网络保护,不得违法收集、使用、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完善网上投诉、举报系统,定期开展“净网”行动,清理利 用网络平台发布的非法收留抚养、拐卖妇女儿童、性侵害未 成年人等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相关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利用 网络实施拐卖人口犯罪。(市公安局负责市委网信办、市市 场监管局配合)第十四条查找核实。(一)信息发布。完善儿童失踪有关信息收集、发布制 度,积极参与完善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 系统建设,让更多群众利用新媒体和移动应用终端,从官方 渠道获取准确信息,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相关线索的渠道。 (市公安局负责,市委宣传部、融媒体新闻社、市广电局配 合)(二)快速查找。严格执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接 到失踪报警后,启动“情指勤督舆” 一体化实战机制,由公 安机关指挥中心迅速调集相关警力开展堵截、查找工作,及 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救受害儿童。(市公安局负责)(三)基础摸排。认真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 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 DNA (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 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儿童,采血检验入库。对来历不 明儿童落户的,要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儿童落户关。严 厉打击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法开展的虚 假亲子鉴定行为。禁止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卖人员的DNA数据信息。 (市公安局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 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融媒体新闻社、市广电局、市妇 联配合)第十五条依法严惩。(一)严惩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对以非法 获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强抢儿童或者出卖亲生子女、借收 养名义拐卖儿童、出卖捡拾儿童等行为,坚决依法惩处。对 收买被拐卖受害人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聚众阻碍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受害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坚 决依法惩处。(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负责)(二)严惩首要分子和累犯惯犯。对拐卖人口犯罪集团 首要分子和多次参与、拐卖多人,同时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或 者具有累犯等从严、从重处罚情节的,坚决依法惩处。(市 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负责)(三)严惩涉拐次生犯罪。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 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 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对组织强迫儿童、 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依法予以惩处。(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 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配合)(四)严惩涉拐“黑灰产”。对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 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 依法惩处。对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 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坚决依法惩处。坚决取缔非法职 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依 法惩治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 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第十六条解救。依法解救被拐卖儿童,并送还其亲生父 母。对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由公 安机关提供相关材料,交由民政部门予以妥善安置,护送受 害人前往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 机构等救助保护机构,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市公安 局、市民政局负责)第五章救助、安置和康复工作第十七条工作目标。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 康复、家庭与社区融入等工作,帮助其适应新环境新生活、 顺利回归社会。保障被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保护被拐卖受 害人隐私,使其免受二次伤害。第十八条救助安置。(一)临时性帮扶救助。根据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情况, 提供适当的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帮扶服务,做好被拐卖妇女儿 童的返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被拐卖妇女儿童纳入社会救助 范围,保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对不能及时返乡的妇女 儿童,符合条件的给予帮扶救助。(市民政局负责,市公安 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二)寻亲。帮助身份信息不明确的被拐卖受害人查找 亲属,教育、督促其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赡养) 义务。(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三)落户。对滞留在救助管理机构一定期限以上仍未 查明身份信息的被拐卖受害人,依法办理户籍,并落实相关 社会保障政策。(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四)医疗。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为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基 本医疗服务、心理疏导和治疗服务。有关机构为被拐卖受害 人提供残疾等级评定。(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负责市民政 局配合)(五)康复。在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和康复工作中引入专 业社会工作服务,鼓励有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 救助被拐卖受害人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市民 政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 联配合)第十九条回归社会。(一)回归学校。确保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 校和适应新的生活,被救助儿童需要异地就学的,帮助其联 系学校,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做好心理疏导和跟踪回访。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市民政局、市公安局配合)(二)技能培训和就业帮助。为有培训意愿的16岁以 上被拐卖受害人提供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 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帮助其在异地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负责,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配合)(三)回归家庭和社区。在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进一 步做好被拐卖受害人及其家庭和所在社区工作,保障愿意返 回原住地的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区。(市民政局 负责,团市委、市妇联配合)(四)持续帮扶。为回归社会的被拐卖受害人提供必要 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问题。进一步加强 被解救受害人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专门档 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 决实际困难。(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市公安局负责,团市委、市妇联配合)(五)法律援助。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通“绿色 通道”,优先受理涉及被解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负责)第六章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二十条工作目标。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开展反拐安全 教育和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反拐安全意识和法治 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警示不法分子,营造“不能拐”、 “不敢拐”的全民反拐社会氛围。加强反拐工作人员教育培 训和理论研究,增强行动计划的实施能力。第二十一条公益宣传。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制 作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公益广告 宣传片,加大反拐节目的播出频次并优先安排在黄金时段播 放,不断提高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宣传教育的传播力、 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融媒体新闻社负责,市 广电局、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配合)第二十二条普法宣传。加强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 法治宣传教育,将反拐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普法工作重点。 (市司法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宣传和发动。定期在火车站、汽车 站、航空港、码头、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场所开展反拐专 题宣传活动,并在日常安全宣传中纳入反拐相关内容。交通 运输行业、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单位工作人员发现疑似拐 卖或者性侵害未成年人情况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和制止,鼓励社会公众发现疑似拐卖或者性侵害未成年人情 况时及时报告和制止。(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机场、沧源机场、火车站、市公安局负责,市司法局、市财 政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第二十四条学校宣传教育。将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纳 入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 识。教师发现疑似拐卖或者性侵害未成年人情形的,应当根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 进行报告。(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第二十五条社区宣传教育。将反拐宣传教育纳入城乡 社区治理工作中,增强社区成员尤其是妇女、儿童父母或者 其他监护人、残疾人及其监护人的反拐、预防性侵害意识和 自我保护能力。加大对我公民涉外婚姻法律和反诈骗、反拐卖宣传力度, 增强其守法和防范风险意识。(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 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负责,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 教委、市委网信办、市检察院配合)第二十六条重点地区宣传教育。加强边境地区和偏远地 区群众反拐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高群众反拐安全意识、 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社区开展 反拐和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宣传教育。(市司法局、市民族 宗教委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融媒体新闻社、市广电局、市妇联配合)第二十七条残疾群体宣传教育。开展符合残疾人特点的 宣传教育,提高残疾人的反拐和预防性侵害安全意识、法治 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残联负责市文化和旅游局、融媒 体新闻社、市广电局、市妇联配合)第二十八条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完善公民举报奖 励制度,支持、引导民间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反拐和寻 亲工作。优化完善反拐志愿者队伍管理评估制度。运用现代 化科技手段,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市公安局负责市级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配合)第二十九条反拐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一)业务能力培训。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反拐法律 法规、政策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开展 反拐工作、保障被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 提高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机关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 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工作人员教育培训I, 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 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总工会、团市委、 市妇联配合)(二)边境口岸地区反拐力量建设。加强边境口岸地区 反拐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做好边境口岸地区人口管理和社会 治安管理工作,完善边境口岸地区反拐防控体系,提高预防 预测预警能力,提高打击跨国(境)拐卖人口犯罪的能力和 水平。(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边 境管理支队、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合)第七章对外合作第三十条工作目标。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跨国(境)拐 卖人口犯罪,加强对被跨国(境)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加强 等新型犯罪。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有效整合部门 资源并深化协同联动,落实各项行动措施,有效预防、坚决 打击拐卖人口犯罪,确保被拐卖受害人及时得到救助康复和 妥善安置,帮助被拐卖受害人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和健全反对拐卖人口工 作市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 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级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协助分管联系有关 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有 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负责统筹 协调全市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有关政 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反对 拐卖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动员全社 会力量共同参与预防、打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第五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 市委网信办、市关工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展改革 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 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外办、市国资委、市市场监 管局、市广电局、融媒体新闻社、市乡村振兴局、市妇儿工 与有关国家地方政府开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合作交流,积极 参与国际社会有关打击贩运人口议题的讨论和磋商。第三十一条执法交流。在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的组 织下,积极参与同国际移民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 国妇女署、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澜沧江湄公河综 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地区的交流合 作,开展反拐教育培训、宣传,掌握拐卖人口犯罪发展趋势 及应对措施,展示我市反拐工作成效。(市公安局、市外办、 市商务局负责,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边境管理支队、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合)第三十二条警务合作。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合作机制, 发挥边境“打拐”联络官办公室绿色通道作用,开展打击跨 国(境)拐卖人口犯罪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跨国(境)拐卖 人口犯罪案件侦办合作和情报信息及时互通交流,共同打击 跨国(境)拐卖人口犯罪。(市公安局负责市外办、边境管 理支队、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合)第三十三条被害人送返。在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的 组织下,加强与有关拐出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合作,及时发现 和解救被拐卖入中国的外籍受害人,完善对被跨国(境)拐 卖受害人的救助工作机制,做好中转康复工作,并安全送返。(市公安局、市外办、市民政局负责,边境管理支队、清水 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合)第三十四条 跨国劳务人员培训。加强跨国劳务人员的 出国出境前安全培训,严格审查和密切监控输出对象大部分 为年轻女性的跨国劳务合作项目,提高防范跨国拐卖妇女犯 罪的意识。(市公安局负责,市商务局、市外办、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第八章实施和保障第三十五条组织实施。各级联席会议要加强组织领导和 统筹协调。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开展 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贯彻 本细则的工作措施和年度实施方案。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要密切配合,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 各地年度反拐工作情况由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报 同级政府和上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三十六条经费保障。有关部门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经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责,统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 预算予以保障。拓宽反拐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组织、慈 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争取国际援助,支持开展 反拐公益项目。第三十七条考核评价。将反拐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管 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反拐措施有力、工作创新、成效显著 的部门和县区,以及反拐工作先进团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 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有关推优评选中重点考虑。对拐卖 人口犯罪严重、防控打击不力的县区和未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组织机构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 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制定完 善政策措施对各成员单位工 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工 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召开联 络员会议每年一季度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审议各成员单位上一年度工 作情况报告,评估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年度实施方案。长期坚 持。二、湃预防(-) 重点领 域预防 犯罪工作1.人力资源领域。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 管理,规范劳动者求 职、用人单位招用和 职业介绍活动,常态 化开展职业介绍机 构、用人单位、劳务 派谴单位和用工单 位的反拐教育培训 和预防工作。畅通劳 动保障监察举报投 诉渠道,加强劳动保 障监察执法,完善部 门联动协作机制,清 理整治非法职业中 介市场,严厉打击使 用童工违法行为。加 大对非法使用精神 残疾人智力残疾人 或者非持工作居留 许可证的外国人从 事劳动等违法行为 的查处力度。市人力 资源和 社会保 障局、 市公安 局、市残联、市市场 监管 局、融 媒体新 闻社、 市广电 局、市 总工 会、市 妇联2023年底前,实现人力 资源市场管理的进一步 规范,针对职业介绍机 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 位的反拐教育培训和预 防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 机制完备;探索建立涉拐 违法犯罪人员从事人力 资源行业"黑名单''制度; 定期开展对非法职业中 介市场的整治,严历打击 使用童工违法行为;开展 对非法使用精神残疾人、 智力残疾人或者非持工 作居留许可证的外国人 从事劳动等违法行为的 专项打击。、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二、犯罪预防(-)重点领域预防2 .教育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学生在义务教育阶市教育体育局、市市检察 院、市 民政2022年底前,将反拐宣传教育作为幼儿园、防止学生在义务教育持续推进,长期坚持。0犯罪工作段失学辍学。将反拐 工作作为学校管理 和安全教育重要内 容,建立幼儿园、学 校等单位教职工发 现疑似拐卖情形及 时报告和制止制度; 通过反拐宣传教育, 鼓励学生及其监护 人发现疑似拐卖情 形及时向学校或公 安机关报告。公安局局、市 关工委学校管理和安 全教育的常态 化工作。3 .医疗卫生领域。 实现医疗卫生机构 与公安机关孕产信 息联网,进一步做好 孕产妇出入院信息 登诩口身份核实制 度,严禁以他人名义 入院就医和分娩。严 厉打击代孕等违法 行为村(居)委会加 强对辖区内孕产妇 和新生儿的情况了 解,发现疑似拐卖妇 女儿童情形的,应当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 告和制止。加强出生 医学证明管理,严厉 打击伪造、变造、买 卖出生医学证明等 违法犯罪行为。医护 人员发现疑似拐卖 妇女儿童情形的,应 当及时向医院或看 关部门报告和制止 落实好侵害未成年 人案件强制报告制 度。O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2022年底前, 实现医疗卫生 机构与公安机 关孕产信息互 通共享;进一步 严格规范执行 孕产妇出入院 信息登记和身 份核实制度,严 禁以他人名义 入院就医和分 娩,严密堵塞拐 卖、代孕等违法 犯罪活动的防 范漏洞。落实侵 害未成年人案 彳牛强制报告制 度取得阶段性 进展。学辍学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5年底前,实现医疗卫生机构与公安机关孕产信息联网。阶段失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202220232024202520262027202820292030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年二、(-)4.婚姻登记领域。市民政市公安2023年底前,涉外婚姻持续推进,长期坚持。重点领进一步规范婚姻登局局、市当事人身份情况和出入预防域预防记管理,婚姻登记工0妇联境信息共享共核机制基犯罪工作人员发现疑似拐本完备,涉外婚烟登记的作卖妇女情形的,应当准确性显著提高0及时报告和制止。加强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强化当事人身份情况和出入境信息共享共核机制,提局)涉外婚姻登记的准确性,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违法行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性别平等教育和亲子亲职教育培训。(二)1 .娱乐场所。加强市公安市民政2022年底前,被拐妇持续推进,长期坚持。重点场娱乐休闲场所经营局、市局、市娱乐休闲场所女和未O所预防管理和治安管理,完文化和人力资经营和治安管成年人犯罪工善娱乐场所从业人旅游局源和社理进一步规范,的教育作员名簿、营业日志和会保障娱乐场所从业挽救和巡查制度,坚决依法局、市人员名簿、营业帮扶安取缔营利性陪侍,严卫生健日志和巡查制置机制厉打击卖淫嫖娼等康度基本完备;持建设基违法犯罪,完善对被委、市续加强依法取本完拐妇女和被拐未成市场监缔营利性陪侍、备,并年人的教育挽救和管局、打击卖淫嫖娼取得阶帮扶安置工作机制。市妇联等违法犯罪工段性成作。效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二、犯罪预防(-点场所预防犯罪工作2 .教育教学机构。加强幼儿园、学校等 教育教学机构管理。开展人身安全和反 拐教育,普及反拐法 律、政策措施及相关 知识,提高师生反拐市教育 体育 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团市委2022年底前, 将反拐宣传教 育纳入幼儿园、 学校等教育教 学机构安全管 理和教育的常态化工作。严格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宣传教育内容,持续推进,长期坚持。警惕性和人身安全 意识,掌握反拐应对 和求助方法。在校园 内外的醒目位置张 贴反拐宣传海报。加 强幼儿园、学校等教 育教学机构门口或 周边位置警务室或 护学岗建设,完善校 园周边巡防制度。落实全市公安 机关校园安全 专项整治方 案。3 .网络空间。加强 网络空间监管和执 法检查,督促网络服 务提供者切实履行 对网络产品、网络服 务和网络信息内容 管理的主体责任。监 督各类网络平台完 善对不良信息、违法 犯罪信息内容的主 动筛查、识别、过滤 及举报等机制,严格 网络社交账号实名 制管理。严厉打击利 用网络制作、复制出 版、贩卖、传播淫秽 色情内容和实施性 骚扰、性侵害未成年 人的违法书巳罪行为。市公安局市委网 信办、 市市场 监管局2022年底前, 强化网络空间 监管和执法检 查取得阶段性 进展;网络服务 提供者切实履 行对网络产品、 网络服务和网 络信息内容管 理的主体责任 进一落实。持续强化工作力度,长期坚持。(三廛点地区预防犯罪工作1 .农村地区。实现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同全面推进乡 木搦兴有效衔接。发 展壮大乡村产业,为 帮助更多农村劳动 力就近就业创造条 件。加大对脱贫地区 妇女的扶持力度,提 升农村妇女和农村 低收入人口的就业 创业能力,不断拓宽 农民增收渠道。市农业 农村 局、市乡村振K同改革 委、市民族宗 教委、 市人力 资源和 社会保 障局、 市妇联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二、飕预防点地区预防犯罪工作2 .案件高发地区。以县、区为单元以乡 镇(街道)为重点, 对拐卖人口犯罪重 点案件和重点地区 建立挂牌督办和警 示制度。基层政府、 村(居委会应当将帮 助易被拐卖人群和 预防拐卖人口犯罪 纳入基层社会治理 重点工作中,监督父 母或其他监护人切 实履行对未成年子 女的监护职责落实 政府对留守儿童、困 境儿童等特殊群体 的关爱保护和依法 承担的监护职责。1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O市公安 局、市 妇儿工 委办公 室、团 市委、 市妇联2022年底前, 建立拐卖人口 犯罪重点案件 和重点地区挂 牌督办和警示 制度;基层政 府、村(居)委 会将帮助易被 拐卖人群和预 防拐卖人口犯 罪纳入基层社 会治理重点工 作,有效监督父 母或其他监护 人切实履行对 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职责。2023年 底前, 落实政 府对留 守儿童 困境儿 童等特 殊群体 的关爱 保护和 依法承 担的监 护职责 取得阶 段性成 效。、持续推进,长期坚持。3.经济发展相对滞 后地区。完善就业支 持体系,促进经济发 展相对滞后地区有 外出务工意愿的妇 女、残疾人、失业下 岗妇女、女大学生和 解救的被拐卖妇女 就业创业,落实好促 进就业创业各项政 策,组织开展实用技 术、职业技能和就业 创业培训。市人力 资源和 社会保 障局、 市残联市教育 体育 局、市 民族宗 教委、 市农业 农村 局、市 妇联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二、(四)S 5 .前科人员。加强拐市司、2022年底前,持续推进,长期坚特。犯罪预防点人群预防犯罪工作卖人口罪犯教育改造 工作,采取措施帮助 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回 归社会,完善对有拐 卖人口犯罪前科人员 的跟踪管控机制,切 实预防和减少重新犯 罪。做好对有吸毒、 赌博、卖淫等违法行 为人员的安置帮扶工 作,做好对符合条件 的服刑和强制戒毒人 员的未成年子女关爱 帮扶,防止拐卖人口 犯罪发生。法局市公安局 市民 政局、团市委实现对有拐卖 人口犯罪前科 人员的重点人 员管控取得阶 段性成效,基本 实现全市动态 跟踪管控。(一传项打击组织开展好”团圆行动并固化机制,形三、打击、解1.工作机制。健全完 善打拐工作机制,加 强上下联动、部门联 动、警种联动、地区 联动。建立健全“线 上"和“线下打拐 工作网络,由公安刑 侦部门牵头,有关部 门和警种通力协作,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 定期分析全国及全市 拐卖人口犯罪形势, 加强预测预判预警能 力,研究完善打、防、 控皿。市公安局成警种 联动、部 门参与 工作格 局。常态 化开展 信息完 善、数据 采集、核 查比对、 积案攻 坚、认亲 确认等, 建立“数据 巡2023年底前,形成机制健全的"线上“和"线下打拐工作网络。持续推进,长期坚持。救查、不定期工作通报、随机点评”督导机制。2 .专案侦办。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全面负市公安局持续推进拐卖儿童现案侦破,全力解救被拐儿童、抓捕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责侦查破案、解救被拐卖儿童、安抚受害人亲属等工作。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工作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单位配合单位工作进度计划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3 .积案攻坚。固化“团圆”行动工作模式和经验,常态化开展积案攻坚行动,强化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和大数 据分析研判,全面动 员社会力量共同市公安局固化“团圆”行动工作模式并常态化推进,全面查找历年来失踪被拐卖儿童,努力让更多离散家庭实现团圆。参与支持,最大限度让更多失踪被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早 日实现团圆。(-)4 .网络清理。严厉 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实 施拐卖人口犯罪。建 立健全网络违法犯罪 综合治理体系,对社 交聊天、信息发布和 服务介绍等各类网络市公安局O市委网 信办、 市市场 监管局2023年底前,实现网络 非法收留抚养、拐卖妇女 儿童、性侵害未成年人等 违法犯罪综合治理体系 基本完备,网上投诉、举 报和主动发现相关违法 犯罪线索的渠道和机制专项打击三、打击持续推进,长期坚持。、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市残联、机场、沧源机场、火车站、边境管理支队、清水河 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为成员单位。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公 安局,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 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 调度工作进展,及时报送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对拐卖人口犯罪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提请联席会议决定实 施挂牌督办和警示。第三章犯罪预防第七条工作目标。加强源头治理,深化部门协同联动, 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网络,实施网格化管 理,构建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 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入户走访、群 众工作等传统手段,不断完善发现、举报拐卖人口犯罪工作 机制。综合整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买方市场”,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拐卖人口犯罪,有效预防拐卖人口犯 罪发生。第八条重点领域预防犯罪工作。(一)人力资源领域。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 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介绍活动,推动职业介绍机解平台实施严格管理, 监督网络平台切实履 行信息生态部主体 责任,切实做好儿童 个人信息网络保护, 不得违法收集、使用、 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元 善网上投诉、举报系 统淀期开展“净网” 行动,清理利用网络 平台发布的非法收留 抚养、拐卖妇女儿童、 性侵害未成年人等相 关信息,及时发现相 关犯罪线索,严厉打 击利用网络实施拐卖 人口犯罪。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打 击能力进一步提升。救工作1.信息发布。完善儿童失踪相关信息收集、发布制度,积极参与完善公市委宣传(二)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部、查找圆”系统建设让更多群众利用新媒市公安局融媒体新持续推进,长期坚持。核实体和移动应用终端,从官方渠道状取闻社、市准确信息,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相关广电局线索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