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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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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docx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 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 办发(2018) 2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试点顺利有效实施,营 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 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于法有据、问题导向、 积极稳妥、宽进严管的原则,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 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政府 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实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二、改革举措(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确定改革试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共98项,除了告知承诺3项、 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5项和强化准入2项所涉及的6个审批 部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设立外,其他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 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2项,告知承诺18项,提高透明度 和可预期性22项,强化准入32项,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 的职责,明确责任处室并赋予其协调推进职能,要做好与市级、 省级对口单位的对接、沟通、方案细化工作,做好改革试点前的 各项准备、改革实施后的跟踪落地、政策口径的前后衔接,要将 改革的事项、内容、标准、程序等纳入到“四张清单一张网”中, 并理清每个事项的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方案。(三)加强综合保障区党政办(法制办)、区人力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协助各单位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区 党政办(法制办)负责“证照分离”改革中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审 核并要做好信息共享保障工作。区人力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会 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推进实施改革,要通过各种媒体和实 体、网上政务大厅,加强对“证照分离”改革的宣传,鼓励和引 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四)建立督考机制推行“证照分离”将作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内容, 相关进展和落实情况将纳入政府2018年度绩效考评。区党政办 (法制办)、区人力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 检查。依托“12345”投诉监督平台,建立问题发现和跟踪机制。(五)强化责任追究要对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依法依规进行责 任追究。对于积极推进改革工作,但由于改革的不可预见性等不 可抗力因素导致出现问题、矛盾的,根据温州市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试行)(温委办发(2016) 107号)文件精神进行容 错免责处理。附件: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改 革举措任务分工表(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改 革举措任务分工表(二)2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样本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改革举措任务分工表(一)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注:属于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60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 立与变更审批市经信委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 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 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 并正式实施。264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 书的核发省经信委397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 可证核发省经信委强化准入监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具体改革 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 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 并正式实施。498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 可)省经信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地税分局)注:属于省级权限的,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46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分所设立审批省财政厅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 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 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 并正式实施。247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执业资格审批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26中外合作职业培训 机构设立审批省人力社保厅, 市人力社保局(建议省人力社 保厅委托开发区 管委会)全面实行告 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参照上海)制定完成相 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办法以 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布 (含行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目录、告知承诺书),发布之日 起正式实施。另将有关材料报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编。注:属于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工作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单位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1出版物出租业务备 案区文教体工作局完全取消审批2018年4月10日前与省、市级部门对接,明确取消 行政审批后的相关管理措施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 制度。注:属于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注:属于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4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 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 外)省公安厅完全取消审批4月10日前与省级部门对接,明确取消行政审批后的 相关管理措施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16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市公安局全面实行告知 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参照上海)制定完成 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办 法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 布(含行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目录、告知承诺书),发布 之日起正式实施。另将有关材料报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汇编。31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核发区公安局418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区公安局519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区公安局657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审批市公安局委 托区公安局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 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 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 案,并正式实施。785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 性)核发区公安局强化准入监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具体改 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 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 案,并正式实施。886弩的制造、销售和弩的使用 (仅限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 可)审批市公安局委 托区公安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27假肢和矫形器(辅助 器具)生产装配企业 资格认定市民政局全面实行告知 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参照上海)制定完成相关 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办法以及事 中事后监管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布(含行 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目录、告知承诺书),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另将有关材料报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编。256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市民政局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改革 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管,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 施。注:属于市级权限的,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住房与建设局注:属于市级权限的,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21建筑业企业资质 核准市住建委全面实行告知承诺 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参照上海)制定完成相关 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办法以及事 中事后监管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布(含行 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目录、告知承诺书),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另将有关材料报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编。251乙级、丙级、丁级 测绘资质认定市规划局提高透明度和可预 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改革 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管,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 施。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注:属于国家、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国家、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国家、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54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 设立、变更审批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 期性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 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 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 机制,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262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 资格审批(初审)省商务厅;市商务局36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审批省商务厅;市商务局487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 立、变更审批省商务厅;典当行变更机构名 称、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 本在3000万元以上的除外)、 法定代表人、在本市范围内变 更住所、转让股份(对外转让 股份累计达50%以上的除外) 的事项由市商务局审核,市商 务局转报强化准入监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 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 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 机制,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588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 构设立和变更审批商务部、省商务厅公安、海洋渔业与农林等14个审批监管部门。按照“上下基本 同步,做法基本相同”的原则,各部门要做好与市级、省级对口 部门的对接、沟通、措施细化工作,及时出台各项改革审批方式 的后续落实措施。具体任务如下(详见附表):1 .对于取消审批的4项改革事项,要逐项明确取消行政审批 后的后续工作。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稽查力 度,防止管理脱节;要善于运用市场机制履行监管职能,规范运 作程序;要抓紧制订相应的管理规范和标准,避免监管真空,确 保业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文教体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在2018年4月10日前与上级对口单位 对接,明确取消行政审批后的相关管理措施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 理制度。2 .对于审批改备案的2项改革事项,要逐项明确取消行政审 批改为备案的后续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与上级相关部门对 接,做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试点承接工作,指导各 所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登记”的登记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节点:对于“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改 为备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 本地备案程序,待总局正式落实备案试点后予以实施。“食品小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监管职能部门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单位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1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 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 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 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实行 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 参照上海)制定完成相关行政审批 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 承诺办法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2018年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布 (含行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目录、告 知承诺书),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另将有关材料报送给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汇编。22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区行政审批局、区住建局325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不含 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 具卫生许可)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47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内 资)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58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外 资)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区文教体 工作局69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710企业从事包装装潢和其他印 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811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审批市文广新局、区文教体工作局912从事音像制品复制单位、电子 出版物复制业务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区文教体 工作局1052燃气经营许可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提高透明度 和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 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改革举措,并 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 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 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 管方案,并正式实施。1148设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 合饲料生产企业审批省农业厅、区海洋渔业与农林 局1237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 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文化部、区文教体工作局1338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省文化厅、区文教体工作局1439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1540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许可省文物局、区文教体工作局1641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1758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区文教体 工作局1859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印刷企 业,外资独资包装装潢印刷品 印刷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审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其中“中 外合资、中外合作印刷企业, 外资独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 市文广新局、区文教体工作局195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2049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卫计局215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 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 卫生许可市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卫计局注:属于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228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核发省农业厅、区行政审批局、区 海洋渔业与农林局强化准入监 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 准入管理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 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 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 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 管方案,并正式实施。2382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核发(母种、原种)省农业厅、区行政审批局、区 海洋渔业与农林局2483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农业厅、区行政审批局、区 海洋渔业与农林局2584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省农业厅、区行政审批局、区 海洋渔业与农林局2689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 核发市安监局、区安监局2790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 核发区行政审批局、区安监局289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区行政审批局、区安监局299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核发省安监局、市安监局、区安监 局3093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市安监局、区安监局3165设立、变更电影发行单位批准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3266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审批省文化厅、区文教体工作局3367开办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审批(乙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区文教体 工作局3496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及建 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 品等审批区行政审批局、区文教体工作 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2药品广告备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完全取消审批2018年4月10日前与省级部门对接,明确取 消行政审批后的相关管理措施并形成和制定 相关管理制度。23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核发(一、二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5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 妆品行政许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批改为备案及时与省食药监管局、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联系 沟通,委派人员到国家级、省级以及浦东挂职 锻炼,完善本地备案程序,待总局正式落实备 案试点后予以实施。46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 小食杂店登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现有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 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登记, 在2018年4月10日前明确登记的条件、内容、 程序、期限、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对行政相 对人从事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及相关处理措 施和法律责任等。513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 信息服务审核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实行告知承诺 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参照上海) 制定完成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 式文本、告知承诺办法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制 度,2018年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布(含 行政许可事项的材料目录、告知承诺书),发 布之日起正式实施。614医疗器械广告许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768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准入监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 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 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 制,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869食品生产许可(除保健 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 品、食品添加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970食品经营许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07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许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72药品经营(批发)许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73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 册许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374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475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576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 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677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核发(三、四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778新药生产和上市许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属于国家、省、市级权限的,加强与国家、省、市级部门沟通,并根据国家、省、市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质监分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79特种设备生产(设计、 制造、安装、改造、修 理)单位资格许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准入监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 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 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 强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 制,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280特种设备(气瓶)检验 检测机构资格核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改革举措任务分工表(二)责任单位:市港航局 区级联系单位:区交通市政环保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28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市港航局提高透明度 和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改 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 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并 正式实施。229港口经营许可市港航局330港口理货经营许可市港航局49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 全条件审查市港航局或 市海事局强化准入监 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具体改革举 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监 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并 正式实施。责任单位:市保监分局 区级联系单位:区经发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61保险公司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 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撤销分支机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 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 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保险公司终止 (解散、破产)审批保监会及 派出机构提高透明度 和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 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 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责任单位:市道路运管局 区级联系单位:区交通市政环保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20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市道路运管局全面实行告知 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尚未发布的可参照上海)制 定完成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 本、告知承诺办法以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018 年4月10日前以文件形式发布(含行政许可事项 的材料目录、告知承诺书),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另将有关材料报送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编。223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投入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 货汽车的除外)市道路运管局324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市道路运管局43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市道路运管局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的具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 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 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532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含道 路运输证换发、补发)市道路运管局633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市道路运管局734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市道路运管局835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市道路运管局936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投入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 货汽车)市道路运管局1095道路危险货运经营许可(包 括非经营性危险货运)市道路运管局强化准入监管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的具 体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 化行政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 形成监管方案,并正式实施。责任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级联系单位:开发区海关注:属于国家级、省级权限的,加强与国家级、省级部门沟通,并根据国家、省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42口岸卫生许可证核 发浙江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及其各分 支机构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 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 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 并正式实施。243进出口商品检验鉴 定业务的检验许可质检总局审批, 浙江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初审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区及联系单位:区海洋渔业与农林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55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省粮食局,市粮 食局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 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 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 并正式实施。注:属于国家级、省级权限的,加强与国家级、省级部门沟通,并根据国家、省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登记”以现有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 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登记,在 2018年4月10日前明确登记的条件、内容、程序、期限、材料 目录、示范文本、对行政相对人从事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及相关 处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等。3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18项改革事项,要逐项制定告知承 诺书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办法。区党政办(法制办)、区人力资 源局、区文教体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住房与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配合省、市级部门制定发布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等规 范性文件。责任单位要主动参与制定每个事项的告知承诺格式文 本和告知承诺办法的制定,深化告知承诺内容,明确和落实行政 审批告知承诺的事后监管举措,积极探索社会监督督促行政相对 人履行承诺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及时与省、市级对口单位对接配 合完成省、市级事项的制定。责任单位:区党政办(法制办)、区人力资源局、区文教体 工作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住房与建设 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根据告知承诺办法制定完成相关行政审 批事项的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办法以及事中事后监管 制度(划入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由对应的职 能监管部门制定),配合省、市级单位完成省、市级事项的制定,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区级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序号事项序号事项名称实施机关改革方式任务清单144外商投资旅行社业 务许可省旅游局提高透明度和 可预期性2018年4月10日前,提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具体 改革举措,并形成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2018年4月10日前,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划分,强化行政 监管,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形成监管方案, 并正式实施。245内资投资旅行社业 务许可市旅游局注:属于省级权限的,加强与省级部门沟通,并根据省级形成和制定的各类制度予以贯彻落实。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第一条(制定依据和目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 发2018) 2号),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最多跑 一次”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法制 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告知承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以下称为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行政许可设立 新的主体,以下简称被审批人),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许 可条件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许 可条件且主动接受监管,并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 料,由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方式。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区行政审批机关以告知承诺方式实施 行政许可的,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组织实施)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区告知承诺工作的 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第五条(告知承诺事项的确定与公布)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许可 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行为且不会 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 诺。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行政许可事项,除浙江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 定的事项外,由相关行政审批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告知承诺书)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 应当由行政审批机关按照告知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制作告知 承诺书及示范文本。第七条(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许 可事项,行政审批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通过告知承诺书,向申 请人告知下列内容:(一)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名称及具体 条款内容;(二)准予行政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三)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名称、方式和期限;(四)申请人作出承诺的时限和法律效力,以及逾期不作出 承诺和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五)行政审批机关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内容。申请人当面递交申请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当场发给告知承 诺书;申请人通过信函、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 内,将告知承诺书邮寄给申请人。第八条(申请人的承诺)申请人收到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 承诺书,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后3个工作日 内,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一)申请人已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了 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知晓和全面理解行政审批机关告知 的全部内容,自身能够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 术要求;(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三)对于约定需要提供的材料,能够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提 供;(四)愿意自行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主动接受有关监 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五)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行 政审批机关。第九条(告知承诺书的生效和保存)告知承诺书经行政审 批机关和申请人双方签章后方可生效。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由行政审批机关和申请人各保存一 份。第十条(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当按照告知承诺书的约定, 向行政审批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告知承诺书约定申请人在递交告知承诺书时提交部分材料 的,申请人应当在递交告知承诺书时一并提交;约定在行政许可 决定作出后一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期 限提交。申请人应当在递交告知承诺书时提交材料的具体范围,相关 行政审批机关联系对应的审改部门确定。第十一条(审批决定)行政审批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 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部分材料后,应当当场作出行 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结果依法送达申请人。第十二条(后续监管)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申请 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 合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审批关应当按照职责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对划 入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由各监管职能部门执行)。发现申请 人、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行政审批、监管机关 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应 当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审批、监管机关应当对申请人、被审批人从事行政审批 事项的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申请人、被审批人有违法行为的, 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第十三条(诚信档案)行政审批、监管机关应当建立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 要求的,行政审批机关在审查、监管机关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 作出不实承诺的,应当记入申请人、被审批人诚信档案,并对该 申请人、被审批人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行政审批、监管机关之间应当加强诚信信息共享,推进失信 联合惩戒,使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第十四条(申请人不愿意承诺的办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不愿意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第十五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8年3月13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1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样本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年第 号申请人:(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编号:地址: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 方式: 委托代理人:证件类型:编号: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按照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本行 政审批机关就行政审批事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具体审批依据)二、法定条件(具体法定条件)三、应当提交的材料(应当提交的材料,可注明在承诺时必须提交的材料)四、已经提交和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一)下列材料,申请人已经提交:第一项、第一项、第一项。(二)下列材料,申请人应当在一年月日前提交 在行政审批机关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时提交: 第一项、第一项、第一项。(以上由工作人员填写)五、承诺的期限和效力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在收到本告知承诺书之日起日内 作出承诺。申请人作出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承诺,并提交签章的告知承 诺书后,行政审批机关将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逾期不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 审批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并由申请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六、监督和法律责任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 料。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将依 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本行政审批机关(划入行政审批局的审批事项,由各监管 职能部门执行),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2个月内对申请 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 容不符的,行政审批、监管机关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 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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