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标识管理程序.docx
物业消防标识管理程序_物业经理人 消防标识治理程序消防标识治理 依据消防安全治理的需要,保安部应对工程公共区域内的消防标识进展治理。 一.消防标识、标志 1.消火栓标识 保安部按消防法规消防监视检查规定的要求,应对工程公共区域的消火栓进展检查和治理。应在消火栓玻璃门门面上粘贴“消火栓”字样的标识。在对消火栓进展检查后贴好物业封条,以示此消火栓完好。如工程消火栓已上锁(必需为玻璃门),在消火栓板面上应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2.灭火器标识 工程应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标准的要求,在公共区域配置灭火器材。应在灭火器上喷涂或粘贴上工程标识,并进展编号治理,定数量定位置。依据消防机关要求,经过年检的灭火器应贴有年检标识。 3.疏散指示图 依据有关消防法规保安部应在各单元门后或各楼层的显着位置张贴该楼层区域的疏散指示图,并定期检查疏散图是否完好、无污损。 4.疏散指示灯 依据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建筑物出入口必需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入口的地方,须设置含有指向箭头的疏散指示标志,箭头方向应指向紧急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作为应急照明,断电后的照明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 5。防火门标识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防火门)必需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方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防火门应设置“制止锁闭”标志。 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需与开门的方向全都。 6.疏散通道及楼层标号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制止堵塞”标志。 在楼梯各层应设置有永久的楼层标号,以便疏散人员能够精确识别楼层。 7.消防器具码放处标识 在消防器具(如消防梯、消防桶、消防钩、灭火器等)的集中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具,非火勿动”标识。 堆放“消防砂”的地点,应有“消防用砂,非火勿用”的标识。 8.消防井、水泵结合器标识 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和不易被识别的地下消火栓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的标志。在消防井盖上加醒目的标注(刷红漆)。 9.消防治理标识 在工程的非吸烟区应设置“制止吸烟”标志,在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制止烟火”、“制止吸烟”、“禁带火种”等标志。 10.特别警示标识 在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不能用水灭火的场所,应设置“制止用水灭火”的标志。 二.消防标志设置要求 1. 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的位置。标志正面或接近位置不得有阻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2. 除不得已状况以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常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位置。 3.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开消失标志内容相互冲突、重复的现象,用完量少的标志把标志需表达的。